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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审图意见书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4.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

4.2

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

4.3

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l)给水、排水、热水等各系统设计是否合理,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气体消防。

水喷雾消防和灭火器等系统和设施,消防水量水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积等技术参数是否合理。

(3)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等选型是否安全,符合系统设计的需要。

4.4

给水系统

4.4.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

(1)第2.1.8条规定,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

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2)第2.2.9条规定,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

(3)第2.2.11条规定,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4)第2.4.5条规定,给水管道不宣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第2.4.18条规定,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

(6)第2.5.7条规定,给水管网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装设止回阀。

(7)第2.5.7条规定,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

(8)第2.7.9条规定,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在其他房间设置水泵时,水泵机组,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

(9)第2.7.16条规定,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

溢流管排人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

溢流管管经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人流量确定,并直比进水管大一级。

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10)第2.8.5条规定,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

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

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

溢流管出口应设网罩。

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装置。

(11)第4.2.15条规定,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温应稳定,并宜采取下列措施:

一、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二、给水额定流量较大的用水设备的管道,应与淋浴器配水管道分开;

三、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宣布置成环形:

四、成组淋浴器的配水支管的沿途水头损失,当淋浴器少于或等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200Pa;当淋浴器多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50Pa,但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25rum。

注:

①工业企业生活间和学校的淋浴室,宜采用单管热水供应系统。

单管热供应系统应有热水水温稳定的技术措施。

②公共浴室不宜采用公用浴池沐浴方式。

(l2)第4.4.15A条规定,在闭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采取消除水加热时热水膨胀引起的超压措施。

(13)第4.6.6条规定,热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

一、水加热器或贮水器的冷水供水管。

二、机械循环第二循环回水管。

三、混合器的冷、热水供水管。

4.4.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第6.6.4条规定,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总立管,给水总立管。

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

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件,应设在公用部位。

4.4.3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第8.2.2条规定,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水头大于Z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lm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化验盆排水口,应设耐腐蚀的挡污蓖;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道。

4.4.4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第5.1条规定,设计水箱或蓄水池: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人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人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

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审查意见内容

一、设计说明部分

  1.管径大于DN80的给水薄壁不锈钢管,应采用钎焊连接或法兰连接,卡箍连接,环压连接无相应管径工具也不安全。

  2.薄壁金属管道的支架间距应按相应管道的技术规程确定,说明中的指甲间距偏大。

  3.消防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可根据系统工作压力情况分区,分段进行。

统一采用3.0MPa试验压力偏大

  4.室外排水选用塑料管,应采用针对塑料管特性的砂垫层基础。

95S516国标图集为旧的混凝土管基础做法,不适合于塑料排水管道。

二、设计图纸部分

1.小区环状供水管(包括室外消火栓)宜纳入小区管理用水范围并应设分段检修阀及室外庭院绿化用水点。

住宅部分宜设总水表单独计量。

2.车库穿层间地漏应设存水弯,防止流动性的油类火灾窜至下层。

3.裙房营业厨房排水未考虑周到(包括室内、外排水管道的衔接)。

厨房应设排水沟排水;室外仅设国标隔油池除油是否能满足广州市环保主管部门对营业餐厅含油污水的排水要求?

4.总平面图中有泳池使用功能,但单体设计图中却无此项设计及表示。

设计使用功能应统一。

5.卫生间沉箱如设地漏,应单独设计排水主管并在立管底部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沉箱地漏与污水管共用排水立管会成为室内臭气源。

6.由于住宅热水采用管道系统,管道布置较长,建议设容积式热水器并设计微循环系统,手动控制或自动定时循环,以方便用户使用并可节约用水。

7.给水系统减压阀分区后的立管顶部宜设排气阀。

8.排水专用通气立管不用设检查口,立管上下端采用45度弯头接排水立管即可,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立管不用每隔二层设检查口,立管上下及弯头部位设检查口即可。

9.泵房大样图中,气压罐进出口管道处不能设单向阀。

泵房内管道宜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10.汽车库消防栓箱布置于停车位侧向,车辆停放后无法打开消火栓箱,应调整消火栓箱的摆放位置。

11.室内消火栓箱如采用非标准型箱,应出消火栓箱大样。

12.消火栓各竖向分区上环管最高点处均宜设自动排气阀或布置试验用消火栓,便于管网充水时排气。

13.减压阀分区的消防系统上环管上的分段检修阀宜进行位置调整,应在引入管(减压阀组)间设检修阀。

14.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管道及输水干管压力均大于1.6MPa,应选择热镀锌无缝钢管及工作压力等级不小于2.5MPa的阀门及管道附件。

15.消防水泵出水口上设置的试水阀回流进入水泵吸水管,会对水泵试验参数产生影响。

宜回流入消防水池。

16.竖向分区各减压阀前的压力是根据高度变化的,并非一律为2.5MPa。

17.喷淋系统图中,有高区消防水泵接合器及接力水泵,但平面图中未见反映。

18.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6.1条文规范,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厕所喝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工程高度超过100米,但仅在住户入口处设宜边墙型喷头,未满足规范要求,应征得消防主管部门得同意。

三、人防部分

1.水泵吸水管,水箱放空管,气压罐进出水管道上得检修阀门不应采用截止阀(单向,水头损失大),宜采用闸阀或限位蝶阀。

2.人防给水及排水应配备手摇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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