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高压配电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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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高压配电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备案登记栏: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高压配电设备采购

本招标文件已报备

 

备案人:

备案日期:

2012年8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

第二章投标须知........................................................4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

五、开标...........................................................11

六、评标...........................................................11

七、授予合同.......................................................13

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文件...............................................17

第四章合同条款.......................................................4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8

一、承诺书.........................................................58

二、投标书.........................................................5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0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1

五、投标一览表.....................................................62

六、投标货物说明一览表.............................................65

七、投标企业资格报告...............................................65

八、投标设备报告...................................................68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69

第六章评标办法.......................................................70

一、前言...........................................................70

二、评标依据.......................................................70

三、评标机构.......................................................70

四、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70

五、评标办法......................................................71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3.1

项目名称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高压配电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2012XJJZ-064

2

3.2

资金来源

国家烟草专卖局投资

3

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3.4

招标范围

10KV开关柜、10KV环网柜,具体数量与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文件》)。

5

3.5

交货地点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大绿谷地)]。

6

3.6

交货时间

40日历天。

7

4

投标人资质

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所投高压配电产品及配件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如3C等),开关柜需提供试验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两项以上800万类似单项业绩证明材料;

(6)必须是在高压配电行业有不少于5年的制造与销售经验的企业,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售后服务体系(项目所在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8

16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支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有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到帐,开标时查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户名: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分理处

账号:

107601654453

9

1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0

18

投标文件

份数

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光盘壹份。

11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

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密封;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光盘文件密封装在一个封袋中。

12

23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9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虹西路12号,沙区法院斜对面)

13

26.1

开标时间

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2年9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虹西路12号,沙区法院斜对面)

14

26.3

投标人证件查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若由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除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未通过查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退还。

15

2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6

36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银行汇票、支票形式)。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3.如果中标人未能严格履行合同,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扣留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招标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技术资料等。

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投标人应当承担的技术指导与操作、维护培训,以及售后维修服务等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

2.5“卖方”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7“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项目说明

3.1项目名称: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条。

招标编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条。

3.2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条。

3.3招标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条。

3.4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

3.5交货地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

3.6交货期: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设立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

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上证件;

4.1.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4.1.4投标人所投高压配电产品及配件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如3C等),开关柜需提供试验报告;

4.1.5投标人近三年两项以上800万类似单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证明;

4.1.6必须是在高压配电行业有不少于5年的制造与销售经验的企业,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售后服务体系(项目所在地);

4.1.7包括第六章评标办法5.1.1列出的属于重大偏差内容;

4.2投标人有不满足以上各项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6.2一切有效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书面文件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7.说明

7.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7.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的要求而修改招标文件或对相关问题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都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10.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招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编制要求

1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备条件和事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

11.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应当有任何实质性偏离,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

11.3投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项下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但不局限于此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投标人可以增加文字说明和描述,应按要求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13.2投标文件应当采用A4纸型,装订方法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如打孔、鸭嘴夹等)。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投标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14.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14.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4.4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经评标委员确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4.5投标报价包括:

14.5.1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14.5.2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利润、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包括进口关税)、检验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5.投标货币

15.1投标人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作为有效投标的条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到帐,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并开具保证金缴纳收据,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不诚信行为造成的损失。

在出现不诚信行为时,招标方有权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帐支票。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户名: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分理处

账号:

107601654453

16.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携带收据(盖投标人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16.6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盖中标人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已签订的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

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8.1投标文件必须编制正本壹份和副本陆份,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同时提供电子光盘文件壹份,所提交电子光盘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所有内容,且内容应一致,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光盘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内容为准。

18.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所提交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内容应一致,若不一致时,以单独提供的唱标时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8.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投标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8.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章。

19.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9.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

19.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当包括其货物所涉及知识产权而应当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利、工业版权、设计、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费用。

20.保密

20.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0.2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人认为必要的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的资料。

21.投标人知悉

21.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经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次招标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包括任何与货物交付、施工条件和招标文件未列明的相关困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方法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如打孔、鸭嘴夹等)。

22.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袋上标明:

投标一览表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2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光盘密封装在一个封袋中。

注:

电子光盘文件应在光盘的盘面上,以贴标签形式标记投标人名称并装入封袋。

22.3.1密封投标文件的封袋上应注明: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编。

22.4投标人应将类似业绩供货合同原件单独密封装袋,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类似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附表4近五年内完成类似业绩表)后面。

22.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22.2、22.3、22.4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送至投标地点。

23.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造成投标截止日期推迟,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或撤销通知须有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和投标人公章。

2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22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6.开标

26.1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举行开标大会,并诚邀招标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2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大会并签到。

没有签到或没有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26.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4.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监督人员查验;6.本次招标公证件不予认可,未通过查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退还。

26.4开标时,由监督人员和投标单位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一览表”的内容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当场公示的其它内容并做记录。

26.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受:

26.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6.5.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

27.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提交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8.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部分。

29.评标办法

29.1综合评估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30.评标程序

30.1初步评审及报价复核

30.1.1初步评审将对开标时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2)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年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货物到货地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未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7)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它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4条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以上重大偏差之一的,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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