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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手册

[XXXX]装修手册

、尸■、亠

前言

1、装修申请流程图

2、装修管理公约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业主)

4、消防安全管理公约

5、消防安全责任书

6、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公约

7、安全用水、用电、管道燃气管理公约

8、电梯使用管理公约

9、环境卫生管理公约

各位尊贵的业主:

为了您的爱屋顺利地完成各项装饰装修工作,务必请您在装饰装修前与您的装饰公司代理人先到[XXXX]物业项目部前台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住宅装饰装修申报,在不影响相邻关系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依约有序地进行住宅装饰装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临时管理规约》,我们希望您能在装修过程中最大程度的保障房屋结构及各类设施设备不被损坏,使其使用功能得以正常、长期的发挥,为大家带来超值的效益。

我们再次重申,为了保障您及他人的权益,对于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加建、扩建、改建的情况,应遵从依法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报批并到物业公司备案后方可进行的约定。

本装修手册中涉及到的法规、条例及承诺是您进行住宅装修的基本标准,所载列的注意事项和资料以供您及装饰设计人员参考,不作为数据依据。

如本手册内容有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后的内容不作另行通知

装修申请流程图

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XX]项目部

2010年12月有30日

 

装修管理公约

为了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XXXX]广大业主共同利益,以及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根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装修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相关制度,对本小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宜特作公约如下。

一、装修范围:

住户应严格按《[XXXX]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要求,申报审批的装修范围进行室内装修。

二、装修申请:

1、住户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提前向物业项目部提出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表》一式两份。

2、任何装修企业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并提供物业项目部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1)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登记证书。

3)其他物业项目部认为必要的说明文件。

同时,要接受物业项目部对其进行有关小区装修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违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三、装修审批

1、住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五天与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携带装修设计图纸及相关证件,上报物业项目部,同时交纳相关费用。

2、住户必须配合服务中心如实填制完毕《装修申请表》并于开工前同服务中心签署《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住户收到《装修申请表》及《装修许可证》、《装修巡检表》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负责人到物业项目部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施工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

2、施工开始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检表》张贴于入户防盗门上便于服务中心人员检查。

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项目部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银川市房管局审批,凭审批批复到物业项目部备案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3、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文明施工作业。

4、装修期限:

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

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物业项目部办理延期手续。

5、施工时间:

A噪音(敲、凿、钻等)施工时间:

(冬季)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00——18:

00;

(夏季)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30——18:

30。

B静音施工时间:

上午:

8:

00——18:

00(周六、日必须作静音施工)

C禁止施工时间:

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十一长假及高中考期间禁止任何装修活动)。

6、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

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需与物业项目部协商后,在物业项目部监督下由物业服务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住户负责。

7、管道天然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单位施工,住户不得自行安装、维修、拆移、改装。

8、空调机应按物业项目部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9、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10、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袋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材料和垃圾,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1、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五、施工人员管理:

1、本小区内装修实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各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2、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串场地及夜间留宿施工

现场,违者每人次扣除违约金20元;严禁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人每次扣除违约金20元,违约金将直接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六、查验: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携带《装修巡检表》共同向物业项目部申请竣工查验,物业项目部将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查验。

如未查验,物业项目部可安排拆除隐蔽部位遮挡,再进行查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住户自己负责。

3、竣工查验后,由物业项目部验收人员在《装修查验表》上验收栏内签名。

查验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4、装修查验达标并使用1个月后,经物业项目部查验确定装修工程未造成房屋质量问题,逢每周三将住户押金退还住户。

七、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A装修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改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擅自拆改室内供电线路及智能化线路和相关设施。

8、在地面直接钉钉或开凿、钻等作业,擅自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9、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擅自拆改通风管道、烟道和相关设施。

11、小区内不得在室外安装防护窗,破坏外立面形象。

12、小区内住宅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3、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B装修过程中注意事项: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影响其他人生活和休息,不得堆放物品和在楼内乱窜,不得污染公共卫生。

2、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需办理出入证,只能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及装修单位内过夜,确需少数人员留守的,应经物业项目部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在指定区域活动。

3、乙方和装修企业人员不得在窗户玻璃和阳台上悬挂任何宣传类条幅等物品。

4、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特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5、施工过程中用电负荷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大功率设备必须从配电箱直接配接电源,不得使用室内插座,确保电器、线路安全。

6、乙方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按要求做好闭水试验。

7、乙方确需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加房屋分隔结构等行为,需报银川市房管局批准,得到批复在物业项目部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8、乙方为本自用部位的自然责任人,负责室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

在装修期间需严密巡视、观察,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XXXX]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业主)

甲方:

XXXXXX服务有限公司[XXXX]物业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X楼单元房业主(以下简称乙

方)

为了维护[XXXX]广大业主共同利益,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规范装修人、装修企业的装饰装修行为,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宁、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按《[XXXX]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公约》要求,如实填写《[XXXX]装修申请表》提报装修工程各项目内容及图纸一份(特别注明与原设计不同的相应修改部位),经物业项目部审批同意后领取《装修许可证》、《装修巡检表》进场施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施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叁个月内完成装修。

如确需增加装修时间的,应在施工期限结束前7日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

第三条允许施工时间

1、噪音(敲、凿、钻等)施工时间:

(冬季)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00——18:

00;

(夏季)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30——18:

30。

2、静音施工时间:

上午:

8:

00——18:

00(周六、日必须作静音施工)

3、禁止施工时间:

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十一长假及高中考期间禁止任何装修活动)

第四条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乙方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负责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固体、可燃液体等装修废弃物、垃圾,不得在小区内堆放,当日及时用结实细密的编织袋袋装清理,由装修施工人员成批量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届时通知),由甲方负责集中清运。

3、乙方装饰装修后的水泥、沙浆、涂料、油漆等杂物严禁倒入下水道。

4、严禁乙方将各种装修余料、废弃料堆放在楼道、管道井、窗台等地方。

5、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占用共用部位进行施工、搅拌及堆放装饰装修材料,当事人须负责承担一切清理费用。

第五条住宅外立面设施、防护窗及热水器的安装要求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改动外门窗、阳台用途及窗户、阳台色调。

2、乙方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或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乙方不得在阳台及窗口等部位搭建阳光棚、护栏、花架等突出外立面的装饰。

4、乙方在装饰装修时必须保持建筑物外墙美观、色彩统一,不得损坏、污染建筑物上墙面。

5、乙方安装空调时必须按原设计要求,在指定的位置上安装,需架设管线的,安装在专用通道内不得置于建筑外立面上,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同时将冷凝水引入预设的引水管内。

6、乙方只能在室内安装防护窗,不得影响外立面,可安装内部防护窗或内部隐形防盗网。

7、本小区内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第六条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A装修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改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擅自拆改室内供电线路及智能化线路和相关设施。

8、在地面直接钉钉或开凿、钻等作业,擅自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9、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擅自拆改通风管道、烟道和相关设施。

11、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B装修过程中注意事项: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影响其他人生活和休息,不得堆放物品和在楼内乱窜,不得污染公共卫生。

2、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需办理出入证,只能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及装修单位内过夜,确需少数人员留守的,应经物业项目部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在指定区域活动。

3、乙方和装修企业人员不得在窗户玻璃和阳台上悬挂任何宣传类条幅等物品。

4、乙方装修施工人人员在对地面装修施工时不得直接向地面大量浇水。

5、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特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8、施工过程中用电负荷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大功率设备必须从配电箱直接配接电源,不得使用室内插座,确保电器、线路安全。

7、乙方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按要求做好闭水试验。

8、乙方确需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加房屋分隔结构等行为,需报银川市房管局批准,得到批复在物业项目部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9、乙方为本自用部位的自然责任人,负责室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

在装修期间需严密巡视、观察,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按建筑面积2.50元/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装修垃圾处理费及按建筑面积2.00元/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装修管理费。

2、业主应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经物业项目部人员查验填写《室内装修查验表》完毕,一个月后携带《装修巡检表》申请退还(每周周三集中办理,不计付利息)。

3、装修施工单位应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1000元,在业主装修保证金清退手续完毕二个月后,业主无异议方可退还(每周周三集中办理,不计付利息)。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地方相关装修管理制度,对[XXXX]住宅装修实施统一管理。

2、甲方对乙方的装饰装饰装修活动有监督和管理权,由专人对乙方的装饰装修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制止,并有权就乙方的违规装修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甲方应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和乙方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4、甲方对乙方的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方法为:

A物业项目部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各装修业主住宅室内,巡视有关装修内容是否经过批准,是否符合原审批的图纸。

B物业项目部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抽查装修施工人员的出入证,被检查人不可拒绝。

5、甲方物业项目部工作人员按本协议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和《装修管理公约》的行为,要求乙方和乙方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立即改正,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6、甲方在职责范围内要配合乙方的正常装饰装修活动,并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XXXX]住宅

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公约》允许的装修范围内,选择室内装修方案、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并将施工单位基本情况、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查及备案。

2、乙方的装饰装修行为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及《临时管理规约》、《装修管理公约》中有关装饰装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3、乙方协同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申报,按审定的装饰装修内容和期限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或超出审定内容范围,完工后及时清场。

4、乙方应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并遵守本协议中有关现场施工的要求,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现场自备2只灭火器)。

5、乙方在施工期间注意防火,凡需动用明火的(包括焊接),必须到物业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

每日施工完毕后应关好门窗、自来水阀门、电器开关。

6、乙方不得使用载人电梯装运装饰材料、废弃物,因强行使用造成损坏、损失的,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7、乙方在装修完成后及时到甲方物业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

8、乙方在装饰装修活动中有权要求甲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检查申请后,未在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检查的,视为检查合格。

2、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或发现乙方的违约、违禁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乙方违反有关禁止行为条款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停工;若不听甲方制止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4、乙方的装饰装修活动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公共部位损坏的,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5、乙方的装饰装修活动影响或损坏其他业主的权益,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产权各种管线、设施设备堵塞、渗漏、损坏或造成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高空坠物等事故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或焊接作业,或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委托的装修企业在装饰装修活动中,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先消除隐患、赔偿后,再向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9、乙方拒绝承担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的各种损坏、损失事件的修复、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在装修活动中发生违反本协议内容中的情况,经甲方口头劝说无效,发出《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后,甲方可根据严重程度从乙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保证金”中扣除每次20-2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XXX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XXXX]物业项目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银川市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自用部位单位自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规定)。

二、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帘门、消防前室、电梯前室、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逃生天台等处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三、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四、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详见安全用水、用电、管道燃气管理规定)。

六、装修住户在装修期间每户必须配备灭火器一只,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七、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八、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九、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十、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119、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切勿拥挤,逃生时切勿乘坐电梯。

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小区《消防管理公约》,为确保本小区火灾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本责任,并确定业主为

本小区区域的防火责任人。

一、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公约》等。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使用人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检查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三、服从物业项目部规定,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器材。

四、经常对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求技能的培训,使使用人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定期对本单位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应主动配合有关

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项目部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项目部组织的消防学习及宣传活动。

七、严格执行物业项目部制定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八、有责任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物业项目部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和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物业项目部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和按《消防安全管理公约》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后长期有效。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公约

为保障本小区公共秩序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XX回族自治区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住户应认真填报《家庭情况登记表》。

二、本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登记进出。

三、住户和来访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四、为保证住户利益,凡租户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

须先填写盖有本单位或业主印章的《出门证》;凡租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品出门前应将有业主签名或盖章的《搬出物品申请表》报物业项目部核实,由公共秩序维护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以有效地保护业主的利益。

五、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六、物业项目部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服务中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章或无礼、刁难住户现象,发现者可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投诉。

安全用水、用电、管道燃气管理公约根据自治区、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内供电、供水、供气管理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物业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同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服务公司管

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住户不可随意更改。

如需要改动,请报物业项目部并请专业人员完成。

四、住户如需增加电容量,必须先向物业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

后,报供电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同时应按

供电公司的规定交纳增容费用。

五、每单元均有最大的设计使用功率,请住户累计电器功率不要超过最大限度,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六、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下水道内禁止倾倒剩饭剩菜及其他杂物。

2、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器,请勿随意更换改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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