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交流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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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交流会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交流会上的讲话
一、充分肯定半年来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4月份以来,市里先后召开了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座谈会和全市农村基层工作现场会,对村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开展了以“两思”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固本强基工作。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这三个会议的精神,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和较多的财力,在加强农村工作特别是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等方面,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抓责任到位,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座谈会以后,各地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都十分重视,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了市、县、镇三级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明确县(市)区党委书记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第一责任人,镇(乡)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市委、市政府在认真调研基础上,连续印发了有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的两个政策性文件。
多数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有关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同时,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固本强基工作。
工作组与干部群众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起修订规划、研究项目、寻找路子,有效地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据统计,全市共意向落实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642个,其中已组织实施1555个,涉及资金2.7亿元。
(二)抓重点突破,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
各级把年可用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1699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扶持工作的重点。
市里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四年限期脱贫计划”,确定在今后4年内,市本级每年投入财政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余姚、奉化、宁海、象山、北仑等5个县(市)区的1488个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今年的500万元扶持资金已分解到5个县(市)区。
根据市里的要求,各地也积极做好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规划,落实集体经济开发项目和配套资金。
据统计,今年县级已落实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的专项资金2621万元。
(三)抓典型引路,以现代化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为载体,创建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5月份在滕头村召开的全市农村基层工作现场会明确提出,要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在全市树立50个左右滕头式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最近,市里提出的示范村创建目标中,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要求人均年村级集体可用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市委、市政府才予以认可、命名为“示范村”。
(四)抓组织保证,加强班子建设,推进民主政治,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了村级班子建设。
对村级各组织之间的权责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职责。
各地切实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考核村级干部的重要标准,注重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素质,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全市90%以上的村普遍建立了“两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了村级财务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使村务管理逐步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尤其是“两公开”(村务财务公开)、“一代理”(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度的推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与好评。
目前,全市已有1800多个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了会计代理制,占全市村经济合作社总数的37%,其中宁海县和北仑区、海曙区已全面推开。
实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后,村级财务监督明显加强,非生活性开支居高不下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干群关系的进一步好转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到目前为止,全市实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的行政村没有发生一起因村级财务问题而上访的现象。
总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今年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发展势头趋缓、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机制、体制方面的,有发展路子方面的,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
而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存在“过时”思想、“无为”思想和畏难情绪是当前制约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统一各级干部的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拓宽思路,寻求办法,进一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各地要继续按照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座谈会精神,坚持改革与发展、输血与造血、强村与富民相结合,努力拓宽思路、探求办法,力求实现三个突破:
即突破单纯局限于办工业的框框,形成“大产业”的发展思路;突破地域局限的框框,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突破“纯”集体经济的框框,发展有村级集体经济参与的混合经济。
切实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思路、新机制和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根据各地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功经验,下步要在以下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多种途径加大资源开发力度。
要充分利用、深度开发土地、水力、生态等自然资源,变自然资源优势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优势。
一是统一开发经营农业资源。
把村集体的统管田、统管山、统管滩涂、水面,开发建成效益农业基地和水产养殖基地,兴办集体统一经营的农场、渔场,然后再发包给农户承包经营,逐步形成能够带动农户发展效益农业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双赢格局。
二是运用反租倒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合理流转、连片开发农户承包的土地、山林,兴办一批资源开发型农业基地,使村集体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三是做好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土地置换、异地开发的文章。
土地资源是村级集体最大的一笔财产,也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最大的资源优势,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用好、盘活土地资源,就能形成稳定的村级收入来源。
四是通过集体资产的资本经营来增强集体经济。
随着村办企业转制、城市化推进和重点工程的实施,我市不少村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货币资产,这是“子孙钱”,也是村集体可以利用开发的经济资源,绝不能分光、用光,更不能私自挪用、侵吞,一定要管好、用好,运用资本经营,使之保值增值。
(二)千方百计拓宽产业发展门路。
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一是村级集体充分利用区位、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特点,开辟“三产”服务。
地处集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可利用靠近工业区、公路交通干线等优势,建造集贸市场、仓库、停车场和街面房等,通过租赁获得收入;可以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划出土地开辟经济发展园区,提供配套的水电、厂房等设施服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盘活集体的土地、厂房,增加村集体租金、管理费等收入。
二是继续深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通过转制,对集体企业进行重组,把原来纯集体经济项目,发展成集体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以集体的土地、厂房、设备、资金、技术等入股,兴办股份合作制企业,使集体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三是寻求村级集体经营与农户经营的有机结合,围绕当地效益农业的发展,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广大农户提供信息、技术、农机、销售方面服务,适当收取服务费用,增加村级收入来源。
(三)推进撤村并村,加快建设中心村。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不失时机地推进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实行撤村并村,从长远看,是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顺应农村城镇化的重要举措,符合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也是新形势下增强村级集聚功能,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条路子。
从全市撤村并村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看,慈溪市已完成试点,正在全面推开:
其他县(市)区处在调研、试点阶段。
借鉴苏南、上海郊区和慈溪等地的经验,要取得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预期效果,必须明确发展目标,坚持规划先行、尊重民意、促进发展、积极稳妥的原则,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在具体实施中,应切实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要精心制订规划。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眼于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立足于增强人口、土地、产业要素集聚和经济辐射功能,对新建村的建设目标进行正确定位。
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突出、设施配套、体系完善、优势互补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规划,并与市域域镇体系规划有机衔接。
二要依法办事,尊重民意。
撤村并村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和程序办理。
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必须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并形成决议;村级集体资产合并方案,必须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三要搞好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
总的原则是,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不平调”的前提下,对撤并村的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探索操作简便、易为群众接受的方式,慎重稳妥地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的融合工作。
四要选好配强新村班子。
镇(乡)党委、政府要抓住撤村并村的契机,通过下派干部、对原各村的班子成员择优筛选等途径,选好配强新村班子,理顺新村班子运行机制,为新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因地制宜,积极试行社区股份合作制。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重点工程的实施,部分村的土地被征用,大量的土地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社区内的资源结构、劳动力结构、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以农业生产、地缘关系为纽带的自我封闭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形式与变化了的新情况不相适应,需要进行重新构筑和制度创新,建立新的以企业管理和资金关系为纽带的开放性集体经济组织,即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
根据各地试点经验,搞社区股份合作制必须做好五件事。
第一,要坚持条件。
搞社区股份合作制试点的村,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村级班子比较强,有较好的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能力;二是集体土地大部分被征用;三是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和比较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一些村,大量土地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原有的村落形态逐步消失,农民群众有实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要求,可列入试行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对象。
第二,要搞好清产核资。
这是试行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基础工作。
资产底数不清,无法实行股份量化。
清产核资,要依法界定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各种资产的所有权属关系。
第三,要合理设置股权。
要按照“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原则,对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
折股量化时,应尊重集体资产形成的历史,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适当考虑社员福利,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让绝大多数人满意。
第四,要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
经营利润的分配,要有利于集体经济的持续增长,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
同时,要保证社员有一定的分红收入,尽量控制股东分工,最高不应突破50%。
第五,要规范操作。
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要严格按照股份合作制的有关要求办理,重大事项必须提交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 村级财务管理,历来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也是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也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立农村财务管理新秩序、稳定农村社会的一件大事。
1997年以来,我市不少地方积极试行了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在全市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们应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全面推开。
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要坚持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各项权利不变,切实维护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一是要坚持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的所有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村经济合作社是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拥有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是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的主体。
镇(乡)会计服务站对委托代理服务的各村经济合作社,必须作为独立的核算单位,实行单独记帐、核算。
二是要坚持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的管理权不变。
村经济合作社拥有对集体历年积累、承包上交款、经营性收入、资产转换收入等各类集体资金的管理权,拥有对集体资金经营方式的决定权。
镇(乡)会计服务站不得超越村经济合作社所委托代理的职权范围,不得随意干涉村经济合作社对集体资金的管理权。
三是要坚持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
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资金主要用于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再生产,社会公共福利、文化教育科学事业和村管理费等必要的支出。
实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后,村经济合作社仍需配备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集体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集体资金的使用,仍按各村经济合作社制订的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负责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
四是要坚持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民主监督权不变。
村经济合作社的一切财务帐目,必须按照规定经村民主监督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镇(乡)会计服务站方可记帐、核算和公布。
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必须把握关键环节,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具体要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建立领导组织。
镇(乡)要建立推行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专门的工作班子,研究制订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搞好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二是组建镇(乡)会计服务站。
按照规定程序,成立镇(乡)会计服务站,做好会计人员的招聘录用、上岗培训工作,明确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三是办理委托代理记帐手续。
委托镇(乡)会计服务站记帐服务的村经济合作社,必须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决议。
在此基础上,村经济合作社与镇(乡)会计服务站要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是搞好清帐理财和财务帐目移接交。
对委托代理服务的村经济合作社,由镇(乡)经营管理站会同村财务管理、监督组织对其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核实。
对少数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群众意见较多的村,要进行专项审计。
在搞好清帐和财务帐目结报的基础上,由村经济合作社原会计与镇(乡)会计服务站会计办理有关财务会计帐目、凭证、档案等的移接交,做到“五相符”。
五是检查验收。
为确保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工作的质量,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镇(乡)政府要加强检查监督,搞好验收。
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其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审计监督制度。
四、切实加强领导,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落到实处 下步我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能否取得更大的进展,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要靠村级自身特别是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
实践证明,集体经济基础好的村,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尤其是有一个优秀的党支部书记。
因此,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有较强经济工作能力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十分重要。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通过内选、下派、引进、交流等途径,配齐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及时对那些软弱涣散、问题较多的村党支部进行整顿和调整。
要积极发展农村党员,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党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
要加强对村干部理论、科技、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村级班子在带领群众致富、发展集体经济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要实行分类指导,进一步形成“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格局。
通过“树强扶弱”,促进面上工作,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方法。
每个县(市)区都要树立一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
同时,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
各级对年可用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增收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发展路子情况,班子素质情况,要定期检查、具体指导,明确责任、帮扶到底。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镇(乡)配套资金的检查督促。
镇(乡)配套资金确实解决不了的,由所在县(市)区解决,也可以帮助村落实项目资金的帮扶单位。
镇(乡)要帮助村寻找发展经济项目,积极引导缺乏区位、资源优势的村搞异地开发。
对一时找不准好的发展项目的村,要着眼长远、认真调研,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创建示范村工作已经起步,各地要积极按照市里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创建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土地指标、村庄规划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要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创建村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探索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
当前农村改革已从单项改革转向整体推进阶段,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不能拘泥于原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停留在集体经济内部的改革和调整,而要把它放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领域来探索。
要把它与新阶段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结合起来,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双增”活动结合起来,与发挥当地区位、资源优势结合起来,与理顺当前农村的管理体制结合起来,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思路决定出路。
前段各地在土地流转、异地开发、撤村并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不少经验。
值得借鉴之处,在于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的传统模式,开创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这些改革和探索,涉及到农村干部群众之间、村与村之间、村与干部群众之间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这些新改革、新探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把握政策以保证农村各项改革和探索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