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号红头火工品管理办法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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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号红头火工品管理办法2
中铁二十局集团
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第二项目分部文件
项目物设〔2010〕58号
关于印发《第二项目分部
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第二项目分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下去,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第二项目分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列》、沪昆湘安质(2010)22号文,关于发布《火工、防火、防雷及危险源管理标准》的通知要求和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分部火工品的管理任务和责任,以“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为指导,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认真落实、确保安全、保证施工。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爆炸物品管理机构
第一条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
1、分部爆炸物品逐级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
韩书臣
副组长:
张培林、陈晓安、徐浩、管福利、刘纪材。
组员:
王辉、张小林、王金马、刘晋、乔少杰、朱德权、陈其达、米涛、李炜。
2、综合管理一队爆破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
张毅
副组长:
贺庆同、吴灿、谢果、孟乔、段化领
组员:
马强、李从连、万昌盛、师建军、杨军、薛飞、徐大义
(2)综合管理二队爆破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
倪浩
副组长:
史志强、王毅、黄民戍、孙鹏、许伟
组员:
陈汉涛、杨广祥、范生文、张斌、刘智林.
(3)综合管理三队爆破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
张立东
副组长:
翟德平、巨锦锋、杨洪涛、张长辉
组员:
赵厚良、金刚、许伟、顾林茂、任福宽。
第二条:
分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统筹研究
解决本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组织涉爆工地所属项目分部一级的《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其日常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爆炸物品流向;负责组织查处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抽查或监控,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第三条:
爆炸物品逐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形式,在分部所辖的管区内,广泛、深入宣传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重要性,出现爆炸物品事件所导致后果的严重性,触犯法律的严肃性。
在基础工作中做稳、做实,防患于未然,分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分部领导与火工品主管签订、火工品主管与火工品仓库主任签订、仓库主任与仓库员工(保管员、巡守员)签订、分管隧道队伍的副经理与隧道队伍签订、安全总监与施工现场所有参加爆破的队伍分别签订《火工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逐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行逐级负责安全的机制,即仓库保管员对仓库主任负责,仓库主任对火工品主管负责,分部火工品主管对分部领导负责。
第四条:
分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积极开展演练活动。
对涉爆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涉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操作水平。
第二章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程序
第五条:
火工品规格、数量品种申请管理流程图示(见图表一)
一、综合管理队(爆破作业队)流程
1、报批
(1)、在每次爆破前一天,作业队填写《当日爆炸物品申请计划表》(见附表一)由分部工程部驻综合管理队现场技术员审核签字确认,经综合管理队总工审核签字,由施工队报给综合管理队主管安全副队长批准。
持批件到项目火工品库办理领用手续领取火工品。
2、领用
(1)火工品库的主任在接到施工作业队《当日爆炸物品申请计划表》(见附表一)时,要详细核对批复内容及领用的规格、数量。
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火工品领用手续。
3、运输
(1)、施工作业队(一分部、三分部、隧道队)自备火工品防爆运输车到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并负责运输过程的全部安全责任。
二分部隧道队伍自备火工品防爆运输车到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并由二分部指定押运员押运到施工爆破点。
二分部路基、桥梁、涵洞、便道的爆破,由二分部购买两台火工品防爆运输车,全过程配送并负全责。
(2)火工品运输到爆破工点后,由工程部驻现场技术人员和安质部现场安全人员,以火工品出库单为依据清点规格、数量进行核对,无误后在《爆炸物品爆破现场确认表》(见附表九)上签字确认领取。
若火工品规格、数量不否,当即向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报告情况及时核查原因,停止本次爆破作业,查清后在再行爆破作业。
4、爆破
(1)、施工作业队队长负火工品使用、管理、爆破安全总责任。
其爆破员、安全员要在工程部现场技术员和安质部现场安全人员的监督下,对每次爆破现场的装量、起爆时间、瞎炮数量进行登记造册,签写《爆破作业现场记录表》(见附表十)并每月汇总并说明原因,于20号上报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留档备查。
(2)、分部工程部驻综合管理队现场技术人员根据每次的打孔数量和装药数量进行核对,并监督现场火工品的使用数量。
(3)、分部安质部驻综合管理队现场安全人员,按照爆破划定现场危险区,并采取防护措施和警戒范围。
并对每次爆破作业完成结果进行安全评定。
5、退库
(1)、爆炸物品必须实行按计划领用,剩余的当天必须退回仓库的制度。
现场爆破完毕后,各施工队未使用完的火工品由收发料爆破员或安全员与现场技术人员或现场安全人员共同押运到火工品库办理退库手续。
将实际使用数量和退库数量填写到《爆炸物品退库通知单》中(见附表七),并相互签字确认。
退回火工品库后于施工队伍办理交接手续。
(2)火工品严禁在除火工品库之外的任何地方过夜,严禁带回工棚、宿舍或工地中随意存放。
严禁私藏、私用和赠送他人。
否则,按国家法律和相关制度处理,并逐级纠查各岗位职责。
第六条:
涉及爆破作业四大员(保管员、爆破员、押运员、安全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物资设备部负责导购、入库、出库签写《爆炸物品入库记录明细表》(见附表五)。
火工品库管员在爆炸物品入库时要逐一检查,按标准堆码整齐,并做好炸药及雷管号码入库、出库登记手续。
各使用单位的现场爆破安全,由各分部施工方负责人主要责任、工程部负火工品使用数量监督责任,安全质量部负责现场安全责任.施工队负责人负使用火工品和未使用火工品的退库责任。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单位负责人职责
1、单位负责人必须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懂得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常识,结合本单位具体的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及落实。
2、负责组织制定、使用爆炸物品计划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检查。
4、负责对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过好“安全日”活动。
5、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第九条:
安全质量部职责
1、充分认识爆炸物品管理的重要性,出现爆炸物品事件
所导致后果的严重性,触犯法律的严肃性。
2、对项目火工品管理负安全监督责任,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3、建立安全管理机制,与各施工队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逐级安全管理通过逐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责任。
4、确保火工品仓库储存火工品安全的标准化、保证现场
爆破施工作业和人员安全的规范化。
5、负责对爆破物品的进入,领用手续的检查和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
6、熟悉爆破器材的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
7、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
8、现场安全员在现场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给现场负责人,由现场负责人发出起爆和解除的指令。
9、现场安全员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爆破作业。
10、现场安全员每天检查各施工作业队伍爆破现场每签写
《爆炸物品安全登记表》(见附表十一)登记造册,对退库数量进行审核,并在退库单上填字确认,载入爆破现场安全档案。
11、组织对事故调查并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
工程部职责
1、全面了解本项目隧道、桥梁、土方所需火工品的使用数量,根据每月的所需数量上报物资设备部进行导购。
2、现场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审核施工队伍每天上报的火工品数量是否和打孔数量是否一致。
3、现场工程部技术人员每天检查爆破工点火工品的领用数量和实际使用数量是否一致。
4、现场工程部技术人员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的装量、起
爆时间、瞎炮数量负责,在《爆破作业现场记录表》(见附表十)中签字确认。
并让施工队伍进行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火工品使用档案。
5、监督施工作业队将未使用的火工品与作业队爆破员核对已使用数量后,退回火工品库。
第十一条:
物资设备部职责
1、全面了解本项目隧道、桥梁、路基的具体位置,根据工
程部每月所需火工品的数量进行导购。
2、严格控制火工品库的入库、出库手续,标准按序码堆放整齐,并做好炸药和雷管号码的登记。
3、时刻检查火工品库的防雨、防潮设施保证通风,杜绝火工品变质和腐烂。
4、做好火工品库的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及火工品库员工
离库登记。
5、每月对火工品库进行盘库核对,并做《入库、出库及库存统计报表》(见附表四)。
6、每月月底按要求上报局指挥部火工品收、支、存统计报表,并把本月出库的火工品数量转入各施工作业队。
第十二条:
火工品库职责
炸药库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项目经理部制定炸药库管理制度如下:
1、库区必须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严加看管,严禁无关人员入库区;
2、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3、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
4、库区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严格控制、杜绝鼠害;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或专用箱柜中,严禁将其随意堆放;
6、库房内禁止堆放其他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7、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渗油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等情况时,应及时给予处理;
8、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其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查;
9、建立爆破器材收发记录制度,采用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0、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保管员职责
1、严格出入库手续,有账可查、出入库时认真清点发货单位品种、数量是否相符,所有的登记、签名、盖章、不准涂改。
2、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放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炸药库存情况,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炸药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进行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4、领退料要登记清楚、有关人员签名、盖章、不准缺漏。
5、严格遵守登记、记账、检查制度,做到每领退一次要登记,每天结账一次,每日对仓库安全检查一次。
6、发放爆炸物品时,严格执行专一领导批条,专人领取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保管员一律拒绝发放。
7、必须熟悉爆炸物品的名称、性能、安全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不准和其它物资混存。
8、库内禁止使用、携带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9、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
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任处理。
炸药库巡守员职责
1、严禁饮酒上岗,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2、要杜绝一切火源(烟头、电器等),注意安全。
3、巡守员要佩带对讲机或手机,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巡守员必须持证上岗。
5、爆破器材要严加看管,昼夜有人巡逻警卫。
6、严格执行“巡守员交接班记录”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况记录。
7、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偷;同时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8、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9、当班期间禁止吸烟,同时警告进入库区的人员注意防火。
10、项目部领导班子将不定时对炸药库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巡守员不在岗,项目部将对脱岗人员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将给予下岗处理。
第十四条:
施工作业队职责
1、施工作业队(隧道队)为爆破现场第一安全责任人,爆破员和安全员为现场第二责任人负责现场火工品的使用及爆破安全。
2、自行购买火工品防爆运输车,并指派(需有合同责任人委托书)的爆破员和安全员持有《当日爆炸物品申请计划表》到火工品库领取。
出库以后,领料方负火工品全过程运输、使用、退库的责任,并保证火工品在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
3、现场爆破作业各施工队要按爆破施工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4、未使用的火工品必须退回火工品库进行保管,施工队伍
无任何权利将火工品带回工棚、宿舍或工地中随意存放。
严禁私藏、私用和赠送他人。
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在火工品退库过程中严格按业务程序要求操作,所发
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施工队伍负责人负全责。
爆破员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熟悉地操作使用。
3、凭现场负责人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
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凭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在退料单上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
4、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6、装炮员精力集中、细心、认真、负责的检查和装置爆破器材,制作炮头和装药的过程中严禁吸烟,用火,碰击,摩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材带入装药地点。
7、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并做好记录,已便于安全排查。
8、及时处理哑炮,残炮。
9、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
好当日爆炸物品作业记录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做次日领用爆炸物品申请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
一分部、三分部自行购买火工品防暴车来二分部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并自带押运人员押运,办理出库手续,出库以后的一切安全责任负全责,并由一分部、三分部自行承担。
相关管理程序按照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火工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责任,接受中铁二十局集团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的监督管理。
以上危险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二分部,一分部、三分部可参考或自行汇编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章奖惩机制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本办法,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2)全年无被盗、丢失、爆炸、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3)预防和制止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爆炸事故成绩突出的;
(4)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抓获犯罪分子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爆炸物品案件事迹突出的。
第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使用单位上级机关或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公安机关直接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私自设库或临时存放点,经指出不按期整改的。
(2)出入库手续不全,帐物不符的。
(3)库区无警戒或在警戒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
(4)不按要求设置看守或看守人员撤离岗位造成丢失被盗的。
(5)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借、转卖危爆物品移为他用的。
(6)因失职、渎职导致危爆物品发生丢失、被盗、爆炸或其他事故的。
(7)爆破物品丢失、被盗、爆炸等问题不如实上报或隐瞒不报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
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
应认真清点登记,由单位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向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
销毁工作应在批准地点进行。
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记录。
第十九条:
积压的爆炸物品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转让、倒买、私存、以物易物。
具体处理方式为:
(1)按原供货渠道退回供应单位。
(2)按规定进行销毁。
(3)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在管段内单位间调剂、转让。
一般以整箱(盒)为单位办理。
图表一:
火工品规格、数量、品种申请管理流程责任图
附表一:
当日爆炸物品申请计划表
附表二:
月份爆炸物品申请表
附表三:
火工品入库、出库、退库和库存数量明细账
附表四:
火工品入库、出库、退库和库存数量统计报表
附表五:
爆炸物品入库记录明细表
附表六:
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
附表七:
爆炸物品退库通知单
附表八:
退库爆炸物品领用单
附表九:
爆炸物品爆破现场确认表
附表十:
爆破作业现场记录表
附表十一:
爆炸物品爆破现场安全登记表
附表十二:
进、出库人员车辆登记表
中铁二十局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第二项目分部
火工品规格、数量、品种申请管理流程责任图(图表一)
退料领用
报批
退料领用
隧道队
报批审核批准办理出库
报批
领用退料
图示说明:
详见中铁二十局集团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第二项目分部危险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当日爆炸物品申请计划表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序号
品名
规格
段位
单位
申请数量
用途、使用里程及部位
备注
管理队队长:
管理队总工:
施工队负责人:
安质部部长:
现场技术负责人:
爆破员:
月份爆炸物品申请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使用时间
年月日
桥梁、隧道
年月日
队伍名称
架子队
年月日
意见
工程部
意见
年月日
物资设备部
年月日
意见
项目领导意见
火工品入库、出库、退库和库存数量明细帐
物资名称规格
ZT-HC-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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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规格
入库
数量
送货人
签字确认
出库
数量
领料人
签字确认
退库
数量
退库人
签字确认
库存数量
火工品入库、出库、退库和库存数量统计报表
ZT-HC-WZ
编制单位:
年月日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入库数量
出库数量
退库数量
库存数量
本月
开累
本月
开累
本月
开累
制表:
审核:
爆炸物品入库记录明细表
编制:
物资设备部
序号
时间
炸药(kg)
电雷管
非电雷管导爆管
起爆线
发爆器
年
月
改性铵油
乳化
数量
编号
数量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供应单位:
押运员:
保管员:
此表一式三联,供应单位一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