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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平湖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一、 环保成效与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环保成效。

“十二五”时期,平湖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深入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强势推进“五水共治”、“治气治霾”、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金平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从劣V类提高到IV类,8个市控以上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14%、67%和32.5%。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5年,PM10浓度73微克/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8.75%;酸雨率40.6%,比2010年下降52.8个百分点。

按照平湖市2014年起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2015年平湖市空气质量优良率78.6%,比2014年提高9.2个百分点,PM2.5年日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为嘉兴最低,比2014年下降6.4%。

污染减排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减排任务。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减排比例为12.96%、12.83%、52.42%和12.72%。

东片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处理线在嘉兴市首个通过提标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

热电、玻璃行业率先实现脱硫脱硝和减排信息管理系统全覆盖。

全面完成造纸、印染、电镀、制革、化工、铅酸蓄电池等省定六大行业和表面处理、废塑料加工、开水房整治,关停各类污染企业350家。

造纸、印染、电镀等主要水污染行业废水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3%。

“五水共治”持续推进。

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深入实施“239”行动计划。

全力开展“清三河”会战,全市724条、369.7公里“三河”全部完成治理。

全面推进污水入网,新增污水管网322公里、泵站18座、入网单位1828家。

工业生产废水基本实现全入网,生活污水入网量超5.1万吨/日,较2010年提高2万吨/日,市区生活污水入网率达9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到69.2%。

生猪养殖减量提质成效显著,存栏量从80多万头削减到不足1万头。

建成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构建了完善的收集处理体系,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开展主要河流体检式监测、市镇村级三级河道监测,为精准治水提供科学依据。

建成太浦河取水工程,主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为太浦河,基本实现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五气共治”全面启动。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建立“五气共治”联动推进机制。

提高10倍标准征收燃煤废气排污费,淘汰燃煤锅炉266台,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淘汰黄标车5113辆。

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施定期清洗。

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初步建成“城乡天眼”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农田区域秸秆焚烧状况。

推进扬尘污染防治,严格实行建筑工地渣土出场“四不放行”,加大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力度。

环境管理不断加强。

完成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实施差别化准入条件、差别化减排任务、差别化排污权交易价格等管控措施。

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实现浓度总量“双控”。

全面完成重点排污企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拓展拍卖、租赁等排污权交易方式,盘活排污权交易市场。

建立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把环保指标纳入建设项目准入评价和工业企业绩效评价。

健全镇街道环境监管体制,明确镇街道环保责任,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

实行重点企业“分圈管控”,开展环保标杆企业评选。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自动监测并实时发布地表水出入境断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在与上海金山区、嘉兴港区两个交界区域分别建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自动监测站。

环境监管得到提升。

建立飞行监测制度盯重点、调度式执法查疑点、专案组查办破难点的“三位一体”执法机制,建立环境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在环保与公检法之间实行案件协商、信息沟通和提前介入等机制,常态化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

2011年以来,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18起,罚款2922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起,2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环保违法信息共享和应用,作为评优评先、银行信贷等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以来,尽管平湖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短板,区域内重点环境问题凸显。

一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平湖市地处杭嘉湖平原嘉兴河网的下游,地表水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大,地表水水质还达不到功能区要求。

灰霾天气时有发生,部分工业企业存在废气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是环境容量约束加剧。

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较突出,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

我市加快发展石化产业,临港工业,需要环境容量空间的支持,对环境构成很大压力。

三是环境安全风险较大。

相当部分低小散企业游离于工业园区、工业集聚点以外,造成工厂和民居混杂、环境污染影响问题解决难。

排污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薄弱,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环境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引发和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较大。

应对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基础设施支撑不足。

天然气管网、集中供热管网等建设进度不快。

人口集聚较多的集镇污水主管网虽已通达,但污水收集的实际效率还需提高。

污泥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渠道还不多,危废处置能力不足。

固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收集能力,收集处理体系尚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五个平湖”的要求,紧紧围绕“1351”工作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以环保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与标本兼治相协调,坚持法制管理与制度创新同步,坚持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并举,统筹谋划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发展,民生优先。

坚持“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中保护”,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2.全面改善,统筹实施。

以环境质量为导向,集中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环境福祉。

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五气共治”、节能减排等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强化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战略。

分解落实规划各项目标,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区域协调、分区控制,实现联防联治、协同控制。

4.创新机制,深化改革。

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

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让“金平湖”成为转型发展的新亮点。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治水、治气、治土方面取得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做出新贡献。

2.规划指标:

由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构成。

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

水环境质量方面,将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Ⅲ类的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将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率作为约束性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浙江省“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执行。

预期性指标涉及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和辐射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建设等多个领域,共22项指标构成。

平湖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指标见表1。

表1:

平湖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性质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环境

质量

1

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III类的比例(%)

0

60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µg/m3)

44

40

3

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比例(%)

78.6(AQI)

80

(AQI)

污染

减排

4

化学需氧量

累计削减12.96%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5

氨氮

累计削减12.83%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6

二氧化硫

累计削减52.42%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7

氮氧化物

累计削减12.72%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重金属

减排

8

5类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污染

防治

9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考核

合格

良好以上

10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0

25

11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12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73

1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52.6

小于55

14

废旧放射源收贮率(%)

100

100

15

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

95

100

16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

95

100

17

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92

95

1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率(%)

69.2

80

19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2

90

20

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

90.97

100

21

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100

100

生态

建设

22

林木覆盖率(%)

20.5

23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切实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

严格控制和清理水源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健全完善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

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应急管理。

2.推进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推进平湖市东西片污水系统连通线项目,提升东片污水处理能力;重点加强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

3.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坚持“五水共治”、治污先行。

继续加强对工业水污染物的源头控制,深化区域内重污染行业整治;巩固提升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成效,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管控,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重点提升石油化工企业污水预处理能力。

通过阶梯水价、刷卡排污、梯级利用等方式,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用水效率及中水回用率。

强化养殖、种植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果,严防养殖污染反弹,不断深化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提升改造。

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田尾水治理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农业废弃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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