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172909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81.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docx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TheManagementMechanismToMakeThePersonnelInTheOrganizationOperateAccordingToTheEstablishedStandardsAndReachTheExpectedLevel.

编订: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

KG-AO-6900-98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

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

  3 基本要求

  3.1 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

  3.2 应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控制,并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3.3 应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审、发布、备案、监控。

  3.4 应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条件发生较大改变时须重新进行。

  4 职责

  4.1 项目法人在应在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对本项目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确定危险等级。

  4.2 项目法人应报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4.3 项目法人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结果印发给各参建单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备案。

  4.4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并应登记建档。

  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验收。

  4.5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组织制定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4.6 项目法人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4.7 施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并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

  4.8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危险设施或场所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将辨识成果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

  4.9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障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10 相关参建单位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4.11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12 施工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警示牌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地点、责任人员、可能的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4.13 对可能导致一般或中较大安全事故的险情,项目法人。

监理。

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4.14 对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知情单位应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灾害的险情,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15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展,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5 危险源辨识

  5.1 一般规定

  5.1.1 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象及范围

  

(1)施工作业活动类:

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灌浆工程,斜井竖井开挖,地质缺陷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等。

  

(2)大型设备类:

通勤车辆,大型施工设备等。

  (3)设施、场所类:

存弃渣场,爆破器材库,油库油罐区,材料设备仓库,供水系统,供风系统,供电系统,金属结构厂,转轮厂,修理厂及钢筋厂等金属结构制作场所,道路桥梁隧洞等。

  (4)危险环境类:

不良地质地段,潜在滑坡区,超标准洪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等。

  (5)其他。

  5.1.2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区域划分为:

生产、施工作业区,物质仓储区,生活、办公区。

  5.2 生产、施工作业区

  5.2.1 生产、施工作业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作业活动的危险特性、作业持续时间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

  5.2.2 生产、施工作业区的危险作业条件出现以下情况时,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

  

(1)施工作业活动类

  1)明挖施工:

开挖深度大于4m的深基坑,作业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的深基坑作业;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质缺陷部位的开挖作业;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开挖作;堆渣高度大于十米的挖掘作业;需在大于10m高排架上进行的支护作业;存在上下交叉的作业等。

  2)洞挖施工:

断面大于20m2或单洞长度大于50m以及地质缺陷部位开挖;不能及时支护的部位;地应力大于20MPa或大于岩石强度的1/5或埋深大于500米部位的作业;未进行围岩稳定性监测;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而又未进行浓度监测;洞室临近相互贯通时的作业;当某一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相邻洞室施工作业。

  3)石方爆破:

一次装料量大于200kg的露天爆破作业或50kg的地下开挖爆破作业;竖井、斜井开挖爆破作业;多作业面同时爆破作业;临近边坡的地下开挖爆破作业;雷雨天气的露天爆破作业。

  4)填筑工程:

截流工程;围堰汛期运行。

  5)灌浆工程:

采用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灌浆,廊道内灌浆。

  6)斜井、竖井施工提升系统:

有天锚或地锚;载人吊篮;提升系统行程大于20m。

  7)砂石料生产:

堆场高度大于10m;存在潜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料场下方有村庄;料场处于高寒地区,经常性出现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半成品及成品堆放库。

  8)混凝土生产系统:

利用液氨系统制冷;在2MPa以上的高压系统。

  9)混凝土浇筑系统:

厂房顶板浇筑;大型模板;利用缆机或门机浇筑;浇筑高度大于10m。

  10)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高度超过8m的承重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11)模板工程:

模板高度大于5m。

  12)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

超长、超高及超宽构件运输;大型吊装作业;施焊现场10m范围内,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质;使用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化学危险品进行作业;存在高空作业、上下交叉作业等。

  13)建筑物拆除工程:

围堰拆除工程;混凝土拌合楼拆除;采用爆破拆除时,D级及以上拆除工程;采用机械拆除,拆除高度大于10m。

  

(2)大型设备类。

  1)通勤车辆:

运载30人以上的通勤车辆。

  2)大型施工机械:

存在大风的区域作业;设备运行范围内存在高压线;大型施工机械安装及拆卸。

  3)大型起重运输设备:

两台及多台大型起重机械存在立体交叉作业;存在大风的区域作业;设备运行范围内存在高压线;一次起吊质量大于100t。

  (3)设施、场所类。

  1)弃渣场:

渣场下方有生活或办公区。

  2)供水系统:

水源地无监控;利用液氯进行消毒和盐酸进行污水处理;压力大于1.6MPa的压力管道;高位水池;处于汛期的泵房。

  3)供风系统:

压风机、高压储气罐。

  4)供电系统:

变电站、变压器以及洞内的高压电缆。

  5)金属结构加工厂:

乙炔临时超量存储;氧气瓶与乙炔瓶未隔离存放等。

  6)道路桥梁隧洞:

严寒及冰雪地区,存在大坡度、长距离下坡运输;超长、超高、超宽构件运输等。

  (4)其他

  6 评价

  6.1 一般规定

  6.1.1 重大危险源评价,宜选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作业条件-管理银子危险性评价法(LECM)或层次分析法。

  6.1.2 不同阶段、层次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必要时可采用不同评价方法相互验证。

  6.1.3 应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分级,可按以下标准分为4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2)二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3)三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4)四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6.1.4 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完成时均应编写并提交报告。

  6.2 评价阶段和内容

  6.2.1 重大危险源评价,按层次可分为总体评价、分部评价及专项评价。

  6.2.2 重大危险源评价,按阶段可划分为预评价、施工期评价。

  6.2.3 预评价对象有:

物质仓储区,设施、场所,危险环境,待开工的施工作业。

  6.2.4 预评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规划的施工道路、办公及生活场所、施工作业场所可能遭遇的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2)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地下开挖作业环境。

  (3)规划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4)施工地段的不良地质情况。

  (5)待开工的单位工程或标段。

  6.2.5施工期询价对象有:

生产、施工作业。

  6.2.6施工期评价内容如下:

  

(1)应按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分类进行分部评价。

  

(2)应对大型设备吊装、爆破作业、大型模板施工、大型脚手架、深基坑等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项评价。

  6.3 评价报告

  6.3.1 评价报告应阐明以下内容:

  

(1)工程简介。

  

(2)评价方法及标准。

  (3)辨识及评价。

  (4)安全对策与措施。

  (5)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6.3.2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

  7 重大危险源的更新

  7.1 公司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中心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7.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进行重大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以确保相关资料的有效性。

  7.2.1 法律、法规及自身要求发生变化。

  7.2.2 物质发生变化。

  7.2.3 设备设施工艺发生变化。

  7.2.4 作业场所发生变化。

  7.2.5 作业方式发生变化。

  7.2.6 新、改、扩建项目。

  7.2.7 新产品、研制、开发。

  7.2.8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8 记录

  保存重大危险源的类型、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检查记录的内容

  9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10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1 参考标准

  11.1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

  11.2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1.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TheNameOfTheCompanyOrOrganizationHere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