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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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四十三: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税率★★

  

(一)纳税人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单选题】(2018年)根据所得税法律制度,下列公司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甲有限责任公司

B.乙事业单位

C.丙个人独资企业

D.丁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居民&非居民

划分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户口问题)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赚钱问题)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单选题】(2015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丙公司

  B.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C.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

  D.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在国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D,满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标准,属于居民企业;选项B,满足“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标准,属于居民企业;选项C,不满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标准,也不满足“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标准,但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属于非居民企业。

  

(二)所得“来源”地(钱从哪儿赚来的)

所得类型

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单选题】(2013年、2016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三)税率

税率

适用对象

25%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

【补充】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选题】某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则该企业2017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0×20%=10(万元)

  B.50×50%×20%=5(万元)

  C.50×25%=12.5(万元)

  D.50×15%=7.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

  知识点四十四:

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收入总额

  1.收入形式

形式

具体内容

货币形式

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注意】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2.收入类别

类别

具体内容

销售货物

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

提供劳务

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

转让财产

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的“所有权”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利息

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

租金

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权使用费

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

接受捐赠

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其他收入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收入确认的时间

收入类别

确认时间

销售货物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

采用预收款方式

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和检验

一般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安装程序简单

发出商品时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

分得产品的日期

提供劳务

在各个纳税期末(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接受捐赠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单选题】(2018年)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并与9月10日收到全部价款。

甲公司9月20日发出商品,乙公司9月21日收到该批商品,甲公司根据所得税法律规定,关于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是()

A.9月10日确认销售收入

B.9月20日确认销售收入

C.9月21日确认销售收入

D.9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

【答案】B

【解析】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认

  

(1)销售货物

  ①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②以旧换新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③商业折扣(折扣在前,销售在后)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④现金折扣(销售在前,折扣在后)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⑤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⑥买一赠一

  赠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租金

  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理解】权责发生制。

  5.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多选题】(2017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有( )。

  A.应收票据

  B.应收账款

  C.股权投资

  D.银行存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除“现金”外,判定是否属于货币形式的收入应看其是否属于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

选项ABD,显然满足货币形式收入的判定条件;选项C,股权投资属于投资资产。

【单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不得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B.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应当以扣除回收商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答案】D

【解析】选项A,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选项B,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选项C,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二)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2.3.”所指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方须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B.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

  C.事业单位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D.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转让收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CD属于应税收入。

(四)税前扣除项目概述

  

  【注意】准予扣除的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损失以及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多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B.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

D.印花税

【答案】BCD

【解析】允许扣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五)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三项经费

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从2.5%提高至8%。

【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分别为2%、14%、8%,则该企业在计算2017年应税所得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金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5+80+40=120(万元)

B.540×2%+540×14%+40=126.4(万元)

C.540×2%+540×14%+540×8%=129.6(万元)

D.15+80+540×8%=138.2(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项目

限额/万元

实际发生额/万元

可扣除额/万元

超值额/万元

工会经费

540×2%=10.8

15

10.8

4.2

职工福利费

540×14%=75.6

80

75.6

4.4

职工教育经费

540×8%=

43.2

40

40

0

合计

 

135

126.4

8.6

  3.社会保险费

保险名称

扣除规定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支出

准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单选题】某公司2017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数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50+80+30=260(万元)

  B.150+1000×5%+30=230(万元)

  C.150+1000×5%=200(万元)

  D.15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1)基本社会保险费:

全额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费:

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1000×5%=5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故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可以扣除50万元;(3)为高管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不得扣除;(4)准予扣除的数额合计=150+50=200(万元)。

  4.利息费用

借款方

出借方

扣除标准

非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

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上述利息费用是指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如借款利息为资本化支出则应计入相应资产成本,以折旧或摊销方式扣除。

  

  【单选题】(2015年)2014年5月非金融企业甲公司向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已知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利息费用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7.8%=7.8(万元)

  B.100×10%=10(万元)

  C.100×7.8%×50%=3.9(万元)

  D.100×10%×50%=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借款,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可以扣除,因双方借期半年,则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100×7.8%×50%=3.9(万元)。

  5.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注意】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单选题】(2017年)甲公司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00+38)×25%-60=24.5(万元)

  B.300×25%-60=15(万元)

  C.(300+300×12%)×25%-60=24(万元)

  D.[300+(38-300×12%)]×25%-60=15.5(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故税前可以扣除36万元,需要纳税调增2万元;

(2)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00+(38-300×12%)]×25%-60=15.5(万元)。

  6.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1】销售营业收入的判定:

  一般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注意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单选题】(2016年)某企业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该企业在计算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6(万元)

  B.6×60%=3.6(万元)

  C.(1000-60)×5‰=4.97(万元)

  D.1000×5‰=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6×60%=3.6(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1000×5‰=5(万元),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6万元。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注意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注意2】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的扣除标准为30%;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扣除。

  【单选题】(2014年)2013年度,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400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广告费60万元。

已知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甲企业在计算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广告费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400-60=340(万元)

  B.3000×15%+60=510(万元)

  C.3000×15%=450(万元)

  D.400+60=46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上年结转的广告费60万元,准予在本年扣除,本年广告费的实际发生额为400万元,合计为400+60=46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15%=3000×15%=450(万元),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450万元,剩余10万元,准予结转下年扣除。

  8.租赁费用

  

(1)经营租赁:

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融资租赁:

计提折旧扣除

 

  【单选题】(2016年)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的支出,准予扣除

  B.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D.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和“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包括职工福利费。

  (六)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多选题】(2015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

  A.向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

  C.向银行支付的逾期利息

  D.向公安部门缴纳的交通违章罚款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企业承担的民事责任赔偿,准予在税前扣除;选项B,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属于企业承担的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不得在税前扣除。

(七)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注意:

  1.全额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2.余额计税:

财产转让

  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中,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转让财产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股息所得

D.租金所得

【答案】A

【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八)资产类不得扣除项目

  1.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以折旧方式扣除

  

(1)不得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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