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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幸福.梦之岛购物广场工程

2.工程地点:

丘北县水乡路与荷叶路交汇处

3.建设单位:

文山永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承包单位:

昆明市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

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6.建筑面积:

34803.22m2

7.结构形式:

框、剪结构

8.投标报价:

7000万元。

9.施工工期:

570天

 

二、工程项目监理组织:

 

(一)监理组织机构图(见图1)

 

图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二)项目监理组织人员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监理组织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技术

职称

监理

职务

监理

方式

备注

1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流动

省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

2

助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常驻

省助理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

3

助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常驻

省助理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和监理的程序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一)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构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⑦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⒉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二)安全监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现场监督与检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堆程操作;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四、预防措施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施工准备工作

①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情况、运输道路、邻近建筑、地下埋设物、古墓、旧人防地道、电缆线路、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水电供应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②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③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④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它设施。

⑤需要做挡土桩的深基坑,要先做挡土桩。

⒉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①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②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的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护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

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③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时,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④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要预留15—30cm厚覆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基坑开挖要注意预防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

为此在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排水措施。

⒊安全措施

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②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小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③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④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⑤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

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⑥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⑦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⑧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二)脚手架

⒈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①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②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③构配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造、搭设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⒉脚手架的使用

⑴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⑵严格控制各式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特别是对于桥式、吊、挂、挑等脚手架更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

⑶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挡(在作业层下挂棚布、竹笆或小孔绳网等),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任何人不准私自拆改架子。

⑷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以前应停止使用脚手架。

⑸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

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⑹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⑺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①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②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⑤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⑥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三)模板施工

1.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模板施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模板的设计资料,要审查下列项目:

①构件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③模板设计主要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④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体系,联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⑤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⒉保证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①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

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乘人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它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不能堆得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

高处支模工人所用工具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②冬季施工,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雪要在作业前,先清除掉,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③注意防火,木料及易燃保温材料要远离火源堆放,采用电热养护的模板要有可靠的绝缘、漏电和接地保护装置,按电气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

④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2

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

kv

35-110

kv

154kv

22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5

8

10

15

⑤吊运模板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的物件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或者施工操作距离达不到到表1的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护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如果防护设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否则不得施工。

⑥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24V。

各种电源线,不允许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⑦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液压滑动模板及其它特殊模板按相应的专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准备和作业。

(四)高处作业

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内任何场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

若围护设施如窗台、墙等,其高度低于80cm时,近旁的作业亦属临边作业。

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基坑边等。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也有其它防护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设备防护栏杆,地面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有阳台、料台周边、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顶层的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安装正式栏杆。

由于此时,结构施工接的完成,这样做可以节约工时和材料。

②超过3.2m时的二层楼面周边,当无外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围边沿,架设一道安全平网。

③设安全门,各种垂直运输的平台,楼层边沿接料口等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⒉洞口作业的防护

⑴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

⑵通常将较小称为孔,较大的称为洞。

并规定为:

楼板、屋面、平台面等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以及墙上等竖向平面上,高度小于75cm的称孔。

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等于或大于25cm时,竖向平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称洞。

⑶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及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⑷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六类方式进行:

①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的防护设施。

②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附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③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装全平网。

④没安装踏步的楼梯口应象预留洞口一样覆盖。

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杆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⑤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⑥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⒊悬空作业,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时,高度在2m及2m以上,属于悬空高处作业。

悬空高处作业的法定定义是: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因此,悬空作业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方可进行施工。

4.对悬空作业的另一要求为,凡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或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五)交叉作业

1.施工现场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

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①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②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③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

堆放高度不得超1m。

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④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层建筑施工中,对超过24m以上的防护棚的顶部,应设双层结构。

⑤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盖或防护棚。

(六)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以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到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和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

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JGJ33—2001第3.1节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

全行程四不得有危害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放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

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

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队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

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

应试验无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度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续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

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

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

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进行的控制开头。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一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

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头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笼门和围护门。

(七)临时用电

⒈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应遵守的主要原则为:

⑴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v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它是临时用电方面的基础性技术、安全资料。

它包括的内容有:

①现场勘探。

②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等的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负荷计算。

④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⑤绘制电气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⑥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⑵在施工现场专用电源(电力变压器等)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

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每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所谓TN—S系统就是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而单独敷设。

也就是说在三相四线制的施工现场中,要使用五根线,第五根即为保护零线—PE线。

⑶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包括室外线路和室内线路,其敷设方式:

室外线路主要有绝缘导线架空敷设(架空线路)和绝缘电缆埋地敷设(埋地电缆线路)两种,也有电缆线路架空明敷设的;室内线路通常有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明敷设(明设线路或暗设线路)两种。

①架空线路的安全要求:

Ⅰ.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Ⅱ.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最大弧垂处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

施工场所为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为7—5m;

Ⅲ.用做架空线路的铝绞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跨越公路、铁路、河流、电力线路挡距内的铝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2;

Ⅳ.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②电缆线路的安全要求:

Ⅰ.室外电缆的敷设分为埋地和架空两种,以埋地为宜,因为安全可靠,对人身危害大量减少;

Ⅱ.埋设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或其他辐射,并应避开建筑物和交通要道;

Ⅲ.电缆埋深不能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物体的保护层;

Ⅳ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备,严禁用金属裸线做绑线,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m。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采用放射与树干型相结合的分级配电型式。

第一级为配电室的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第二级为分配电箱,第三级为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并且实行

“一机一闸”制。

⑸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系统至少应按两级设置,并应具备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功能。

第一级漏电保护应设在开关箱,即在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其额定漏电的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并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第二级漏电保护应设在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即在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为了充分体现漏电保护系统的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即开关箱以下用电设备的漏电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保护,开关箱以上,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以下配电系统的漏电由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中的漏电动作电流值和额定漏电的动作时间来控制,但为保证其漏电保护功能,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之乘积I·t,应小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界限值30mA·s。

⑹照明装置。

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中,照明装置与人的接触最为经常和普通。

为了从技术上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免受发生在照明装置上的触电伤害,照明装置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①照明开关箱(板)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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