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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复垦项目监理实施规划

 

百色市田林县者苗乡、八渡乡旧州镇等六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

 

监理规划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审批:

审查:

编写: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分十个区

1、拆旧区A—弄仁屯

拆旧区A位于者苗乡北部,邻近达宿河,距百隆村村部约300m,总面积1.5196公顷,占用地类为村庄。

地块位于低山丘陵区的缓坡处,阶梯地形明显,地形坡度6~15°。

由于区内居民已搬迁至农村新居,区内大部分区域已由当地居民自发开垦为旱地,东部区域坡度较大的长满杂树,有一冲沟从项目区自北向南穿过。

2、拆旧区B—者化屯

拆旧区B位于者苗乡西部,紧邻者化村村部西面,总面积3.4682公顷,占用地类为村庄。

地块位于低山丘陵区的坡地,中间高四周低,阶梯地形明显,地形坡度15~45°。

地块土壤为中壤质黄壤,有效土层厚度约70cm,复垦时通过施用有机肥或者草木灰等培肥措施,逐步提高其耕地质量。

由于区内居民已搬迁至农村新居,区内大部分区域已由当地居民自发开垦为旱地,局部长满杂树。

3、拆旧区C—平楼屯

拆旧区C位于八渡乡北部八桃村境内,由2个相邻地块组成,总面积2.5896公顷,占用地类为村庄。

地块位于低山丘陵区的缓坡处,地形坡度6~15°。

地块土壤为中壤质黄壤,有效土层厚度约70cm,复垦时通过施用有机肥或者草木灰等培肥措施,逐步提高其耕地质量。

由于区内居民已搬迁至农村新居,区内大部分区域已由当地居民自发开垦为旱地,局部长满杂树。

4、拆旧区D—平满屯

拆旧区D位于旧州镇中部,隆百高速路旁,由3个相邻地块组成,总面积0.8707公顷。

地块位于低山丘陵区的缓坡处,地形较为平坦,地形坡度1~6°。

地块土壤为中壤质黄壤,有效土层厚度约70cm,复垦时通过施用有机肥或者草木灰等培肥措施,逐步提高其耕地质量。

由于区内居民已搬迁至农村新居,区内大部分区域已由当地居民自发开垦为旱地,局部长满杂树。

5、拆旧区E—平满屯

拆旧区E位于旧州镇中部,由2个相邻地块组成,总面积0.5950公顷。

地块位于低山丘陵区的缓坡处,地形坡度6~15°。

地块土壤为中壤质黄壤,有效土层厚度约70cm,复垦时通过施用有机肥或者草木灰等培肥措施,逐步提高其耕地质量。

由于区内居民已搬迁至农村新居,区内大部分区域已由当地居民自发开垦为旱地,局部长满杂树。

6、拆旧区F—伟求屯

拆旧区F位于旧州镇东南部,石头林水库东边约2.5公里,总面积0.1983公顷。

地块位于低山丘陵区的缓坡处,地形坡度6~15°。

地块土壤为中壤质黄壤,有效土层厚度约65cm,复垦时通过施用有机肥或者草木灰等培肥措施,逐步提高其耕地质量。

7、拆旧区G—平塘石场1

拆旧区G位于平塘乡中部,平塘村村部西面约500m,总面积6.6330公顷。

地块位于土山石地区,地形坡度变化较大,其中已破坏区20~35°,未破坏区15~25°。

该地块为采矿用地,主要开采石灰岩矿,由于市场需求量的减少和采矿条件的恶化等原因停产多年,无人管理,现无法确定复垦义务人;地块内遗留有碎石台、厂房等建筑物。

8、拆旧区H—平塘石场2

拆旧区H位于同祥村,平塘石场1西南部约700m,总面积1.3272公顷。

地块位于土山石地区,地形坡度6~15°。

地块处于废弃状态,没有农民进行自发开垦;地块的西、北面为旱地。

区内由于土方开挖,北侧及南侧各有一边坡,坡度45~55°,基岩裸露,复垦难度大。

9、拆旧区I—平塘石场3

拆旧区I位于同祥村,平塘石场2西南部约1000m,总面积1.3092公顷。

地块位于土山石地区,地形坡度6~15°。

该地块为采矿用地,主要开采石灰岩矿,由于市场需求量的减少和采矿条件的恶化等原因停产多年,无人管理,现无法确定复垦义务人;地块内遗留有碎石台、厂房等建筑物。

10、拆旧区J—洞巴临时场地

拆旧区J位于那比乡西部,紧邻那腊村村部,总面积3.9959公顷。

该地块位于二级阶地,地势较平坦,地形坡度1~6°。

由于区内居民已搬迁至农村新居,区内大部分区域已闲置,局部长满杂树。

从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及预防控制措施,针对田林县六个乡镇城乡用地的特点,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主要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其中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土壤重构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翻耕工程等)、植被恢复工程(砌墙护坡、防冲护岸工程等)、配套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生物措施包括林草恢复工程和土壤培肥工程。

1.2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百色市田林县国土资源局

设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监理单位: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广西海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监理服务范围与内容

2.1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

按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2.2监理服务内容

2.2.1协助委托人审核开工报告;

2.2.2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2.2.3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并监检其实施;

2.2.4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2.2.5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活动,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为业主把好质量关;

2.2.6调解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2.2.7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人(并指定检测单位)对材质进行再试验,防止不合格材料、构配件等用于工程上。

2.2.8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

2.2.9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各种报表,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签发工程付款凭证报委托人审批;

2.2.10对重大设计修改和技术咨询,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委托人报请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2.2.11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2.2.12根据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签署意见,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

2.2.13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交委托人归档。

3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工作目标

3.1适用法规和实施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办法、规定;

(2)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3)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监理有关规定;

(4)建筑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5)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建设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3.2监理工作依据

(1)项目批文。

(2)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

(3)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4)业主提供的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5)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6)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

(6)业主发出的有关工程建设指令、变更和洽商

(7)相关的标准图集、技术说明

(8)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规范》(TD/T1011-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8号)

《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1892-2012)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4-1996)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199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9)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86)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3.3监理工作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主管机关监督、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2)认真维护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各项协议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条款和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本着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监理工作中各种技术(质量)和经济问题。

(4)谦虚谨慎、廉洁奉公,不参与承包人、设备制造厂商及供货方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接受他们提供的回扣、补贴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与馈赠。

(5)严格遵守工程技术的保密制度,专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剽窃、馈赠或转借有关成果为私人谋利。

(6)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地做好现场监理工作记录,客观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和受监单位兼职和任职。

(8)服从工作安排,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努力在工程建设中创造新的业绩。

(9)努力钻研监理业务,虚心听取设计单位与承包人的意见,接受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导、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监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3.4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本工程监理的总目标是,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

3.4.1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将工程质量控制在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工程质量满足合格要求。

3.4.2工期控制目标

合理规划,正确引导,按照项目工程实施计划,实际建设周期控制在工期范围以内。

3.4.3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按施工合同要求严格控制,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严格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3.4.4工程安全、文明监督管理

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严格对工程施工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使安全监控达到全过程、全方位状态。

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要求。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防止和避免发生监理人员及所监理项目的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和群伤事故。

(2)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较大施工机械和设备损坏、交通和火灾事故。

(3)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4)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

(5)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6)督促承包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符合安全要求;危险部位应设置有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有序,设备停放整齐,通风、供风、供电管线一致,照明充足,施工道路平整、场地无积水、排水通畅、工作场地整洁。

4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组成

4.1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计划工期及特点,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组建“田林地质灾害工程监理处”(以下简称“监理处”)作为驻现场履行监理合同的执行机构,监理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直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以及对工程支付款进行签认。

监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共计4人,拟设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4.2人员配置

名称

姓名

职称或职务

专业

管理内容

岗位证书

1、总监理工程师

韦子坚

高工

房屋建筑/水利水电

全面管理

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00151352、安全工程师证号:

45080052530

2、专业工程师

王钢

高师

工程建筑

现场专业监理

3、监理员

唐仁康

工程师

地质工程

工地现场

4、监理员兼现场安全监理理

韦超兵

工程师

工程监理

现场监理兼安全生产监理

4.3监理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4.3.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法人授权派驻现场的监理组织机构的总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对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了解建设单位的要求与意愿;负责与承包人代表联系;掌握工程总体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并授予与其能力和责任相当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处置签字权。

(3)主持制定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5)组织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技术工艺方案和总进度计划。

并主持审批承包人提出的进度计划。

(6)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监理处工作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审批和发布开工令、暂停工令和复工令。

(8)协助建设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重大工程变更。

(9)指导重要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组织分部、单位工程的初验收。

(10)审核承包人施工安全措施,组织检查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

(11)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2)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工作。

(13)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4)审核签署承包人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决算。

(15)审核并签发监理文件、报表报告、工程计量和支付凭证。

(16)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监理工作总结。

(17)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组织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8)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9)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处的工作,代行其有关职责。

4.3.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3.2.1质量控制方面

(1)负责检查承包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若不完善,督促承包商完善。

负责督促承包商施工质量自检“三检控制”和质检人员到位。

(2)负责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试验大纲或结果,并进行审查。

(3)负责经常赴现场跟踪检查施工质量状况。

(4)负责组织和实施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

(5)负责现场日常检查验收,参与质量评定。

(6)参与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3.2.2进度控制方面

(1)协助进行工程控制性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

(2)协助工程阶段性以及关键工程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的编制。

(3)负责督促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报送季、月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参与审查。

(4)对施工进度计划的监督、检查和落实。

4.3.2.3投资控制方面

(1)负责将所分管工作面的全部工程量按工程量项目进行汇总、统计。

(2)参与合同内新增项目的立项审批,提供现场施工情况的详实资料,论证新增项目成立与否。

(3)负责现场核实已完工程量的工程部位、规格、数量,并按工程计量支付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工程量签证单的具体要求进行工程量签证后报总监审核。

4.3.2.4合同管理方面

(1)参与设计变更审查。

(2)对承包商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监督检查(如月停工、停水、停电、断路、施工干扰等),并按月形成书面材料交总监。

(3)协调施工现场的施工干扰。

(4)对承包商和建设单位执行合同的分歧,进行现场调查,提供全面、准确的资料报总监。

4.3.2.5信息管理方面

(1)负责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包单位联系或报告总监,认真阅读设计文件,熟悉和掌握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中的内容和要求。

(2)协助编写监理月报、阶段性监理报告或竣工监理报告。

4.3.3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建立和管理安全监理资料。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承包商提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审查督促承包商提出的施工、安装的安全、环保规划、措施、办法、制度。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对重点施工项目或部位的施工安全防护、环保措施进行检查,特别对易燃、易爆品应督促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设立专库,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爆破现场都要列入重点安全检查项目。

(6)当承包商违章作业,危及工程质量及人身、设备安全时,或严重污染环境,及时汇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并督促承包商限期整改。

(7)协助主持召开现场安全、环保、水保例会,检查总结安全、环保、水保工作。

(8)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承包商提出的事故报告。

(9)控制废渣、废油、废水等物的排放,注意对工地环境的影响。

按时编写工地安全月报、年报及专项总结或报告。

4.4.4监理员岗位职责

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工作。

(1)熟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按监理细则的要求负责分管工作面(段)的现场控制工作。

(3)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纠正意见。

(4)对工序或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做好关键部位的跟班监理工作。

(5)做好现场资料收集、记录、整理工作。

(6)完成主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7)做好监理日志。

5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5.1、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1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所以要在施工中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办理签认手续。

通过信息交流,以便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分析后采取相应措施。

1.2监理人员负责收集和反馈信息,收集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用,将其保存完整并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

通过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中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措施,保证目标得以实现。

5.2、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错、漏、碰、碰”。

5.3、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参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设计总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5.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

对于主要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抽样,报送材检部门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监理方审核后,报请业主与设计单位商定,并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文件进行变更设计。

5.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和质监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5.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发生。

5.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是由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签定。

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5.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5.10、安全监理制度

1、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专业人员资格。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4、检查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记录。

5、监督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6、对施工过程中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7、检查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及其他有关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签署不得使用。

5.11、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人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所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应作出详细记录。

2、每周一上午召开监理部内部协调碰头会,检查上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本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6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1监理准备工作

6.1.1开工前监理处应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的以下文件

(1)工程勘测、设计资料;

(2)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4)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

(5)其它。

6.1.1.1主要对业主提供的文件进行下列内容验证:

(1)完整性;

(2)有效性(是否有有效图章和签名等);

(3)其它文件的真实性。

6.1.1.2监理处应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的文件保存、管理,作好验证和收发文登记(以下简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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