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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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工作报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惠州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
一、惠州概况
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属珠三角经济区。
惠州南临南海大亚湾,毗邻广州、深圳、东莞和香港。
全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52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81.4公里,下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共有53个乡镇、18个街道办,全市户籍人口364.31万人,常住人口477.5万。
惠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
惠州有着2200多年的建制史、1400多年的建城史,古称循州、祯州,素有“岭南名郡”之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惠州人文渊薮,先后有480多位思想家、诗人、文学家客寓或履临惠州。
早在1600多年前,岭南道教的始祖葛洪来到惠州罗浮山采药炼丹、修道行医、著书立说。
2015年10月荣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屠呦呦,就是受到葛洪的医药著作《肘后备急方》的启发,研究发现了青蒿素。
北宋文豪苏东坡在惠州西湖寓居两年七个月,写下587篇作品,给惠州留下了厚重的历史印记。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先生曾在此进行过革命活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东江纵队指挥部所在地。
北宋杰出文学家苏轼寓居惠州3年,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此进行过革命活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东江纵队指挥部所在地。
现代涌现了廖仲恺、邓演达、叶挺、曾生等一批民主志士和革命家。
惠州是一座环境优美的生态丽城。
惠州自然风光秀丽,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富集,集山、江、湖、海、泉、瀑、林、涧、岛为一体,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身,有“半城山色半城湖”之美称。
先后建成自然保护区26个、县区级以上森林公园46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4A级旅游景区1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62.4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5平方米。
这里有风景如画的西湖、闻名遐迩的罗浮山、翠绿叠嶂的南昆山、碧海连天的巽寮湾,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深受国内外游客喜爱。
空气质量长期保持在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前列,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试点。
惠州是一座特色鲜明的工业新城。
构建起以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为支柱的“2+2+N”现代产业体系,先后引进了英荷壳牌、美国科锐、韩国三星、荷兰飞利浦等世界500强企业在惠投资设立了59家企业,培育了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TCL集团、惠州三星等大型骨干企业以及伯恩光学、德赛西威、比亚迪电子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平板显示、智能终端等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苹果公司70%的玻璃触屏、电控系统由惠州企业提供,全球1/8的手机产自惠州,平均每分钟就有400部手机从惠州发往世界各地。
大亚湾石化区连续四年排名“中国化工园区20强”第二,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七个石油化工基地之一,中海油惠炼二期1000万吨炼油项目即将全面建成投产,中海壳牌120万吨乙烯项目正加快推进,石化区总炼油能力将达到2200万吨、乙烯220万吨,世界级石化园区初具规模。
惠州是一座社会和谐的文明之城。
惠州居民以客家人为主,民风淳朴,热情好客,形成了“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城市精神。
我们每月都开展“惠州好人”评选活动,每年开展“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有24人获评“中国好人”,被媒体称为“好人之城”,连续四次被评为“中国最安全城市”,连续三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当前正在全力冲刺即将验收的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惠州是一座民生优先的幸福之城。
率先实施“民生财政”,每年将新增财力的75%以上用于民生建设,全市财政投入民生资金连续三年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0%以上。
推出一系列惠及民生的医保、社保、住房等政策措施,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在广东省率先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建立了“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实现全覆盖,创建成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全面启动卫生强市、健康惠州建设,获评首批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入选首批“全国民生改善典范城市”,民生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惠州是一座潜力巨大的希望之城。
惠州与广州、深圳、东莞接壤,毗邻香港,不仅区位好,而且空间大,全市土地面积约占粤港澳大湾区的1/5,目前开发强度仅为10.2%。
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齐备,惠州机场开通了国内14条航线,每天进出港航班达28个,航点涵盖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国内十大枢纽机场城市,惠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建成投产,惠州港吞吐能力突破亿吨,厦深高铁、莞惠城轨惠州段相继通车运营,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0公里,形成了“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
良好的发展环境使惠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2万户,增长49.6%。
二、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情况
惠州市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世纪末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城市发展战略,2002年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2年实施国家生态市创建规划,2015年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2016年确立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发展战略。
近年来,惠州市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核心目标,始终秉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载体,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参与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市和各县区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标准要求。
一是环境质量稳定优良。
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良好。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优良,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II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全省最优,2016年95.6%的近岸海水水质达到一、二类水质标准;全市14个主要湖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13年—2016年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上升11.8个百分点,2015、2016年连续两年排名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第三名,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6.7%,“惠州蓝”享誉全国。
二是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惠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全市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万元GDP能耗0.575吨标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连续5年获评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连续9年获评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优秀等次,惠州的生态环保工作得到充分认可。
三是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五年来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人均GDP达7.17万元,年均增长1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361.3亿元,年均增长17%。
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居全省第五位。
县域经济建设亮点纷呈,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人均GDP相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博罗稳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惠东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惠城区入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区。
四是可持续发展优势不断显现。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五年来三次产业结构由5.6∶57.9∶36.5调整为5.1∶53.7∶41.2,第三产业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88.88万元/亩。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环大亚湾新区成为省重大区域发展平台,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成效初显,大亚湾石化区连续四年排名“中国化工园区20强”第二,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七个石油化工基地之一;被誉为“广东硅谷”的潼湖生态智慧区上升为省级发展战略平台,引进了思科潼湖科学城、SK韩国科技城、中关村科技金融小镇、华大基因惠州基地、万城智慧等一批引领性重点项目,集聚了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一批高端创新要素,引进了王复明院士等一批领军型创新团队;珠三角(惠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中韩(惠州)产业园成为中韩自贸协定中国三个园区之一。
惠州新一轮大发展正蓄势待发。
五是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年会承办城市。
基于惠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态度和取得的丰硕成果,惠州市被选定承办全国生态文明论坛第七届年会。
惠州市以此为契机,“以会促进”,更加扎实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进程中,惠州市主要坚持好了“六个创建”:
(一)坚持统筹创建,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惠州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环境既是城市的形象,也是城市的财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增强经济社会的发展潜力,在推进城市发展进程中始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率领全市人民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不断深化生态文明理念。
2013年,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走“五位一体”绿色跨越发展道路。
2016年,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明确了惠州“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强调“绿色发展始终是核心理念”。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奋斗目标,启动“增绿、护蓝、清水、净土、碧海、低碳”六大行动。
从提出“生态旺市”到“绿色发展”,再到“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惠州市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守,不断深化。
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强化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每年投入20亿治水,投入20亿种树”,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市人大、市政协围绕绿色发展,积极发挥立法监督和建言献策职能作用。
市人大连续13年开展“两江一湾”环保行活动,2014年提出“加快生态村镇创建”议案,2017年提出“综合治理水环境”议案,提出了大量建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市政协开展了“优化我市水生态环境,助推国家生态市创建”等常委会专题议政、“宜居宜游城市与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调研视察,推动环保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完善环保法规规划,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引领。
加强法制建设,制定颁布了惠州首部地方性法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出台实施《惠州市东江水质保护管理规定》《惠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启动《罗浮山保护条例》制定工作,规划开展西湖保护立法,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实施了《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明确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路径、措施、要求;在全省最早制定实施市级低碳生态规划,以“碳规”引领从源头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利用,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54.4%,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92.99%;制定实施《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市规划为五大功能区,形成“核心优化、向海拓展、北部保育”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推动城市形态从“一城三组团”向“一市六组团”拓展,推进产城人深度融合;完善多层次自然资源保护规划体系,先后编制《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惠州市海洋功能区划》《惠州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推动“多规合一”,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中,严守耕地红线,开展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市受保护国土面积比例28.47%,全市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不断优化。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统筹,设立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生态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施河长制,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协调、部门配合、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强化目标管理制度,把污染减排、节能降耗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染治理的纳入考核内容,并明确“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比例分别达到22.64%和21.43%,其中一票否决指标中的生态文明指标比例分别为60%和75%;启动了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推进GEP考核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党政生态环保考核责任体系。
建立重点环保工作督查督察制度,对重点环保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进度计划,倒排时间表,实行每周一报告、每月一通报,并将进度实时向社会公示,对未完成责任任务的严厉问责;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工作,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
(二)坚持科学创建,发展和保护深度融合。
惠州市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初步实现了发展与保护“双赢”。
一方面,坚持生态环保优先,强化产业发展环保调控。
惠州市在推进城市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突出“环保优先”,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环境保护引领城市绿色发展。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圆满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倒逼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出台《惠州市招商引资环保指引》,鼓励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没有污染或轻污染项目,严格限制引进重污染。
严格环境准入,实施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总量审核制度,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重点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坚持“三个一律不批”和“三个限批”,几年来,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否决率均在10%以上。
大力实施环境经济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推进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落实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工作,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监测社会化,以市场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另一方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从源头加强污染控制。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夯实绿色发展的产业基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努力构建“2+2+N”的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出台实施创新驱动的“1+6+N”系列文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4%,全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9.2%、43.6%。
大力推动产业集约化发展,积极发挥大项目“榕树效应”,着力构建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产业集约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7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实现工业产值4464.3亿元,增长2.7倍,占全市58.4%。
大力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动汽车与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融合发展,生态旅游、滨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占比不断提高。
大力清退落后产能,2012年以来全市共关停等重点流域年淘汰率20%以上。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应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工业企业100%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验收。
(三)坚持精准创建,城乡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惠州市深刻认识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污染防治的基础,精准发力,强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通过“以奖代补”和运营补助等方式,对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进行补助,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70多亿元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5座,污水处理能力161万吨/日,建成污水管网2200多公里,实现“一镇一厂”。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采用PPP融资模式,按统一规划、统一招投标、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四统一”办法,整县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78个,年处理生活污水1200多万吨,2017年底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全覆盖,2020年底实现自然村污水处理全覆盖。
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体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6个、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0个、生活垃圾收集点3万多个,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县一场”、转运“一镇一站”、收集“一村一点”。
四是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成广东东寰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东江环保公司、宝业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等危废处理处置项目13个,全市危废处理能力23万吨/年,危废处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城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项目2个,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泥1030吨,城市生活污泥处理率100%。
(四)坚持民本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加普惠。
惠州市坚持将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生态环保工作的核心,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工作,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一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将东江保护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东江水质安全。
投入100亿元整治淡水河、潼湖流域污染,圆满完成省下达的阶段性任务,流域水质逐年改善;投入100亿元综合整治市区15条河涌,其中金山河整治工程被住建部评为2014年度“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投入100亿元,采取“清养殖、建设施、提标准、控种植、调结构、严监管”六项措施,全面开展79条县镇河涌和27个黑臭水体整治,已完成河涌治理22条,完成黑臭水体治理10个,其余河涌和黑臭水体已全部动工整治。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扩大禁养区,开展非法养殖业清理专项行动,五年来清理生猪110万头、禽类50多万羽,禁养区内实现“零养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畜禽养殖业规范化整改工作,建成现代化畜牧业示范基地57个,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农田节水技术、秸秆还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整治、黄标车淘汰、泥头车整治、街道冲洗、公路清扫、工业废气整治、垃圾焚烧整治等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八大专项行动”,全面治理大气污染。
划定了锅炉重点整治区域和禁燃区,全面完成中小燃煤、燃油锅炉淘汰和改造工作,全市消灭冒黑烟烟囱;大力推进有机废气治理,中石油、中石化等重点企业全部实行超低排放改造,落实了全市所有VOC重点排放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强化火电、建材等行业的污染整治,所有火电、水泥项目全部配套建设脱硫降氮设施;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新车国Ⅳ准入制度,全面推广使用粤IV标准车用成品油,定期开展机动车排气道路、停放地抽检,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7.2万辆,投放新能源汽车2600辆;强化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开展了市区中心区餐饮业环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关闭取缔扰民问题突出的餐饮单位;加强了施工工地、建筑垃圾道路运输、道路保洁等管理,强化了扬尘污染控制。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编制实施了《惠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正在编制《惠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开展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工作,完成了耕地、林地146个基础点位的现场核查工作。
推进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仲恺高新区电镀企业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调查评估及修复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矿山复绿”工作。
四是加强农村污染治理。
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共创成国家级生态镇6个、省级生态县区3个、省级生态镇5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997个,省级生态镇和市级以上生态村占比超过80%,村镇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开展农村连片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饮用水工程,农村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创造性地统筹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全面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投入2亿多元治农村生活垃圾,配备农村保洁员近9400多名、垃圾收运车辆3000多台,建立了环卫保洁管理、垃圾处理流程、保洁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制度,开展整治行动7000场次,清理农村垃圾近百万吨;按“一年见成效,三年水质清,六年上水平”的目标,全面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河道整治、农村工业废水治理、农村养殖废水治理、农村水生态文化培育六大行动,深入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市财政每年安排1600万元,每年高标准建设120个森林村庄,目前全市累计创建森林村庄653个,森林村庄实现了入村有景观路,村内有小公园,围村有绿化带,村边有风景林等“四有目标”。
五是严格环保执法监管。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百日环保强化督查行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6年以来,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2万人次,检查企业2.45万家次,依法立案2278宗,处罚金额9582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宗,查封扣押案件170宗,限产停产案件25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4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3宗。
规范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将环保信用等级、环保守法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等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了建设项目环保全过程管理。
强化环境监测监控,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环境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全市监测资源,按时完成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制度和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对环境质量下降区域及时预警;推进了在线监控建设,建成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构建了覆盖全市所有国控、省控和重点市控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网络。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不断完善“一网六库”环境应急工作体系,每年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14年以来妥善处理处置环境突发事件17宗,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五)坚持系统创建,生态城市魅力日益凸显。
坚持生态学原理,系统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和保护,不断优化全市生态系统,“城在山水中、家在花园里”的城市生态魅力尽显。
一是建设森林城市。
开展了新一轮绿化惠州大行动,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成生态景观林带864.44公里,完成森林碳汇56.15万亩,几年来新建县级以上森林公园13个,镇级森林公园32个,全市镇级以上森林公园达到80个、各级自然保护区26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42%。
二是建设园林城市。
加大市区园林绿化投入,建成绿道总长度逾1480公里,组织实施了园林风景项目200多个,全市已建或在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累计500多个,绿化覆盖率达43%,绿地率38.92%,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63平方米,城市街道、公园基本实现“四季常绿、四季有花”,形成了一街一树一景和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市民出行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三是建设美丽海湾。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3个和海洋特别保护区1个,全市海洋保护区面积占所辖海域总面积的19%,占比全省最高。
开展岸线修复工程,种植红树林5000多亩,计划把考州洋打造成全国最大的红树林种植基地,大亚湾红树林湿地公园入选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自然岸线保有率为45.1%。
加强海岛生态建设,大辣甲岛和巽寮湾分别获得广东“十大美丽海岛”和“十大美丽海岸”称号。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稳定良好,珊瑚、红树林等南海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持续向好。
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和渔业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建成人工鱼礁区6座,面积37平方公里,推进东山海人工鱼礁省级示范区建设。
四是打造绿色名片。
开展了西湖生态修复,建成总面积28万平方米的西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水质净化效果良好,湖区生态得到较大改善。
实施了西湖清淤、引清、湖岸修葺、灯光亮化、园林建设、飞禽放养等措施,不断美化西湖湖区景观,推进了红花湖、高榜山景区建设,建成了丰渚园、挂榜阁、故乡园、三江园、环湖绿道、卧龙香雪景点等一批景点,从生态保护、水质治理、环境美化、文脉延续等多方面提升西湖的景观档次和文化品位。
目前的西湖,水质优良,景色宜人,百鸟朝歌,秋水共长天一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坚持全民创建,绿色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惠州市持续开展环保宣教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
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100%,全市党政干部培训班均开设环保课程,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100%;每年组织市民到环境教育基地参观考察,坚持开展环保讲座;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公告,每季度公开主要河涌水质监测情况,每天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当日空气环境质量情况,实时环境监管信息,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二是强化媒体宣传。
主要新闻媒体设立环保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