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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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1.0目的
1.1确保半成品及成品在搬运、贮存、包装、交接等过程中不发生损伤;
1.2减少半成品及成品因刮花、变形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
1.3保持质量稳定,满足生产和客户需求。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辅助物料的搬运及防护管理,以及成品、半成品的交接、包装、交付过程中的保护管理。
3.0职责
3.1供应商:
负责来料之防护(包括搬运和保护)的控制。
3.2物流课:
负责原材料的搬运、贮存和防护,成品物料存储保管、防护及交货运输中产品防护。
3.3生产部:
负责制程过程中及外发前产品的搬运、保管、包装和防护。
3.4品管部:
负责对包装方式实用性能进行确认,并监督相关部门物料防护之执行。
3.5包装课IE:
负责成品包装方式的制定。
4.0内容
4.1搬运
4.1.1搬运设备和工具的保养
使用部门按各类搬运设备和工具的操作说明,正确、规范使用搬运设备和工具,并每日对其进行点检保养。
搬运作业前,负责搬运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需进行检查确认,以确保搬运设备和工具符合规定要求。
4.1.2各类物品的搬运由搬运担当部门选用合适搬运工具进行:
4.1.2.1车间在制品、半成品的搬运使用手动叉车或半电动推高车;
4.1.2.2制造车间与原材料仓库之间原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油(汽油)气混合叉车;
4.1.2.3模具的搬运使用油(汽油)气混合叉车或行车;
4.1.2.4成品仓的成品搬运使用电动叉车;
4.1.2.5收发大件物料及出货装车使用柴油叉车。
4.1.3叉车的搬运
4.1.3.1叉车的操作者必须持有叉车操作证。
4.1.3.2叉车搬运一般注意事项:
A、起重前必须了解货物的重量,货重不得超过叉车的额定起重量。
B、起重包装货物时应注意货物包装是否牢固,如为胶箱盛装,保证胶箱完好,易燃易爆油料(如汽油、柴油)每次为两桶/次。
C、根据货物大小尺寸,调整货叉间距,使货叉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避免偏载。
拟制
审核
核准
D、货物插入货堆时门架向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门架应向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并尽可能将货物降低,然后方可行驶。
E、降货物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进行,行走与提升不允许同时操作。
4.1.4行车的搬运
4.1.4.1行车的操作者必须持有行车操作证。
4.1.4.2行车搬运的一般注意事项:
A、在操作前,了解设备状况,空运转试车,要对行车摇控器、行轨、钢丝绳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B、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C、不从人头上越过。
D、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4.1.5搬运中的防护要求
4.1.5.1各相关部门的搬运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轻取轻放,防止磕、碰、扔,保持货物搬运、运输时平稳。
4.1.5.2严禁淋雨搬运。
雨天搬运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做好防锈工作。
4.1.5.3易燃易爆物品,夏季只允许早晚搬运。
4.1.5.4搬运设备或工具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中止搬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质量事故。
4.1.5.5不同类型的产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需严格分离。
4.1.5.6搬运中要保护好标识,损坏了要及时恢复。
4.1.6搬运中跌落品处理
搬运过程中产品跌落时,搬运负责单位将跌落品区隔,并以《内部联络单》通知对应品管组长,品管组长负责安排人员对跌落品进行品质确认。
4.1.7搬运中的注意事项
4.1.7.1产品堆放时,严禁上大下小,上重下轻,不同种物料混合堆放等,搬运过程中,禁止在无衬托物(板)情况下,直接将产品放在叉车或液压车的叉脚上。
4.7.1.2视产品摆放方式,必要时,需于产品外加绕缠绕膜,以防产品搬运过程中散开跌落,造成碰伤损坏。
4.7.1.3木箱物料在内部周转过程中,含卡板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出货装箱搬运过程中,同类木箱重叠最多4层,含卡板总高度不得超过2.0米。
4.7.1.4纸箱和胶箱物料在周转过程中,高度不得超过1.8米。
材料在周转过程中,含卡板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7.1.5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搬运运输过程中,运输之车辆及运输人员必需具备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
4.7.1.6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时,严禁将不同类化学品堆放,易发生
化学反应之化学品,需区分开进行搬运,并采取对应防护措施。
4.7.1.7出库物料之运输、装车及卸车需轻拿轻放,搬运依产品搬运管控方式执行,运输途中,需尽量匀速驾驶,避免急刹车或急拐弯现象,尽量避免运输不良产生。
4.7.1.8品管部对物料的搬运方式进行监督,发现不合要求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改善。
4.2防护
4.2.1原材料防护
4.2.1.1供应商所交之物料,均需采取适当包装方式,以防止产品于运输过程中碰撞产生外观不良,必要时,需以我司规定包装方式执行。
4.2.1.2来料发现包装方式明显挤压、破损、变形时,收发组有权利拒绝接收来料。
4.2.1.3来料必须使用卡板进行摆放,并使用防潮保护措施,以防原材料受潮生锈。
4.2.1.4原材料依材质进行区分摆放,摆放限高3.5米,以上小下大的方式摆放物料。
4.2.1.5客户提供原材料,需采取对应适当标识,如“XX客户提供/XX产品专用”等。
4.2.1.6仓管员每天上班后对在库材料做一次确认及除尘处理。
4.2.2在制半成品防护
4.2.2.1需电镀、阳极氧化产品的防护
A、加工产品必须用套胶袋的纸板隔开,工序与工序之间间隔时间为二天或二天以上时,每个产品表面需涂防锈油,周转包装容器需加缠绕膜以防止产品氧化或生锈。
B、外发前一工序之包装,需选用合适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卡板、胶箱、木箱、泡棉、纸板等),以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被划伤及变形。
C、需外发电镀之产品,制造生产加工完毕后,各相关部门需于48H内外发至供应商,以防止产品生锈。
D、需外发的产品收发组要进行检查,是否达到运输的要求。
4.2.2.2需喷涂产品的防护
A、单面喷涂的产品
从投入生产开始,每个工序都需用纸板隔开,以保护好不用喷涂的面不被刮伤。
外发前一工序生产时,组长需按4.2.2.1B执行,采取适当包装方式。
B、双面喷涂的产品
从投入生产后各工序均需摆放整齐,以保证产品之间在周转过
程中不可相互滑动,以免造成刮伤。
外发前一工序生产时,组长按4.2.2.1B执行,选择适当包装方式。
C、产品制造生产加工完后,各相关部门需确保于48H内外发至供应商,以防止产品生锈。
4.2.2.3无需做表面处理产品的防护
A、产品从投入生产后第一工序开始,产品与产品间需用纸片进行区隔,以确保产品不被划伤。
B、工序间周转时,需根据产品形状大小选用合适的卡板、木箱或铁架来进行周转。
C、工序间周转时,冷轧板类(SPCC)周转停留时间超过1天,产品刷防锈油,镀锌板类(SECC)周转停留时间超过2天,产品需加绕缠绕膜,并采取对应隔潮措施。
4.2.2.4喷涂产品的防护
A、前处理加工后产品,产品间需用纸板间隔,拿取产品时,需配戴手套,夏天需2小时更换一次手套或配带防汗手套,严禁裸手直接接触产品,前处理后产品,需于24H内安排上线喷涂加工,以防止产品生锈。
B、喷涂后的产品,平板类产品需摆放在专用车架上,不得平放在踏板上(工程特别规定的例外),在转移的过程中,产品随车架转移。
C、摆放于踏板上之产品,需做好层与层之间的间隔保护,避免碰撞、刮伤;同时,要叠放整齐。
D、对于大件产品或异形的产品,放于踏板上后还需要用缠绕膜进行防护,以防止产品滑落或碰伤;
E、对于小件产品需要摆放在胶箱内,并每层之间作好隔离;对于喷涂后需要打钉或丝印的产品,需要进行全检并作好防护,以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
4.2.2.5电镀后产品的防护
A、电镀后产品,需要用珍珠棉、胶袋等方式进行保护,以防产品相互之间发生碰撞,并加缠绕保护膜或其它防护物料,以防止产品刮伤。
运输包装方式需符合搬运防护要求。
B、电镀后的的产品,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必须配带手套,严禁裸手触模产品,以防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发生生锈的情况。
4.2.2.6因客户或品质异常等特殊原因而暂停生产的产品防护
自接收相关讯息后,SPCC类产品需涂防锈油,并用缠绕膜进行缠绕,非SPCC类产品,用缠绕膜缠绕后放到待处理区域并标识清楚。
4.2.3化学品使用防护
化学品于使用过程中,需按照《环境管理制度》之“化学品及油品管理办
法”执行。
如配带相关防护措施,使用区域严禁明火等,使用现场需张贴化学品使用相关资料。
4.2.4特殊气体的防护
4.2.4.1特殊气体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维护管理,不同类气体需分类放置于通风良好之指定区域,氧气需与可燃易燃物(例如乙炔)保持适当距离(10米-15米),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要求执行。
4.2.4.2对身体有危害的气体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警告标识、医救内容。
4.2.5成品防护
4.2.5.1包装课IE负责依产品形状、大小、重量及客户要求等,对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包装作业指导书》),以确保产品运输过程中,不会导致产品不良。
必要时,于包装设计中注明运输中的防护标志,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要求执行。
4.2.5.2对于没有包装作业指导书的新产品或使用共用周转箱出货的产品,需由包装IE现场确认包装方式,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不会发生质量事故。
4.2.5.3对于包装好的产品,需采用缠绕膜或打包带进行防护,以防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落或倾倒等;
4.2.5.4成品之包装按《包装作业指导书》执行。
4.2.5装车或货柜时,要根据产品的外箱及包装方式进行装车,保证产品间不会发生倾斜而导致变形等。
4.2.6对于要空运的产品一定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护,不可以使用纸箱等。
4.3贮存
4.3.1贮存环境要求
参见《仓库管理办法》中“仓储管理”2.0。
4.3.2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4.3.2.1物品存放的注意事项
A、仓库库位要给予规划,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存放有序,如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面向通道进行保管,标识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出货或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等。
B、能上架的物品最好上架贮存,一般应上轻下重,以保持货架稳固及搬运之方便,不能上架的物品按规定的域堆放,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用纸箱和胶箱存放的物品禁止直接摆放于地面,需采取对应隔离措施。
堆放高度以不损伤物品、不使货架变形为宜,一般木箱限高4米,纸箱限高2米,胶箱限高2.5米,货架顶层堆物物料高度限制类同。
C、同一大类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在保证大类物品集中存放管理的基础上,外观相似、易混淆的小类物品避免相邻摆放,摆放要便于清点和
搬运。
D、易损物品、危险物品、顾客提供物品设专区摆放并给予醒目标识。
E、化学用品严禁将不同类型化学品堆放,在周转和贮存过程中,同类型桶装化学品堆放不得超过二桶,袋装化学品堆放不得超过四层,箱装化学品堆放不得超过二箱。
F、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内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如在制品、半成品存放由生产部设定一定的流转堆放区域,确保在制品、半成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4.3.2.2仓库物品的检查
A、入库检查
参见《仓库管理办法》中“入库管理”1.0。
B、安全检查
a、货架及物品堆放是否牢固,物品堆放是否整齐有序,库房有无漏雨、场地有无积水杂物等。
b、检查各种安全措施和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是否符合要求。
C、质量检查
a、检查并解决库存物资是否发生锈蚀、霉变、渗漏、老化、压损等情况。
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检验员进行品质确认。
b、库存物料超过六个月产品,仓管员用“长期在库品”进行标识,同时用《产品报检单》送检验员进行品质确认,检验之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2.3仓库盘点
参见《仓库管理办法》中“盘点管理”。
4.3.2.4库存管理系统
A、采购以适质、适量、适时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生管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销售订单、预测、生产计划等制定最优订货量、安全库存、订购提前时间等标准。
仓库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B、财务课负责仓库库存的控制管理,每月编制《库存周转率报表》并逐步控制和优化库存量,当库存周转率偏小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适当的纠正/预防措施。
5.0相关文件
5.1《环境管理制度》BM/GL-017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BM/CX-19-Q
5.3《仓库管理办法》BM/ZY-035
6.0相关记录
6.1《包装作业指导书》BM/JL.PA-006
6.2《产品报检单》BM/JL.PA-004
6.3《内部联络单》BM/JL.AD-045
7.0附件
8.0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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