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机房设计及环境标准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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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机房设计及环境标准分析
信息机房设计及环境标准
一目的
规范信息机房设计,确保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环境,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
新机房建设,旧机房改造。
三内容
1、设计总则:
1.1、计算机机房建立及管理除参照本规范外,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根据公司情况,计算机机房按照功能分为主机房和子机房;计算机主机房按照建设标准分为: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公司计算机主机房、,计算机子机房,以上各计算机机房按实际的用途及需要、遵循相应的标准。
2、设计原则
2.1、独立机房设计:
机房内不应与其它任何非信息系统设备共用同一空间,根据机房功能、规模等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机房内不同设备对环境的不同要求,便于空调控制、灰尘控制、噪音控制和机房管理,应采用隔离墙将大空间分隔成不同的功能区域,机房区内的隔断墙不必隔热,可使用玻璃隔断,对于面积小、功能单一的机房不需要分区。
2.2、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2.3、计算机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
宜为3.0~3.5m;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面,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于90CM。
2.4、机房承重要求:
在选择机房位置时应及时确认机房所在建筑楼层楼板承重能力,对照机房建设规模和设备数量,核定该承重是否满足需要,并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加固措施对活动地板下送风不得有大的阻挡。
2.5、可扩展性:
技术日新月异,升级是必然的,要满足日后的发展需要。
2.6、易维护,经济合理。
3、选址要求
3.1、机房应尽量在电力、水源充足、自然环境清洁、通讯、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
3.2、机房应尽量远离有害气体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炸物的地方。
3.3、机房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3.4、机房位置选择应尽量方便工作区网络布线,以及与所在建筑物的供电、消防、通讯的线缆联接。
3.5、机房位置选择应靠近外墙内侧,方便空调机室外冷凝器的安装;对于机房专用的精密空调,室外冷凝器不得低于室内机3米,不高于室内机20米,放置冷凝器的平台应有足够的面积,一般两机组之间、机组与墙之间的距离要求≥1米;对于舒适性空调,应尽量将其室外机放在机房近处,避免因空调室内机与室外机距离过远或室外机与室内机高差太大而造成耗电量增加、效率降低、空调机寿命减损,同时应及时检修排水不畅的水管,防止空调机漏水造成设备损坏。
3.6、机房位置不宜选在底层,一层和顶层,防止下大雨受水灾的损害;机房位置严禁,靠近水源或墙壁内部有水源管路经过机房顶部及底部,如大楼消防管路需要求修改或封闭,使用独立型消防系统。
3.7、机房中心周围100m内不能有危险建筑物。
4、面积
4.1、主机房其他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有网络设备区、不间断电源区、介质存贮区、进入机房准备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其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设备面积的1.5倍;
4.2、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或设备间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4.3、公司各级机房面积,宽度参照表4.3:
机房
面积(m2)
宽度(m)
总部中心机房
按设备数计算
不小于4.5
区域中心、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50±10
不小于3.5
计算机主机房A
20±5
不小于2.5
计算机主机房B
5±3
不小于1.5
表4.3
主机设备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公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公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5、机房装修
5.1、一般规定
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装修、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验收及其他室内作业;
室内装修作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及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隐蔽工程(如地板下、吊顶上、假墙、夹层内)在封口前必须先除尘、清洁处理,暗处表层应能保持长期不起尘、不起皮和不龟裂;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裁口必须做防尘处理,然后对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在裱糊、粘接贴面及进行其他涂复施工时,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装修材料应尽量选择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尽量选择难燃、阻燃材料,否则应尽可能涂防火涂料;
5.2、吊顶
计算机机房吊顶板表面应平整,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其边缘应整齐、无翘曲,封边处理后不得脱胶;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干燥,并做包缝处理;
按设计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
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金属连接件、铆固件除锈后,应涂两遍防锈漆;
吊顶上的灯具、各种风口、火灾探测器底座及灭火喷嘴等应定准位置,整齐划一,并与龙骨和吊顶紧密配合安装;从表面看应布局合理、美观、不显凌乱;
吊顶内空调作为静压箱时,其内表面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尘处理,不得起皮和龟裂;
固定式吊顶的顶板应与龙骨垂直安装。
双层顶板的接缝不得落在同一根龙骨上;
用自攻螺钉固定吊顶板,不得损坏板面。
当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五类要求,螺钉间距:
沿板周边间距150-200mm,中间间距为200-3000mm,均匀布置,螺钉距板边10-15mm,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的材料嵌平、磨光;
保温吊顶的检修盖板应用与保温吊顶相同的材料制作;
活动式顶板的安装必须牢固、下表面平整、接缝紧密平直、靠墙、柱处按实际尺寸裁板镶补。
根据顶板材质作相应的封边处理;
安装过程中随时擦拭顶板表面,并及时清楚顶板内的余料和杂物,做到上不留余物,下不留污迹;
5.3、隔断墙
无框玻璃隔断,应采用槽钢、全钢结构框架。
墙面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门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
表面不锈钢厚度应保证压延成型后平如镜面,不平的视觉效果;
石膏板、吸音板等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应衬垫弹性密封材料后固定。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竖龙骨准确定位并校正垂直后与沿地、沿顶龙骨可靠固定;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竖龙骨的长度应比隔断墙的实际高度短30mm,上、下分别形成15mm膨胀缝,其间用难燃弹性材料填实。
全钢防火大玻璃隔断,钢管架刷防火漆,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无气泡;
安装隔断墙板时,板边与建筑墙面间隙应用嵌缝材料可靠密封;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用自攻螺钉固定墙板宜符合:
螺钉间距沿板周边间距不大于200mm,板中部间距不大于300mm,均匀布置;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板应与竖龙骨平等铺设,不得与沿地、沿顶龙骨固定;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每面的双层墙板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和电气装置固定在龙骨上。
墙板不得受力;
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并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5.4、铝合金门窗和隔断
铝合金门框、窗框、隔断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平整,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墙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门扇、窗扇应平整、接缝严密、安装牢固、开闭自如、推拉灵;
施工过程中对铝合金门窗及隔断墙的装饰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安装玻璃的槽口应清洁,下槽口应补垫软性材料。
玻璃与扣条之间按设计要求填塞弹性密封材料,应牢固严密;
5.5、活动地板
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应符合国标GB6650-86《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活动地板的理想高度在18-24英寸(46-61cm)之间;
活动地板的铺设应在机房内各类装修施工及固定设施安装完成并对地面清洁处理后进行;
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清洁、干燥,活动地板空间作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就作防尘处理,不得起皮和龟裂;
现场切割的地板,周边应光滑、无毛刺,并按原产品的技术要求作相应处理;
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按标高及地板布置严格放线将支撑部件调整至设计高度,平整、牢固;
活动地板铺设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水平。
遇到障碍或不规则地面,应按实际尺寸镶补并附加支撑部件;
在活动地板上搬运、安装设备时应对地板表面采取防护措施;铺设完成后,做好防静电接地;
5.6、地板要符合设备承重要求:
公司各机房对地板承重要求
机房类型
承重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1000kg/m2(如有特殊要求,按特殊要求处理)
区域中心,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800kg/m2
计算机主机房A
500kg/m2
计算机主机房B
300kg/m2
5.7、公司机房装修要求:
机房类型
地面工程
吊顶
墙面装饰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机房活动地板
防火,防尘,防静电
防火,防尘,防静电
区域中心,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机房活动地板
防火,防尘,防静电
防火,防尘,防静电
计算机主机房A
机房活动地板
防火,防尘,防静电
防火,防尘,防静电
计算机主机房B
防尘
不需要吊顶
防尘
6、配电
6.1、系统要求
电子计算机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其供配电系统应采用电压等级220V/380V,频率工频50HZ或中频400HZ~1000HZ的TN-S或TN-C-S系统,电子计算机的主机电源系统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电子计算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系统扩展、升级的可能,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6.2、供电质量
电网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可以划分为A、B、C三级,如下表1所示:
项目
等级
A
B
C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
±2
±5
+7-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
±0.2
±0.5
±1
电压波形畸变率(%)
3~5
5~8
8~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
0~4
4~200
200~1500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0.5
1
1.5
表1
为了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计算机房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机房容量较大时,宜设置专用电力变压器,容量较小时,可采用专用低压馈电线路供电。
(2)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置。
(3)机房内其它电力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UPS供电。
主机房内为计算机设备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与其它负荷应分别供电。
(4)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上,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应小于20%。
(5)计算机电源系统应限制接入非线性负荷,以保持电源的正弦性。
(6)机房内用电插座分为两大类,UPS插座和市电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
(7)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