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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

经济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北京商务中心区(以下简称CBD)商务楼宇的发展情况,及时掌握CBD区域新入驻企业的相关信息,研究分析CBD楼宇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改善CBD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增长,为区政府制定和调整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的功能、租售类型、产权情况、企业入驻情况、平均租金、能耗、建筑构造、停车设施以及商务楼宇内入驻企业的变动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

掌握CBD区域内商务楼宇基本信息、出租出售等情况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或拥有楼宇产权的法人单位。

四、调查范围

CBD区域内的商务楼宇。

CBD是指东扩后的北京商务中心区,包括建外、呼家楼、六里屯、八里庄、高碑店五个街道和地区办事处的25个社区,具体范围参见附录2。

五、调查方法和调查方式

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

调查方式为填报纸介质报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同时通过北京朝阳统计信息网进行网络报送。

六、调查时期

调查时期为2011年年度和2012年四个季度。

七、调查组织方式及工作职责

本次调查由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CBD统计所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处协同配合。

朝阳区统计局CBD统计所主要负责调查方案制定、调查布置、问题解答、报表回收、数据审核评估和分析研究等工作,并协助进行报表催报。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处配合进行调查布置、问题解答、报表催报及审核等工作。

八、调查工作安排

2012年6月底前完成对填报单位和填表人员的工作布置。

2012年7月底前完成2011年年度报表的回收和整理工作;2012年季度报表在季后1个月内完成回收和整理(1季度报表随2季度上报)。

2012年8月底前完成2011年年度报表的录入和初步审核工作;2012年季度报表在季后2个月内完成录入和审核。

2012年9月底前完成对2011年年度报表调查结果的评估认定工作;2012年季度报表在季后3个月内完成评估认定工作。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2011年年度报表分析研究工作;2012年季度报表在季后3个月内完成相关分析。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划。

(二)认真审核,提高数据质量。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基本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1-1表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11年

有效期至:

2012年12月31日

一、填报单位基本情况

01楼宇名称:

06行政区划代码□□□□□□—□□□—□□□

02楼宇详细地址:

07联系电话:

03单位类型1房地产开发经营2物业管理3其他□

08传真电话:

0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09移动电话:

05单位详细地址:

10电子邮箱:

二、物业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如填报单位类型为物业管理单位,则11-15项免填)

11物业管理单位名称:

15传真电话:

12物业管理单位详细地址:

16电子邮箱:

13物业管理单位联系人:

17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等级1一级2二级3三级9其他□

14联系电话:

18所属物业协会:

三、商务楼宇基本情况

19楼宇功能(可多选)写字楼□公寓□商业□酒店□

21楼宇产权情况单一产权人所有□多产权人所有□如果为单一产权人所有,产权单位详细名称

产权单位联系电话

20写字楼租售类型

出租□出售□租售□

22楼宇物业等级甲级及以上□乙级□其他□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功能及使用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1-2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楼宇名称: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楼宇详细地址:

2011年

有效期至:

2012年12月31日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

1

一、写字楼(办公楼)

——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其中:

可供出租出售面积

平方米

2

 

其中:

已出租面积

平方米

3

 

已出售面积

平方米

4

 

其中:

已入驻企业面积

平方米

5

 

平均租赁价格

元/天/平方米

6

 

二、高档公寓

——

——

 

总面积

平方米

7

 

套数

8

 

三、商业及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不含酒店)

——

——

 

地上面积

平方米

9

 

地下面积

平方米

10

 

四、酒店

——

——

 

5星级酒店面积

平方米

11

 

5星级酒店房间数

12

 

4星级酒店面积

平方米

13

 

4星级酒店房间数

14

 

3星级及以下酒店面积

平方米

15

 

3星级及以下酒店房间数

16

 

五、能源消费情况

——

——

 

电力

千瓦时

17

天然气

立方米

18

柴油

19

燃料油

20

外购热力费用

千元

21

立方米

2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3.主要审核关系:

(1)总建筑面积

(1)≥可供出租出售面积

(2)

(2)可供出租出售面积

(2)≥已出租面积(3)+已出售面积(4)

(3)可供出租出售面积

(2)≥已入驻企业面积(5)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入驻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1-3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楼宇名称: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楼宇详细地址:

2011年

有效期至:

2012年12月31日

序号

单位详细名称

工商登记注册号

税务登记

证号

企业性质(1法人2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

注册成立日期

楼栋号

层数

门牌号

租赁面积(平方米)

入驻时间

租赁到期时间

联系电话

 

 

 

 

 

 

 

 

 

 

 

 

 

补充资料:

年末楼宇内入驻单位个数:

______个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建筑及基础设施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1-4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楼宇名称: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楼宇详细地址:

2011年

有效期至:

2012年12月31日

楼栋号

层数

楼高(米)

正式投入使用时间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展厅面积

(平方米)

人防工程面积

(平方米)

防灾减灾工程面积(平方米)

屋顶绿化面积

(平方米)

避难层所在位置

是否安装使用热计量仪表

楼栋外保温墙材料

材质

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补充资料:

商务楼宇停车设施情况

地上停车位数量合计:

_________________个

停车诱导系统情况:

有□无□

地下停车位数量合计:

_________________个

非机动车停车面积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固定车位:

___________________个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入驻企业变动和功能使用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2-1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楼宇名称: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楼宇详细地址:

2012年季度

有效期至:

2013年4月30日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

季初楼宇内单位个数

1

 

本季迁入单位个数

2

 

本季迁出单位个数

3

 

季末楼宇内单位个数

4

 

季末写字楼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其中:

季末可供出租出售面积

平方米

6

 

其中:

季末已出租面积

平方米

7

 

季末已出售面积

平方米

8

 

其中:

季末已入驻企业面积

平方米

9

 

本季平均租价

元/天/平方米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季度、二季度7月20日前,三季度10月20日前,四季度2013年1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3.主要审核关系:

(1)季末楼宇内单位个数(4)=季初楼宇内单位个数

(1)+本季迁入单位个数

(2)-本季迁出单位个数(3)

(2)季末写字楼总建筑面积(5)≥季末可供出租出售面积(6)

(3)季末可供出租出售面积(6)≥季末已出租面积(7)+季末已出售面积(8)

(4)季末写字楼总建筑面积(5)≥季末已入驻企业面积(9)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迁入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2-2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楼宇名称: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楼宇详细地址:

2012年季度

有效期至:

2013年4月30日

序号

单位详细名称

工商登记注册号

税务登记

证号

企业性质(1法人2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

注册成立日期

楼栋号

层数

门牌号

租赁面积

(平方米)

入驻时间

租赁到期时间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季度、二季度7月20日前,三季度10月20日前,四季度2013年1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迁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

朝统临调2-3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文号:

朝统发[2012]号

楼宇名称: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12]68号

楼宇详细地址:

2012年季度

有效期至:

2013年4月30日

序号

单位详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类型(1法人2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CBD区域内商务楼宇

2.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季度、二季度7月20日前,三季度10月20日前,四季度2013年1月2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并完成网络报送

附录:

附录1

指标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楼宇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楼宇全称。

楼宇详细地址要求写明楼宇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基本情况

单位类型根据填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即楼宇的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类型。

行政区划代码指填报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统一按区划代码目录填写。

物业管理单位名称依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为主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等级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所属物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是以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相关企业参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全国行业性的自律组织。

楼宇功能指根据楼宇的实际使用功能,可分为写字楼、公寓、商业、酒店或其中几项的组合。

写字楼租售类型指写字楼投入使用后的产权归属,分为出租、出售和租售三种类型。

楼宇产权情况指楼宇的实际产权归属,一般分为单一产权人所有和多产权人所有。

楼宇物业等级指楼宇物业的等级,分为甲级及以上,乙级和其他。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商务楼宇功能及使用情况

写字楼(办公楼)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范围:

a.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b.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也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勒脚以上的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c.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d.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e.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f.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g.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h.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i.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j.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墙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k.建筑物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l.柱雨棚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m.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n.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o.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p.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q.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r.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s.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t.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b.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c.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d.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e.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台后悬挂幕布,布影的天桥、挑台。

g.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h.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可供出租出售面积指在报告期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可供出租出售的商品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

该指标包含已出租出售的面积及待出租出售面积之和。

已出租面积指在报告期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已出租的商品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

若合同中为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1.33换算。

已出售面积指在报告期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已出售的商品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

若合同中为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1.33换算。

已入驻企业面积指在报告期期末已入驻企业所占用商品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

平均租赁价格指房屋的所有人出租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的平均值,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12个月的平均数。

以12个月的日平均租赁价格之和除以12求得。

计算公式为:

平均租赁价格=(1月日平均租赁价格+…+12月日平均租赁价格)/12。

(2)对于不容易计算各月日平均租赁金额的情况,可按报告期内租赁金额除以报告期租赁面积再除以30,以此计算平均租赁价格。

其中租赁金额为报告期内新签订合同的按月计算金额的累计值;租赁面积为报告期内新签定合同的租赁面积的累计值。

计算公式为:

平均租赁价格=(报告期内12个月租赁金额之和)/(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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