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改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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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改后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和原则

编制的目的

本次对河南煤建哈密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1、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2、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影响。

编制的原则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编制应急预案

2、技术上采取措施,使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

3、通过管理协调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

4、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编制应急预案

5、能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

6、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

7、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8、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基建)法》(法律)第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国家安全生产(基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基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建)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项目部井上、下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预案体系

1.4.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河南煤建哈密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项目部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1.4.2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制定的专项预案有:

  1)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爆破材料爆炸、燃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强降温、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1.4.3支持保障预案

为保障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和抢救方案的实现,在抢救队伍、物资设备、调度、通讯、制度等方面预先制定支持性保障措施。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科室、队班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落实“三项权利”。

一是职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权”,二是调度人员紧急情况下撤人的“调度指挥权”,三是现场管理人员紧急情况下撤人的“一线指挥权”。

管理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遇到突发险情时,可以不等上级指示,立即撤到安全地点,一线指挥员和调度人员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现场人员紧急避险,然后再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2、危险性分析

井田概况

2.1.1地理位置

井田位于吐哈盆地东段南部的戈壁沙丘平原和低山丘陵区,地势南北高,中部低,区内海拔高度+510~+630m,相对高度大于50m。

干谷宽阔,地表为残积、坡积的岩屑层和风积层覆盖,为无植被的荒漠区。

井田及其周边无任何地表水流或水体。

2.1.2气象与地震

2.1.2.1气象

本地区具有很强的大陆性温带干旱气候特点,气候分区为暖温带极干旱区。

年平均气温8~11℃,年降水量不足40mm,蒸发量是降水量的80倍以上。

哈密地区属自然灾害多发区,主要自然灾害有:

(1)风沙:

区内多以东北风为主,平均风速2.8m/s,最大风速可达26.4m/s。

风沙天气多出现在春、夏季3~7月份,其中又以4月份最多,一般有3~5天。

每当风力达5~6级,裸露地面即出现风沙,造成野外施工困难,交通运输受阻。

(2)热害、干热风:

6~8月份出现几率较大,持续高温是其诱发因素;干热风造成人畜呼吸困难,难以适应,高温使动植物体内水份补给困难,水份代谢失去平衡,正常生理活动受到抑制。

(3)低温寒潮:

哈密冬季寒冷,冻土深度可达1.27m。

工作区内地形无大起伏,地表无植被,冬季尤其寒冷。

2.1.2.2地震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井田所处的大南湖项目部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裂度区划分为Ⅶ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据哈密地区气象局提供的资料,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本地区发生震级4级以上地震达10余次。

最近一次地震是2009年12月14日零时零三分,在哈密市发生里氏级地震,震中位于北纬°,东经°,震源深度约4km,震中位置距哈密市约150km,距乌鲁木齐市约600km。

地质条件

2.2.1构造

项目部区内赋存地层从上至下有第四系、新近系葡萄沟组、中侏罗统头屯河组、中侏罗统西山窑组、下侏罗统三工河组和上石炭统梧桐窝子组。

西山窑组是勘查区含煤地层,西山窑组控制厚度~912.05m,平均厚度419.21m。

根据岩性和含煤性,将西山窑组地层划分为上段、中段和下段三个段。

上段含编号煤层2层,无可采煤层;中段含编号煤层15层,其中可采煤层10层;下段含编号煤层12层,其中可采煤层8层。

勘查区西北部位于幅度较小的轴向北西西的向斜和轴向北东的背斜,中部及南部发育有轴向近东西的背斜和向斜。

除以上褶曲外局部伴有次一级的褶曲。

全区大部地段煤层倾角较平缓,一般为5~15°,局部地层倾角较陡,为25~50°。

勘查区内未发现落差大于10m的断层。

含煤地层中未发现岩浆岩。

勘查区构造简单。

井田3#煤层全层厚~4.38m,平均厚2.85m,局部含0~3层泥岩和炭质泥岩夹矸,煤层赋存稳定,地质结构较简单。

顶板以粉砂质泥岩、泥岩、粗砂岩为主,底板以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为主。

水文地质勘探类型为二类一型,瓦斯含量较低,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等级为I级容易自燃~Ⅱ级自燃煤层。

113采区位于井田西北部,属项目部井第一水平,采区范围:

东起3煤集中大巷,西至井田边界;南起3煤可采边界,北到一分区和三分区保护煤柱线。

采区南北长2222~4648m,东西宽约为1934~2620m,面积约为7.02km2(无煤带面积约为2.10km2)。

采区回采上限标高为+450m,回采下限标高为+350m。

2.2.2水文地质

项目部区是以裂隙充水为主的煤项目部床,项目部区共划分四个含水层,第四系为透水不含水层,新近系上新统葡萄沟组、侏罗系中统头屯河组地层为间接充水含水层,侏罗系西山窑组地层为直接充水含水层。

本采区3煤位于侏罗系西山窑组,因此采区为侏罗系中统头屯河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和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

西山窑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主要由灰绿色、褐黄色、深灰色泥岩、粉砂岩、粗砂岩、砾岩及煤层不均匀互层,为区域的主要含煤地层,地表局部零星出露,是本次工作的重点,西山窑组地层厚度变化较大,控制厚度-912.05m,平均厚度419.21m,此地层岩石较完整,裂隙不很发育,钻进中孔中水位变化不大,粗砂岩段微漏,个别钻孔煤层段不返浆。

根据ZKJ303孔及详查施工的ZK486、ZK492孔抽水试验成果可知:

渗透系数(K)为-0.03257m日,单位涌水量(q)升/秒·m(q<0.1升/秒·m)。

由此可知,此含水层富水性较弱,该含水层为直接充水含水层。

根据钻孔抽水资料,预测本采区最大涌水量:

Q正常=d。

2.2.3瓦斯

项目部区内西山窑组主要煤层瓦斯含量不高,最低t其最高m3/t,多数煤层瓦斯含量为t。

3煤层有15个有效点,瓦斯含量在ZK492钻孔附近为t,其余点均为0m3/t。

2.2.4井田四周开采情况

项目部区内及其周边无生产项目部井、小窑、老窑及其采空区。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3.1重大危险源辩识

2.3.1.1项目部井瓦斯积聚或爆炸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瓦斯是煤项目部五大灾害之一,高浓度的瓦斯可以使人窒息,一定浓度下也可发生燃烧和爆炸。

在煤项目部生产(基建)过程中,首先应该采取措施和防止瓦斯积聚超限。

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如不及时进行处理,对安全生产(基建)埋下隐患。

如果在排放瓦斯时不按规定进行,采用“一风吹”的方法,一方面可能造成巷道风流瓦斯浓度超限,影响生产(基建);另一方面,排放浓度可能达到爆炸界限,遇到火源,就会引起瓦斯爆炸。

排放后,在恢复供电时,如不检查瓦期浓度,随意供电,同样会造成瓦斯事故。

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甚至项目部井毁坏的严重后果。

我项目部建设项目部井为低瓦斯项目部井。

但由于管理疏忽或以下情形仍存在重大危险:

1、炮掘工作面采用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方法,强制顶板放顶时,炮眼过深,一旦出现瞎炮,如果分次放炮时产生的放炮火焰点燃涌出的瓦斯,将可能造成瓦斯事故。

2、生产(基建)过程中煤层瓦斯会不断涌向工作面,如果不及时检查和检测瓦斯,就无法掌握瓦斯变化的情况,如发生瓦斯超限,瓦检员空班漏检,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项目部井装备的瓦斯监测系统不及时维护、调校,就不能发挥作用,这些都可能造成瓦斯事故。

3、停风或风量不足,主要通机或局部通风机因设备故障、供电故障起起停电、停风、风流短路,导致采掘工作面无风或风量不足,造成瓦斯超限,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爆炸,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项目部井毁坏的严重后果。

4、项目部井井下各种通风设施必须严格质量和日常管理,否则将影响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风流各个工作地点不能进行风量调节,将不能有效利用风量。

5、项目部井生产巷道布局及通风设施管理必须严格,应尽量减少串联通风,否则将出现系统中风流方向不稳定,致使项目部井通风系统不能稳定可靠运行。

2.3.1.2煤项目部粉尘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煤尘发生爆炸,将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较大经济损失。

当浮游煤尘达到爆炸浓度(如有瓦斯同时存在,它的爆炸下限浓度大大降低)时,如果具备了爆炸的三个条件,就可能发生煤尘爆炸,造成项目部井毁坏或部分毁坏,人员伤亡,另外粉尘的存在也能降低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污染井下作业环境。

在煤项目部生产(基建)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粒径不等的粉尘,井下作业人员长期吸入会造成职业病——矽肺病,严重威胁职工生命身体健康。

2.3.1.3井下爆破有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要杜绝瓦斯煤尘爆炸或顶板事故,都与爆破工作的好坏有直接关系。

如果使用不符合煤项目部安全规程的火药电雷管等爆破材料,爆破后,一旦产生爆燃,爆炸火焰将点燃高浓度瓦斯和煤尘;

工作面采用深孔爆破,并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一旦出现瞎炮或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浓度,如果分次放炮时产生的放炮火焰点燃涌出的瓦斯,将可能造成瓦斯事故;

使用不符合煤项目部安全规程规定的炸药、导爆索在有瓦斯煤层中爆破作业,爆破产生的火焰会把爆破后掀起的煤尘点燃引爆;

爆破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等都可能点燃和引起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不按规定连线、爆破或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瞎炮,将会导致瓦斯煤尘事故或人身事故;

本项目部井下因暂无火药库和发放点,故不涉及火药、雷管储量超过规程规定,但要加强掘进工作面火工品管理。

项目部井一通三防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估情况见下表

一通三防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表

项目

序号

作业活动及地点

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1

井下

主要通风机故障停风

会造成系统破坏人员伤亡

2

掘进工作面

局部通风机故障停风

有可能造成较轻伤害和损失

3

井下巷道

风门同时敞开不关

同上

4

掘进工作面

风量不足

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破坏

5

通风系统

风流短路

有可能造成较轻伤害和损坏

6

掘进工作面

风筒脱节

同上

7

掘进工作面

气温湿度超限

同上

8

掘进工作面

停风区作业

同上

9

调整通风系统

未调整或不及时调整

有可能造成通风系统紊乱

10

井下巷道、风门

不连锁单道风门、斜巷设风门

风门撞坏风流短路、紊乱,工作面风量不足

11

永久密闭

永久密闭不符合要求,质量差,漏风

容易漏风

12

风桥

质量不符合要求

容易漏风

13

风窗调节风节

不符合要求,不能调节风量

容易漏风起不到调节作用

16

测风站

不按规定建立

不了解井下风量,风压情况

防治

瓦斯

1

掘进工作面

瓦斯超限作业

会造成灾难性事故,必须立即排除

2

项目部井瓦斯

瓦斯局部聚积超限、瓦斯爆炸

影响生产(基建)、项目部毁人亡

3

井下工作地点

空班漏检

有可能造成较轻伤害和破坏

5

井下巷道

盲巷未封闭或无栅栏

同上

6

工作面

缺瓦斯传感器或故障

同上

7

井下巷道

违章贯通巷道

同上

防治

粉尘

1

井下煤尘

煤尘超标、煤尘爆炸

影响井下人员身体健康、项目部毁人亡和损失

2

井下大巷和工作面

缺防尘洒水管理

同上

3

工作面

洒水喷雾设施缺陷

同上

4

工作面

放炮不用水炮泥

同上

5

工作面

干打眼

同上

6

采掘机械

内外喷雾装置缺陷

同上

7

工作面、主要巷道

隔爆设施缺陷

同上

8

井下巷道

沉积煤尘超限

同上

9

工作面

粉尘煤尘超限

同上

1

煤炭自燃

一氧化碳

伤害人员,煤炭资源浪费

2

巷道中

高冒顶未充填

有可能造成较轻伤害和损坏

爆破

管理

1

爆破作业

不执行一炮三检

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破坏

2

爆破作业

明火放炮

同上

3

爆破作业

放糊炮

同上

4

爆破作业

拒炮残炮处理不当

有可能造成较轻伤害和损坏

5

爆破作业

安全距离不够

同上

6

爆破材料储存

火药雷管混合存放

同上

7

爆破材料运输

火药雷管混装运

同上

瓦斯检查与监测

1

检查制度

无检查制度,空班,漏检

不能了解瓦斯情况容易造成事故

2

佩戴便携瓦检仪

不按规定佩戴

同上

3

检查次数

不按规定次数检查

同上

4

瓦斯检查

不执行三对照

同上

5

签阅日报

不签阅日报

同上

6

监测系统

不按规定装备监测系统

同上

7

超限断电

若起不到断电功能瓦斯超限不能断电

引起瓦斯超限爆炸

8

使用、维护

使用、维护不好

不能了解瓦斯情况

9

井下掘进面

缺探头

同上

2.3.1.4井上供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一)开关断路器容量不足。

由于多种原因设备损坏,电缆所产生的短路电流相当大,因开关断路器容量小不能分断短路电流,瞬间产生大量的热能而烧毁设备及电缆。

或可能引发火灾扩大事项目部,造成停电、停风、停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主变容量不足,电源线路缺陷。

项目部井电源线路未按时地气象条件设计,遇大风、雪、结冰等恶劣气候,线路强度不足,易造成杆、断线。

项目部井未按《煤项目部安全规程》规定设计而采用单回路供电,或主变压器容量小,当一台主变出现故障或检修时,压负荷限电,线路出现故障,造成全项目部井停风、停产,井下人员就会有生命危险,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三)继电保护装置缺陷。

断电保护是变电站(所)的重要装置,如果未装设或设计不当、型式落后,就会出现越级跳闸、误动作,没有选择性跳闸,无故停电,扩大事故范围。

因此应按《煤项目部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先进的全数字控制的继电保护装置,保证无故障用户不停电,有故障用户停电,缩小事故范围,实现安全供电。

2.3.1.5井下供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一)造成井下电气火花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没有“两证一标志”的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电气火花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2、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如防爆密封不严、防爆面间隙大等),当设备触点在断合时,或其它原因所产生的电气火花就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3、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造成短路,接地会产生电气火花,有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4、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需其动作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超载、过热引起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二)造成井下人中触电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电工工作所使用的绝缘手套、胶鞋、验电笔等用具破损、绝缘值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均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2、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3、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电缆过流、过热仍不掉闸断电,使其绝缘下降或破损,可能引起人员触电事故。

4、接地保护失灵,设备外壳、电缆外皮漏电时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三)造成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当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引起井下大面积停电。

2、井下供电独立运行的双回路、违章联络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线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供电停电,造成大面积同时停电。

2.3.1.6项目部井防治水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估

项目部井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引发项目部井水灾危害:

井下防排水设施或设备失修,水仓不按时清挖,会造成突水时因防排水设施或设备失效而影响抢险、扩大灾害。

2.3.1.7项目部井火灾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估

根据煤层鉴定资料,该项目部煤炭不易自然,煤炭不存在自燃的因素;若违章爆破、电流短路、机械摩擦等产生明火及油料、棉纱、废木料等易燃物违反规定使用、存放,可导致外因火灾。

因此我项目部井下发生外因火灾的因素存在。

项目部井外因火灾的发生,绝大多数是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慎,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

主要因素如下:

(1)电火花引起火灾:

如电气设备防爆性不良,保护装置失灵等出现火花或电缆短路着火。

(2)明火引起火灾:

如在井下烧焊、使用灯泡取暖,将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3)机械磨擦引起火灾:

如大巷、斜井跑车磨擦起火等。

(4)放炮引起火灾:

如使用受潮、变质炸药,裸露爆破或因炮眼深度不够,封泥量不足而引起燃烧火焰。

(5)瓦斯、煤尘煤炸出现再生火源引起火灾。

外因火灾多发生在风流畅通地点,如果发现不及时或灭火方法不当,火势漫延较迅速,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

外因火灾是我项目部重大危险源之一。

2.3.2安全评价的结论

从危险和危害情况不明或有无控制措施;作业规程有无针对性,技术措施缺失、工序不合理、设备存在隐患,有无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征兆的能力,应急职责缺失;事故风险高,人员集中;应急物资是否满足或作业现场附近有无储存;避灾措施有无或满足等几个方面分析情况来看,我项目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项目部井的威胁如下:

顶板、火灾、水灾、煤尘、瓦斯。

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因素排序顶板、水灾、煤尘、火灾、瓦斯。

我项目部各生产(基建)环节通过安全科、技术科进行安全程度评估,等级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认为井下水害为四级低风险,顶板事故为三极较高风险,项目部井火灾四级低风险,瓦斯、煤尘为四级低风险。

2.3.3应急能力评价

目前,从我项目部实际情况来看,不具备单独建立项目部山救护队,与建设方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由项目部方救护队为提供服务。

医疗救护体系方面,我项目部没有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护医疗装备。

同属地专业医院签定了协议,负责本项目部医疗救援服务。

救援物资的储存数量等还没有完全达到《项目部山救援规程》要求,培训和演练还有一定的薄弱环节。

通过对本项目部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应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和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

2、要进一步充实安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各类安全生产(基建)管理制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

3、加强现场管理,项目部领导现场跟班,及时消除隐患。

4、要进一步加强对转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考核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

使转业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防止各类事故的应变处理能力。

5、建立、健全我项目部的安全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从资金和设施装备及物资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要认真制定本项目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而且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提高职工的防灾、抗灾能力。

3、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体系

河南煤建哈密工程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科室、工区主要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项目部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各科室、工区的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社会力量等。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设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

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

各项目副经理

成员:

调度室、安检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掘进队、后勤保障科等各单位负责人。

项目部井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

  2)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发展,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增援,启动上一级预案。

  6)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

调度室主任

成   员:

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掘进区队等各单位负责人。

职责:

1)承接项目部井上、下范围内所发生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项目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按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决定负责通知抢险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合;

3)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科室的抢险救援工作;

5)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组织项目部井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3.4指挥部下设以下抢险救灾专业组。

3.4.1抢救组

(1)井下事故

组 长:

生产副经理

副组长:

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

成 员:

、调度室、安检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掘进队等负责人

(2)地面事故

组长:

后勤科长

成员:

后勤保障科、调度室、安检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掘进队等负责人

职责:

1)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协同现场抢救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2)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3)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

4)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5)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3.4.2技术组

组长:

技术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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