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概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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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概览
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
(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概览
唐代科举是哪一年开始的?
这个问题学术界看法不一,这里说说我的看法,供朋友们参考。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二记录了武德元年“上书拜官一人”,二、三、四年均“不贡举”,五年有“进士四人”。
看来他认为唐代科举始于武德五年。
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二则记武德元年有状元孙伏伽,这就是说唐代科举始于武德元年。
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一所载几乎全依《文献通考》,并将孙伏伽移为武德五年状元,在其名下注曰:
“惟唐贡举始于武德五年”,还说《玉芝堂谈荟》“言元年者误”。
但是,其卷二二大中十年引郑颢为进《诸家科目记》所上的《表》却有“《诸家科目记》撰成十三卷,自武德元年至于圣朝……”等语,显然《诸家科目记》所记自武德元年始,《登科记考》于此处未提出异议,则与第一卷自相矛盾。
郑颢是当朝人,状元出身,且奉命专门组织人搜集整理过科举资料,不至于信口开河。
他的说法最早,应该有依据,也最可靠。
唐代科举特色唐代将科举制度化,几乎年年开考,在科举考试的选拔层次、国家主考的级别、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科目的划分、考试程序的制定、录取后何时授职及起点官阶等方面都作了艰苦的探索,对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的确立有奠基之功,同时也表现出了早期的幼稚与不规范,科举还不是补充官员的主要手段,政府及国民对科举考试及其中选者的重视程度亦远不如宋、明、清诸朝,对科场案查处不力,选才亦远未扩展到中下层。
一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1],而人们最重视的又是“进士”科,当时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2]。
从整个科举考试史的角度看,唐代的科举毕竟处于早期,尚为探索阶段。
其他科目且不论,其进士科考试就始终不糊名,更无誉录之说,考试并不严格。
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其家世、地位等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3,4,5]。
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唐代科举考试只是一种虚假的形式”[6]。
尽管如此,其草创之功不可抹杀。
关于唐代科举的方方面面,已有不少著作和论文进行过研讨。
本文仅拟就几个小的问题做点拾遗补缺的工作。
据《唐会要》卷七六、七七及《唐摭言》、《新唐书·选举志》、《文献通考·选举考》、《登科记考》等书的记载,唐代在科举考试的探索过程中,较大的变更只有一次: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下诏,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始,规定由礼部侍郎任知贡举,别的人临时担任此职称“权知贡举”,而任“权知贡举”者都不得低于礼部待郎(正四品下①)的官衔。
此前一直是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担任知贡举。
这次改革无疑提高了科举考试的档次、是有积极意义的,且一直坚持到唐末,形成了定制。
较小的变更是多方面的,大多变来变去,未能贯彻始终。
1.考试内容:
自中宗神龙三年(707年)始,规定进士科的国家级考试(即省试)考3场,次序为:
帖经——诗——杂文。
第一场合格方许考第二场,第二场合格才有资格考第三场。
此后虽然一直是考3场,但哪前哪后经常有变化,且各场的考试内容,如“帖经”时贴哪几种“经”,考诗时如何用韵,杂文考哪几种文体等也屡有更动。
2.参加考试的人数与录取名额: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定贡士名额为:
上州每年3人,中州2人,下州1人,确有才行者,不限其数。
这种规定实行不久,即经常被破坏。
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年)又规定:
今后每年考试者,明经不得过100人,进士科不得过200人,如其无人,不必满此数。
这一规定也没有一直贯彻下去。
文宗大和四年(830年)敕令:
进士及第不得过25人;大和八年(834年)又改为不超过40人;开成三年(838年)改为不超过30人;会昌二年(842年)仍改为不超过25人,取士人数经常变动,没有哪一种能形成定制。
3.进士及第后的授职:
唐代进士及诸科及第,一般都不立即授职。
《文献通考·选举考》云:
“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过二三十人。
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尚有试吏部一关。
韩文公三试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
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录者。
”但,贞元元年(785年)、大和九年(835年)之前几年却特许当年各地藩镇可以奏请试用为官;大和九年(835年)则明令,进士及第后4年方许藩镇奏用;大中二年(848年)又改为及第的第三年即任凭大僚奏请试用为官;至乾符二年(875年),进一步改为满两年方许诸道藩镇及朝中各大衙门奏用。
这一条的变动亦甚频繁。
到可以授职时,新进士的起点官阶又如何呢?
《新唐书·选举志》云:
“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
”取在前面的极少数人为“甲第”,从倒数第二阶做起,而多数人则必须先任最低1阶的官职。
这一点倒只是偶尔有些特例,一直变化不大。
4.殿试:
不少人认为,武后载初元年(689年)举行了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
其实这还不能算“殿试”,与后世较成熟的殿试相比,只能算作是对殿试的尝试。
这年分“神都”、“西京”两处开考,各自出题,各自放榜,武后充其量只是代行了“神都”试场的知贡举的职任而已。
这也只是偶一为之,并未形成制度。
昭宗乾宁二年(895年),皇上亲自出题复试进士,这次重新排名,重新放榜,将原先的状元也刷掉了。
这倒像后世的“殿试”,不过,仅此一次而已。
唐代读书人要夺状元,不像宋、明、清诸朝那样,先经县、州、府筛选,再经各省筛选,然后参加国家级考试:
通过会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复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名义上由皇帝出题的殿试、10来位重臣“公同阅卷”、公推出前10名,由宰相在皇上面前“读卷”,最后由皇上“钦点”状元、榜眼、探花。
唐代一般只在几个大区稍微认真地选拔1次,合格者便可直接参加“省试”(名义上由尚书省主持的全国性考试,相当于后来的“会试”),其录取人选与各人的名次全由知贡举一人确定。
知贡举一般是3年一换的,有时1年一换,各人的学识、品性、心态不一,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个统一的标准。
而且考卷不糊名,有时尚未开考,而名次已定,更有强要状元[7](P777)、自定状元[8,9]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唐代的状元实际最多只相当于宋、明、清的“会元”(会试第一),甚至连会元都不如。
因为宋、明、清诸朝科举考试已是主要的选拔官员的途径,筛选层次既多且严,参加国家级考试的人数亦远远超出了唐代(唐代应考的举子多则2000人,一般每年1000人左右[10],而北宋真宗咸平五年各科举子齐集京师竟达44562人[11]),录取比例自然很小,而且会元的确定有极严格的程序,一般不是哪一个人说了能算数。
5.别头试:
权要及考官的子弟、亲戚另设考场,另分名额录取以防嫌,称“别头试”,始于高宗上元二年(675年)。
这种制度时行时辍。
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规定:
别头试不再由礼部郎官主持,而移送吏部考功司,依然时行时辍。
6.录取名单送宰相审定:
穆宗长庆三年(823年)正月,采纳礼部侍郎王起的奏议,规定礼部考过、定完名次后,先将录取名单及所作诗赋送中书门下详复,待下制书后再放榜,以防录取不公。
大和八年(834年)又有令:
录取者诗赋送宰相审阅,录取名单不必经过宰相。
会昌二年(842年)正月,宰相李德裕奏:
朝廷既委任了知贡举,应放手让他们选才,今后宰相不必干预科举录取之事。
此奏被批准生效。
总之,唐代科举并不成熟,许多具体做法都是改来改去,处于反复试验、探索之中。
二唐代处于科举考试的初期,在整个科举史上开考密度最大。
综合《文献通考》、《册府元龟》、《玉芝堂谈荟》、《登科记考》、《资治通鉴》等书的记载,自建国当年即武德元年(618年)开始,法定是年年开考。
289年间共举行科举考试266次[12],实际上也几乎是年年都开考。
其中,麟德二年(665年)的那次因主考事先泄露考题被揭发而作废,应除去。
上文已述,唐代的科举考试分许多科目。
单就人们最看重的进士科而言,剩下的265次(其中有14次是分两处或4处开考,各派知贡举,各自出题,各自放榜,未经统一阅卷、排名,未曾产生状元[13]。
真正全国统一排名的考试只有251次)除2次未见录取人数记载外,其余263次共录取进士6637人。
录取人数最少的贞观十二年(622年)、显庆元年(656年)、麟德元年(664年),都是3人;最多为咸亨四年(673年)因上两年停贡举而至79人;平均每次25.24人。
拿289年平均,每年取进士22.97人。
唐代每年所补充的官员绝对远远不止这个数。
开元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瑒便上言曰:
“……每年应举,常有千数,及第兩监,不过一二十人……臣窃见入仕诸色出身,每岁向二千余人,方於明经、进士,多十余倍。
”[14]可见,尽管举子们竞争很激烈,但唐代的科举并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其它的途径还有很多,唐代的进士只占整个官僚队伍中的极少数,形不成气候。
初唐时期时期更是如此。
据统计,玄宗开元初年法定的全国官员总数为18805人,而自开国初至此际95年间进士加诸科总共取士2058人[6],这些人即使有一半能活这个时候,也只能占官员总数的5.47%!
因此,政府也好,民间也好,对科举考试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后来的宋、明、清诸朝。
相应的,官私著作中对科举之事亦远不如宋、明、清时期那么关注,那么津津乐道。
直到晚唐宣宗十年(859年)政府才开始注意对科举资料的收集与保存[7](P828)加之年代久远,资料散失,有关唐代科举的资料甚难搜集。
即使是对于后世特别看重的状元,当时人们的兴趣也不是很大,资料亦难找寻。
笔者经过10来年的努力,虽较《登科记考》有所进展,但到目前为止(笔者将《登科记考》所考定的139名状元去掉了9个,另外增加了21个,[13]),也仅查找到151位唐代状元的姓名(含1人有姓无名),只占唐代状元251名的60.16%,且较多已知名姓的状元其字号、生卒年、籍贯及生平事迹无从考订。
三唐代科举还有许多跟后世不同之处,最突出的有两点。
其一:
对于考场的种种犯规行为一直都较为宽容,根本没有出现过象明、清时期那样血淋淋的科场案。
《唐会要》卷七六载:
“長庆元年敕:
‘今年礼部侍郎钱徽下進士郑朗等一十四人,宜令中书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诰白居易重試。
’复落十三人。
三月丁未诏:
‘国家设文学之科,本求实才,苟容侥幸,则异至公。
访闻近日浮薄之徒,扇為朋党,谓之关节,干扰主司。
每岁策名,无不先定,眷言败俗,深用兴怀。
郑朗等昨令重试,乃求深僻题目,贵观学艺淺深。
孤竹管是祭天之乐,出于《周礼》正经。
阅其呈试之文,都不知其本事,辞律鄙淺,芜累至多。
其溫业等三人,粗通可与及第。
其余落下。
今后礼部举人,宜准开元二十五年敕,及第人所试杂文,先送中书门下详覆。
侍郎錢徽贬江州刺史。
’”《登科记考》卷二二载:
大中元年正月,吏部宏辞举人漏洩题目,为御史台所劾。
侍郎裴稔,改国子祭酒;郎中周敬复,罰兩月俸料;考试官刑部郎中唐扶②,出为虔州刺史;监察御史冯颛,罚一月俸料;其登科十人並落下。
《旧唐书·宣宗纪》、《唐会要》卷七六亦均载此事,只是时间各有参差③。
《宣宗纪》、《登科记考》接下来还均有记载说:
“御史台奏:
‘据正月八日礼部贡院捉到明经黄续之、赵弘成、全质三人,伪造堂印、堂贴,兼黄续之伪着绯衫,将伪贴入贡院,令与举人虞蒸、胡简、党赞三人及第,许得钱一千六百贯文。
据勘黄续之等罪款,具招造伪,所许钱未曾入手便事败。
奉敕并准法处死。
主司以自获奸人,并放。
’”因考场作弊被处死的仅见此一例,这是因为其事涉“造伪”。
据《唐会要》卷四一,在唐代,“造伪”属仅次于“十恶”的重罪,所以处罚较重。
然而,此次被处死的3人皆既非考官,亦非考生。
可见,作弊情节过于恶劣的涉案人也只偶然有极少数被处死,一般对考生的处罚都只是不予录取,或者再加上几年不许参加考试;而对于考官的违规则只是贬官降级,没有太当一回事。
即使是事先泄漏了考题,致使考试作废,或者落实收受了贿赂,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有一例——麟德二年的主考左史董思恭原拟判死刑,结果还是免死、流放[7](P53),其他的依然只是贬官。
据《登科记考》,仅进士科为争夺状元桂冠就有:
强要状元竟遂愿、自定状元自写榜、“诈和”取得第一名、取舍决于场外人、名次定在开考前、权臣倚势搞裙带、还情送顶状元冠等15次不正当竞争,当时人们都不举发、不追究,也就是说都能容忍。
清人王世祯就看不懂唐代的科举,他说:
“唐人最重进士科,然主司、举子关节交通,不以为怪。
”[15]的确如此。
由于科举取士并非主要的入仕途径,其它的门路尽多,加之录取了也不是立即有官做,到能做官时起点也很低,科举得手并不能象宋中期以后那样“一登龙门,身价百倍”,所以制度较松弛,人们对科举考试公正性的期望值并不高,犯不着对考试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动干戈。
我们不可以看明、清科举的眼光去看唐代科举。
其二:
宗族子弟照样参与科举竞争,与天下寒士一起追求榜上有名而不加限制,当时人们也都能接受,相关史书中均不见有臣下就这一问题上过奏章,这也是宋以后所见不到的现象(宋代还有微量的残存)。
依据《登科记考》的记载,并参之其它史籍统计,唐代已知的151名状元中,宗室出身的就有李程、李从实、李肱、李筠等4人,占2.65%。
普通进士名单不全,无法统计,估计宗室出身的一般进士还会超过这个比例。
而宗室总人数在当时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绝对没有这么大。
宗室子弟本来就有恩荫、特赐等种种特权,在享受教育方面也占有很大的优势,又在科举考试中也占有优势,是极不合理的。
宋以后在这方面进行了改革,作了种种限制,应该说是很大的进步。
跟这一点密切相关的是:
笔者发现,有案可稽的唐代73名状元中,出身三品及以上(包括宗室)或历代名人之家的就有56人,占76.71%;四品及以下官僚家庭出身的11人,占15.07%;寒士出身的只有6人,占8.2%。
估计这少数几个出身“微寒”的,也并非来自一般平民或农户,多半是破落官僚家庭,至少是个小地主,只是近几代无人做官而已。
那些未留下姓名或虽知其名姓却找不到家世资料的状元,也不一定就是出身“微寒”,仅仅由于他们影响太小而唐代又不怎么重视状元。
56个家世较为显赫的状元中就多半其祖辈、父辈或兄弟辈在新、旧《唐书》中有传,而本人则只字不曾被附带提及④。
这些情况表明,唐代科举所选拔的人才多处在社会上层,中层的都很少,更不用说下层了。
掌权者并没有将科举考试看得很神圣,有意无意地在制定有关章程时留下一些余地,不糊名,不誊录,甚至不硬性规定非依考卷高下决定取舍与名次不可。
这不甚严密的制度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于是朝里有人好做官,朝里有人易争先,所以郑氏、归氏、孔氏、赵氏、崔氏等大家族出状元都是一窝一窝的。
中下层读书人不仅难以争先,甚至难以录取。
可以说,唐代的科举考试实质上是上层社会内的权力再分配,是上层社会中的庶族从豪族手里分权,远不是真正的“广开才路”,在全社会范围内挑选人才。
所谓“为国选才”只是一句空话。
直到宋代中期以后,科举考试的制度日趋严密完善,有“殿试”、“读卷”、“糊名考校”、“分房阅卷”、“公立甲次”等措施,而名次的确定又有“初考”、“复考”、“详定”3道关,且有宗室一般不许参试,高官及考官的子弟或亲戚参试要回避,并另设试场、另定名额、分别录取等规定,选才的范围才逐渐扩展到中下层[16]。
唐代的“状元”桂冠来得相对容易;夺魁之后并无特别的待遇:
不立即授职,到授职时起点官阶很低,入仕之后也不因是状元而被另眼看待;唐人文集中不注意及第名次,也基本不用“状元”一词。
总之,同是状元,在唐代远不如宋代中期以后的地位高。
明清的状元是无比荣耀的,但并非每个朝代都如此,不少人在这方面有错觉。
唐代的进士第一名虽与宋、元、明、清诸朝一样,都被称为“状元”,两者却有本质的区别。
可以说,同是状元,在唐代远不如宋中期以后那样受到全社会的特别重视。
[1,6]这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一“状元”桂冠来得相对容易
唐代处于科举制度的早期,一切尚在草创、探索之中,因此制度不完善、不严密,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使“状元”桂冠来得较之宋中期以后诸朝容易得多。
这又可以从3方面考察。
其一,考试次数多。
唐代原则上是年年开考,289年间实际开考265次(其中有1次因考题泄密而作废(见《文献通考·选举考》、《登科记考》)。
虽然每次录取的进士很少——最少为贞观二十年(622年)、显庆元年(656年)、麟德元年(664年),都是3人(见《登科记考》该年),最多为咸亨四年(673年)因上两年停贡举而至79人(同上);据《状元史话》统计:
唐代262科共取进士6637人,平均每科25.33人。
不管录取多少人,“状元”总有一个。
100年内,按正常情况可出100个;而宋、金大部分时间及元、明、清诸朝严格规定了3年一次(见宋、金、元、明、清各史《选举志》),100年只能出33个。
一个读书人想争状元,如果他用30年的时间来对付,在唐代有30次机会。
而在宋中期以后各朝只有10次机会。
事实上,据笔者统计,自宋至清,状元们的平均魁龄(夺魁时的年龄)一般在30—35岁之间①。
假设都从18岁起,便有资格参加国家级考试,到35岁,在唐代有18次竞争机会,在宋中期以后诸朝,则机会只有6次!
从会发展的角度看,时代越靠后,读书人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例越大,参与科举竞争的人越多,想夺状元要战胜的对手也就越多。
宋、明、清3朝,会试举子经常超过万人,宋真宋咸平五年(1002年),各科举子汇集京师竟达44562人(《续长编》卷五一)!
而唐代应试举子每次“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通典·选举》三)。
即使不考虑这个因素,由于每年都考,唐代状元在夺魁那次考试中所面临的对手从理论上讲也只有宋中期以后的1/3。
严格说起来,差别还不止这么大。
想夺状元,真正的对手不是所有同场考生,因为其中大多数并无实力,是被刷的对象,真正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是同年被录取者。
前述唐代最多的一次是79人;宋仁宗朝考13次,共取进士4615人(《宋史研究集》第89页),平均每次已达355人。
北宋取士最多的一年是宣和三年(1121年),805人(《文献通考·选举志》);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更达998人(《续通鉴》卷一六三)。
连少数民族掌权的金王朝,取士最多的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也达925人(《金史·选举志》)!
可见,就必须战胜的有竞争力的对手而言,唐代的状元跟宋中期以后的状元不可同日而语。
其二,筛选层次少。
唐代科举没有如明、清那样的“秀才”、“举人”、“进士”3级阶梯(唐代的“秀才”是跟“进士”平级的科目,开考次数跟少),不必耗费巨大的精力去逐级争取资格,只要在郡里考1回被选中了,便可参加国家考试。
国家考试一般也只考1回,中了,便是进士,第一名便是“状元”(见《旧唐书·选举志》。
宋中期以后,单是国家级考试,一般都是3回:
省试(或称会试)、复试、殿试。
事实上,第一次考试的第一名(即省元),第二、三次很少都是第一名的(见《文献通考.选举考》)。
宋中期以后,制度日趋严密,多数读书人终生都未能争取到参加国家级考试的资格,清代的蒲松龄就考了一辈子“举人”而未果。
[2]很显然,唐代读书人弄个状元所花费的气力比宋中期以后要少得多。
有好多回,京兆府的第一名,在省试中也被定为第一名;有时甚至省试的头三四名完全照抄京兆府的次第,于是想夺状元的人直接拿京兆府的第一名就行(见《登科记考》卷七,开元十五年;卷十一,建中二年)。
大诗人王维就是走的这条路,竟如愿以偿。
其三,制度不严密。
考卷不糊名,也不“公同阅卷”、“公定甲次”,任凭知贡举1人去决定取舍与名次,这就容易作弊或出现偏差。
清·王士祯指出:
“唐人最重进士科、然主司、举子关节交通,不以为怪,乃至宗族子姓,亦不回避。
如沈绚尚书主春闱,其母曰:
‘近日崔、李侍郎皆与宗盟及第,汝与诸叶中拟放谁耶?
’绚曰:
‘莫如沈先、沈擢。
’母曰:
‘二子早有声价,科名不必在汝。
沈儋孤寒,鲜有知者。
’绚不敢违母命,遂放儋及第。
是以朝廷名器为宗族之私恩也。
”[3]由于制度不严。
常常未曾开考,录取名单及名次已大体确定了(同上卷十五,长庆四年;卷二十,大和二年)。
甚至考归考,录取名单在场外由他人确定(同上,卷二二,大中十年、十四年)。
尽管如此,由于读书族是我国自古以来最富有竞争意识的群类,那时的读书人依然使尽浑身解数去争“状元”。
于是,走上层路线,找硬后台搞内定者有之,如王维(同上,卷七,开元十九年);凭得宠宦官的威势,一再闯进考场强要状元者有之,如裴思谦(同上,卷二一,开成三年);巧妙地利用机会,自定状元者有之,如尹枢(同上,卷十二,贞元七年)、陆扆(同上,卷二三,光启二年);借他人威望,玩“诈胡”者有之,如李程(同上,卷十四,贞元十二年);搞心理战术,放长线钓大鱼者有之,如崔某(同上,卷二一,开成四年)。
加上种种在以后诸朝简直不可思议的名堂(同上,卷二二,大中八年;卷二四,光化二年),更使这“状元”桂冠被人看轻(当然,宋代中期以后,尽管科举考试的制度越来越严密,也还是有种种漏洞与弊病,难说每个状元都是真正的全国第一)。
二夺了状元并无太大实惠
上述种种还只是表层因素。
更重要的是,朝廷不怎么看重状元,并未给状元以特殊待遇。
若非特殊情况,状元都得象普通进士一样:
并不立即授职,还得通过了某种名目的“制科”考试(类如当今的公务员考试),如“贤良方正”、“博学鸿词”等等,方可进入官场。
要么,则得到地方大僚手下去当幕僚,待他们推荐入朝,才算正式进入官场。
这又必须有人看中、聘用(见《旧唐书·选举志》)。
孔敏行是朝野钦慕的大隐士孔述睿之子,本人早年即颇有清誉,中了状元之后,先几乎闲呆了1年,方才被岳鄂观察使吕元膺看中,并随吕自岳鄂而东都而河东,多年之后被荐入朝,才授以右拾遗(从八品上)[4]之职(《旧唐书·孔敏行传》,这已经算越级提拔了。
魏弘简夺魁于建中元年(780年),又于贞元元年(785年)考得“贤良方正”科第一,方得授太子校书(正九品下)[4,5],这也越了一级。
《新唐书·选举志》云:
“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
”状元属“甲第”,规定的起点官阶为“从九品上”。
《新唐书·百官志》解释说:
“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
”这就是说,最低为“从九品下”,状元们规定的起点官阶为倒数第二阶。
宋代中期以后,殿试结果一公布,即以将作监丞(从六品)或大理评事(正七品)[4]作为状元的入仕起点(《宋史·选举志》);明、清时期,更是将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一职专门留给新科状元担任,一点了状元,就成了十分清要的翰林官(见《明史·选举志》、《清史·选举志》)。
而且,明、清还要让前3名跟少数有培养前途的进士一起当“庶吉士”,由国家派大员专门训练3年,作为今后当宰相的苗子(同上)。
自宋代中期起,朝廷在宣布名次后,还要当众赐给状元驺从、袍笏,“恩例”高出第二、三名,更远远高于普通进士,然后由要员陪着前三名“打马游街”,事毕再一一“送归府第”。
紧接着是钦赐的“恩荣宴”,以状元居首席。
然后是“释褐礼”……总之,每次考过之后,以状元为中心,京城要热闹个把月,费用多由国家出[6]。
在唐代,连进士们庆祝及第的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