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概览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概览 唐代科举是哪一年开始的?这个问题学术界看法不一,这里说说我的看法,供朋友们参考。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二记录了武德元年“上书拜官一人”,二、三、四年均“不贡举”,五年有“进士四人”。看来他认为唐代科举始于武德五年。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二则记武德元年有状元孙伏伽,这就是说唐代科举始于武德元年。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一所载几乎全依文献通考,并将孙伏伽移为武德五年状元,在其名下注曰:“惟唐贡举始于武德五年”,还说玉芝堂谈荟“言元年者误”。但是,其卷二二大中十年引郑颢为进诸家科目记所上的表却有“诸家
2、科目记撰成十三卷,自武德元年至于圣朝”等语,显然诸家科目记所记自武德元年始,登科记考于此处未提出异议,则与第一卷自相矛盾。郑颢是当朝人,状元出身,且奉命专门组织人搜集整理过科举资料,不至于信口开河。他的说法最早,应该有依据,也最可靠。 唐 代 科 举 特 色唐代将科举制度化,几乎年年开考 ,在科举考试的选拔层次、国家主考的级别、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科目的划分、考试程序的制定、录取后何时授职及起点官阶等方面都作了艰苦的探索,对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的确立有奠基之功,同时也表现出了早期的幼稚与不规范,科举还不是补充官员的主要手段,政府及国民对科举考试及其中选者的重视程度亦远不如宋、明、清诸朝,对
3、科场案查处不力,选才亦远未扩展到中下层。 一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1,而人们最重视的又是“进士”科,当时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2。从整个科举考试史的角度看,唐代的科举毕竟处于早期,尚为探索阶段。其他科目且不论,其进士科考试就始终不糊名,更无誉录之说,考试并不严格。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其家世、地位等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3,4,5。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唐代科举考试只是一种虚假的形式”6。尽管如此,其草创之功不可抹杀。关于唐代科举的方方面面,已有不少著作和论文进行过研讨。本文仅拟就几个小的问题做点拾遗补缺的工作。
4、 据唐会要卷七六、七七及唐摭言、新唐书选举志、文献通考选举考、登科记考等书的记载,唐代在科举考试的探索过程中,较大的变更只有一次: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下诏,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始,规定由礼部侍郎任知贡举,别的人临时担任此职称“权知贡举”,而任“权知贡举”者都不得低于礼部待郎(正四品下)的官衔。此前一直是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担任知贡举。这次改革无疑提高了科举考试的档次、是有积极意义的,且一直坚持到唐末,形成了定制。 较小的变更是多方面的,大多变来变去,未能贯彻始终。 1考试内容: 自中宗神龙三年(707年)始,规定进士科的国家级考试(即省试)考3场,次序为:帖经诗杂文。第一场
5、合格方许考第二场,第二场合格才有资格考第三场。此后虽然一直是考3场,但哪前哪后经常有变化,且各场的考试内容,如“帖经”时贴哪几种“经”,考诗时如何用韵,杂文考哪几种文体等也屡有更动。 2参加考试的人数与录取名额: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定贡士名额为:上州每年 3人,中州 2人,下州1人,确有才行者,不限其数。这种规定实行不久,即经常被破坏。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年)又规定:今后每年考试者,明经不得过100人,进士科不得过200人,如其无人,不必满此数。这一规定也没有一直贯彻下去。文宗大和四年(830年)敕令:进士及第不得过25人;大和八年( 834年)又改为不超过 40人;开成三年(838年
6、)改为不超过30人;会昌二年(842年)仍改为不超过25人,取士人数经常变动,没有哪一种能形成定制。 3进士及第后的授职: 唐代进士及诸科及第,一般都不立即授职。文献通考选举考云:“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过二三十人。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公三试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录者。”但,贞元元年(785年)、大和九年(835年)之前几年却特许当年各地藩镇可以奏请试用为官;大和九年(835年)则明令,进士及第后4年方许藩镇奏用;大中二年(848年)又改为及第的第三年即任凭大僚奏请试用为官;至乾符二年(875年),进一步改为满两年方许诸道藩镇及朝中各大衙门奏用。这一
7、条的变动亦甚频繁。到可以授职时,新进士的起点官阶又如何呢?新唐书选举志云:“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取在前面的极少数人为“甲第”,从倒数第二阶做起,而多数人则必须先任最低1阶的官职。这一点倒只是偶尔有些特例,一直变化不大。 4殿试: 不少人认为,武后载初元年(689年)举行了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其实这还不能算“殿试”,与后世较成熟的殿试相比,只能算作是对殿试的尝试。这年分“神都”、“西京”两处开考,各自出题,各自放榜,武后充其量只是代行了“神都”试场的知贡举的职任而已。这也只是偶一为之,并未形成制度。昭宗乾宁二年(895年),皇上亲自出题复试进士,这次重新排名,重新放榜,将原先
8、的状元也刷掉了。这倒像后世的“殿试”,不过,仅此一次而已。 唐代读书人要夺状元,不像宋、明、清诸朝那样,先经县、州、府筛选,再经各省筛选,然后参加国家级考试:通过会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复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名义上由皇帝出题的殿试、10来位重臣“公同阅卷”、公推出前10名,由宰相在皇上面前“读卷”,最后由皇上“钦点”状元、榜眼、探花。唐代一般只在几个大区稍微认真地选拔1次,合格者便可直接参加“省试”(名义上由尚书省主持的全国性考试,相当于后来的“会试”),其录取人选与各人的名次全由知贡举一人确定。知贡举一般是3年一换的,有时1年一换,各人的学识、品性、心态不一,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个统一的标准。而且
9、考卷不糊名,有时尚未开考,而名次已定,更有强要状元7(P777)、自定状元8,9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唐代的状元实际最多只相当于宋、明、清的“会元”(会试第一),甚至连会元都不如。因为宋、明、清诸朝科举考试已是主要的选拔官员的途径,筛选层次既多且严,参加国家级考试的人数亦远远超出了唐代(唐代应考的举子多则2000人,一般每年1000人左右10,而北宋真宗咸平五年各科举子齐集京师竟达44562人11),录取比例自然很小,而且会元的确定有极严格的程序,一般不是哪一个人说了能算数。 5别头试: 权要及考官的子弟、亲戚另设考场,另分名额录取以防嫌,称“别头试”,始于高宗上元二年( 675年)。这种制度时
10、行时辍。开元二十九年( 741年)规定:别头试不再由礼部郎官主持,而移送吏部考功司,依然时行时辍。 6录取名单送宰相审定: 穆宗长庆三年(823年)正月,采纳礼部侍郎王起的奏议,规定礼部考过、定完名次后,先将录取名单及所作诗赋送中书门下详复,待下制书后再放榜,以防录取不公。大和八年(834年)又有令:录取者诗赋送宰相审阅,录取名单不必经过宰相。会昌二年( 842年)正月,宰相李德裕奏:朝廷既委任了知贡举,应放手让他们选才,今后宰相不必干预科举录取之事。此奏被批准生效。 总之,唐代科举并不成熟,许多具体做法都是改来改去,处于反复试验、探索之中。 二 唐代处于科举考试的初期,在整个科举史上开考密度
11、最大。 综合文献通考、册府元龟、玉芝堂谈荟、登科记考、资治通鉴等书的记载,自建国当年即武德元年(618年)开始,法定是年年开考。289年间共举行科举考试266次12,实际上也几乎是年年都开考。其中,麟德二年(665年)的那次因主考事先泄露考题被揭发而作废,应除去。上文已述,唐代的科举考试分许多科目。单就人们最看重的进士科而言,剩下的265次(其中有14次是分两处或4处开考,各派知贡举,各自出题,各自放榜,未经统一阅卷、排名,未曾产生状元13。真正全国统一排名的考试只有251次)除2次未见录取人数记载外,其余263次共录取进士6637人。录取人数最少的贞观十二年(622年)、显庆元年(656年)
12、、麟德元年(664年),都是3人;最多为咸亨四年(673年)因上两年停贡举而至79人;平均每次25.24人。拿289年平均,每年取进士22.97人。唐代每年所补充的官员绝对远远不止这个数。开元十 七 年 三 月 , 国 子 祭 酒 杨 瑒 便 上 言 曰 :“ 每 年 应 举 , 常 有 千 数 , 及 第 兩 监 , 不 过 一 二 十 人 臣 窃 见 入 仕 诸 色 出 身 , 每 岁 向 二 千 余 人 , 方 於 明 经 、进 士 , 多 十 余 倍 。” 14 可见,尽管举子们竞争很激烈,但唐代的科举并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其它的途径还有很多,唐代的进士只占整个官僚队伍中的极少数,
13、形不成气候。 初唐时期时期更是如此。据统计,玄宗开元初年法定的全国官员总数为18 805人,而自开国初至此际95年间进士加诸科总共取士2058人6,这些人即使有一半能活这个时候,也只能占官员总数的5.47%!因此,政府也好,民间也好,对科举考试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后来的宋、明、清诸朝。相应的,官私著作中对科举之事亦远不如宋、明、清时期那么关注,那么津津乐道。直到晚唐宣宗十年(859年)政府才开始注意对科举资料的收集与保存7(P828)加之年代久远,资料散失,有关唐代科举的资料甚难搜集。即使是对于后世特别看重的状元,当时人们的兴趣也不是很大,资料亦难找寻。笔者经过10来年的努力,虽较登科记考有所进展
14、,但到目前为止(笔者将登科记考所考定的139名状元去掉了9个,另外增加了21个,13),也仅查找到151位唐代状元的姓名(含1人有姓无名),只占唐代状元251名的60.16%,且较多已知名姓的状元其字号、生卒年、籍贯及生平事迹无从考订。 三 唐代科举还有许多跟后世不同之处,最突出的有两点。 其一:对于考场的种种犯规行为一直都较为宽容,根本没有出现过象明、清时期那样血淋淋的科场案。 唐 会 要 卷 七 六 载 :“長 庆 元 年 敕 : 今 年 礼 部 侍 郎 钱 徽 下 進 士 郑 朗 等 一 十 四人 , 宜 令 中 书 舍 人 王 起 、 主 客 郎 中 知 制 诰 白 居 易 重 試 。
15、 复 落 十 三 人 。 三 月 丁 未 诏 : 国 家 设文 学 之 科 , 本 求 实 才 ,苟 容 侥 幸 ,则 异 至 公 。访 闻 近 日 浮 薄 之 徒 , 扇 為 朋 党 ,谓 之 关 节 , 干 扰 主 司 。 每 岁 策 名 ,无 不 先 定 , 眷 言 败 俗 , 深 用 兴 怀 。 郑 朗 等 昨 令 重 试 , 乃 求 深 僻 题 目 ,贵 观 学 艺 淺 深 。 孤 竹 管 是 祭 天 之 乐 , 出 于 周 礼 正 经 。阅 其 呈 试 之 文 , 都 不 知 其 本 事 ,辞 律 鄙 淺 ,芜 累 至 多 。 其 溫 业 等 三 人 , 粗 通 可 与 及 第 。
16、 其 余 落 下 。 今 后礼 部 举 人 , 宜准 开 元 二 十 五 年 敕 , 及 第 人 所 试 杂 文 , 先 送 中 书 门 下 详 覆 。 侍 郎 錢 徽 贬 江 州 刺 史 。” 登 科 记 考 卷 二 二 载 : 大 中 元 年 正 月 , 吏 部 宏 辞 举 人 漏 洩 题 目 , 为 御 史 台 所 劾 。 侍 郎 裴 稔 , 改 国 子 祭 酒 ; 郎 中 周 敬 复 , 罰 兩 月 俸 料 ; 考 试 官 刑 部 郎 中 唐 扶 , 出 为 虔 州 刺 史 ;监 察 御 史 冯 颛 , 罚 一 月 俸 料 ; 其 登 科 十 人 並 落 下 。 旧 唐 书 宣 宗 纪
17、 、 唐 会 要 卷 七 六 亦均 载 此 事 ,只 是 时 间 各 有 参 差 。 宣宗纪、登科记考接下来还均有记载说:“御史台奏:据正月八日礼部贡院捉到明经黄续之、赵弘成、全质三人,伪造堂印、堂贴,兼黄续之伪着绯衫,将伪贴入贡院,令与举人虞蒸、胡简、党赞三人及第,许得钱一千六百贯文。据勘黄续之等 罪款,具招造伪,所许钱未曾入手便事败。奉敕并准法处死。主司以自获奸人,并放。”因考场作弊被处死的仅见此一例,这是因为其事涉“造伪”。据唐会要卷四一,在唐代,“造伪”属仅次于“十恶”的重罪,所以处罚较重。然而,此次被处死的3人皆既非考官,亦非考生。 可见,作弊情节过于恶劣的涉案人也只偶然有极少数被处
18、死,一般对考生的处罚都只是不予录取,或者再加上几年不许参加考试;而对于考官的违规则只是贬官降级,没有太当一回事。即使是事先泄漏了考题,致使考试作废,或者落实收受了贿赂,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有一例麟德二年的主考左史董思恭原拟判死刑,结果还是免死、流放7(P53),其他的依然只是贬官。 据登科记考,仅进士科为争夺状元桂冠就有:强要状元竟遂愿、自定状元自写榜、“诈和”取得第一名、取舍决于场外人、名次定在开考前、权臣倚势搞裙带、还情送顶状元冠等15次不正当竞争,当时人们都不举发、不追究,也就是说都能容忍。 清人王世祯就看不懂唐代的科举,他说:“唐人最重进士科,然主司、举子关节交通,不以为怪。”15
19、的确如此。由于科举取士并非主要的入仕途径,其它的门路尽多,加之录取了也不是立即有官做,到能做官时起点也很低,科举得手并不能象宋中期以后那样“一登龙门,身价百倍”,所以制度较松弛,人们对科举考试公正性的期望值并不高,犯不着对考试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动干戈。我们不可以看明、清科举的眼光去看唐代科举。 其二:宗族子弟照样参与科举竞争,与天下寒士一起追求榜上有名而不加限制,当时人们也都能接受,相关史书中均不见有臣下就这一问题上过奏章,这也是宋以后所见不到的现象(宋代还有微量的残存)。依据登科记考的记载,并参之其它史籍统计,唐代已知的151名状元中,宗室出身的就有李程、李从实、李肱、李筠等4人,占2
20、.65。普通进士名单不全,无法统计,估计宗室出身的一般进士还会超过这个比例。而宗室总人数在当时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绝对没有这么大。宗室子弟本来就有恩荫、特赐等种种特权,在享受教育方面也占有很大的优势,又在科举考试中也占有优势,是极不合理的。宋以后在这方面进行了改革,作了种种限制,应该说是很大的进步。 跟这一点密切相关的是:笔者发现,有案可稽的唐代73名状元中,出身三品及以上(包括宗室)或历代名人之家的就有56人,占76.71;四品及以下官僚家庭出身的11人,占15.07;寒士出身的只有6人,占8.2%。估计这少数几个出身“微寒”的,也并非来自一般平民或农户,多半是破落官僚家庭,至少是个小地主,只
21、是近几代无人做官而已。那些未留下姓名或虽知其名姓却找不到家世资料的状元,也不一定就是出身“微寒”,仅仅由于他们影响太小而唐代又不怎么重视状元。56个家世较为显赫的状元中就多半其祖辈、父辈或兄弟辈在新、旧唐书中有传,而本人则只字不曾被附带提及。 这些情况表明,唐代科举所选拔的人才多处在社会上层,中层的都很少,更不用说下层了。掌权者并没有将科举考试看得很神圣,有意无意地在制定有关章程时留下一些余地,不糊名,不誊录,甚至不硬性规定非依考卷高下决定取舍与名次不可。这不甚严密的制度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于是朝里有人好做官,朝里有人易争先,所以郑氏、归氏、孔氏、赵氏、崔氏等大家族出状元都是一窝一窝的。中下层
22、读书人不仅难以争先,甚至难以录取。可以说,唐代的科举考试实质上是上层社会内的权力再分配,是上层社会中的庶族从豪族手里分权,远不是真正的“广开才路”,在全社会范围内挑选人才。所谓“为国选才”只是一句空话。直到宋代中期以后,科举考试的制度日趋严密完善,有“殿试”、“读卷”、“糊名考校”、“分房阅卷”、“公立甲次”等措施,而名次的确定又有“初考”、“复考”、“详定”3道关,且有宗室一般不许参试,高官及考官的子弟或亲戚参试要回避,并另设试场、另定名额、分别录取等规定,选才的范围才逐渐扩展到中下层16。 唐代的“状元”桂冠来得相对容易;夺魁之后并无特别的待遇:不立即授职,到授职时起点官阶很低,入仕之后也
23、不因是状元而被另眼看待;唐人文集中不注意及第名次,也基本不用“状元”一词。总之,同是状元,在唐代远不如宋代中期以后的地位高。 明清的状元是无比荣耀的,但并非每个朝代都如此,不少人在这方面有错觉。唐代的进士第一名虽与宋、元、明、清诸朝一样,都被称为“状元”,两者却有本质的区别。可以说,同是状元,在唐代远不如宋中期以后那样受到全社会的特别重视。1,6这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一 “状元”桂冠来得相对容易 唐代处于科举制度的早期,一切尚在草创、探索之中,因此制度不完善、不严密,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使“状元”桂冠来得较之宋中期以后诸朝容易得多。这又可以从3方面考察。 其一,考试次数多。唐代原则上是年
24、年开考,289年间实际开考265次(其中有1次因考题泄密而作废(见文献通考选举考、登科记考)。虽然每次录取的进士很少最少为贞观二十年(622年) 、显庆元年(656年) 、麟德元年(664年) ,都是3人(见登科记考该年),最多为咸亨四年(673年) 因上两年停贡举而至79人(同上);据状元史话统计:唐代262科共取进士6637人,平均每科25.33人。不管录取多少人,“状元”总有一个。100年内,按正常情况可出100个;而宋、金大部分时间及元、明、清诸朝严格规定了3年一次(见宋、金、元、明、清各史选举志),100年只能出33个。一个读书人想争状元,如果他用30年的时间来对付,在唐代有30次机
25、会。而在宋中期以后各朝只有10次机会。事实上,据笔者统计,自宋至清,状元们的平均魁龄(夺魁时的年龄)一般在30 35岁之间 。假设都从18岁起,便有资格参加国家级考试,到35岁,在唐代有18次竞争机会,在宋中期以后诸朝,则机会只有6次! 从会发展的角度看,时代越靠后,读书人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例越大,参与科举竞争的人越多,想夺状元要战胜的对手也就越多。宋、明、清3朝,会试举子 经常超过万人,宋真宋咸平五年(1002年),各科举子汇集京师竟达44562 人(续长编卷五一)!而唐代应试举子每次“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通典选举三)。即使不考虑这个因素,由于每年都考,唐代状元在夺魁那次考试中所面临
26、的对手从理论上讲也只有宋中期以后的1/3 。 严格说起来,差别还不止这么大。想夺状元,真正的对手不是所有同场考生,因为其中大多数并无实力,是被刷的对象,真正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是同年被录取者。前述唐代最多的一次是79人;宋仁宗朝考13次,共取进士4615人(宋史研究集第89页) ,平均每次已达355人。北宋取士最多的一年是宣和三年(1121年) ,805人(文献通考选举志) ;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 更达998人(续通鉴卷一六三) 。连少数民族掌权的金王朝,取士最多的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也达925人(金史选举志) ! 可见,就必须战胜的有竞争力的对手而言,唐代的状元跟宋中期以后的状元
27、不可同日而语。 其二,筛选层次少。唐代科举没有如明、清那样的“秀才”、“举人”、“进士”3级阶梯(唐代的“秀才”是跟“进士”平级的科目,开考次数跟少),不必耗费巨大的精力去逐级争取资格,只要在郡里考1回被选中了,便可参加国家考试。国家考试一般也只考1回,中了,便是进士,第一名便是“状元”(见旧唐书选举志。宋中期以后,单是国家级考试,一般都是3回:省试(或称会试)、复试、殿试。事实上,第一次考试的第一名(即省元),第二、三次很少都是第一名的(见文献通考. 选举考)。宋中期以后,制度日趋严密,多数读书人终生都未能争取到参加国家级考试的资格,清代的蒲松龄就考了一辈子“举人”而未果。2很显然,唐代读书
28、人弄个状元所花费的气力比宋中期以后要少得多。有好多回,京兆府的第一名,在省试中也被定为第一名;有时甚至省试的头三四名完全照抄京兆府的次第,于是想夺状元的人直接拿京兆府的第一名就行(见登科记考卷七,开元十五年;卷十一,建中二年)。大诗人王维就是走的这条路,竟如愿以偿。 其三,制度不严密。考卷不糊名,也不“公同阅卷”、“公定甲次”,任凭知贡举1人去决定取舍与名次,这就容易作弊或出现偏差。清王士祯指出:“唐人最重进士科、然主司、举子关节交通,不以为怪,乃至宗族子姓,亦不回避。如沈绚尚书主春闱,其母曰:近日崔、李侍郎皆与宗盟及第,汝与诸叶中拟放谁耶?绚曰:莫如沈先、沈擢。母曰:二子早有声价,科名不必在
29、汝。沈儋孤寒,鲜有知者。绚不敢违母命,遂放儋及第。是以朝廷名器为宗族之私恩也。”3由于制度不严。常常未曾开考,录取名单及名次已大体确定了( 同上卷十五,长庆四年;卷二十,大和二年)。甚至考归考,录取名单在场外由他人确定( 同上,卷二二,大中十年、十四年)。 尽管如此,由于读书族是我国自古以来最富有竞争意识的群类,那时的读书人依然使尽浑身解数去争“状元”。于是,走上层路线,找硬后台搞内定者有之,如王维(同上,卷七,开元十九年);凭得宠宦官的威势,一再闯进考场强要状元者有之,如裴思谦(同上,卷二一,开成三年);巧妙地利用机会,自定状元者有之,如尹枢(同上,卷十二,贞元七年)、陆扆(同上,卷二三,光
30、启二年);借他人威望,玩“诈胡”者有之,如李程(同上,卷十四,贞元十二年);搞心理战术,放长线钓大鱼者有之,如崔某(同上 ,卷二一,开成四年)。加上种种在以后诸朝简直不可思议的名堂(同上,卷二二,大中八年;卷二四,光化二年),更使这“状元”桂冠被人看轻(当然,宋代中期以后,尽管科举考试的制度越来越严密,也还是有种种漏洞与弊病,难说每个状元都是真正的全国第一)。 二 夺了状元并无太大实惠 上述种种还只是表层因素。 更重要的是,朝廷不怎么看重状元,并未给状元以特殊待遇。若非特殊情况,状元都得象普通进士一样:并不立即授职,还得通过了某种名目的“制科”考试(类如当今的公务员考试),如“贤良方正”、“博
31、学鸿词”等等,方可进入官场。要么,则得到地方大僚手下去当幕僚,待他们推荐入朝,才算正式进入官场。这又必须有人看中、聘用(见旧唐书选举志)。 孔敏行是朝野钦慕的大隐士孔述睿之子,本人早年即颇有清誉,中了状元之后,先几乎闲呆了1年,方才被岳鄂观察使吕元膺看中,并随吕自岳鄂而东都而河东,多年之后被荐入朝,才授以右拾遗(从八品上)4之职(旧唐书孔敏行传,这已经算越级提拔了。 魏弘简夺魁于建中元年(780年),又于贞元元年(785年)考得“贤良方正”科第一,方得授太子校书(正九品下)4,5,这也越了一级。 新唐书选举志云:“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状元属“甲第”,规定的起点官阶为“从九品
32、上”。 新唐书百官志解释说:“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这就是说,最低为“从九品下”,状元们规定的起点官阶为倒数第二阶。 宋代中期以后,殿试结果一公布,即以将作监丞(从六品)或大理评事(正七品)4作为状元的入仕起点(宋史选举志);明、清时期,更是将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一职专门留给新科状元担任,一点了状元,就成了十分清要的翰林官(见明史选举志、清史选举志)。而且,明、清还要让前3名跟少数有培养前途的进士一起当“庶吉士”,由国家派大员专门训练3 年,作为今后当宰相的苗子(同上)。 自宋代中期起,朝廷在宣布名次后,还要当众赐给状元驺从、袍笏,“恩例”高出第二、三名,更远远高于普通进士,然后由要员陪着前三名“打马游街”,事毕再一一“送归府第”。紧接着是钦赐的“恩荣宴”,以状元居首席。然后是“释褐礼”总之,每次考过之后,以状元为中心,京城要热闹个把月,费用多由国家出6。在唐代,连进士们庆祝及第的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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