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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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第.docx

中交二航局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第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第6版)

0、前言

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求,自2002年以来,公司先后根据各阶段市场领域、生产规模、组织机构建设等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并实施了共计5版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通过多年的实施与逐步完善,综合应急预案有效的为公司上下建立起了立体联动的应急工作机制,在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基本实现了应急工作反应快速、应急资源优化配置、应急措施落实有效,为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起到了应有保障作用。

近年来,国内建筑施工市场环境逐渐复杂,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日趋完善,在同时期,公司产品结构做出了重大调整,实现了港航、路桥、投资三分天下;市场领域逐步拓展,先后进入了铁路、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等市场领域;市场范围逐步扩张,项目遍布欧洲、美洲、非洲、东南亚等13个国家和地区。

随着产品结构、市场领域、市场范围、生产规模的变化,以及法规要求标准的提高,公司应急管理能力面对着新增的诸多客观实际问题的挑战,如:

新兴项目、高难度项目数量增加;与之配套船机设备设施投入量大增;民爆物品年使用量超4000T,并呈逐年递增趋势;海外项目潜在的已知风险和未知风险较多,处理难度大等。

在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何快速依法合规的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成为公司应急管理重大课题。

故以此为背景,公司启动了本轮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序号

名称

实施时间

备注

1

中港二航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2.04

第1版

2

中港二航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4.05

第2版

3

中港二航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06.04

第3版

4

中交二航局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

2009.02

第4版

5

中交二航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011.07

第5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公司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维护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七十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六十九号);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493号);

1.2.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2.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年第17号);

1.2.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1.2.9《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

1.2.10其他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2.11中交股份有关应急救援的规定要求。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下列突发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

1.3.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1.3.2发生涉爆安全事故、案件;

1.3.3发生传染性疾病等;

1.3.4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对公司市场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业主投诉事件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1.3.5超出所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

1.3.6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会)认为需要介入处置的突发事故事件;

1.3.7适用于自然灾害。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1.4.2分(子)公司应独立编制本单位综合预案,约定其适用范围、响应分级、响应程序等基本要素,并与本综合预案有效衔接。

1.4.3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编制本单位综合预案,约定其适用范围、响应分级、响应程序等基本要素,并与所属分(子)综合预案有效衔接。

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结合生产实际,编制各类风险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本单位综合预案相衔接。

 

 

图1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遇险人员和应急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第一要务。

综合利用有效资源,最大程度地减少、降低突发事件灾难性后果和影响,防止事故扩大化、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分(子)公司和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5.3现场为主、分级响应。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上级单位应根据现场处置情况报告,准确研判,及时协调予以现场技术、人力、物资、外围社会关系等应急处置支持。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能力评估及持续改进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本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公司现有员工近8100余人,下辖14家子公司、23家分公司、10家项目投资公司、5家参控股公司、17个经营性办事处,拥有各类大型工程船舶83艘,施工机械设备5200余台(套)。

二航局创建于1950年,是原交通部直属四大航务工程建设一级施工企业之一。

2006年,成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融设计、施工、科研、资本运作于一体,以路桥、港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施工为主业,“大土木”、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市场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的13个国家。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二航局以从事路桥、港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施工为主业,常年在手实施项目约300个,在产品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固有的安全风险:

一是以长江、松花江流域及江浙闽粤琼桂等为代表的沿江沿海省份项目,均有较大几率遭受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袭扰,对施工生产组织、生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二是建筑行业所赋予的交通建设工程特级高空、深井、水上、隧道及立体交叉等客观恶劣作业环境存在高度的危险;

三是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大多数都涵盖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7项分部分项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

四是投入项目生产的施工特种设备设施众多,以移动起重设备、提运架设备、移动模架、挂蓝、爬模、非定型起重设备以及改造设备等为代表的关键性设备设施投入量大,伴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增长而增加,存在较高的事故发生概率。

并且特种设备设施事故极易造成群是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五是沿江沿海交通工程投入船舶众多,自有船舶老龄化严重,外租船舶较多,船况参差不齐,项目施工船舶调度、调遣拖航、管用养修等频繁,存在安全风险;

六是基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高低不一,公司保有约10万人的协作队伍,其中,基层作业人员多以农民工为主,其数量多、流动频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技术素质不高,极易因“三违”发生安全事故;

七是公司项目点多、线长、流动分散,公路、外海桥梁、铁路工程等单个项目跨越几十、上百公里,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

八是大量铁路隧道、公路隧道同时组织实施,公司近年来用于工程施工的民爆物品年使用量维持在4000吨左右,并呈逐年递增趋势,各项目火工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管理风险;

九是随着市场领域的不断拓展、市场范围不断扩张,公司将面临一些潜在的新型风险,如:

国际落后地区的项目遇传染性疾病、医疗条件不足等等。

鉴于以上风险特点的分析,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和项目可能发生如下事故和险情有:

触电、坍塌、火灾、淹溺、物体打击、水上交通、高空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及台风、洪水、地震、山体滑坡、涉爆事件、传染性疾病、中毒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公司综合协调指挥小组、所属各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成。

体系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2公司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公司安委会,公司总经理为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总指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为副总指挥。

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总指挥公出在外,经授权,副总指挥可代行总指挥的权力。

(1)总指挥的主要职责为:

及时如实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险情具体情况,落实指示精神,协助调查;

审定并签发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

下达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命令,适时成立临时应急指挥小组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指定新闻发言人,审定新闻发布材料;

审批公司应急救援费用。

(2)副总指挥(分管生产领导)的主要职责为:

按照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工作要求,落实有关应急决策和指令;

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总指挥授权事项。

(3)副总指挥(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

负责指导涉事单位对口与安监、住建厅、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事宜;

3.2.2公司综合协调指挥小组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督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分别为:

(1)安全监督部: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资源配置、演练等日常运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报告;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指令和要求,召集公司工程管理部、总工办、人力资源部、工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应急会议;

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和改进工作;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协调与安监、住建厅、公安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事宜;

完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工程管理部:

根据应急指令落实现场应急救援急需设备设施物资,并开展应急工作和组织恢复生产。

(3)总工办:

根据应急情况,编制专项技术方案,为现场抢险和生产恢复提供技术保障。

(4)工会办:

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慰问工作。

(5)财务部:

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账务安全。

(6)企业文化部:

做好社会舆情监测,按要求发布信息,协调处理负面信息;

(7)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时所需人力资源的调度,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参与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组织的事故调查;

(8)相关事业部:

根据业务分管,协助涉事单位处理外围关系;

(9)行政办公室:

综合调度公司内部资源,协助事故处理。

3.2.3分(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分(子)公司安委会,由本单位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专业工作组,各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抢险救援组

以事故单位工程、技术、物资、设备、人资及船舶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工程管理部、总工办、人力资源部及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抢险救援组。

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提供抢险通讯、车船、医疗、物资等,排除险情并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2)医疗救护组

以事故单位医务室、后勤部门、综合办等部门组成医疗救护组,设立医疗救护点,对抢救出伤员、病患施以现场必要的现场急救;对进行有危及身体健康的抢救行动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测。

(3)对外联络组

以事故单位企业文化部、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企业文化部、行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对外联络组。

负责对外联系求援、事故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与要求。

(4)事故调查组

以事故单位安监、监察、工程、技术及工会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安全监督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及工会办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

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善后工作组

以事故单位人资、工会及安监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及安全监督部等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

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赔偿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6)生产恢复组

以事故单位工程、技术、物资、设备及安监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物资部及安全监督部等有关部门配合,组成生产恢复组。

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险情及隐患治理情况的复查验收,生产物资及施工设备的购买、调配工作。

(7)后勤保障

以事故单位后勤部门、物资部门、工会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行办、物资部、工会办的协助配合,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给,保持通讯设施和交通施舍通畅。

3.2.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为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指挥事故发生初期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分(子)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识别:

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应用公司现有的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机制与方法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动态的风险识别,建立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制定监视与测量计划。

工程实施工程中,针对具体危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全程监控。

正在实施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必须以每月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的形式向上级单位报备。

危险源监控: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采用成熟的行业监控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如大型设备安装监控系统、工程船舶安装实时定位系统、隧道施工安装探测系统、大型构件/大临设施安装应力监控系统等等。

危险源管理:

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根据生产实际,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采用制定专项安全控制计划、安装专用监控系统等有效措施,进行动态监管,有效控制。

危险源监督:

公司、分(子)公司通过每月报表等途径,分头掌握公司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中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表现的危险源实施动态,并结合专业性安全检查、现场考评、技术帮扶等方式检查基层单位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督促管理措施完善。

4.2预警行动

各分(子)公司应指导、督促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建立有效的预警预防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突发事件隐患。

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结合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加强培训,明确各岗位人员责权利。

对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险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带班人员。

现场带班人员在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定可能危害范围并设置警戒的同时,还应及时报告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

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隐患现场(因公外出时,由项目分管领导代行),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并按程序上报。

对于热带气旋、高温寒潮、雨雪冰冻等具有较强可预见性的自然灾害天气,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应积极与所在地气象部门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获取灾害天气预报信息。

同时,应认真做好公司、分(子)公司通过应急短信平台和安全信息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的接收传达工作。

对于已获取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应密切跟踪,视灾害天气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及时启动本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自然灾害预警期间,分(子)公司应强化与所属项目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现场灾害情况,必要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险情发生后,现场带班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及安监部负责人报告事故现场真实情况;

(2)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如实报告分(子)公司总经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紧急抢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如实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3)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安监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如实向分(子)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报告,分(子)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如实向公司安监部负责人报告;

(4)对于本预案1.3节界定的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及安监部门负责人可分别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报告;

(5)由事故发生到事故信息传递至公司总部有关负责人,其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

(6)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工程参建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等决定自行、授权项目经理或分(子)公司经理向事发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中国交建报告;

(7)公司各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信息。

 

 

图3公司事故报告程序图

4.3.2信息报告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4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电话:

/83920873/83920879

手机:

//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传真:

4.3.5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与传真

表1-2上级单位报告联系表

上级部门

值班电话

值班传真

中国交建应急指挥中心(安全质量环境监督部)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二处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安全监督科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针对突发事故事件的性质类别、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本综合预案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为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故事件,最先抵达事故事件现场的应急指挥小组拥有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权,并依法进行指挥。

随后抵达的公司内部高级别应急指挥小组,在全面熟悉现场情况、视前期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应急处置情况,决定是否接管指挥权。

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上一级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应急救援与处置情况,可直接升级响应等级,介入应急处理。

表1-3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事故事件类别

1.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较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但可能造成进一步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

3.发生3人及以上涉险;

4.发生涉爆事故、事件;

5.超出二级响应处理能力的

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态得以控制,不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发现重大隐患;

3.爆发传染性疾病、重大业主投诉;

4.超出三级响应处理能力的

一般等级以下事故

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响应单位

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

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

分(子)公司、项目部

5.1.1一级响应

公司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发生符合一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全力抢救伤亡人员,并及时逐级上报。

公司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由应急总指挥带领公司综合协调指挥小组相关成员及事发分(子)公司有关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当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向中国交建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5.1.2二级响应

公司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发生符合二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时,涉事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全力抢救伤亡人员,采取疫情控制性措施,并及时逐级上报。

事发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综合预案,并由总指挥带领专业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处置情况。

当超出分(子)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可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请求支援。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接到分(子)公司的应急支援请求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全面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5.1.3三级响应

公司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符合三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时,涉事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抢救受伤人员,消除事故隐患,清理事故现场,并逐级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5.2响应程序

5.2.1一级响应程序

需启动一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其应急救援及处置协调由公司主导、分(子)公司配合、涉事基层单位具体实施。

(1)决策部署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总指挥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紧急组织公司综合协调指挥小组成员召开应急反应会议,通报事故现场情况,确定公司应急处置措施。

原则上,各小组成员不得缺席。

会议内容及决策应及时通报给事发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事故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事故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严格按照公司指令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做好事故初期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

(2)赶赴现场

会议结束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成立以总指挥为组长,副总指挥为副组长,综合协调指挥小组成员为组员的公司临时应急指挥小组,带领事发分(子)公司有关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全面协助事故单位开展工作,必要时可接管现场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临时应急指挥小组自会议结束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最迟不宜超过12小时。

临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与事发分(子)公司、事故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相关应急人员归口分组后,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3)现场处置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由涉事单位根据现场环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监督使用情况。

个人防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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