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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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津采招F〔2017〕9号

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采购人:

重庆市江津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分五个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1-2个分包项目的投标。

其中:

几江片区分包项目同时要承担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业务培训、技术标准制定与指导、质量检查、数据汇总等内容,其技术服务的内容在第二篇第四条中特殊要求。

(见下表,其中农户数和承包地面积以江津区2016年农经年报数为依据,仅供参考)

项目分包号

名称及分包内容

所属镇(街)

农户数(万户)

承包地面积(万亩)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津北片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德感街道、双福街道、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朱杨镇

553

2

津西片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白沙镇、永兴镇、塘河镇、石蟆镇

716

7

3

綦河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珞璜镇、杜市镇、广兴镇、夏坝镇、贾嗣镇、西湖镇

556

4

南部片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蔡家镇、嘉平镇、中山镇、柏林镇、四面山镇、四屏镇

478

5

几江片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含全区技术支撑服务)

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先锋镇、支坪街道、龙华镇、慈云镇、李市镇

697

合计

29

3000

二、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10名或以上售后服务人员名单;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7年3月23日。

(三)投标地点:

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2017年4月13日14:

00(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

(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3日14:

20(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3日14:

30(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

(七)开标地点:

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否则投标无效。

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相应分包号账户汇入)

分包号1

开户行:

恒丰银行江津支行

户名: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31

分包号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户名: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包号3

开户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户名: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包号4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

户名: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包号5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户名: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2日16:

3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开户行行号)给交易中心财务科,同时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

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

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

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

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五)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

其他问题可向区交易中心鉴证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023—“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日12:

00时前。

(六)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牟老师

邮编:

402260;

地址:

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

重庆市江津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

张老师

邮编:

402260。

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培训

(1)宣传动员培训;

(2)镇(街)和村组人员业务培训;

(3)对区、镇(街)工作人员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实施培训;

(4)配合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展板以及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

2.资料采集

(1)以村(居)、组为单位“收集、调查、整理”历史资料,包括户籍资料、农户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基础地理资料、权属资料、地类调查资料和基本农田资料等;

(2)以村(居)、组为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清理,包括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承包土地信息(四至界限、面积等)、承包户成员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村土地承包摸底调查表。

3.工作底图制作

(1)全区范围内采用国土提供的高分遥感卫星和航空摄影测量形成的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所使用的坐标系与国土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使用的坐标系一致。

(2)在DOM影象图上矢量图解承包地块边界,制作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底图(如国土部门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的权属资料,则在工作底图上标明村民小组界限)。

4.权属调查登记

(1)利用调查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调查确认承包地的权属信息;

(2)经村组农户核实地块无误后,编辑地块信息;

(3)逐块计算出承包地块面积,制作公示图和公示表。

5.登记颁证

(1)按农业部要求,对农户、承包合同、地块实行规范编码;

(2)参照国土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资料,描绘和确认地块平面四至边界和地理空间位置;

(3)以承包户为单位,生成承包合同,并装订成册,协助村组逐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4)打印承包经营权证(甲方提供证书)、输出承包地块座落示意图,制作村组鱼鳞图,以户为单位制作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村组为单位装订成册;

(5)以村、组为单位进行承包数据汇总。

(6)以承包户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6.数据库建立

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江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中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图形和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建立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与数据交换接口文件。

7.数据归档处理

数据检查、纸质资料扫描、数据入库,并与市区确定的软件兼容。

二、工作内容完成后须提交的成果资料

1.土地确权成果

①各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摸底调查信息表、确权登记告知确认表、承包土地确权申请书或委托申请书、电话委托记录表、共有人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

②各组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底图、农村承包地调查基础工作底图、农村承包地地籍测量原始记录(纸质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

③各组农村土地承包地块信息修正确认图(纸质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

④全区行政村分布示意图(纸质1份,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组承包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电子地籍图(纸质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

⑤各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公示榜(纸质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1套);各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台帐、农村土地承包花名册(纸质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

⑥各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申请书(纸质2份及电子版区、镇街各1套)。

⑦各种纸质资料按《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一式两份统一装订成册,区、镇街各一份。

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库。

三、执行技术标准和其它质量要求

1、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级别

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

国家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码》

GB/T2260-2007

国家标准

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

国家标准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2537-2014

农业行业标准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2538-2014

农业行业标准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2539-2014

农业行业标准

7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2009-2010

测绘行业标准

8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CH/T1004-2005

测绘行业标准

9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CH/T1001-2005

测绘行业标准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重庆农业行业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

乙方的技术设计书及甲方所提供的特殊技术要求。

2、其它质量要求

①基本要求

a充分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成果数据。

b外业调查应按村民小组实地逐户、逐地块调查。

c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户充分认可。

d图、数、实地三者应一致。

②比例尺:

本项目采用1:

2000比例尺。

③坐标系统

a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b投影方式:

标准分幅图件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

2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

c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④精度指标

a数字正射影像(DOM)平面位置精度

DOM地物点相对于实地同名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表1之规定。

表1DOM平面位置精度单位为米

DOM比例尺

平原、丘陵地

山地、高山地

1∶500

1∶1000

1:

2000

1:

5000

b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

地籍图上界址点相对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临界址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表2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单位为米

地分类

比例尺

点位中误差

平原、丘陵地

1∶500

1∶1000

1:

2000

1:

5000

山地、高山地

1:

500

1:

1000

1:

2000

1:

5000

⑤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和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和亩,均保留2位小数。

⑥界线来源

区级及区级以上行政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限。

镇街村组级行政界线,采用各区最新确定的界线。

区、镇街、村、组级行政界线未予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⑦面积量算

承包地面积按照实测面积或调绘面积计算,坡地等地块地表倾斜面的面积应通过改正系数计算。

面积大于一亩的宗地,相对误差按照测量规范标准执行:

MP=*√P+*P),P为宗地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考虑到宗地矢量化人工误差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小面积宗地误差标准,坝:

宗地一亩的相对误差≦2%,每少亩,相对误差可以增加%,例如:

宗地面积亩,相对误差≦%。

丘陵:

宗地一亩的相对误差≦3%,每少亩,相对误差增加%。

3、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及项目服务计划书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及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详细明确的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及项目服务计划书。

该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部分的全部内容逐条作出答复、响应。

②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服务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要求,阐述提供方案的合理性。

③本招标文件没有提到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④投标人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服务计划书,包含:

工作内容,投入人员、详细工作日程表、应急计划等。

⑤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人员应数量充足,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名单和提供技术资质证明材料。

4、工期要求(工作进度时间安排要求)

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201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镇(街)村组所有工作:

登记确权、打印权证、颁证建档、总结完善、管理利用。

2018年4月底前各镇(街)进行自查总结,进行考核验收,纠偏纠错,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区数据汇总、建库、档案整理等工作,市、区相关部门组成专家组检查验收。

鼓励投标人采取先进的技术、组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缩短实施周期。

5、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其基本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应有售后服务专门电话(需保持24小时值守)人员。

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至少提供10小时内现场响应等)。

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如有请列出)。

6、技术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对几江片区分包项目同时负责全区技术支撑服务的特殊要求:

承担全区技术支撑服务的中标人,主要负责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制定技术标准、协助业务抽查指导、建立全区统一标准的数据库和档案、协助搞好各级检查验收等工作。

1、前期准备工作

(1)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制订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和解答手册。

(2)用现代科学技术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数据质量。

(3)按江津区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政策法规,信息采集特殊要求,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制定“全区确权成果信息标准”并统一制表下发镇(街)和确权技术公司。

(4)培训确权公司并签订技术成果标准指南。

(5)培训镇(街)干部,掌握确权政策法规和确权登记流程,并配合江津区农业委员会进行确权登记的有关宣传工作。

(6)对本项目提供或建议先进的、实用的技术方案。

(7)负责解决全区多标段、多公司技术标准和技术路径不统一问题。

2、协助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摸底抽查

(1)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对技术公司收集、整理的二轮土地延包档案:

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承包户信息(户口簿、身份证号码等)、承包户成员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及规范性进行检查。

(2)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对技术公司形成各种摸底调整表,是否逐村、逐社进行公示,收集农户土地变更相关信息,对承包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是否进行修正进行检查。

(3)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对土地调查方式的合理性、规范性、资料的完整及真实性进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的工作提出技术支撑单位的整改意见。

(4)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对土地调查中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户充分认可,图、数、实地三者一致等情况进行监管。

(6)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对土地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档资料、表格、数据、公示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承包户签字情况真实性进行检查.

(7)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对技术公司在地块矢量图形面积及生成确权地块各界址点的大地坐标是否准确,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测绘质量要求的工作,技术支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期间抽查工作要求

(1)按技术公司工作进展,回收阶段成果,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组织初期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规范确权技术公司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

(2)依据改进措施,监督技术公司完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地数据质量。

(3)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制定统一、科学、标准的“确权工作”全面开展技术标准、基本工作方法、相关政策法规、数据接收标准、检查验收标准并下发确权公司。

4、确权结果数据全面检查、整改工作要求

(1)组织确权技术公司各标段确权成果数据初期检查和移交。

(2)负责确权技术公司回收数据的拼接、规范、检查并出具检查整改表,出具各标段检查统计分析表。

(3)组织确权测量公司的数据核对,制定整改时间表。

(4)对确权测量公司整改后的数据再次检查。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检查验收工作要求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要求

a、牵头全区各确权作业单位统一技术标准和技术路径

b、将各确权单位提供的各镇(街)承包经营权数据库进行汇总和拼接

c、建立全区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区级数据库

(2)、数据库建设的主要内容

a、基础地理要素、承包地地块要素和栅格数据建库。

b、承包地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编码和毗邻关系的矢量信息建库。

c、栅格数据包括描述承包地块及其空间分布、方位、毗邻关系等信息的栅格图件建库

(3)、数据库建设的主要工作

a、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地块信息、权属来源、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等检查

b、各确权作业单位需要按照数据库建设单位的要求向数据库建设单位提交上述成果的电子版成果

c、各确权作业单位上交承包经营权数据库成果后,对数据汇总和拼接,矢量数据拼接及拓扑关系检查

d、不同比例尺或不同精度的数据接边,以较大比例尺或较高精度的调查结果为基准空间数据入区级库前,应以区为单位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一致性,以及空间数据分层和文件命名的规范性等内容

e、制订统一的方案,对各确权作业单位上交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的空间数据进行检查、组织和整合后导入区级数据库

6、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检查验收工作要求

(1)、检查验收组织培训工作

a、依据农业部和重庆市检查验收文件,协助江津区农业委员会确定验收抽检范围、政策、方法、技术标准,制定检查验收工作计划。

b、研究制定验收流程、设计验收文档格式、验收评判依据和尺度。

c、培训镇街确权验收抽检工作人员,制定镇街抽检工作步骤,协助落实镇街抽检工作计划和时间。

(2)、检查验收数据量化资料准备工作

a、负责确权测量技术公司数据与镇街抽检数据的检查、规范、统计分析,并向确权测量技术公司出具抽检“差异表”、确权结果数据整改表。

b、按检查验收程序,出具全区确权测量技术公司与抽检数据差异表,全区确权结果数据与农业部、重庆市验收结果要求统计分析表。

c、按农业部规范,生成各类成果及档案数据。

(3)、数据、图纸建档立卷工作

a、设计数据建库数据、图纸、表格、档案凭证规定入库技术标准和立卷、分类、建档、入库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b、设计立卷、分类、建立索引数据,建立档案移交备案制度,建立档案管理、检索、统计分析系统。

7、确权登记提交成果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以及国家相关测绘质量检验标准,分阶段提供工作底图成果质量检验、确权流程规范检验、入库前的矢量数据检验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成果质量检验等检验报告及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其他重要资料。

二、中标后严禁转包或分包。

三、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时限及地点

1、项目时限: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2、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

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三、项目付款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外业调查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提交正式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重庆市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2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余款(质保期以市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投标人中标后,以投标总价/分包标段承包地面积(参考数)作为中标单价(保留两位小数),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承包地确权登记系统汇总面积与中标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实行总价包干,不调整误差面积的结算金额。

误差超过3%的面积部份,按中标单价×超过误差的面积而调整结算金额,具体结算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四、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为公开招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价格包括:

产品价、软件、工作用图、调查费、运输费、保险费、各种资料费表格合同纸张及印制费、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劳务费、培训费用、税费、不可预见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包括《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此证书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负责打印、发放)。

五、验收方式

具体方式:

项目竣工后,采购人将聘请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大专院校专家等组成验收评审机构,对项目完成是否达到的技术要求,以及土地承包管理系统的科学、适用、便捷和效能进行综合评审,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

验收技术标准:

测绘成果评定标准要符合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H/T1018-2009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

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要符合农业部标准。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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