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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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
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大型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预决算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挖填土石方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00万元以上。
二、小区项目场地竖向设计和土方施工的原则是依山就势、少动土、挖填平衡。
三、设计施工所用地形图
新项目在收地后,地区公司工程部需对工程设计所用地形图进行复核,如地形图与现状差别较大或精度不满足要求的,地区公司须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重新测量地形图;地形图精度不小于1:
1000。
四、现场竖向设计讨论会
集团设计院下发设计条件后,总工室须组织当地外委设计院完成竖向设计方案及编制土方平衡方格网图(20M×20M),上报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中心、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后2天内,总工室组织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中心、集团设计院、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当地外委设计院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踏勘、开会讨论小区的竖向设计方案,形成初步意见后,地区公司完善竖向设计方案并报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中心审批后,土方才可动工。
五、土方复核
1、原始测量数据要求
①土石方挖填前原地面、挖填后完成面必测;②实际挖填范围线、边坡线、坡度拐点、其它的轮廓点必测;③测量点要求布点均匀,间距大致为20M×20M,遇地形复杂的间距可大致为10M×10M或5M×5M或更密;④所有测量数据均需是三维坐标(X,Y,H)。
⑤土方完成测量时,场地接收单位已进场的,竣工完成面测量须由土方施工单位、场地接收单位、工程部三方共同参加。
2、抽查复测
施工单位在完成土方开工前的原地面、土方完工后的完成面的地形测量后,
工程部须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1天内,以书面或OA形式通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预决算审计部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派测量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抽查复测。
六、土方结算
经工程部、土方施工单位、接收场地的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公章的土方工程挖填前和完成后的地形测量资料(含方格网电子版)作为土方结算的主要计算依据;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的复测记录作为结算资料之一。
七、招标定价
计价方式统一为综合包干单价、按实测方量结算,招标时须确定场内挖填或堆土、外运等不同情况下的价格。
八、集团管理中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监督和考核。
九、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解释。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必须建立勘察台帐(台帐见附件)。
2、勘察施工前,勘察单位根据总工室提供的勘察方案、勘察点布置平面图上的坐标点定出孔位和测出孔位的原始标高。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孔位、孔口标高进行复核,并在台帐上记录。
4、勘察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如有特殊原因离开现场,则勘察施工必须停止。
5、所有钻孔终孔工程量必须有两名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岩芯拍照,并在台帐上签字,单孔完成当天上报工程部经理后存档。
6、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个班次对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进行二次检查,并核
对施工记录,无误后签字认可。
工程部经理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在台帐上签字。
7、质量监督部在勘察施工阶段每周检查一次,在台帐上签字,并由监理工
程师进行见证签字;如检查发现现场在施工而无人监理则视为监理工程师脱岗。
关于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尤其是发电机管理的通知
各地区公司:
近期检查发现,部分新项目临电未通、使用发电机发电,但发电机使用管
理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未按《施工发电机管理指引》要求实施,容易造成公司损失,如:
发电机未加装电表,未确定计价方式等,造成我方现场对柴油进场、使用、发电效率等环节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为有效控制成本,避免昆明天下发电机管理失控事件再次发生,现要求各公司务必加强施工用电尤其是发电机管理工作,由主管工程公司领导主持于4月8日前开展专项检查并整顿完成,杜绝管理漏洞。
4月8日后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再发现有重大管理漏洞的,直接给予相关人员降薪处理,性质严重的移交监察室。
此通知
附件:
《关于下发〈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指引〉和〈施工发电机管理指引〉的
通知》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中心
关于地区公司执行临时用电方案报审的通知
集团各中心、部(室)、各地区公司:
根据2010年7月5日由徐湘武副总裁主持的永久用电工程专题会议的指示,关于临时用电方案报审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临时施工用电分期方案、交楼临时用电方案及临时用电改造方案必须报集团管理中心审批。
2、临时用电工程的议标、定标、合同按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报批,不得以委托或签证的形式实施。
特此通知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工程放线实施细则
第一条新开楼盘由开发部门联系规划部门提供不少于三个测量导线控制点(含平面与高程)。
规划部门提供测量导线控制点和放样红线界桩时,开发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必须在场。
第二条工程部经理、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档案室对规划部门提交的导线控制点均要备份存档。
第三条单位工程开工前由开发部门联系规划部门放线,不得少于三个轴线交点或外墙角点。
规划部门放线时,开发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规划放线进行配合工作。
第四条单位工程放线前由设计院提供总平面图、建筑首层平面图、基础平面图给工程部。
第五条为使以后放线工作的方便,由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现场选点和确定加密控制点数量与位置,由规划部门移交的导线控制点测量出楼盘加密控制点的坐标与高程。
第六条规划部门提供的导线控制点以及技术部测量工程师所做的加密控制点的保护工作均由工程部经理负责保护。
规划所放单位工程控制点的保护
工作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规划放线点经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复核无误后,方可移交给施工单位使用。
第八条规划放线点与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放线点偏差大于3厘米时,工程部要及时通知开发部门联系规划部门重新复线。
第九条现场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检查施工队伍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放线负责人是否合格;鉴定过合格的测量仪器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根据规划放线的控制点,现场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复核施工单位引测的细部控制线和桩位,签字认可后方可让施工单位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第十一条对施工单位首层放线验收后,要求在每栋建筑物内部(首层楼顶)设置4个平面控制点(用不少于5mm厚100mm×100mm的铜板埋设,上划相互垂直的十字线),控制井字线必须互相垂直,原则上要求与核心筒平行,同时绘制放线图并标注清楚平面控制点与相关轴线的距离。
第十二条以上各施工层利用上述4个控制点用激光垂准仪向上投影放线,超过10层时(一般不超过30米),要在第10层楼板顶面重新按上述方法重新布设4个控制点…
第十三条标高的竖向引测,应从首层±0.000米起竖直量取,且每栋建筑物应从三处分别按相应楼层层高向上传递,用油漆在柱、梁、塔吊或剪力墙上明显标注出来,作为相应楼层主体结构的标高控制点。
当三个点的标高差值小于3mm时,应取其平均值;否则应重新引测。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对每楼层进行轴线、标高的复核,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每十层复核一次,工程部经理复核应不少于二层。
主体结构施工到第十、二十、三十层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技术部测量工程师,两人共同对轴线、标高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为施工队放样的建筑物、园林、道路点等,均由相应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保护。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对单体工程的放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需要更多次数的放线时,该工程部需向工程技术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有关处罚如下:
①每导线控制点或加密控制点破坏一点,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②每规划放样点或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放样点破坏一点,罚该项目负责人100元,罚现场监理工程50元;④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监理不对轴线和标高进行复核,每发现一次50元。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部测量工程师每月至少对每个工程项目检查一次,每月把检查汇总一次,检查结果上报主管工程的集团领导。
主体结构工程放线的精度要求
轴线竖向投测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每层
3
总高H(m)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90<H≤120
20
120<H≤150
25
H>150
30
标高竖向传递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每层
±3
总高H(m)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90<H≤120
±20
120<H≤150
±25
H>150
±30
旁站监理规定
为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对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施工过程实行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质量事故、质量隐患,并及时处理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为保证工程质量,以下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实行旁站监理,但不限于所列:
勘探施工、工程桩施工、护壁工程施工、钢结构吊装施工、关键部位装修、重要设备安装、砼浇捣施工、隐蔽工程施工、高边坡和深基坑土方施工、施工情况和工艺要求特殊的工程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认为有必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工程。
旁站监理必须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和有关的监理细则等进行。
1、旁站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实施。
2、对工程桩施工和护壁工程施工实行旁站监理时,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对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3、对钢结构吊装旁站监理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吊装顺序、构件编
号以及吊装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检查螺栓扭紧力度、焊缝情况,对吊装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4、对关键部位装修、重要设备安装等旁站监理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5、对隐蔽工程旁站监理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每个分项隐蔽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对砼浇捣旁站监理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模板、配制钢筋、砼配
合比、搅拌时间、坍落度、振捣情况、施工缝预留、预埋件位置、运输工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整个浇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7、施工情况特殊、工艺要求特殊及总监理工程师诊断有必要实行旁站监理时,应针对项目具体特殊要求和质量控制点组织编写《特殊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用以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理。
8、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证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在旁站监理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加强对现场巡视、监
督与检查,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10、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在工程施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案。
11、监理部资料员负责对旁站监理有关质量记录(包括图片记录)进行收集、保管和归案。
12、总工检查督促监理部执行本规定,对没有按要求实行旁站监理的监理部可进行处罚。
13、对于因未实行旁站监理而引起任何工程事故的项目,公司将追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
工程例会规定
工程例会是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及时协调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信息的及时性、畅通性,从而使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特制定本规定。
1、工程例会分为定期例会和专题例会。
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参加。
2、定期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专题例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提议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
4、对参加例会人员的要求及例会纪律。
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求是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能够代表所属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做出承诺,并能调配资源。
5、首次工程例会必须在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
6、首次工程例会内容:
6.1介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部组织框架结构和员工分工。
6.2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各项事宜(现场临建、临时施工用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安全、卫生、纪律等)。
6.3检查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工地移交、图纸提供等)。
6.4检查监理部动员情况。
6.5监理工作程序交底,包括进度计划申报、审批流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工程验收流程(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中间验收等)、材料进场检验流程、工程延期审批流程、工程签证和零星工程委托流程、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流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监理工作表格的使用方法、往来文件格式要求、公司的相关制度等。
6.6明确各方使用表样,明确统计时间和公文、验收、签证、支付手续。
6.7明确工程例会地点、时间、议程、签发名单。
6.8明确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交书面有关报表的时间和内容。
6.9明确本项目所采取的监理手段。
7、工程例会纪要视同合同文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7.1定期工程例会纪要基本程序:
7.1.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例会。
7.1.2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汇报上次例会落实情况及本次例会需解决问题。
7.1.3监理工程师针对本周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纠正措施。
7.1.4与会各方就存在问题讨论、落实解决问题措施和解决时间,明确各方责任。
7.1.5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上周完成工作进行详评并提出要求。
7.1.6总监理工程师总结本次例会。
7.2定期工程例会纪要主要内容:
7.2.1上次例会解决问题落实情况。
7.2.2本周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与文明施工、合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7.2.3明确本次例会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间和责任。
8、月质量交流会
工程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其中每月召开一次扩大工程例会,我们称之为质量交流会,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9、工程例会纪要的要求
工程例会纪要所记录和解决的问题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记录的格式应符合要求。
施工图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部各专业施工图数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档,1套用于项目部存档,1套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档的图纸应落实保管责任人,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图纸应装订成册,方便查阅。
3、工程部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在施工图收发台帐/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登记,施工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并记录接收时间,时间单位精确到小时。
4、被替代作废的施工图,应做出明显标识,并不得和新图存放在同一处,已发给施工单位的应在发放新图的同时收回。
5、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后,专业工程师应在72小时内,将变更内容在项目部存档原图上标注,并将其中一份变更单交资料员存档。
6、施工单位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
变更内容在不影响结构
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会导致造价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部可以以经工程部经理审批的工作联系单回复单回复施工单位,并抄送预结算部和总工室;变更内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会导致造价增减,工程部应与总工室联系,由总工室决定是否变更,变更内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下发。
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上直接签字回复。
关于完善工程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地区公司:
在近期的检查发现各公司普遍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为实现集团公司“打造精品”的宏伟战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监控,特制定以下质量考核办法:
一、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及考核办法(工程技术部考核):
1、主体结构类:
凡出现结构露筋,砼楼面开裂、天花渗水,砌体偏位,批
荡空鼓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50元。
凡出现柱、剪力墙砼烂根,梁、柱、剪力墙胀模、偏斜、漏浆、蜂窝、麻面,砌体表面不平整,批荡开裂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0元,工程部经理10元。
2、给排水类:
凡出现给、排水预埋套管的定位遗漏,排水地漏的定位标高不正确,给、排水管道安装完后未进行相关试验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50元。
凡出现给、排水预埋套管的定位不准确,给水管口安装偏位,排水立管安
装不垂直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0元,工程部经理
10元。
3、电气类:
凡出现明装避雷带焊接固定、避雷带材料规格不合要求,室内
开关插座底盒、面板座标不统一、安装不正确,电气安装完工未做相关试验的,
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50元。
凡出现暗装避雷网格埋设位置错误,配线的线色分配不按规范要求,铝合金门窗接地连接不满足防雷接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0元,工程部经理10元。
4、装修类:
凡出现室内墙地面饰面砖缝裂纹、空鼓,墙面、天花涂饰裂缝,木地板色差较大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50元。
凡出现室内墙地面饰面砖缝不齐,不平整,木门安装门缝过大、门扇色差或破损,吊顶不平整、接缝过大,墙面、天花涂饰颜色不均匀、有砂眼、刷纹,木地板安装拼缝过大、不均匀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0元,工程部经理10元。
5、园林类:
凡出现路边雨水口位置不正确,园路、广场等下沉、开裂,绿化土方标高、苗木种植点标高控制不准,湖底漏水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50元。
凡出现园路、广场等面层平整度较差、找水坡度控制不好,铺砖广场、园路等出现纵横缝不直顺、砖缝过大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0元,工程部经理10元。
二、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对管理中心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回复,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200元,项目经理100元,工程部经理100元。
2、工程技术部应每周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工程部
安排整改。
工程技术部未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或未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被管理中心或集团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200元,公司主管领导200元。
3、工程技术部应每月组织一次由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参加工程质量交流会,
并制订相应的质量预防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部未组织工程质量交流会或未制订相应的质量预防控制措施的,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5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
4、由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每月30日前报管理中心备案。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公司应高度重视,严格按上述办法实施,管理中心将组织专项的检查和考核。
此通知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房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
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置,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确保美观、整洁。
未围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围蔽方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2、施工通道应尽量避开销售环境,如确因现场条件制约无法避开的,应做到销售时间内(如公休日、节假日、开盘日等)干净、整洁。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
3、出入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地、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要求做硬化处理,并且保持道路畅通。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大门宽不得小于5m、门面平整、油漆不脱落。
大门边应设置“五牌一图”标识牌。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各项目除天下盘外,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
并正常使用。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材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图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标牌标识清
晰,建筑垃圾工完场清。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现场消防制度健全,各部位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易燃易爆物品专人管理,
动火审批制度健全。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场地有连续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泥浆、污水、废水不得外溢,未
经处理不得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
元。
第六条外脚手架类
1、外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施工同步,存在应设未设脚手架情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未经审批就实施搭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须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且角度符合要求。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平实,有排水措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且立杆有底座、垫木、扫地杆。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脚手板满铺,无探头板,施工层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施工层以下每隔十米设置架体内封闭措施。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悬挑梁安装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固定牢固。
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连墙件间距应符合要求,其中落地式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