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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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
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
安全网络管理标准
川电Q/JD.2-0601-2002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油发电厂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安全管理网络、三级安全网络责任者安全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江油发电厂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及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640号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3厂安全委员会与职责
3.1安全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厂长
副主任:
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成员:
经营副厂长、后勤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厂工会主席、运行副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劳动人事教育部、计划基建部、教育培训中心、厂工会生产委员会等各部门负责人。
3.2厂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3.2.1负责审核全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3.2.2决定全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奖惩事宜。
3.3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
4安全管理网络
4.1安全管理网络是由厂级、车间(部室)、班组级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管理网络。
4.2网络成员每年由厂部书面公布。
5三级安全网络各级责任者安全职责
5.1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
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
对本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领导责任。
5.1.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1.3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
按规定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1.4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5.1.5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5.1.6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5.2厂级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5.3车间、部室主任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抓好本单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两票三制”的执行。
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对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不安全情况要严格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并向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通知安全监察部取证、拍照;对本单位的安全指示及各类经济承包中的安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认真实行安全奖惩。
5.3车间部室行政副职、技术专责及我厂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各负其安全责任。
5.4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抓好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安规》学习,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对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对待,会同车间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向安全监察部门报送报表;对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通知安全监察部取证、拍照;对本班组的安全指标及各类经济承包中的安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认真实行安全奖惩。
6全厂三级安全员网活动
6.1活动时间
6.1.1全厂安全网每月活动一次,各车间每半月活动一次,班组每周活动一次。
6.1.2全厂安全网活动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组织,安全网成员参加;各车间安全活动由主任主持。
6.2活动内容
6.2.1分析本厂或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动向和趋势。
6.2.2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和安全法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川电Q/JD.2-0602-2002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票的管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具备的条件资质审查,执行工作票的程序管理及监督,工作票的登记与统计。
外委工程工作票。
操作票的管理,操作票的使用原则。
"两措"计划(即:
安技劳动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写,审核批准与报告。
安全分析会,安全活动,全厂三级安全网活动。
安全大检查活动内容及要求,纠正习惯性违章重点、任务和措施,列举了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规定了习惯性违章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标准,违章的种类,违章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标准。
防误操作的安全技术装置和组织措施,误操作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标准,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江油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两措”、安全活动、反习惯性违章、违章作业及误操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及政策文件
2.1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电气部分)及(热机部分)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4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公司)《发供电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职责条例》。
3工作票管理
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工作票签发人
3.1.1.1工作票签发人应经厂安全监察部考试合格、生产厂领导批准的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专责担任。
3.1.1.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3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
3.1.1.4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机)(电气)。
现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
掌握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3.1.1.5了解设备检修工艺。
3.1.1.6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由厂部每年下发文件公布。
在值长处、运行班长室和控制室,应存有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员的名单。
3.1.2工作负责人
3.1.2.1工作负责人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机)(电气)现场运行和检修规程的有关部分。
3.1.2.2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具有正确的组织工作能力。
3.1.2.3工作负责人由公司或车间主任批准。
3.1.3工作许可人
3.1.3.1工作许可人一般由副值长、运行正、副班长担任或经车间主任批准的有能力、能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电气主控(厂盘、网控)正值班员、锅炉司炉、汽机司机、新机控制员、燃料、化学、除灰、江边泵房正班,也可担任本岗位管辖设备范围的检修工作许可人。
3.1.3.2工作许可人必须正确地执行和完善安全措施,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有关设备带有压力、高温和爆炸危险等情况。
3.1.3.3工作许可人应按车间制订的《工作岗位标准》执行工作票。
3.2工作票执行程序及监督
3.2.1工作票应在开工前送交运行班长(副值长),由运行班长、副值长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签署姓名日期。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应拒收工作票。
3.2.2工作票的编号工作由签发人负责,工作票的登记由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负责;根据工作票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许可人安排有关专责做好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由运行班长、副值长监护执行。
3.2.3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工作票时应同时到现场,工作许可人必须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确认已执行无误,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允许进行检修工作。
3.2.4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开工作业。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均不得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更时、应经双方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或重新填写新的工作票。
3.2.5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签字后,由值长批准、工作许可人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延期应重新填写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开工手续。
3.2.6检修设备需要试运时,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工作票交回)由工作许可人检查无问题后,联系电气运行人员送电进行试运,试运合格后需继续进行其他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2.7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要做到工作完场地清洁,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然后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经工作许可人验收合格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3.3工作票的登记与统计
3.3.1结束的工作票共二份均由运行班长处保存。
每月底由车间安全员对全车间所有工作票合格率进行统计登记,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次月5日前安全监察部到各单位对工作票审核进行考核。
3.3.2工作票有下列之一者统计为不合格。
3.3.2.1安全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3.3.2.2未按安全规程及票面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
3.3.2.3工作票残缺或错别字、漏字、涂改超过二处及以上。
3.3.2.4工作票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或涂改签发人未盖章。
3.3.2.5工作票开工前未进行登记编号、结束或作废后未按规定盖章。
3.3.2.6应填写工作票的作业未填写而扩大工作任务者。
3.3.2.7工作票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者。
3.3.2.8不是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开工或终结手续者。
3.3.3工作票合格率计算
已执行的合格工作票数
工作票合格率=--------------------------x100%
已执行的工作票总数
3.4外委工程工作票
3.4.1外委工程项目施工开工前必须执行和办理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一流办和计划基建部共同审核会签的设备允许开工单和项目施工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后方可开工。
3.4.2外单位人员,需要在我厂电气系统和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必须履行工作票,由管辖该设备的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按作业要求填写好工作票,经当班值长审查同意后,责任单位监护人员落实后运行人员方可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3.4.3建筑工、油漆工、外包工程队非电气人员在本厂所属电气设备上或电力装置附近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由熟悉设备、经安规考试合格、具备电气监护能力的电气专业人员担任监护工作(外包工程队的工作票,应由管辖设备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3.4.4工作票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不准由工作组成员或其它人代办,工作许可人必须经考试合格的值班员担任,所有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准代签名。
3.4.5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需做到工完场地清洁,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全体人员撤离现场,然后会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4操作票管理
4.1操作票的使用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4.2操作票的填写审核
4.2.1电气操作票和热机操作票必须按值长或运行班长的操作命令,并复诵无误后由操作人填写。
4.2.2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每项只能填写一个操作步骤。
4.2.3电气停电操作票的填写顺序,必须按先断开关,后拉负荷侧刀闸,最后拉母线侧刀闸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票填写则与之相反。
4.2.4操作票必须按照实际接线图和运行方式填写。
4.2.5设备名称的填写必须使用双重编号。
4.3操作票的审核
4.3.1操作票填写完毕后,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接线图和实际运行方式在模拟板上逐条地进行操作复核,复核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名,最后由运行班长、值长审查无误后签名。
4.3.2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错误时,应由操作人进行修改,并加盖"校对"章,交值班负责人复核后方可执行。
如所盖"校对"章超过三个,应按废票处理。
4.4操作票的使用原则
4.4.1操作票应用统一格式,由部门机制编号,在填写过程中发现错误需作废时,应在此页右上角盖上"作废"章,不得任意撕毁。
4.4.2每月三日前各单位、部门应将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和废票全部收回,检查执行情况,并将已执行和作废的操作票分开保管。
还应统计出部门操作票执行张数、不合格张数、合格率,交安全监察部复审执行情况,然后返回部门保管。
4.4.3已执行的操作票,从执行之日起,应保存三个月。
若操作票过程中发生性质上比较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此票由部门及时收回,交安监部审查并长期保存备查。
4.4.4各级生产领导、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应检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报各单位、部门,吸取教训。
5两措计划管理
5.1"两措"计划的编制
5.1.1编制的依据
5.1.1.1本企业上年度未完成的防止事故对策或虽完成但效果不佳,可能再度引起事故。
5.1.1.2上级机关颁发的改造命令、指示、事故通报。
5.1.1.3运行、检修、测试中发现有造成事故威胁的情况。
5.1.1.4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增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
5.1.2"两措"计划内容
5.1.2.1凡防止人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能力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等都应列入"安技劳保措施计划";
5.1.2.2凡是消除设备事故工作,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反事故能力的内容,都应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
5.1.2.3已列入规程、制度的防止事故的工作不再列入"两措"计划,对贯彻不力,亦应列入,以便督促贯彻;
5.1.2.4没有具体措施,只有原则要求,没有足够根据。
只凭推测,以及一般的研究项目等。
不列入"两措"计划。
凡要求制订一项具体方案,性质重要必须在实际中先试行者及已威胁安全的特殊研究项目应列入"两措"计划;
5.1.2.5对因缺少工具、备品、仪表等而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应列入"两措"计划;
5.1.2.6大修中的标准项目不应列入"两措"计划,但以消灭事故为主要目的的非标准项目可以列入"两措"计划。
5.1.3"两措"计划的编制步骤
5.1.3.1在编制企业年度"两措"计划前总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按照上级要求和企业具体情况,提出本企业下年度"两措"计划编制提纲,由总工程师布置到各部室、车间。
5.1.3.2各部室、车间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两措"计划,并于七月底前交安全监察部汇总。
5.1.3.3安全监察部在八月底前将各部室、车间报来的"两措"计划分类汇总后交厂部。
再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等编制单位共同审定"两措"计划所列项目。
5.2审核批准与报告
5.2.1"两措"计划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核,经厂长批准后下发各部室、车间执行。
本企业无能力批准和实施的重大项目,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2.2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和下达的"两措"计划必须贯彻执行。
5.2.3"两措"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由各单位负责实施。
并于季末、年末十天内向安全监察部报送季、年完成情况和未完成情况的说明。
5.2.4安全监察部应随时向厂长、总工程师汇报"两措"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5.2.5生产技术部负责解决"两措"计划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两措"计划项目不漏项地纳入大修、更改,并平衡所需经费。
5.2.6供销部门负责及时购回"两措"计划所需物资。
6安全活动管理
6.1安全分析会
全厂的安全分析会分三级进行,即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分析会制度。
6.1.1厂部安全分析会:
6.1.1.1厂部安全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在次月10号以内的生产会进行。
6.1.1.2厂部安全分析会由厂长(厂长不在时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
安全监察部主任、安全监察员、生产技术部正副主任、有关专责、计划基建部主任、各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6.1.1.3厂部安全分析会资料准备:
6.1.1.3.1各车间于次月3日前将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资料报送安全监察部;
6.1.1.3.2安全监察部于次月6日前提出全厂安全生产资料交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审阅。
6.1.1.4厂部安全分析会的内容及议程:
6.1.1.4.1由各车间作简要发言,汇报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及上月决定执行情况;
6.1.1.4.2由安全监察部汇报本厂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出分析,提出安全生产要求;
6.1.1.4.3由厂长(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作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并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6.1.1.5厂部安全分析会简报的汇编及内容:
6.11.5.1分析后安全监察部将分析资料送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签发交厂长办公室打印,上报省电力公司和下发各部室(部门)、车间及班组;
6.1.1.5.2简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情况及分析,下月确保安全的重点及措施等。
6.1.1.6部室(部门)、车间对分析会上由厂长(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作出的决定应坚决贯彻执行。
6.1.2车间的安全分析会:
6.1.2.1间车的安全分析每月一次,在次月10日前进行。
6.1.2.2车间的安全分析会由主任(副主任)主持。
参加人员:
车间、技术员、各班班长、班组安全员。
6.1.2.3车间分析会资料准备:
6.1.2.3.1车间运行专责(值长)于次月5日前负责收集提供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完成各项指标的措施(包括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6.1.2.3.2车间检修、运行专责于次月3日前负责收集、提供检修、运行方面的安全生产及设备检修,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及存在哪些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检修、运行方面如何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
6.1.2.3.3车间安全员应作好安全分析会记录。
6.1.3班组的安全分析会:
6.1.3.1班组安全分析会由班长(或副班长)主持,班组全体人员参加。
6.1.3.2班组安全分析应在次月第一个星期一下午进行。
6.1.3.3班组分析资料由班组安全员在月底前提交班长,班长召集全班分析发言后报送车间。
6.1.3.4班组的班前会和班后会。
上班(开工)前,结合当班工作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下班后总结当班工作,找出经验教训,表扬安全工作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的不良现象。
6.2安全活动
6.2.1每周星期一下午定为我厂的安全活动时间,运行班利用学班安排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占用活动时间,若占用活动时间,需经过安全监察部同意,并另安排时间补课。
6.2.2安全活动的内容:
6.2.2.1分析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各项反事故措施的执行和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
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好人好事,提出本周安全工作及防止不安全情况发生的对策。
6.2.2.2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
6.2.2.3进行模拟反事故演习及事故问答。
6.2.3各车间、部室(部门)、班组应将安全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以及学习情况等记入"安全活动记录薄"内。
6.2.4安全活动必须及时反映厂的安全管理动态,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各类安全情况通报、简报,并要求记录在安全学习记录薄中。
6.3安全大检查活动(见"安全大检查管理标准")
7反习惯性违章管理
7.1防止和纠正习惯性违章的重点和任务
反习惯性违章的重点是反那些发生频率高、影响面大、危害严重而且反起来难度大、不易杜绝的违章。
特别是高空坠落、触电及交通事故等。
反习惯性违章的任务是:
加大安全监察和教育力度,规范职工安全行为,使职工充分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逐步实现杜绝习惯性违章。
7.2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7.2.1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工作票中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不完善,检修与运行都未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7.2.2布置生产工作时未布置安全工作,安全措施不当、不具体、不完善。
7.2.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交待不清,工作人员盲目开工。
7.2.4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或未设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7.2.5检修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变更布置好的安全措施,检修工作途中换人,不熟悉检修内容和工作范围。
7.2.6电气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监护,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现场未指定代理人,监护人失去监护职责。
7.2.7无票操作,操作票不合格,操作票上漏项或项目颠倒,未使用双重编号,操作时无人监护,监护人参与操作或从事其它工作。
7.2.8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设备位置、名称、编号、不高声唱票和复诵。
7.2.9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检修人员、运行人员不按规定验电和装接地线。
7.2.10未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停运设备不进行检查,检查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者。
7.2.1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拴安全带。
7.2.12工作时不按要求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7.2.13高处作业传递物件时违反规定上下抛掷,不使用工具袋。
7.2.14电动工器具外壳不接地。
7.2.15不按规定的范围使用行灯变压器和行灯,使用不合格的行灯变压器和行灯。
7.2.16使用电动工器具不戴绝缘手套。
7.2.17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使用方法不当。
7.2.18检修工作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到现场共同验收设备、查看现场状况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7.2.19无特殊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
电焊、火焊、起重等工作。
7.2.20起动运煤设备前,未进行联系或未起动警告铃。
7.2.21在皮带站立或跨越皮带。
7.2.22在抓煤机上工作时,进入抓斗范围;
7.2.23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设备的钢缆;
7.2.24在起吊重物下工作,停留或通过。
7.2.25吊物在空中短时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离开工作岗位。
7.2.2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把车辆让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或翻斗车、铲车、叉车、装载车、推土机等载人。
7.2.27超速开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7.2.28酒后开车或司机过于疲劳后开车,驾驶员行车中与人谈话或精力不集中。
7.2.29货车载物绑扎不牢,客货混装。
7.2.30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打开沟、孔、洞盖板不按规定设置临时摭拦,地面上临时放有易使人跌入的物件,未设置明显警告标示。
7.2.31在未装设栏杆的梯子平台或脚手架上工作。
7.3防止和纠正习惯性违章的措施
7.3.1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互相帮助、群策群力反违章,要以班长为核心,利用每周安全活动日组织学习有关规程,对照习惯性违章的表现逐条检查本班组职工自己身边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要利用血的教训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习惯性违章就是以国家财产和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在学习认识的基础上,制定本班组反习惯性违章的实施细则。
7.3.2各车间要在班组制定反习惯性重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反习惯性违章重点和奖惩办法。
7.3.3坚持"三个百分之百",对违章作业要做到真抓严办,要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的教育,百分之百处罚,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