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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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地税局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地税局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确保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县委、县政府、晋中市地方税务局“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地税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地方税务局要求,通过专项斗争,使煤焦领域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地税系统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广大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转变地税系统的政风行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强,推动和促进煤焦产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我县地税系统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范围是:

全县煤焦领域涉及税收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重点对20xx年以来煤焦领域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治理。

(1)清理整治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任意减免、截留挪用等问题。

(2)清理整治税收征缴中存在的任意减免、偷税漏税等问题。

严肃查处煤焦行业税款征收、税收减免、延期申报、批缓以及偷逃税款等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背后的腐败问题。

(3)清理整治地税系统党员干部入股办矿,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严肃查处索贿、受贿,入股牟利,包庇纵容违法矿主的违法违纪的党员和干部。

同时,加强对非煤矿产资源领域存在问题的清理整治。

(三)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

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煤焦领域涉及税收征缴和煤炭基金征收中的腐败案件。

三、工作步骤

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2月)。

各单位组织税干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律法规,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上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要集中时间,从组织和个人两方面入手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征管、征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发现腐败易发多发的风险环节、风险岗位和突出问题,把存在的煤焦领域涉及税收征缴和煤炭基金征管的突出问题查清楚,把党员干部、税收征管员利用职权牟利的突出问题查清楚。

各单位要建立自查自纠台帐,对查处的问题,逐项进行登记,并认真纠正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2月)。

集中清理阶段是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核心工作,是自查自纠的继续和深化。

这个阶段,要集中处理突出问题,深入查处案件,加强制度建设。

要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着力创新监督体制,积极探索和建立从源头上预防煤焦领域发生腐败问题的新体制、新机制。

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月—6月)。

县局要对这次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检查验收,着重检查在这次专项斗争中各单位领导是否重视,组织是否得力;党员干部是否受到普遍深入的教育;欠缴的税款和基金是否得到追缴,腐败案件是否得到严肃查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否扎实推进。

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表彰奖励;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并追究领导责任。

四、组织领导

煤焦资源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具有长期和复杂两重性,各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县地税系统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县局成立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忠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监察室、办公室、征管股、计会股、稽查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实行工作责任制。

各级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工作性质,将三项清理整治的内容分解到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到个人。

要按照县局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发挥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分管局长包所工作机制。

(三)注重把握政策。

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学习、研究、掌握好上级的政策。

在整个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局

 

、市局党组制定的有关政策,推进地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坚持依法办事,保证专项斗争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涉及人和事的处理,要坚持宽严相济,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说清问题并及时认识和纠正错误,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较重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对于问题严重又拒不自查自纠的,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集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反腐败斗争,要充分依靠群众,但不搞群众运动。

要坚持边查边纠边改边建。

把加强教育、查办案件、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斗争的全过程,切实纠正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揭露和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更加有效地推进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市公安局户政科现有民警9人,他们虽然不参与侦破大要案,不在大街小巷中从事治安巡逻,但长年深入街道社区、偏远村庄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贴心服务,赢得了辖区136万父老乡亲的信赖。

先后被授予“山东省业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政法系统窗口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8年,户政科针对偏远农村部分老弱病残者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推出了服务直通车,直接上门为农村老弱病残者办理“二代证”,仅去年一年,**公安局户政科就上门为农村活动不便的老人办理“二代证”800余个。

家住张戈庄镇大水泊村的一名72岁老人,因患偏瘫已卧床不起10余年了,因办理遗产公证急需使用身份证。

家人得知派出所上门办证的消息后喜上心头。

老人也成为全村第一个坐轮椅照相办好身份证的人。

2018年4月9日上午,李园办事处蟠桃街居民张某急匆匆地来到**市局户政科,称母亲在**市人民医院就诊已生命垂危,急需使用张某的居民身份证给医院汇款就医,但因张某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不相符,银行拒绝办理汇款,急需办理更正审批。

户政科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坚持特事特办,仅用几分钟就为其办好了业务,为其母亲及时就诊赢得了宝贵时间。

机构编制部门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党委、政府为基层单位办实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服务窗口。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体

现了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形象。

机构编制部门掌握办理各单位机构增设、编制增加、人事调动、招聘工作人员等各种手续的权利,这种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些权利是否能公正的运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所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在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的廉洁心态。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有效遏制和克服机构编制部门腐败的重要途径。

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省、州编办,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条例》、《通知》和《规定》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早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把好机构编制审核关,从紧从严管理机构编制的原则,不越权、不违反程序、不在限额外审批机构编制。

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统一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决定。

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理好机构编制

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是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支撑。

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权力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刚性制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政才能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腐败,才能有效推进机构编制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议事、坚持服务中心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机构编制部门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进行明确,规范行政行为,从工作程序上保持清正廉洁。

强化民主意识,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经费支出、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要发扬民主,采取集体决策,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建立专题报告制度。

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必须先给分管领导汇报,对重大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是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事业机构的,采取“撤一建一”和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总量不增加;对职能调整的部门,按照机构、编制、人员随职能走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行调整。

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宏观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行政机构控制在规定限额内、行政人员控制在行政编制内、事业编制控制在总量内、财政供养人员总体不增加的机构编制管理目标。

四是建立机构编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本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对有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要把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之中。

当前,要以各级各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严格的考核责任制。

五是建立控制约束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单纯就编制管编制很难管住、管好,必须把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立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

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给予开设帐户。

六是建立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转变习惯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的问题,强化监督约束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构。

全面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要建立健全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队伍,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工作报告制度等。

强化党委和政府对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强化上级和下级机构编制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逐步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督检查办法和措施。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一方面要利用多

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大力宣传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增强机构编制意识,确立依法、依纪、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的理念,使之根植于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心中,提高他们对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媒体多层面、多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内容,多理解多支持机构编制工作。

通过宣传,使机构编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通过宣传,增强全民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

一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日常监督主要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重点是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要紧紧抓住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找准目标,有的放矢,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

二是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

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机构编制部门。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以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解决。

三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

对部门提出的要求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事前搞好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文字材料,供领导决策。

机构编制事项议决后,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其机构运转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

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增设机构、提高规格、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增加人员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的,对“吃空饷”人员隐瞒不报的,以及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应责令违规单位限期纠正。

编制部门要同组织、人事、纪委、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视情节轻重该停拨经费的就停拨经费,该给予通报批评的就通报批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检查必须要深入、执法要严厉、处罚要重、打击要有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也可以通过电视台对典型案件进行追踪报道,以案说法,扩大影响面,增强机构编制的约束力。

四、增强素质,改进作风,抓好机构编制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首先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突出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服务宗旨教育、纪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种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接受他人请托,违背原则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不搞顶风违纪违规的事。

对各种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抵制拒绝,不怕得罪人。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树立机构编制系统廉洁、效能、改革、创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

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培养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私无畏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

通过学习,掌握和熟悉运用机构编制法律和法规,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党委、政府领导当好参谋,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机构编制部门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职能、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把关、协调、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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