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法282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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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办法28281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公平竞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保障公司权益,防范腐败,促进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政策,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是泛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以及续标采购在内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公司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公司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3.竞争性谈判是指公司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直接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4.询价是针对已在供货周期或入围有效期的产品,以确保采购价格同步市场变动为目的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5.单一来源谈判是指向唯一供应商直接谈判购买商品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6.续标采购是指沿用上一次采购结果,继续与原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二)公司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工程类:
单项或同类合并后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
2.货物类:
单项或同类合并后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3.服务类:
单项或同类合并后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三)以上第
(二)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技术门槛较低,品类层次不齐,招标前测试难度较大或测试费用超过采购预算本身的。
(四)公司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采购金额较小的,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预算金额的比例过大。
;
2.在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后未满三家投标人,重新发布公告投标人仅有两家投标人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采购人不可预见或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采购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在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后未满三家投标人,重新发布公告投标人仅有一家投标人的。
(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采用续标方式采购:
1.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近期内(与前次采购时间不超过半年)采购商品市场行情未发生有利变化,且本次采购量未超过前次采购量的十分之一的;
2.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后续扩容和维保在招标过程中有明确约定且带入评分的,后续采购可按照不高于招投标过程中约定的价格向中标单位进行续标采购。
三、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是招标归口管理及日常事务执行部门,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成立针对项目的招标工作组。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筹备招标会议;
4.为评审会议服务,对发标及中标结果予以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和通知;
5.负责招、投标文件存档管理。
(二)项目建设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完成设备及系统的测试工作,制定具体的招标、评审细则;
2.负责编制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并完成报批流程;
3.协助招标工作组完成采购合同谈判;
4.负责采购合同的签署工作。
(三)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审核相关项目的技术方案、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负责相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评审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3.参与相关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公司成立针对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由公司项目建设部门项目组成员及综合办公室委派人员组成,招标工作组职责如下:
1.组织成立针对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2.负责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提供评标的有关书面材料,包括选型技术指标、测试情况报告、投标厂商介绍等,协助评审委员会现场工作,汇总评标数据、记录评标结论、形成评标文件等;
3.评标定标后,负责完成商务谈判等后续工作。
(五)公司成立针对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负责采购招标活动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成员有5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须含有项目建设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可邀请相关的专家担任评委。
如项目需求部门非项目建设部门时,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成员须含有项目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招标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评标、议价,并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
如投标人没按期做出解释,或解释不合理,评审委员会可确定该投标人不能中标。
评审委员会可将第二个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报价的最低投标。
如第二个投标人有上述情形,则以此类推。
(六)公司成立针对项目的监督工作组,由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组成,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四、工作程序和实施要求
(一)标书编制、审核及发放
1.项目建设部门根据项目要求,对于拟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须编制招标书或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书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一般包括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三个部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开标、评标、定标日程、评标方法及中标者数量;
(5)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
(6)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要求;
(8)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
(9)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10)交货时间和地点;
(11)技术要求及说明或需要投标方应答项;
(12)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2.标书及谈判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评标办法,公司采购的评标办法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1)综合评分法:
按照设定的评分要素和各项权重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2)最低投标价法:
比较投标者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3)综合评议法:
评标小组对投标者从能力、资质、业绩、信誉、价格、质量、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比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者。
3.项目建设部门标书编制完成并经部门领导、综合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招标申请及标书发放审批表》(见附件1),报批后对外发放,由财务资产部按标书中所规定收取标书费。
4.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供应商选择的,应在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具体发布办法详见《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附件3)。
5.项目建设部门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对采取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原则上不得少于二十日,对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原则上不得少于十日;上述时限规定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需缩短时限的,应在采购信息发布前获得公司领导批准。
6.项目建设部门应协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并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公司指定账号,财务资产部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核实并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到账。
7.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综合办公室及项目建设部门。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开标与评标
1.招标工作组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2.评委原则上不能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向主持评委请假,并推荐本部门合适替代人选。
3.评审委员会成员和招标工作组成员参加,必要时投标方须派员现场应答。
4.招标工作组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供评标的有关书面材料,包括选型技术指标、测试情况报告、供应商评价情况、标书中规定的评标方法等,协助评审委员会现场工作,汇总评标数据、记录评标结论、形成评标文件、回收评标材料。
5.开标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的格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专递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
(2)投标函未加密封、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和授权代表印鉴的;
(4)其它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合的情形。
6.评标工作的初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采用招标书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评标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7.评标结束后,招标工作组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文件,经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工作组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8.中标人确定后,公司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于多家中标候选单位需进一步甄选的,评审委员会当场确定甄选时限,并按照招标流程完成评标程序。
9.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供应商选择的,应在公司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具体发布办法详见《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
10.中标人应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则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若同一招标项目需确定多名中标人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事项,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招标采购工作纪律
公司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招标采购工作纪律。
对于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和后果的严重性,作出相应的处罚。
如触犯相关法律,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内容详见附件4)。
六、附则
(一)本制度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或省市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时作废。
(四)根据项目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相关流程将实施电子化操作,具体实施时间及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记录与表格
附件1:
招标申请及标书发放审批表
附件2:
评标纪要
附件3:
采购信息上网发布管理规定
附件4:
招标采购工作纪律
***公司
2016年8月15日
附件1:
***公司
招标申请及标书发放审批表
项目名称
招标标的名称
项目建设部门
项目责任人
招标时间
采购预算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续标采购
招标方式选择理由
招标采购标的及需求
拟邀请招标
与会人员
评审委员会成员
监督工作组成员
招标工作组成员
拟邀请投标单位
标书发放时间
项目建设部门意见
年月日
综合办公室意见
□请技术委员会审批年月日
技术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财务总监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