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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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6年度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项目
名称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主
要
完
成
人
项目起止时间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项目曾获科技计划、基金资助情况
计划、基金名称
编号
下达部门
下达年度
学科分类名称(代码)
①
②
③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简要背景、主要研究内容、发现点、科学价值、论文专著发表及同行引用评价情况。
(限1000个汉字)
三、项目重要创新
1.立项背景。
2.项目总体思路
3.主要发现点及其详细科学技术内容。
4.与同类研究理论成果、学术水平的综合比较。
5.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情况及科学发现被评价及引用情况。
6.项目存在的局限性。
(限20页内)
四、客观评价
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会议讲话内容、新闻报道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限2页内)
五、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序号
论文专著名称/刊名/作者
影响因子
年卷页码
(年卷页)
发表时间
(年月)
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
是否国内完成
SCI他
引次数
他引
总次数
1
2
3
4
5
6
7
8
合计
承诺:
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报奖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
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
第一完成人签名:
2.主要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序号
论文专著名称/刊名/作者
影响因子
年卷页码
(年卷页)
发表时间
(年月)
是否国内完成
SCI他
引次数
他引
总次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3.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引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序号
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序号
引文题目/作者
引文刊名/影响因子
引文发表时间(年月)
1
2
3
4
5
6
7
8
六、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七、项目知识产权情况(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类别
知识产权具体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授权日期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发明人
专利
状态
承诺:
上述知识产权属本项目所有且不存在争议,用于报奖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
第一完成人签名: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排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党派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二级单位
完成单位
类别
办公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毕业时间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自年月至年月
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
声
明
本人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要求正楷):
年月日
完成单位声明:
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表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产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工作单位声明:
本单位对该完成人报奖无异议。
工作(完成)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排名
单位性质
()
A、科研院所B、高等院校C、企业D、医疗机构E、其他
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人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对本项目主要贡献:
声
明
明
本单位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项目经公示无异议,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十、推荐单位(专家)意见
推荐单位(专家)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推荐意见(限500字):
(推荐意见应包括:
对项目背景、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推荐前的公示情况;对照广西科学技术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
声
明
本单位(本人)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十一、附件
1.附件材料目录
2.第三方评价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或行业审批文件
4.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
5.被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
6.他人引用检索报告
7.知识产权证明
8.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9.完成单位(人)合作关系说明
10.国际合作证明
11.公示情况说明
12.其他证明
附件材料目录(由推荐系统生成)
项目名称:
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号:
序号
文件编号
责任者
文件材料题名
日期
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自然科学奖推荐材料要求和填写说明
一、《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自然科学奖推荐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设置的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是自然科学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按推荐项目所属评审学科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项。
分6个评审组:
(1)数学与物理科学;
(2)化学与化学工程;(3)生物学;(4)材料、工程与地球科学;(5)信息科学;(6)医学与药学。
《项目名称》应当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准确地反映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可以与鉴定、评审、验收、结题时的项目名称有所不同,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主要完成单位》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先从左至右、再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各单位之间以顿号相隔。
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主要完成单位数不超过3个。
《主要完成人》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所列主要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并应是推荐书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
按照贡献大小先从左至右、再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各人员之间以顿号相隔。
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6人。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的发表时间。
《项目曾获科技计划、基金资助情况》填写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合同编号、下达部门和年度。
各类研究开发项目指国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务院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各市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计划外、国际合作项目不填写此栏。
《学科分类名称与代码》按国标“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在推荐系统中选择,按发现点的重要程度依次填写3个学科名称,每个学科应填写至三级或二级学科。
所选学科将作为评审专家专业匹配的参考,务请慎重、准确选择。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对所属科学技术领域、简要背景、主要研究内容、发现点、科学价值、论文专著发表及同行引用评价情况,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字数不超过1000个汉字。
(三)项目重要创新(限20页内)。
《项目重要创新》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
应当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总体思路》是指解决该项科学研究的总体构思,利用什么新思想、新研究方法,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就、在学术上有什么新发现。
3.《主要发现点及其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项目形式审查、评审、异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发现点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完整地进行阐述并按重要性排序。
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附件序号等。
不超过5页。
凡涉及科学技术实质性发现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应论文专著或他人引文的支持。
4.《与同类研究理论成果、学术水平的综合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同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
5.《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及科学发现被评价及引用情况》,应就该项目的科学发现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书刊中的被评价及引用情况、在学科发展上所起的推动作用和意义等进行阐述,并列表说明。
6.《项目存在的局限性》,应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研究中还存在的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四)客观评价(限2页内)。
限2页。
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会议讲话内容、新闻报道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客观评价的内容,可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写,由推荐单位(专家)核稿。
(五)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项目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
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
并对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的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进行汇总,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
对于某些科学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应填写“无”。
论文发表时间可以所刊登正式刊物在线论文发表时间计算,但须提交发表时间的证明。
2.主要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并对所列主要论文专著的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进行汇总,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
所列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
所列代表性和主要论文专著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没有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前三位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在附件中提交的代表性和主要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前三名作者及通讯作者如没有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名单的,由没有列入名单的人员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详见第十一部分《附件》的具体要求。
对于某些科学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应填写“无”。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所列主要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
在推荐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代表性、主要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
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推荐书中。
3.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引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有关情况,重点突出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要求按代表性论文专著顺序排列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
本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所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
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属于自引,不得列入。
(六)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或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七)项目知识产权情况(不超过10件)。
《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科学发现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不超过10件),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根据知识产权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专利须填写本年度推荐奖励截止日期前所处的法律状态(授权、终止、放弃等);专利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可不填发明人一栏。
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
本表所列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没有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权利人(专利发明人)的同意,由没有列入名单的单位和人员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知识产权属本项目所有且不存在争议,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评价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所列主要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并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
排名按主要完成人顺序填写“一、二、三……”。
原成果评审或鉴定、验收委员会委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主要完成人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且前3位主要完成人须为项目前5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之一的通讯作者或前3名作者。
“工作单位”指项目主要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二级单位”:
填写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部门等。
“完成单位”:
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时所在的工作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类别”:
填写完成单位的属性类别,分国家机关及管理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其它等4类。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如实写明完成人曾获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奖励项目名称、奖项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
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无获奖情况请填“无”。
在“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中,应写明完成人对推荐书《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是第几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几位作者。
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必须在“声明”栏目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需提交推荐单位的文字说明并盖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奖励办公室。
对于无签名、无说明的推荐项目,视为不合格。
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相同,则只需加盖一个;如不同,应同时加盖。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完成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后加盖其单位公章。
排名按主要完成单位顺序填写“一、二、三……”。
《对本项目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本主要完成单位对项目完成所做出的主要贡献。
(十)推荐单位(专家)意见。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市科技局、区直有关部门。
推荐专家指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②中国工程院院士;③八桂学者。
推荐单位(专家)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资格。
推荐意见应包括:
对项目背景、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推荐前的公示情况;对照广西科学技术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
推荐单位(专家)须在盖章(签名)处加盖单位公章(签名)。
(十一)附件。
1.《附件材料目录》。
(1)文件编号:
指文件材料的文号(如评价证书、检测报告等文件材料的文号)。
(2)责任者:
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3)日期:
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
(4)页数:
填写各附件材料的页数。
如验收证书共6页,则页数填“6”。
在推荐系统填写完《附件材料清单》后系统自动生成《附件材料目录》,打印后装订在推荐书之后、附件材料之前。
2.《第三方评价证明》指推荐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评审证书、验收证书、结题证书等,均可提交复印件(由推荐单位在接收推荐材料时审验原件)。
如没有可不列入。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或行业审批文件》。
检测文件指法定部门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产品技术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说明、标准备案文件等)。
行业审批文件指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
对于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或涉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等推荐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且须获许可时间1年以上(2015年3月31日前获得许可),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否则不能提交评审。
4.《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
论文应提交论文全文;专著应提交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原文;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
5.《被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
引文应提交引文首页和引用页、文献页;专著应提交版权页及引用页、文献页;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
6.《他人引用检索报告》。
指所列代表性、主要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自引的引用不得列入。
7.《知识产权证明》。
指列入《项目知识产权情况》表中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支持该项目核心发明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的证书复印件。
所列知识产权前5件视为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知识产权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完整证明文件,后5件知识产权可只提供证书签署盖章页。
专利完整证明文件包括:
专利证书签署盖章页、说明书扉页、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8.《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项目提交的代表性和主要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前三名作者和通讯作者,如没有列入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名单的,由没有列入的人员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项目提交的专利的所有权人(单位)和发明人,如没有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单的,由没有列入的单位和个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项目提交的成果评价、验收、结题和品种审定证明以及其它知识产权中载明的全部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前7位),如没有列入现报奖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名单的,由没有列入的单位和人员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9.《完成单位(人)合作关系说明》。
项目主要完成人涉及多个单位时,应提交完成单位(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各完成单位间、或完成人(完成人单位不在报奖项目完成单位名单中的)与其他完成单位间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名。
10.《国际合作证明》。
如项目完成人在代表性论文中的署名单位仅为国外单位,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或国外单位出具的合作研究工作的证明,并注明完成人所作的学术贡献。
11.《公示情况说明》。
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在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公示的情况进行说明,包括:
各公示单位的名称、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地点、公示内容范围、异议及处理解决情况等。
12.《其他证明》。
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应为能证明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准入证明、财务证明、税务证明;验收报告的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