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山塘治理工程验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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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山塘治理工程验收办法

宁波市山塘治理工程验收办法

(初稿)

1 总则

1.1 为规范我市山塘治理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浙江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暂行)》,结合山塘治理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山塘治理工程的验收,包括全面整治、维修加固和报废的山塘。

1.3 全面整治和维修加固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蓄水验收和完工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主持,蓄水验收和完工验收由当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

对维修工程量较小的山塘可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但应报经完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同意。

一般情况下可不组织蓄水验收直接进行完工验收,但对于全面整治工程如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山塘需恢复蓄水的情况下,完工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蓄水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山塘,严禁恢复蓄水。

1.4 山塘报废后应进行报废验收,报废验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1.5 山塘治理工程如采用打包方式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完工验收原则上对整个招标项目组织验收,也可对应相应标段组织。

1.6 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相应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等。

1.7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施工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工程是否具备恢复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对工程建设质量作出评价和结论;及时交付使用。

1.8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9蓄水验收和完工验收时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评定报告。

1.10 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组长对有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的验收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11 验收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若有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

1.12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完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可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编写,要求见附录E。

验收所需提供、备查资料见附录F、G。

1.13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在工程上列支。

1.14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分部工程验收

2.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2.2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所在行政村)有关人员参加。

2.3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

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4 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其格式见附录A。

签证原件不少于6份,暂由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保存,待完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2.5 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完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制备并归档。

3蓄水验收

3.1山塘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确需恢复蓄水,但尚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完工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蓄水验收。

只做简单维修的山塘,并未涉及挡(输、泄)水结构和防渗体,可不组织蓄水验收,具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2 蓄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建(挡水、泄水和输水建筑物已全部完成)。

2、泄水设施运行正常,有关观测设备已安装,具备恢复正常运行条件。

3、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已准备就绪。

4、山塘管理或巡查人员已经落实。

3.3 蓄水验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组由主持单位、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所在行政村)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3.4 蓄水验收的主要工作:

检查工程拟验部分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提出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确定工程是否恢复蓄水。

3.5蓄水验收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工程的完成及施工质量情况。

3.6 蓄水验收成果是“蓄水验收鉴定表”,其格式见附录B。

鉴定表原件不少于6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完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4完工验收

4.1完工验收应在治理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进行。

4.2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能正常运行。

2山塘管理或巡查人员已经落实到位,山塘管理制度已建立。

3工程质量已评定,有关验资料告已准备就绪。

4有关技术资料已整编。

4.3完工验收工作由完工验收组负责。

当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完工验收组由主持单位、有关政府部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所在行政村)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4.4完工验收的主要工作:

审查完工验收有关资料;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完工验收鉴定表”。

4.5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组可采取停止验收移交,并及时报验收主持单位。

4.6完工验收的成果是“完工验收鉴定表”,格式见附录C。

自鉴定表通过之日起28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抄送宁波市水利局。

4.7完工验收遗留问题,由完工验收组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

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应负责督促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完工验收主持单位。

5报废验收

5.1 报废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山塘报废工作已经完成(挡水建筑物已经拆除,不存在重新蓄水的可能性)。

2、山塘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提出报废验收申请。

5.2 报废验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符合造地条件的可邀请当地国土部门参加验收。

5.3报废验收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挡水建筑物的拆除情况。

5.4 报废验收成果是“报废验收鉴定表”,其格式见附录D。

鉴定表原件不少于6份,待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5.5报废验收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表

编号: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表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验收组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项目法人负责填写。

2.本表所填内容均为分部工程数据。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表

验收时间

主持单位

(需单位盖章)

开完工时间及主要工程量

施工经过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否有设计变更,及设计变更涉及的工程量增减情况

主要工程质量指标

主要设计指标,施工单位自检统计结果,监理单位抽检统计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质量评定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主要单元工程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和分部工程优良品率,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验收结论

保留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及保留意见人签字

×××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签字

姓名

单位

职务和职称

签字

备注

附录B:

蓄水验收鉴定表

 

×××山塘治理工程蓄水验收

鉴定表

(封面格式)

 

年月日

×××山塘治理工程蓄水验收组

×××山塘治理工程蓄水验收

鉴定表

(扉页格式)

 

主持单位:

(单位全称,下同)

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运行管理单位(所在行政村):

 

××山塘治理工程蓄水验收鉴定表

验收时间

主持单位

需单位盖章

工程简况

主要加固内容及完成情况

主要建筑物即挡水、泄水和输水建筑物是否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

质量监督意见

填写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评定报告的结论,并注明质量评定报告的编号

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的主要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包括对下步工作和运行管理的建议

验收结论

对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及恢复蓄水的结论

验收主持单位意见

是否同意验收意见,对恢复蓄水的意见。

保留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及保留意见人签字

×××山塘治理工程蓄水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姓名

单位(全称)

职务和职称

签字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

 

 

 

 

 

 

附录C:

完工验收鉴定表

 

×××山塘治理工程完工验收

鉴定表

(封面格式)

 

年月日

×××山塘治理工程完工验收组

×××山塘治理工程完工验收

鉴定表

(扉页格式)

 

主持单位:

(单位全称,下同)

项目法人(乡镇政府):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运行管理单位(所在行政村):

 

××山塘治理工程完工验收鉴定表

验收时间

主持单位

需单位盖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山塘治理工程

位置:

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

设计指准:

设计标准年一遇,校核标准年一遇

主要建筑物的技术指标:

坝高m、坝长m、

溢洪道宽度m、堰顶高程m等

主要加固内容

主要加固内容(此内容打“√”):

□迎水面护坡、□背水面护坡、□坝顶硬化、□防浪墙、□防渗体系、□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涵管封堵、□雨情遥测设施、□管理房、□标牌、□水尺、□其他(应具体说明)

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

初设批复总投资:

万元

加固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主要设计变更情况:

加固工程完成情况

是否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

□是;□否(应具体说明)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以往验收情况

分部工程验收(如有时,此内容打“√”):

□合格;□经处理合格

蓄水验收(如有时,此内容打“√”):

□合格;□经处理合格

质量监督意见

质量评定报告的结论(此内容打“√”):

□合格;□不合格

质量评定报告的编号:

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的主要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包括对下步工作和运行管理的建议

验收结论

建设内容(此内容打“√”):

□全部完成;□基本完成;□部分完成

工期(此内容打“√”):

□提前;□按期;□延期

质量(此内容打“√”):

□合格;□不合格

保留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及保留意见人签字

××工程完工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姓名

单位(全称)

职务、职称

签字

备注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

 

 

 

 

 

附录D:

山塘报废验收鉴定表

镇(乡)、街道:

山塘名称:

山塘报废

措施

采用何种方式将挡水建筑物拆除

鉴定意见

山塘是否按报废要求进行报废,及是否同意通过验收。

镇(乡)、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须加盖公章)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须加盖公章),分管山塘治理工作的局领导签字

验收日期:

年月日

附录E:

完工验收综合工作报告编制大纲

1、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工程布置、工程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加固内容,加固方案的批复等过程。

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

主要项目开工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等。

3、项目管理

3.1 参建单位。

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部门等。

3.2 材料及设备供应。

3.3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方式、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等。

3.4 历次验收情况。

3.5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已完工程移交情况,到验收时为止尚存的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

4工程施工管理

4.1 进度及施工情况。

开工、完工及主要项目完成时间;主要项目施工情况;工程提前或推迟的原因。

4.2 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自检情况,质量事故及处理等。

 4.3 施工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5工程设计

5.1 工程设计要点。

5.2 设计变更情况

5.3 设计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6工程建设监理

6.1监理工作人员情况。

6.2监理效果。

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价。

附录F:

完工验收资料

1、应提供的资料

1)完工验收综合工作报告

2)蓄水验收鉴定表(如有时)

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4)其它有关资料

2、应准备的备查资料

1)设计文件(含设计联系单)及批复。

2)竣工图纸

3)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

4)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5)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6)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及检测资料,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资料。

7)有关参建单位的建设管理的原始资料。

9)其它有关资料。

 

附录G:

蓄水验收资料

1、应提供的资料

1)项目法人(或乡镇政府)的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2)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3)其它有关资料

2、应准备的备查资料

1)设计文件(含设计联系单)及批复。

2)已完成部分竣工图纸

3)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

4)已完成部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5)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6)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及检测资料,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资料。

7)有关参建单位的建设管理的原始资料。

8)其它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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