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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招标文件

招标书编号:

景观照明

 

渭南市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景观照明系统安装

招标文件

 

渭南市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二00三年月

 

目录1

投标邀请3

一、投标者须知4

前附表5

1总则6

2招标文件说明8

3招标原则及投标报价9

4投标文件说明10

5开标15

6评标16

7授予合同17

8招标文件解释顺序18

二、投标文件的格式21

1投标书2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3

3授权委托书24

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25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26

6.投标方廉政保证书27

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28

8投标报价29

9业绩29

10投标方的资格证明文件29

11投标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29

12.投标优惠条件汇总29

13.附表格式30

三、技术要求37

1.建筑概况38

2.景观照明方案设计的依据和规范38

3建筑景观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39

4景观照明设计方案要求40

5灯具41

6建筑景观照明设计方案的深度及图纸要求41

7.质量保证期42

四、合同条件43

 

投标邀请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对下述设备及服务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外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景观照明

2、招标项目: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照明系统(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3、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于2003年月日在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工地办公室。

4、截标致时间及地点

2003年月日,地点另行通知。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03年月日前以

书面形式与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联系。

书面形式与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一、投标者须知

 

前附表

日期:

2003年月日招标号:

景观照明

项号

条款号

主要内容

1

1.1

工程概况: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3

1.1.3

资金来源:

国有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3年月日

5

2.2

答疑时间:

2003年月日

6

4.7.3

现场勘察:

自行安排

7

4.10

投标截止时间:

2003年月日

8

5.2.1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9

3.2

投标贷币:

人民币

10

4.6

投标有效期:

90天

12

4.9.1

投标文件中文正本1份,副本5份

13

4.4

投标文件使用语言:

中文

 

1总则

1.1工程概况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是由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资兴建,及调度、控制及办公彩电转播为一体的智能化办公大楼,计划于2003年月竣工。

本工程按陕西省的规定已具有招标条件并得到招标管理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的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信楼景观照明系统的单位。

1.1.1项目名称: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照明系统项目。

1.1.2工程建设地点: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工地

1.1.3资金来源:

业主已筹集了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景观照明系统资金用于本项目下合理支付。

1.2适用范围:

1.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服务。

本投标须知定义的招标方愿意接受针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件而制作的投标书。

1.2.2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为: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工地室外景观照明的设计、灯具设备的供应,调试、技术服务和保修等。

1.2.3预期中标的投标方应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技术规范、商务条件在建设工地按期保持完成施工任务。

1.2.4施工等级要求:

优良等级

1.3定义

1.3.1业主:

法定名称: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1.3.2标代理单位:

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业主及招标代理单位为招标方。

1.3.3工程监理单位:

1.3.4工程总包单位:

1.3.5卖方:

指通过本次招标,中标后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3.6设备:

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为本项目提供的一切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3.7服务:

指招标文件中规定卖方须承担指导安装和调试、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4投标方的资格

1.4.1投标方不应与在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室外景观照明系统项目工程中正在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或已被业主雇佣作为本合同的监理、设计等的公司或实体有利益关系。

1.4.2投标方应提供其具有法人资格,照明灯具供应能力、及其它可以证明在该领域专业资历的文件。

1.4.3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参加投标。

1.4.4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方应提交一份委托投标代表签署投标文件的书面授权书。

1.4.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必须提交(确认)以下资料:

(1)有关投标方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及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方近3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或境外承包与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楼照明灯具设备供应项目类似的工程承包业绩,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或业主对其合同履约的评价和证明材料;目前承担类似工程和其它合同任务的说明;

(3)投标方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历和经验;

(4)投标方目前和过去2年涉及及诉讼的资料;

(5)投标方可利用的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情况。

1.4.6投标方如为贸易公司,则须提交所代理的制造公司专为本项目而发出的项目授权书;

1.4.7当招标方提出合理要求时,投标方应提供令其满意的能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5投标费用

投标方应有自行承担其现场勘察、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进行标书澄清等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说明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除包括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第2.3条、第4.5条规定所发出的答疑文件、招标文件补遗和标前会记录等:

投标须知

技术要求与图纸

投标文件的格式

合同条件、履约保函格式

2.1.2投标方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书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2.1.3凡接受招标邀请,获利本招标文件者,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1.4本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2.1.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方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投标方解释和答疑,应在2003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或传真两种形式,下同)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在接到该请求澄清函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答复(不说明询问来源)。

2.2.2招标文件的答复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方接到答复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方,确认已收到答复文件。

2.2.3招标交底答疑会将根据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标交底答疑会,投标方不参加会议不作为取消其投标资格的理由。

2.3招标文件的补遗

2.3.1至投标截止日的3日前,招标方有根据招标文件的遗漏而发出招标文件补遗的权利,这种招标文件补遗可以是招标方提出的,也可以是为了解答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3.2招标文件补遗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招标文件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起约束作用。

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文件补遗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方,确认已收到补遗文件。

3招标原则及投标报价

3.1.1本项目为邀请招标,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提出的基本条件编制投标文件,提出投标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商务投标报价和有关保证措施等。

投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商务条件的竞争性,将决定投标的竞争力。

招标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方。

3.1.2投标的基本条件

●本标项目承包方式为中标方负责景观照明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应、调试及保修。

中标方采购的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应为技术成熟、业绩和市场信誉良好、具有先进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国际著名品牌的优质产品;采购的中国国内设备、部件和材料应为国家级优质产品。

●质量、安全条件:

要求本项目设计、采购的材料、加工制作、安装施工质量等按照中国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达到优良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要达到和保持陕西省文明工地标准,不发生人身伤亡、重大机械设备和火灾等事故。

●设计技术条件:

投标方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设计人员素质和设计进度计划满足工程要求,提出的设计技术方案科学、先进,符合工程的总体设计风格,满足技术条件要求并能正确地、最大限度地体现设计思想,设计方案技术分析科学合理,设计完善、可靠、完整。

●安装调试技术条件:

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机具布置合理,施工组织措施完善,质量计划符合工程实际,设备、材料选型技术条件先进、质量可靠,施工组织计划满足工程总体建设进度要求,工程之间配合良好;现场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素质及工程进度计划满足工程要求。

●业绩基本条件:

企业近3年内独立承包过类似的项目,合同履约良好,无不良诉讼情况。

本工程现场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具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明显过错。

●本项目的合同履约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协调,现场的施工协调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总包单位负责,中标的投标方须根据合同规定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总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

3.2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和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3.2.2投标方须根据招标文件,根据自己测定的工作量进行投标报价对设备提供及服务等作出报价,招标方根据情况授标,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予以声明并给出授予合同时所提供的任何折扣。

3.2.3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须知第1.2款及“技术要求”中所述的内容,并以其递交的报价清单为依据,按确定的中标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3.2.4由投标方供应的设备及材料须列明设备的具体质量标准、单价及总价。

凡投标报价中的未列项、遗漏项,招标方将一律视为投标减让,在执行合同期间将不予支付。

4投标文件说明

4.1投标方均为接受邀请自愿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2招标方有权接受任何投标或其一部分的投标,拒绝接受任何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招标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可能收到的投标。

对因此而受到影响的投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投标方说明原因。

4.3只有投标方接到招标方授标的书面通知书时,才能认为其投标已被接受。

4.4投标文件及投标方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4.5投标文件的组成:

4.5.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组成(具体格式和内容见《投标文件说明》章节)包括但不限于:

商务投标书的组成: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函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廉政保证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第1.4款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表(须单独密封在另一信封中,只须正本壹份。

标书中不得再出现报价。

投标优惠条件汇总

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方认为可以增加中标竞争能力和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它商务资料。

商务条件差异表

技术投标书的组成: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技术方案和图纸)

照明控制系统图

本项目与其它工程的设计协调方案和措施

设备清单及简要说明

设备主要零部件说明

现场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自行设计表格)

各负责人的简历表

投标优惠条件汇总

设计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手册、质量程序和质量记录等文件)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技术条件差异表

投标方认为可以增加中标竞争能力和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4.5.2投标方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附件中没有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4.5.3投标有效期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书的有效期为90天。

4.6投标保证金

4.6.1投标方须与投标书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一千元整。

4.6.2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汇票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开立的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28天,即118日历日。

4.6.3按本招标文件第4.5.3款,当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时,投标方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第4.6.2款的规定相应延长。

4.6.4对于未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投标方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6.5投标结束,招标方与中标的投标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并在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内,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4.6.6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归还。

4.6.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方不接受根据第6.4款所作的其投标价格的修正;

●投标方未能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签订合同;

4.7交底答疑会

4.7.1招标方将根据投标方书面提出的需答疑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投标交底答疑会,如果召开交底答疑会,招标方将对各投标方发出书面通知,但不参加交底答疑会的投标方不作为投标资格不合格的理由。

4.7.2会议的目的是解答投标者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和提出的问题,发出招标文件的更正或/和补遗文件(如有的话)。

4.7.3勘察现场

4.7.3.1招标方将在发售招标文件的同时,邀请投标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方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

4.7.3.2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方现有的能使投标方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4.7.4交底答疑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依据本招标文件第2.2款的规定,被迅速提供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方。

4.7.5由于交底答疑会而产生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将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第2.3.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

4.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8.1投标方须按本招标文件第4.5款的规定,编制中文的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分开编制和装订,为壹份“正本”和伍份投标文件“副本”,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8.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副本可以采用复印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

4.8.3全套投标文件除根据投标方的指示进行删改外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是投标方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

4.9投标文件的递交

4.9.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9.1.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包封内,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4.9.1.2包封都应:

(1)写明投标方和地址;

(2)具有“投标西北电力调度通信楼室外景观照明系统项目投标文件(注明招标编号),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的识别标志;

(3)内外层包封上写明投标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方和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的印盖,以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9.1.3如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保存错误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方。

4.9.1.4投标方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的地址送交招标方,招标方将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收悉标函。

4.10投标截止日期

4.10.1投标方应在2003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4.10.2如果招标方的补充通知在离投标截止日不足10天时提出。

则投标截止日期为补充通知发出日之起的第10日,在此情况下,招标方与投标方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10.3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退还给投标方。

4.1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1.1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11.2投标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4.9款和4.10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4.11.3根据本招标文件第4.6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方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会在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方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行弃权。

5.2开标时间及内容

5.2.1招标方将于2003年月日进行开标,如果开标时间有变化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发出变更的通知。

5.2.2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

开标前先查验参加开标的投标方及其代表的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内提交的投标方的法律地位证明复印件的原件,然后开标。

投标文件开封前,投标方首先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完好,确认完毕后开标工作人员进行密封和标识检查,合格后进行开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未按规定提交的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每一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开标后,招标方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方名称、投标书、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方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5.2.4开标全部予以书面记录,开标后投标方签字。

5.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1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5.3.2未经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未加盖投标方公司章;

5.3.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5.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3.5未按招标书规定分装商务及技术投标书;

5.3.6未按要求提供项目授权书。

5.4未在开标时开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不论情况如何均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6评标

6.1评标机构

6.1.1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照明灯具设备供应项目招标由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

6.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及邀请的有关专家组成。

6.2招标过程的保密

6.2.1在宣布向中标单位授标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价情况等内容均为保密范围,不得向投标方或该过程无关人员的其他人员泄露。

6.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对投标方和评标机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6.3评标程序

6.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际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际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投标方的权利及投标方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际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际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将予以拒绝接受,并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书。

6.3.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机构可个别要求投标方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际性内容。

但是按本招标文件6.4款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6.4错误的修正

6.4.1评标机构对确认为实际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6.4.2当单价同该行的数量与单价的乘积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位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单价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价格为准并修改单价。

6.4.3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方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方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方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6.5.1评标机构仅对按本招标文件第6.3款确定为实际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7授予合同

7.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际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出的投标方,确定为中标的投标方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财力。

7.2授标通知书

7.2.1招标方根据定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方发出授标通知书,并邀请投标方按通知书规定的合同签订地点和期限日期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7.2.2如果预中标的投标方在合同谈判中,实际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可通知第二中标顺序的投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7.2.3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7.3合同的签署

7.3.1预中标的投标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28天内,按通知书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7.3.2招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将及时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方,并在28天内向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7.4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向买方提供履约保函。

7.5招标方不承诺本次招标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方中标,也不承担对投标方不中标的原因时行解释的义务。

8招标文件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的解释顺序按以下文件发出的时间,以后发的文件解释顺序为先: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补遗

(3)招标文件的补遗、更正、答疑文件。

 

关于严格国家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

工程招投标纪律的规定

一、为加强国家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楼采购及施工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方、投标方和有关当事人的行为,维护招标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招标方、投标方和有关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市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依法规范其行为,保证国家渭南广播电视转播中心楼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招标方、投标方和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据国有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范行为,维护招标秩序,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接受招标管理和监督。

三、招、投标方和有关当事人,不得组织和参加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进行的各种活动。

四、招、投标各方和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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