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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东湖洲豪园建设项目

南沙东湖洲豪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东湖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一三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为了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步伐,高质量完成重点地区路网建设,南沙开发区以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海滨新城”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细化南沙地区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城市规划体系,以加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步伐。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广州市南沙东湖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17275万元,于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南北侧、珠江东路南侧建设东湖洲豪园项目。

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穗规南地证[2010]51号文及附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59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318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6743.6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面积101620.22平方米,商业计容面积4006.71平方米,公建计容面积1116.67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5574.48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9326.94平方米,架空面积6247.5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密度14.63%,用地容积率1.8,总绿地率30%,规划住宅总户数940户,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0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901个。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7幢25层住宅楼(自编1号~7号楼,首层均有部分架空,另外3号楼设地下一层,4、5号楼设地下一层)、4幢18层住宅楼(自编号8号~11号楼,首层部分架空,其1-2层为连体商业裙楼),配套公建设施主要有托儿所(4层,部分5层)、物业管理用房(1号住宅楼首层)、公厕(2号住宅楼首层)、生鲜超市(商业裙楼二层)等。

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会对其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因此,为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统一,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编写《南沙东湖洲豪园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沙东湖洲豪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东湖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投资规模:

1727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人民币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59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2318平方米

2.2项目建设地点

南沙东湖洲豪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南北侧、珠江东路南侧。

2.3建设内容

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穗规南地证[2010]51号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7幢25层住宅楼(自编1号~7号楼,首层均有部分架空,另外3号楼设地下一层,4、5号楼设地下一层)、4幢18层住宅楼(自编号8号~11号楼,首层部分架空,其1-2层为连体商业裙楼),配套公建设施主要有托儿所(4层,部分5层,靠近项目东边界,2号楼南侧、7号楼北侧)、物业管理用房(1号住宅楼首层西侧)、公厕(2号住宅楼首层东北角)、生鲜超市(连体商业裙楼二层)等。

本项目住宅可容纳住户940户,共3008人。

本项目地下车库部分空间作为设备用房,主要为水泵房、发电机房、风机房等。

本项目在4号楼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设置1台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

根据项目规划设计资料,项目8-11号住宅楼的1-2层裙楼商铺均为小面积商铺,不设置大型超市或卖场,项目不设置中央空调系统,也不设置餐饮功能。

2.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穗规南地证[2010]51号文及附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59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2318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6743.6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面积

101620.22平方米,商业计容面积4006.71平方米,公建计容面积1116.67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5574.48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9326.94平方米,架空面积6247.5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密度14.63%,用地容积率1.8,总绿地率30%,规划住宅总户数940户,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0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901个。

表1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

单位

数值

规划总用地

「平方米

59302

规划建设用地

平方米

5930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52318.08

总户数

P户

940

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106743.6

其中

住宅

平方米

101620.22

裙楼商业

「平方米

4006.71

托儿所

平方米

600

物业管理

平方米

214

公厕

「平方米

70

配电房(共3个)

平方米

232.67

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45574.48

其中

地下室

P平方米

30846.08

架空

平方米

14728.40

容积率

--

1.8

总建筑密度

%

14.63%

绿地率

%

30%

机动车泊位数

1001

其中

地上

100

地下

901

非机动车泊位数

1773

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

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部分断面CODcr、BOD5、总磷三个指标出现超标。

这主要是小虎沥水道接纳了大量的生活污水、而相当一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小虎沥水道从而造成了一定的有机污染。

目前南沙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逐渐完善,该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将大大提高,小虎沥水道的水质将逐步改善。

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资料表明,两监测点的SO2、NO2、PM10小时平均、

日平均浓度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共布设5个监测点,各边界测点的噪声值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3.1.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标准,可见,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可以满足水质功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3.2保护目标确定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所处区域及周围没有珍稀濒临危动物、植物,项目范围内无古树及文物。

南沙东湖洲豪园建设项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表1.5.1建设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性质

规模(人)

与建设项目距离

保护类别

1

三姓围村

东面

居住

1200

紧邻

噪声、大气

2

西面

居住

3

南沙奥园

东面

居住

2000

230米

大气

4

南横村

东面

居住

2000

530米

大气

5

r大岭界村

西面

:

居住

—1500

550米

大气「

第四章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以居住功能为主,配套商业、幼托儿所、物业管理、居民建设设施、

公厕各一处。

项目商业主要设置便利店、商铺等,部分设有餐饮;项目设有1

组总功率为600kw的柴油备用发电机,地下室设有地下停车库;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锅炉等配套机电设备。

因此,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是:

居民生活污水,各配套设施工作人员洗手污水,托儿所食堂含油废水、公共厕所冲厕污水等;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机动车尾气及公厕臭气;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机动车噪声;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等。

4.1废水

表4-1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

项目

水量

(m3/a)

指标

CODcr

BOD5

SS

LAS

氨氮

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

252774

浓度(mg/l)

250

150

200

5

10

10

产牛量(t/a)

63.64

37.92

50.55

1.26

2.53

2.53

含油污水

1800

浓度(mg/l)

400

250

300

15

20

120

产牛量(t/a)

0.72

0.45

0.54

0.03

0.04

0.22

合计

254574

产牛量(t/a)

64.36

38.37

51.09

1.29

2.57

2.75

备注:

托儿所全年以200天计(扣除寒暑假、节假日;不可预见水量计入生活污水量内进行污染物产生情况的计算

4.2废气

建设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

及垃圾压缩站废气等。

①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

为保证市政停电时等紧急情况下使用以提供消防照明等紧急电源,本项目在4号住宅楼地下一层设置1台600KW备用发电机(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柴油含硫率V0.035%。

表3-3柴油发电机尾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估算

污染物项目

SO2

NOx

废气(m3)

系数(Kg/吨油)

4

2.56

10.8x104m3/a「

年污染物排放量(t/a)

0.007

0.004

排放浓度

65

40

执行标准

500

120

②地下室机动车尾气

本项目共设置机动车位1001个,其中地下车库车位901个,地面停车位100个。

地面停车位较为分散,且扩散条件较好,少量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机动车尾气主要集中在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易集聚。

本项目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的车主要为小区业主私家车(即小型车)。

表3-4汽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

排放量

NO2

0.011

CO

0.190

HC

0.014

③油烟废气

托儿所食堂仅为师生提供午餐服务,项目托儿所共设3个班,共有师生约

200人,预计设置2个炉头,日工作按2个小时计。

每个炉头的风量系数取为2500m3/h个,则本项目托儿所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量为1.0X04m3/d,油烟产生浓

度约20mg/m3,则本项目托儿所食堂油烟产生量约为0.2kg/d,即0.04t/a。

④公厕臭气

本项目在2号楼首层东北角,设置一个70m2公共厕所,其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不良气味,其主要污染物为H2S和NH3,来源于大便器内积粪、小便器内积存的尿液和附着的尿垢。

H2S和NH3的产生量、产生浓度,与厕内卫生条件、通风条件、温度、湿度等因素有关

4.3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变压器等机电设备噪声及进出项目的机动车噪声。

其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级如下表2.6.6所示,噪声源具体位置见图2-6。

表2.6.6噪声污染源

声源

声级范围dB(A)

放置位置

备注

备用发电机

100~105

地下一层发电机房

1台600kw

水泵

75~80

地下室

若干

风机

80〜85

地下室

若干:

变压器

55〜65

首层

若干

机动车

65~70

移动噪声源

商业经营活动

60~65

商业部分

4.4固体废物

表3-6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类别

污染源

规模(人)

计算系数

产牛量(t/a)

生活垃圾

住宅

3008

0.68kg/人日

746.6

商业设施

100

0.02kg/d人

0.7

托儿所

200

0.5kg/d人

20.0

配套公建

10

0.5kg/d人

1.8

厨余垃圾

托儿所食堂

200

0.1kg/人d

4.0

废油脂

隔油池

类比

0.5

合计

773.6

第五章污染防治措施

5.1建设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粉尘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噪声将采用隔声、减振、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施工等方法进行控制;粉尘将采用常撒水、加强回填土方管理、加强土方运输车辆管理,对场地进行复绿等措施进行减缓控制;水土流失将通过修建临时工程如导流沟、护坡、截水沟、挡土墙等进行控制,并同时通过绿化等管理手段来进行防治水土流失。

5.2营运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5.2.1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位于南沙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洗手污水经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隔渣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水质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即CODcr<500mg/l、BOD5W300mg/l、SS<400mg/l、LAS<20mg/l。

项目建成后,所排放污水经预处理后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周边市政管网收集后,交由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排放污水经榄核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削减明显,外排入纳污水体中CODcr、BOD5、氨氮等污染物对市桥水道的浓度贡献值较小,对该水体的水质现状影响不会明显。

5.2.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备用发电机控制燃料含硫率,按环境管理的要求采用含硫率0.035%的

轻质柴油。

尾气经水喷淋洗涤净化(喷淋水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处理后,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要求,即烟色不大于林格曼黑度1级,再由4号住宅楼内置烟井引至25层楼顶高出天面3米朝南排放。

发电机尾气预留烟井内部设有隔热结构,因此,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不会对本项目和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托儿所食堂厨房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其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运水集烟罩收集,经过静电除油装置(或其他高效除油装置)处理后,由托儿所内置隔热烟道引至5层天面排放。

(3)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

排风口沿地下室边线设置,地面排风口朝绿化带,避免朝向人群活动集中区。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的主要噪声源备用柴油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大部分设备均设置在地下专用机房内,并对设备房进行隔声、吸声、消声处理,同时还对各类机电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处理,防止震动向外传递,其机房外1米的声级可削减至60dB(A)以下,对本项目地下室及地上住宅楼等声环境带来的影响不明显。

本项目内部居民与地下室内的主要噪声设备相隔一定距离,经楼板及墙体的阻隔,受内部各设备噪声源的影响轻微。

因此,本项目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对项目自身带来的影响较小。

(2)对驶入项目内部的机动车建设单位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

(3)裙楼商铺不做大型百货、超市或商场,对日常商业活动加强管理,其噪声不致对周边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各类机电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及商业活动噪声传至项目边界可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22337-2008)2类和4类(南边界)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以及项目自身产生明显影响。

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建设单位应做好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收集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2.5生态景观改善及保护措施

施工建设期间采取生物及工程相结合的措施,尽最大可能控制水土流失,并且在项目建成后采取多种恢复措施,积极引种乡土植物,因地制宜,使项目的生态环境得以有效补偿和恢复。

5.3环保投资费用估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委/国务院环保委员会1987年

03月20日)中的有关条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建设规划中重点

考虑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工作,拟采取必要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和手段,计划投入

定比例的资金予以实施。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表5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工程类型

工程名称

投资(万元)

号1

污水治理

隔渣系统、化粪池

40

3

噪声污染控制

发电机、水泵等噪声控制

25

4

废气污染控制

发电机尾气处理装置

15

5

水土流失控制

施工期水土流失控制

10

6

施工期噪声控制

施工期噪声控制

10

7

绿化景观工程

绿化系统

50

总计

150

拟建项目总投资17275万元,用于环保投资总额为150万元,占建设总投资

的0.86%。

第六章结论

6.1项目与相关政策和规划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住宅楼25层居民住宅楼、4栋18层居民住宅楼及配套公建设施,根据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另外,根据《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房地产类项目,限制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但鼓励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楼,不属于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的产业政策相符合。

2、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广州市总体发展规划相符性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未来广州的城市建设将遵循“北优、南拓、东进、西联、中调”的十字发展战略。

广州市空间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南部、东部,构筑“一主三副”的城市空间结构,“一主”即中心主城区,“三副”指在中心主城区南、东、北各发展一个副城区,即南沙、萝岗-新塘、花都副城区。

十字发展战略的含义为,南拓:

建设新区,打造脊梁;东进:

延伸拓展,建构核心;北优:

生态优先,打造国际空港城;西联:

促进广佛协调,加强城际联系;中调:

疏解密度,改善人居;提升功能,优化环境;保护传统,凸显文化。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州市南拓的发展方向,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主要功能定位为住宅小区,配套有商业、托儿所等公建,项目建设后可改善周边的居住环境,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可见,项目与南沙区总体规划是一致的,具有良好的相符性。

(3)用地合法性分析

项目用地为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北侧、珠江东路南侧,已获得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穗规南地证[2010]51号文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穗府国用(2011)第04000008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项目用地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居住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林和道路、堤岸绿化等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区。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是合法的,土地开发建设手续完备。

上述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和选址是合法的,土地开发建设手续完备。

6.2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结论

从本项目建设采用建筑材料、所采取的节水、节能措施与方案,以及清洁能源和中水回用方案来看,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是较高的,中水回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可操作性强。

因而,本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是较高。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报告对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提出了建议。

6.3.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用地选址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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