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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脚手架搭设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1、工程简介2

2、建筑概述2

3、脚手架防护设想2

二、编制依据3

三、施工准备及布置3

四、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艺顺序4

五、落地防护脚手架施工5

1、施工准备5

2、地基与基础5

3、落地式防护脚手架搭设施工5

4、脚手架拆除10

六、脚手架的基本要求11

1、使用要求11

2、安全要求11

3、构造和技术要求13

七、脚手架搭拆安全措施18

(一)安全技术保证措施18

(二)安全保证措施19

八、脚手架验收要求21

九、防护隔离板施工方案23

1、防护隔离板的布置23

2、防护棚的搭设23

3、施工要求25

4、防护隔离板搭设的质量要求25

5、防护隔离板的安全管理26

6、防护隔离板验收、保养与拆除26

十、应急预案26

附图:

脚手架立面示意图

脚手架平面示意图

防护隔离板示意图

附墙拉结示意图

 

港四大楼修缮工程

拆除施工外防护脚手架和隔离板搭拆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港四大楼修缮工程工程。

建设地点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3号,东侧为中山东二路15号10层华融大厦,也称新外滩商厦,西南侧为新永安路居民区,北侧为刚改造完的23层东方商旅精品酒店。

本拆除工程为4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1916.02㎡。

2、建筑概述

港四大楼是一栋内天井设计的地上四层局部夹层的建筑现有68户居民。

港四大楼建于20世纪初,经过近百年使用,老化损伤严重,且受到周边工程施工的影响,房屋明显倾斜,墙体开裂。

港四大楼为大修工程,建筑外形保持不变,根据建筑用途进行内部空间的适应性改造。

3、脚手架防护设想

3.1本方案为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防护脚手架搭设。

主楼结构总高度约为17.40m,本防护脚手架施工搭设高度东立面(1-1~1-12轴,长度32.64m)、西立面(2-1~2-8轴,长度30.70m)、南立面(A-G轴,长度25.31m,局部搭设在南侧其他单位建筑1~2层屋面上)、北立面(A-G轴,长度14.59m)均为H=18.20m(10步),总长度约110.00m。

均采用搭设落地双排单立杆钢管扣件脚手架施工,并考虑西侧围墙处设置夹芯彩钢板防护板(高度6.00m,包括原老围墙),以保证与西侧居民区隔离。

详见平面图。

3.2根据现场踏勘,本工程施工范围的东面是外滩华融大厦,离开拟建港四大楼距离2.60m;北侧为东方商旅精品酒店的房屋,距离拟建港四大楼4.28m;西侧为原围墙(距离为1.50m)及居民房屋,有一小弄堂,距离为3.0m;南侧为其他单位建筑,离开港四大楼约最近处为0.2m,并且在一层高度有多根热源管道。

工程施工的环境极不理想,拆除施工时必须做好防尘、降噪的工作,配以相应的保护和施工措施。

必须在落地钢管脚手防护架外侧采用防尘布进行封闭。

3.3根据本工程建筑总高度及总长度的情况,钢管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采用步距h=1.80m,立杆纵距≤1.80m,立杆横距0.90~2.10m。

脚手架基础为水泥地坪基础,脚手架立杆底下垫木板。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上海市及黄浦区有关安全的相关文件和规定。

三、施工准备及布置

1、本脚手架工程均采用落地钢管扣件脚手架,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技术规范搭设,采用φ48壁厚3.2mm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2、脚手架材料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脚手架杆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规格采用φ48×3.2,钢管材质应符合Q235-A级标准,不得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严重锈蚀材料。

同一脚手架中,不得混用两种材质,也不得将两种规格钢管用于同一脚手架中。

2.2脚手架搭设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2)扣件应与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脚手架上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竹串片脚手板应使用宽度不小于30mm的毛竹片。

2.3外立面应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封闭围护或包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应符合抗贯穿性、阻燃性、光反射控制、毒性控制、抗风荷载强度等相关标准和规定。

2.4脚手架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排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及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2.1m,立杆横距不应大于1.6m。

2)应按规定的间隔采用连墙件(或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

3)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剪刀撑,并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和拆除。

4)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mm,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防护层。

6)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7)脚手架应按规定采用防尘式安全立网封闭。

3、落地钢管脚手架施工搭设前,应沿建筑物外墙脚手架搭设施工区域,清除场地及障碍物等,保持施工区域、道路的畅通与平整。

4、脚手架室外地坪为硬地平,则在硬地坪上沿脚手架布置长度方向立杆位置铺设规格为木垫板。

5、东、南、西、北面外脚手架采用落地双排单立杆钢管扣件脚手架施工,总高度为H=18步×1.80m+0.20m=18.20m;总长度约为110.00m,共约为61纵步;立杆纵距为≤1800mm,内侧立杆离外墙距离为200mm,步高1800mm,两立杆横距1050mm(南、北立面)、2.10m(东立面)、0.90m(西立面),并按尺寸要求施工。

6、脚手架水平拉结杆设置为二步三跨,垂直方向每间隔两步设置一点≤3.60m,水平方向每四根立杆间距设置一点≤5.40m或根据建筑结构的窗洞间距),在上述位置外墙均采用钢管扣件连接件与设置预埋拉结件进行拉结固定。

四、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艺顺序

1、钢管脚手架搭设施工

注意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搭设:

摆放扫地杆→逐根树立立杆,立即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或扫地杆扣紧→安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安装第一步小横杆→安装第二步大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在装设两道连墙杆后可拆除)→安装第三、四步大横杆、小横杆→设置水平拉结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档脚板→安全防尘网→直至结束

2、拆除施工,与搭设施工顺序相反。

五、落地防护脚手架施工

1、施工准备

1.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2应按规范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1.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2、地基与基础

2.1脚手架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2.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3、落地式防护脚手架搭设施工

3.1建筑施工用的落地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搭设的基本要求是:

横平竖直,整齐清晰,图形一致,平坚通顺,连接牢固,受荷安全,有安全操作空间,不变形,不摇晃。

3.22落地钢管单立杆扣件式脚手架搭设的施工顺序如下:

1)落地钢管单立杆扣件式脚手架搭设是在脚手架基础完成后进行的。

首步脚手架的步高一般为2.00m,离底部0.20m处设置一道大、小横杆(此道大、小横杆称为地杆或地龙),以保持脚手架底部的整体性。

底部的立杆应间隔交叉用不同长度的钢管,将相邻立杆的对接接头位于不同高度上,使立杆受荷的薄弱截面错开。

脚手架搭设时先立立杆,立杆架设先立里侧立杆,后立外侧立杆,立立杆时要临时固定。

临时固定方法可与建筑物结构临时连接,也可设临时斜撑。

架设脚手架时,切勿单独一人操作,要防止脚手架倒塌伤人。

立杆立好后,即架设大、小横杆,当第一步的大、小横杆架设完毕后,即在其上铺设脚手板,做好固定件,以方便操作者上去架设第二步脚手架。

同时,在立杆的外侧的规定位置及时设置剪刀撑,以防止脚手架纵向倾倒。

剪刀撑的设置上与脚手架的向上架设同步进行。

2)脚手架的小横杆,上下步应交叉设置于立柱的不同侧面,使立柱在受荷时偏心减小。

3)立杆接杆、扶手接长应用对接扣件,不得采用旋转扣件。

大、小横杆与立杆连接扶手与立杆连接应采用直角扣件。

剪刀撑和斜撑与立杆和大横杆的连接应采用旋转扣件。

剪刀撑的纵向接长应采用旋转扣件,不得采用对接扣件。

所有扣件的紧固是否符合要求,可用力矩扳手实测,要求达到45—55N·m,过小则扣件容易滑移,过大则会引起扣件的铸铁件断裂。

在安装扣件时,所有扣件的开口必须向外,这样可以防止闭口缝的螺栓钩挂操作者的衣裤,影响操作和造成伤亡事故。

4)在搭设脚手架时,每完成一步都要及时校正立杆的垂直度和大、小横杆的标高和水平度,使脚手架的步距、横距、纵距上下始终保持一致。

5)脚手架的搭设高出施工面一步,使在操作面的施工人员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又保证脚手架在搭设中的稳定。

3.3安全防护

应在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下由熟练工人负责搭设;脚手架的检查分验收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控制架子上的荷载,尽量使之均匀分布,以免局部超载或整体超载;使用时还特别注意保持架子原有的结构和状态,严禁任意拆卸结构杆件和连墙拉结及防护设施。

3.4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的构造方案和尺寸进行搭设。

2)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撑,以确保搭设过程安全。

3)拧紧扣件。

4)有变形的杆件和不合格扣件(有裂纹、尺寸不合适、扣接不稳等)不能使用。

5)搭设工人必须配挂安全带。

随时校正杆件垂直和水平偏差,避免偏差过大。

6)没有完成的外架,在每日收工时,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以免发生意外。

3.5节点处理及相关规定

外脚手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是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和垂直度的重要杆件。

一般按下述规定设置:

1)连接杆的间距,水平方向每四根立柱设一点,垂直方向每两步设一点,至少每层要设一点,可作棱形、方形、矩形布置。

外脚手架的断口处两端应每步设置连接。

2)连接杆应设计成既能承受向外的拉力,又能承受向内的压力。

一般可用Ø48×3.5mm的钢管,一端用直角扣件与脚手架内侧立杆扣紧,另一端与建筑物的窗洞内夹钢管扣件式连接。

3)连接件应允许有适当的调整余地。

4)连接点应尽可能设在脚手架的立杆与大、小横杆连接处附近。

5)如在规定位置设置连接点有困难时,应在邻近节点处补足。

6)连接点必须从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3.6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规定: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立杆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底立杆、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B.垫板宜采用厚度木垫板。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B.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C.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D.顶层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B.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B.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需顶紧。

C.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7)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B.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C.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D.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

斜连接。

E.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F.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º~60º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3.7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1)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2)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规范表6.6.2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B.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第二款的规定;

C.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3)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规范第6.5.2条第2款的规定;

B.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

3.8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9栏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杆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3.10竹笆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竹笆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撑杆上;

3)自顶层作业层往下计,宜每隔4排满铺一层竹笆板或安全网,作为隔离层。

3.11门洞

1)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规范图6.5.1),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应在45°~60°之间。

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应采用A型,(a)挑空一根立杆;

2)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规范图6.5.1中1-1、2-2、3-3剖面)。

B.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规范图6.5.1A型)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C.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构造应符合规范第6.3.6条第二款的规定。

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3)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规范图6.5.1),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4、脚手架拆除

4.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杆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杆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0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的规定设置连墙杆和横向斜撑加固。

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范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上述未说明之处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及有关规范执行。

六、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1、使用要求

1.1有适当的宽度、步架高度、离墙距离,能满足工人装饰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1.2具有一定的结构和足够的承载力,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可能出现的使用荷载(规定限值)的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1.3与垂直运输设施和楼层或作业面高度互相适应,以确保材料垂直运输转入水平运输的需要;

1.4搭设拆除和搬运方便,能长期周转使用;

1.5应考虑多层作业、交叉流水作业和多工种作业的要求,减少多次搭设。

2、安全要求

2.1把好材料、加工和产品质量关,加强对架设工具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避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架设工具和材料,主要要求为:

1)架设工具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自行加工的架设工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加强对架设工具材料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发放和入库制度,避免或减少在搭拆、运输和存放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剔除不合格品(不能保证安全使用者)。

2.2确保脚手架结构的稳定和足够的承载力。

2.3认真处理脚手架地基,确保地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脚手架应设置足够多的牢固的连墙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来加强和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

2.4确保脚手架的搭设质量。

在搭设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做基础),并抄平后加设垫板,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搭设脚手架;

2)严格按照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牢、拧紧);

3)脚手板要铺满、铺平和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4)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缆绳,避免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发生偏斜和倾倒。

5)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2.5严格控制使用荷载,确保有较大的安全储备。

使用荷载以脚手板上实际作用荷载为准。

其使用均布荷载不得超过3KN/㎡(同时2排施工)。

2.6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包括:

1)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防尘安全网;

2)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隔离(层层隔离),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

3)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均应有可靠接地。

2.7严格避免以下违章操作:

1)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2)作业人员攀登脚手架上下;

3)推车在架子上跑动;

4)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缆绳;

5)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墙杆件;

6)在脚手架底部或近旁进行开挖沟槽等影响脚手架地基稳定的施工作业;

7)起吊构件和器材时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8)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

在上述问题解决以前应暂停使用脚手架。

2.8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下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2.9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2.10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后方可持证上岗。

2.11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接结件。

2.13临街(人行通道)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2.15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

2.16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3、构造和技术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有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和底座等。

3.1脚手架钢管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采用Φ48钢管。

3.2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有产品合格证;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下表的规定:

见下表: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外径

-0.5

2

壁厚

-0.5

3

端面

--1.70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表面涂黄漆。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定。

3.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新旧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脚手板采用竹笆(1×1.8)。

3.4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或大雨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3.5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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