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青少年维权状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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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青少年维权状况调研报告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成果――

 

宁波市青少年维权

状况调研报告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分院

二○○五年九月

调查名称:

宁波市青少年维权状况调查

调查对象:

宁波市青少年

调查时间:

2005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调查地点:

宁波市老三区

调查形式:

随机抽样调查,填写问卷后直接回收

样本数量:

发放地点

发放问卷份数

回收有效问卷份数

有效率

民楼社区

100

93

93%

东海花园

150

142

94.7%

宁波市青少年宫

200

188

94%

指导老师:

胡鹿鸣李炜

报告执笔:

王刚陈音涛鲁洁

调研成员:

王刚谷磊周悦鲁洁周悦

陈音涛楼锦云盛科杰叶宇益柯前福

 

提纲

第一部分青少年维权的现状和背景

第二部分青少年维权的知识问卷的开展的目的和意义

第三部分调查研究方法

(一)问卷设计

(二)问卷的发放及回收情况

(三)数据处理方法

第四部分调查结果分析

(一)青少年维权的社会现状

(二)青少年对自身维权的态度

(三)青少年对维权的心理预期

(四)青少年对于社会维权的满意度及期望

第四部分青少年维权调研结果的思考与对策

(一)问题剖析

(二)方法和策略

 

{摘要}本文在实际调查青少年真实的维权知识和维权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谈谈如何将社会维权资源充分利用,为青少年过一个丰富而有意义的暑期创设良好的条件。

通过问卷发现青少年对于维权知识的实际情况,结合社区维权的问题所在,为青少年维权提供几点参考建议。

关键字:

青少年维权社会社区

一、青少年维权的现状和背景

统计表明,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以北京海淀区为例,1998年、1999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0件438人,1999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比1998年增加51.7%,2000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6件268人,2001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4件356人。

共涉及抢劫、盗窃等共13个罪名。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学生犯罪占60%以上。

每年在校学生犯罪涉及的学校达20至30所。

一些赫赫有名的市、区重点学校也发生了犯罪。

综观这些数字,我们不难看出,青少年在心快速发育而认知能力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下对自我利益过度的追求,对社会知识相对宽泛而法律知识极度欠缺。

 根据调查统计,我国公众对青少年权益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有83.7%的成人与儿童了解,儿童无论是在社会、学校还是家庭中都是有权利的,现在许多家长已经开始学习并偿试着用法律来为自己的子女争取权益,儿童们也开始懂得和了解法律与自己的权益之间的关系。

比如,学生状告老师,家长状告学校,儿童状告商家,儿童状告父母的事件在今天已屡见不鲜。

无论从社会和家庭方面,青少年维权工作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1)开通维权热线

   维权中心以有关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政策、法律法规为指导,通过开通热线电话接待投诉、倾听呼声、接受心理咨询,与我省广大青少年之间构筑起一座心桥,形成一条绿色通道。

据悉,各地都有自己的维权热线,但情况不容乐观。

例如,在浙江省温州市,本来是青少年维权热线的“96354”,如今却被当地青少年阴差阳错当成了“心理热线”电话。

据热线工作人员介绍,当初开通“维权热线”的目的是想在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可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他们发现维权投诉实际只占到总电话量的三成左右,而咨询或求助心理健康问题的电话却占了绝大多数。

从青少年心理求助电话分析来看,一些青少年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学习压力大。

由学业带来的心理压力。

一听说考试等,心里就紧张。

二是偏执、敌对,认为他人不可信,自以为是,偏于固执。

三是人际关系敏感。

与人相处,感到别人对自己不友善。

四是抑郁。

对学业、前途不抱希望,精神苦闷、情绪低落。

五是焦虑,心里烦躁不安。

六是与异性相处过于亲密不能自拔。

七是适应不良。

对新的环境和生活不适应,不习惯教师的教学方式;或者不喜欢学校的各项活动。

八是心理不平衡。

当他人比自己强或获得了高于自己的荣誉而感到不平。

据悉,针对当地青少年心理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该市青少年维权热线调整思路,把“提供情感支持,解答心理困惑”作为热线新的服务宗旨。

目前已公开招募了一批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热线志愿咨询员,并安排一批志愿者接听热线,重点解答青少年的心理困惑。

2)建立各部门维权岗

维权中心将在公、检、法、司、劳动、工商、技术监督、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开设维权岗,这些维权岗在维权中心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开展日常维权工作和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维权中心将不定期集中组织各维权岗人员开展法制宣传、送法上门和为青少年办实事、办难事活动,以便在全省形成一定的维权声势。

维权中心还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志愿者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我省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现状和理论进行调查研究,把握新时期我省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对症下药。

3)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

近些年来,以公、检、法、司为主的政法部门积极探索各种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使维权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我国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少年法庭或专人来办理,邀请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教师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等担任陪审员,在规定的许多细微之处,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挽救方针,如在法庭上可以坐着接受法庭的调查、讯问。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此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推进我国维权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设立律师协作网

日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此次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在今年年底前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全国律协也将对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并希望各省律协“照方抓药”,对当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经费、活动上能够给予最大的支持。

全国律协为何全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原因如下:

第一点,可以节约资源。

可以请求当地的律师来帮忙,目前已有有一些办得非常成功的案件;

  第二点,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当地律师对情况比较熟悉,所以说提高了效率;

  第三点,可以共同培训。

知道哪些律师愿意办理这类案件,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对这些律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在这方面的专业技能;

  第四点,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可以信息互相交流,互相鼓励,让大家共同有兴趣在公益领域里做工作。

如果时间长了,大家只知道有几个律师在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做这样一项工作的话,会让人感觉到特别孤独,没有继续做下去这项工作的动力了,但是当他们发现中国有这么多的律师和他们一起在做,并且别人都在投入很多精力在做的时候,就会有更多的律师因受到这样一种精神的感染愿意来做,这样会使律师更有兴趣、更能长期坚持来参与未成年保护领域的工作;

  第五点,在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加强协作。

举个例子来说,地方上有些律师遇到一些非常复杂疑难案件的时候,可以给他请相关专家给他提供支持;再比如,他遇到一些阻挠的时候,甚至有的律师在本县,在办理案件时遇到一些地方势力的阻挠,这时可以协调其他地方的律师来办理这个案件,以保障这个案件可以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

第六点,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特别是这么多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会发现目前法律在执行过程和立法方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将这些问题、意见汇总起来提供给立法部门,又能够推动立法部门提高立法的质量,并推动执法方面朝着更好的方向去改善。

这也可以算做作用。

本次活动我们以宁波为调查对象,结合青少年真实的维权知识和维权情况,结合社区维权问题所在,通过问卷这种方式,引导青少年充分合理利用社会维权资源,给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健康的社会环境。

二、青少年维权的知识问卷的开展的目的和意义

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建设祖国的栋梁。

面对这些犯罪统计数字,我们的心情很沉重,很痛心,很惋惜,很忧虑。

毛泽东早就讲过:

青年人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

江泽民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正确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到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帮教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和"问题少年",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青少年维权工作需要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创建青少年维权问卷的目的是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尤其是广大法律工作者,维护青少年尤其是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2、创建青少年维权问卷的目的是提高社会影响力,以事实来说明问题,从问题中得到解决方法,更好的服务青少年。

3、青少年维权问卷是青少年维权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有重要作用。

4、这项活动更有利于社会各方面直接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强政法队伍和相关部门内部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三、调查研究方法

(一)问卷设计

该问卷是我们结合之前一些青少年的个别调查编制而成的,根据对这些学生的访谈,对他们想法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之后,我们决定把问卷内容分为四大块:

(1)青少年维权的社会现状

(2)青少年对自身维权的态度

(3)青少年对维权的心理预期

(4)青少年对于社会维权的满意度及期望

关于这部分的内容会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作详细论述,在此不复赘述。

除问卷伊始的基本情况调查外,其余大部分题目选用多选一的题型,选项设置为五个。

另外在问卷的最后,基于为青少年维权提供最直接最准确地反馈和充分发挥青少年自主性的考虑,我们增设了两道案例题,让青少年在既定的题目之外,可以更好地根据生活实例来看待青少年维权知识。

结果也证明,这一做法是明智的,得到了被调查者积极而真诚的回应。

(二)问卷的发放及回收情况

此次问卷发放的对象是宁波市青少年,由于宁波市青少年数量大,分布散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我们选取了民楼社区、东海花园、宁波市青少年宫三个发放点。

一次性发放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423份,有效率为94%。

与此同时,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代表性,我们特的实施了配额发放,对发放对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一:

发放地点

发放问卷份数

回收有效问卷份数

有效率

民楼社区

100

93

93%

东海花园

150

142

94.7%

宁波市青少年宫

200

188

94%

(三)数据处理方法

对于问卷的数据处理,我们采用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方式,先人为地剔除无效问卷,并相应的进行分类后,把数据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8.0进行统计。

四、调查结果分析

(一)青少年维权的社会现状

这次实践的主旨是了解青少年对维护自己权利的认识与维权现状。

本次实践活动的目的,在于调查宁波市青少年维权的现状,以便对有关研究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

青少年维权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也查阅了许多资料,发现在实证研究方面,数据还是很匮乏。

我们本次所得到的数据,是基于科学调查的方法之上,在认真搜集的基础之上,能基本上反映宁波市青少年的维权现状。

在问卷的处理上,我们小分队特别注意数据的真实性,所以本次活动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完全真实的,基本能够代表宁波市青少年维权的现状。

1)我们对问卷进行了合理的设计,尽量从孩子的角度设计,尤其注意不让我们自己的观点误导被调查者。

比如说:

EG1、小红要爸爸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但爸爸说这是保护小朋友的,与大人无关,你认为爸爸的说法对吗?

EG2、小东的妈妈经常打骂小东,小东向妈妈提意见,妈妈说:

“你是我生的,打死也不犯法”。

你同意妈妈的说法吗?

2)我们分发问卷的活动穿插于整个行程。

为了保证问卷的质量和代表性,我门特别强调了被调查者的代表性。

问卷地点不仅限于某个地点,而是活动到哪里,问卷发到哪里。

在名东社区,市青少年宫,东海社区,天一阁都发放了问卷。

如下表所示:

 

3)被调查者的年龄跨度也十分大,基本含盖了整个青少年年龄段。

以上种种准备,特别是大数量的有效问卷,保证了此次问卷的价值性。

在问卷的处理上,我们小分队特别注意数据的真实性,所以本次活动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完全真实的,基本能够代表宁波市青少年维权的现状。

(二)青少年对自身维权的态度

1、对于青少年是否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100%的被调查青少年都选择了需要,这个结果是我们意料之中的,这反映了我们青少年除了对家庭、学校、社会保护需要外,已经有足够的主动性从自身出发去建立维权的意识,应该说主要在家庭、学校的教育下,青少年对自身维权的自主性有了很大的加强。

在被调查中问到对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会向公安机关举报,49.17%选择了会,50.83%选择了不会,从这个问题的调查中,将近一半的青少年选择会向公安机关举报,我们进一步证实了部分青少年已经有了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整体上青少年对自身维权的态度表现出了积极的主动性。

但是还有一半的人选择了不会,说明了部分青少年还是依赖家庭、学校给与帮助,从中我们应该体会到,家庭、学校、社会除了帮助青少年维护权力之外,应该更多的教育他们先从自身出发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培养青少年对自身维权态度的主动性。

2、家庭教育是我们青少年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爸爸妈妈又是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与青少年接触最为密切,爸爸妈妈对维护青少年权利的观点往往能影响自己孩子对自身维权的态度。

在被问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大人无关是否正确时,87.23%的青少年选择了不正确,而还有12.77%的青少年选择了正确,这与后面一个问题:

小东的妈妈经常打骂小东,小东向妈妈提意见,妈妈说:

“你是我生的,打死也不犯法”。

你同意妈妈的说法吗?

89.36%选择了不同意;10.64%选择了同意的比例非常的相似,这两个问题能够说明现在家庭教育能够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在自身维权的态度,家庭教育在这面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还是有10%左右的青少年对自身维权有误区,也许有各种原因导致了这些青少年选择了与大多数人不同的答案,但是与家庭的不正确引导也有一定的关系,希望以后所有的家庭都重视青少年维权,并把它纳入家庭教育的一部分,做好对孩子们在青少年自身维权态度的开导。

被调查青少年了解到关于少年儿童权利与义务的知识的主要途径

3、让青少年更多地了解少年儿童的权利和义务,对他们自身维权态度的改变也有很大的好处,在这方面学校应该成为这方面教育的主体,在所有87.71%选择有所了解少年儿童的权利和义务中,38.39%的青少年选择了是从学校得到的知识,22.81%选择了家庭,20.86%选择了报纸杂志等媒体,17.94%选择了网络。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学校在这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为学校是我们获取大部分知识的场所,家庭、报纸杂志、网络占的比例差不多,说明青少年获取有关于青少年权利和义务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广,我们社会各界以后可以以学校为基础,扩大青少年获取维权知识的平台和途径,让我们的青少年能从多方面学习到维护自身权利和自身应尽的义务的知识,毕竟在被调查的93.62%的青少年希望了解更多的青少年的权利和义务。

在被问到是否愿意参加各种维护青少年权利和义务的活动,64.78%的人选择了愿意,35.22%的人选择了不愿意,这个问题的调查结果极大地反映出了我们青少年对自身维权态度的现状,将近三分之二的人有这积极主动地态度,而其余三分之一的人不太主动,或者说需要他们身边的人去出动帮助他们。

总之,不管是已经拥有主动维护自身权利青少年,还是未拥有的青少年,家庭、学校、社会应该加强对他们维护自身权利教育,教导青少年要合理及时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履行自身的义务,这样才能使我们的青少年一代健康的茁壮成长。

(三)青少年对维权的心理预期

1、调查的结果显示:

(1)52.01%的青少年表示在家庭中更喜欢和爸爸聊天,并且这种情况在男生和女生两个群体中基本是一致的。

(2)一周内和父母聊天的次数过少,1-2次的青少年占42.55%;3-5次占27.19%;5次以上只占30.26%,调查过程中更多的青少年表示愿意和同龄人聊天交流,并且男女生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

(3)青少年遇到困惑时,更多的会找同学帮忙,其中找父母的只占25.31%,找老师占27.19%,而找同学的却有31.91%,独自承受49人只占11.57%。

这三组数据表明,青少年的自主性独立性明显提高,他们更多地希望不受父母的限制,到更广的空间去挥洒。

而不管是哪一个时期,同学都是他们最好的学习和生活的伙伴,不论男生女生都表现出这一特征。

2、青少年维权的满意度是心理的认知部分,是一个人根据自己选择的标准对其社会维权质量所做的总体评价,分为特殊领域维权满意度和总体社会维权满意度。

本题主要是对青少年对于社会维权的总体满意度的调查。

因为青少年对于社会维权的认知过少,所以选择一些趣味性及生活性的问题设计来反映青少年维权的社会满意度。

423名青少年获取维权知识的途径

3、423名青少年获取维权知识的途径情况如下:

在父母那边获取维权知识的有141人,从学校获取维权知识的有374人,从网络获取维权知识的有167人,从书本杂志获取的有106人,从社区宣传获取的有94人。

这说明青少年获取维权的知识主要以学校为主,学校是青少年维权知识的主要来源。

分析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国自教育体制改革以来素质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此外,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现在大多数家庭的子女都比较少,孩子们有足够的机会得到家长的关爱,社会大环境和家庭小环境特别是学校教育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充分的维权保障和心理支持。

我国现在有网民9400万,其中青少年占了16.4%,互联网逐渐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和娱乐的帮手时,网络教育和维权知识的获取比重也越来越大。

当然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青少年维权知识的主要来源,不过从调查来看,父母对孩子的维权教育有待加强!

(四)青少年对社会维权的满意度及期望

从我们调查的问卷数据来看,家庭,学校以及社区三大平台都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青少年对其满意度并不高。

为了使我们的数据更具代表性,在选取访问对象时我们事先按年龄分段,发现教育程度与青少年的了解程度并不是想象中的成正比,尚不具备阅读能力的小孩子同已经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高中生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的了解程度相差不大。

这是不容乐观的,这说明家庭,社会在对孩子必要引导方面做的不尽人意。

青少年获取维权知识的最容易的途径是父母的言谈,但是从我们的数据分析来看,竟然有近半的家庭一周内成员谈话不超过2次,达到42.55%,超过三次谈话的占30.26%,以年龄稍大的青少年为主。

从交谈中我们发现与父母交谈频繁的青少年对维权的意识明显高于其他人。

同样作为培育人的基地,学校也应当为青少年保护自身负责,学校对学生的在此方面有所欠缺,本作为具有最好宣传效果的学校没有对学生的维权意识有个好的引导,即使有也是过场而已,所以从学校应该反思一下,从学生的需求出发,真正的将维权教育开展起来。

另外,社会上的宣传也有所欠缺,当问及对“中国青少年维权网”网址是否了解时

不知道的竟然占97.16%。

在这么一个极具权威的平台外竟然缺乏真正的关注者,让我们不得不想想它的宣传工作做的是不到位的,或者说没有从青少年的角度去做宣传来引起他们的兴趣。

在我们的问卷中有这么一道题(见图表)

不难发现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比,社会教育是惨淡的,媒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社区一块本可以做的有声有色但是现在看来是相当平静,从图表的分类上看,青少年接受维权知识的环境比较小,这对于他们本身的发展是不利的,只有社会上能吧维权知识的普及重视并加以巧妙的宣传,才能在青少年中产生共鸣,从而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调查发现青少年中存在可喜的现象,虽然大部分的人对维权知识了解不多,但是维权意识还是相当强烈的,问卷中有一道题“你认为少年儿童除了受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外,还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吗?

”10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需要,另外“你希望更多地了解少年儿童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吗?

”也是近全部的人选择希望,我们还设计了假设性问题,64.78%的青少年十分愿意参加相关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由此可见,虽然青少年对社会维权教育满意度不高但是期望是高的,

五.青少年维权的思考与对策

(一)问题剖析——维权现状不容乐观的原因在于:

一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维权机构和服务网络。

青少年合容法权益作已经摆在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维权工作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技术监督、教育等部门,但却没有一个统一的、专门的维权机构和组织,青少年遭到侵权事件投诉无门,一些部门的维权组织和机构苦于经费、人员等限制,只挂牌,不出征,严重影响了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是维权工作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相脱节。

维权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但在具体实施中,显得不尽人意。

有的部门一味强调打击违法犯罪,而忽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有的部门一味强调智育教育,却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维权工作没有形成社会化。

维权工作之所以协调难,就是因为在社会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维权网络,各部门间各自为战,忙于应付,而没有使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化。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相关性的法律,但是在实施法律,确保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在学校,教师随意打骂学生、伤害学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有的学校向学生巧立名目多收费,帮助商家向学生倾销不合格产品。

在家庭中,一些父母存在虐待、遗弃、残害儿童的现象。

在社会上,一些商家把青少年当成赚钱对象,不顾忌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一些商贩向学生拆盒销售香烟,游戏厅引诱孩子投身电子赌博,商品广告也常常向孩子们宣传追逐物质享受,助长了孩子们的不良习惯。

(二)方法和策略

我们对青少年维权现状的调查旨在为青少年拥有一个良好的成长氛围创造一个方便快捷的途径,通过对青少年维权知识的了解程度的调查,我们得知孩子们获取维权知识的途径主要有三种:

家庭,学校以及社会.作为培养孩子的三大平台,怎样加强维权建设就同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

于是我们从这三个方面着手

1.家庭――襁褓中的课堂

家庭在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孩子从出生那一天起,就在家庭"摇篮'中生活、娱乐、成长。

父母不但要给孩子提供成长的物质条件,还要对他们的精神、品质正确引导。

目前大多子女是独生,不少父母对孩子过于娇惯,容易对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采取放任态度,不及时加以纠正,长此以往,积小成大,会使他们将一些不良习性如自私、偏执、承受挫折能力低下等带到学校、社会,影响他们成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化成员。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最后的一点最难做到,它需要每个家长教育孩子,先教育好自己,加强自我思想道德、品行的修养,提高自己的素质,在家中为孩子真正树立起一个好榜样。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那么父母作为具备强接受能力的成年人应该首先应该从网络,刊物,媒体等平台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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