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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fagn09年陈关松讲话稿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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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是很奇怪的东西,它使你以为那是安逸,是休息,是福气;但实际上它所给你的是无聊,是倦怠,是消沉;它剥夺你对前途的希望,割断你和别人之间的友情,使你心胸日渐狭窄,对人生也越来越怀疑。

—罗兰

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关松

(2009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09年工作。

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二○○八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建设“和谐桐庐”、“法治桐庐”作出了努力。

关于08年工作总结已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今天主要就有特色的工作作一概括。

特色亮点工作一:

提高“以案定补”补助力度。

08年我局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做法。

根据基层调解纠纷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将07年的5元、7元、10元、50元四类补助标准提高到08年的10元、15元、20元、50元,而且方案制定上向村级人民调解员倾斜,以提高广大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增强队伍凝聚力,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这项制度的实行,13个乡镇(街道)已明确并执行了“以案定补”配套方案。

如横村镇、富春江镇规定,调解登记完整、文书制作规范的村调解干部每月奖励100元。

08年,镇乡(街道)、村两级调委会共调处民间纠纷5652起,调解成功5443起,调解成功率达96.3%。

特色亮点工作二:

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设立调解联络员。

巩固乡镇(街道)、社区(村)调解组织,着力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2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比例已达到58%。

各乡镇司法所与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36家规模企业签定了《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协议书》,由企业确定一名人民调解联络员,当企业发生纠纷时,联络员及时联系所在乡镇调委会,乡镇调委会帮助企业共同调解纠纷。

特色亮点工作三:

出台《关于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

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2名从法院退休的老干部任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在分水、横村两个法庭设立调解窗口;在各乡镇(街道)调委会推行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制度。

全年共接受诉前劝导调解71件;诉中委托调解6件,协助调解34件,合计111件。

出台《关于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我县首个警民联调工作室---桐庐县桐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警民联调工作室在城北派出所挂牌成立。

特色亮点工作四:

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职能为重点工程提供服务。

成立临时调委会进驻滨江拆迁指挥部,负责对拆迁工作中发生的房产权属问题,特别是农户与非本村村民间的有关农居房买卖纠纷进行调解。

共接待因房屋产权及财产分割等各类纠纷前来咨询人员达500多人次,制作调查笔录56份,签订人民调解协议32件,促成农居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协议35户,为滨江拆迁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邮电路拆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成功调处四户小产权户与被拆迁户的纠纷、被拆迁户与租赁户的纠纷。

律师在拆迁过程中从法律的角度出谋献策,参与起草协议、制订拆迁方案。

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参与非诉讼调解等等。

法律援助在滨江区块拆迁工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接受并解答了大量拆迁对象的法律咨询,共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6件,达成调解协议29件。

服务滨江拆迁重点工程,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在房屋拆迁证据保全、拆迁户选房摇号、拆迁户分房协议中引入公证机制,共办理选房号公证971个,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29件,提存公证24件,文书送达公证113件,有效地避免大量拆迁纠纷,维护了县城改造拆迁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局的这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通报表扬,在今年的杭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特色亮点工作五:

制定出台《桐庐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补充规定》。

经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会议通过,制定出台《桐庐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外出务工等制度,确保不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会同县检察院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矫正工作的规范性。

08年,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57人,其中缓刑295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37人、假释1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

特色亮点工作六:

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

县委办、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县委办[2008]92号),对司法所组织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司法所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

我县还就关于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专门下文(桐编[2008]19号),进一步明确司法所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问题,桐君街道、江南镇、横村镇、分水镇、瑶琳镇、钟山乡、莪山乡等7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都配备司法行政专项编制。

特色亮点工作七:

创新法制宣传形式。

开展“迎奥运法制电影下乡”活动。

共送法制电影下乡50场次,涉及13个乡镇(街道)的50个行政村,观众人数达1.44万人。

组织开展社区法律知识竞赛。

桐君街道南门社区、东门社区等6个社区的居民参加了活动,活跃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特色亮点工作八:

律师参政议政力度加大。

指派律师参加“3·8”妇女维权周、全国助残日等一系列公益活动,提高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律师队伍的服务理念和社会形象。

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做参谋;选派律师业务骨干担当重点工程的法律顾问;引导全体律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05件。

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律师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09件、民事案件1087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73家,业务收费达906.58万元,比07年将近翻番(07年591万元)。

一年来,全系统获得了不少荣誉。

横村镇香山村、分水镇城西村调委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局基层工作管理科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富春江镇调委会主任姚阿平、钟山乡钟山村调委会吴培荣等五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局机关项忠信同志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个人;李振国同志被市综治委评为杭州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吴锡槐同志被市局评为杭州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陈贤生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

上述成绩是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取得的,是全系统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县司法局党组,向全体司法所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广大人民调解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社区矫正管控力度不够,日常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组织法律服务队伍服务经济建设还缺乏有效的措施;机关效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努力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09年将是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的一年,也是推进“潇洒桐庐”建设五年发展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对服务我县经济建设,维护全县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抓转型、攻投资、重创新、做精品、促民生、强保障”的总体要求,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调解、矫正、宣传、管理”的五大功能,为建设“潇洒桐庐”做出新贡献。

具体要在以下六个方面狠下功夫,抓出新成效:

(一)、发挥服务功能,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活动。

面对金融危机给我县以外向型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带来较大冲击,企业遭受“融资难、销售难、经营难、投资难、用工难”等五大难题。

司法行政如何指导和引导律师、公证为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扩大内需、投资、企业重整重组和债务处理等工作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在“转危为机、化危为机”中有所作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县企业送温暖和今年企业服务年工作实际,局党组作出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专项活动的决定,计划自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以法律顾问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活动。

活动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注重实效、改善服务为原则,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正确引导、化解纠纷、防范风险、解决隐患。

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创造企业和律师业发展的共赢局面。

主要有:

一是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法律条文。

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咨询函”等方式,了解掌握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法律需求。

二是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在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主动参与协调,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三是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诉讼代理,帮助企业维权,促进企业消除危机隐患,增强企业应对风险能力。

四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培训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制教育,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在服务期内,律师要对服务企业做到“四个一”:

组织一次法律宣传、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提出一条促进企业发展的建议、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法律体检”。

律师、公证要参与研究制订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法律论证。

帮助企业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规范公司管理,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

法律服务要有序介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为重大建设项目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此项工作是我们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直接介入经济建设的最佳平台,对我们律师业的发展也意义重大。

这既是律师工作方式的转变,也是律师行业理念的一次转变,我们希望全体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主动参与。

同时,也对律师从社会责任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必然增多。

为此,我们首先要以维护农民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扩大“四农一村”的法律援助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新修订的《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案件数、接待数、“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数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指标。

法律援助中心要主动与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调解和仲裁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要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的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强化质量管理。

积极与法院协调,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指派具有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尤其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意见》,确保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质量。

第三,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的衔接机制。

在现有律师参与信访制度的基础上,要尝试建立法律援助调解室,承担好政法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援助案件。

第四,组织法律援助“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要结合直属司法所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

(二)发挥调解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机制创新和工作实效上每年向前推进一大步。

今年4月份,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全市贯彻《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情况的汇报,我们要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工作。

进一步发展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努力化解邻里、家庭、婚姻等常见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治安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09年,要总结城北派出所警民联调化解治安赔偿纠纷的做法,探索建立警民联调工作制度。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力争出台人民调解参与刑事和解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数量和质量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深化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

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确保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加大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200人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比例。

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努力使调解信息员覆盖到各自然村(小组)。

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发挥调解信息员的作用,力争在第一时间掌握和反映纠纷信息。

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继续开展人民调解“百佳案例”、“双百先”评比活动,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发挥矫治功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要解决管理粗放、失之过宽的问题。

省厅即将下发《社区矫正执法手册》和《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

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矫正对象和法律文书的衔接。

要严格矫正对象的每月报到、矫正对象的外出请假及公益劳动、思想教育等制度。

依法严肃处理少数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纪律、对抗改造的行为。

3月3日要在分水镇召开矫正对象奖惩宣告大会,对改造表现好的分水镇社区矫正人员倪文华予以减刑,对违反纪律、对抗改造的两名矫正人员予以收监和拘留。

其他乡镇司法所也要奖惩分明,通过奖励一批,惩处一批,有效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惩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以维护社区矫正工作正常的教育、监督、管理秩序。

加强归正人员中重点人员的管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司法所要落实重点帮教措施并加强管控。

(四)发挥普法功能,推进“法治桐庐”建设

开展专业法普法活动。

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与重点执法单位联合开展专业法的普法宣传。

重点是加强市场经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坚持不懈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人员、社区工作者七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组织好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考试,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继续组织好“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等系列活动,使普法活动常态化。

加大对“法律六进”联系点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推广“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进课堂”,落实每年一次对社区、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要以省市民主法治村创建体系变化为契机,逐步培植我县民主法治村典范。

推进每个村(社区)“五个一”工程,即:

一个法律顾问、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本普法杂志。

使民主法治村建设与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有效结合起来。

重点要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引导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以及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提供及时的服务。

(五)发挥管理功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责的工作部门,必须更新管理思维,明确规范管理的任务,增强目标管理的刚性。

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理念。

下面,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就律师、公证、司法所的管理说点意见。

加强司法所管理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权和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共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在维护公平与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到2009年底,全县13个司法所都要配备1-2名司法行政编制人员。

由于管理机制的变化,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可同时也面临着管理难题。

在过去的一年,管理上的漏洞已在少数乡镇出现。

今年要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努力形成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司法所工作机制。

在制度建立上要依靠“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三项措施,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重大业务报告和业务管理等制度。

县司法局实行平时抽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司法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核。

各司法所要按照县局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摆正工作位置,找准工作目标,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按照确定的目标责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律师管理工作。

今年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要抓住这一契机,使今年成为律师制度的宣传年、律师执业的规范年、律师业务的发展年、律师地位的提高年、律师作用的发挥年。

一是要继续推动“创品质律所,做品位律师”的活动。

推进诚信建设,完善律师信用档案。

加强律师业党建工作,今年要对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实现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和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按党章要求全部接转的“三个全覆盖”。

二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律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投诉查处制度。

发挥律师事务所基础性管理作用,做好投诉查处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建议工作。

三是加强对律师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协调,提高行政指导水平。

建立健全决策会商、信息共享、重大事件通报汇报等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和执业管理与律师管理大致相近,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执业监管和服务引导,规范执业行为,发挥好“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优势。

加强公证管理工作。

公证的公信力是公证的本质要求,公证的质量是公证的生命线,公证质量管理与控制是公证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

一是要强化公证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职责,建立健全公证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公证文书的高质量,经得起法律、事实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群众对公证行业的信访和投诉,做好公证文书复查争议工作,确保当事人的救济渠道畅通。

要高度重视公证档案管理、移交、查询和水印纸安全等工作。

三是要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根据最近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公证法》施行后,公证员如在履行公证职责过程中,严重不尽责任,出具的公证书有重大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229条第3款的规定,将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应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

加强局机关管理工作。

局机关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要解决效能建设和精神状态问题。

关于效能建设问题,我已在多次会议上强调,在这里就不再重复。

这里我讲讲精神状态问题。

干事业,要有一股劲,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精神状态好,容易调动人的全部素质和潜力,更有成效地工作和创造,更全面地提高人的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性、社会性,要求我们的队伍建设必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精神状态是干事创业的主要动力,机遇要靠善于抢抓,挑战需要勇敢面对。

精神状态体现了队伍的整体形象,抓好工作需要一班人,需要整体合力,需要后任接前任。

搞垮形象只需一个人,只需一件违规违纪的事。

我们有极少数同志的精神状态不对头,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要不得的。

我们要有一种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只有在各项工作中保持这种良好的精神状态,我们才能在职能不强的情况下干出不凡的成绩、干出不凡的事业。

今年,要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

同志们,做好2009年的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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