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方针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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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方针政策
防震减灾方针政策
1.我国地震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
我国地震工作方针是:
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2.我国地震工作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1)地震监测;
(2)地震预报;(3)震害防御;(4)地震应急;(5)地震救灾与重建。
3.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机构?
答:
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大致可分三个层次。
中国地震局是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是辖区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地、县地震局(办)是辖区基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4.我国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答:
中国地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职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国防震减灾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在“以中国地震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下,统一管理和协调辖区防震减灾工作。
地(市)、县(市)地震部门在“以地(市)、县(市)政府领导为主、上级地震部门指导”的管理体制下,管理辖区防震减灾工作。
5.我国防震减灾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明确指出: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是切实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6.我国第一个防震减灾示范区在哪里?
答:
福建省闽南地区,包括福州、泉州和漳州等地。
7.我国第一个进行防震减灾强化宣传的地区在哪里、什么时间?
答:
甘肃省临泽县。
1995年,甘肃省委和省地震局根据中宣部和国家地震局的指示,在张掖行署的指导下由临泽县委和县政府实施的。
8.我国地震救灾的基本策略是什么?
答:
(1)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救灾体制;
(2)实行以行政区域为主的组指挥;
(3)发挥军队、民兵和各专业救灾队伍作用。
9.我国20世纪第5个地震活跃期开始于何年?
答:
1988年。
10.在防震减灾方面,我国将采取什么对策?
答:
基本对策:
以预防为主,综合防御。
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地震救灾和重建四个环节的工作。
11.在防震减灾方面,我国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
具体措施:
(1)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3)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社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4)增强地震监测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5)努力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基础的抗震设防工作;(6)制定好地震应急预案;(7)增强地震后恢复重建能力;(8)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12.为什么说城市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
答:
城市是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人口、财富、信息的集中地。
城市地震灾害往往人员伤亡重,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广。
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人们的生活、生产相互依赖性增强,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生命线工程遭到破坏,例如供水、供电、供气系统遭到破坏,就难以保证灾后人们的基本生活。
城市地震灾害具有连续性。
易引起次生灾害和信息储备系统毁坏从而造成社会动荡。
城市地震也易于造成地震心理灾害,形成盲目避震、谣言传播,引起社会混乱。
13.防震减灾的涵义是什么?
答:
防震减灾是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简称,是对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活动的高度概括。
14.为什么要搞地震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
答:
地震、地震预报及其防灾减灾具有强烈的社会性,而当前对地震这种现象在社会舆论中常常是神秘而模糊的。
目前在科学技术上尚不能准确预报地震的情况下,公众尚很难理解地震预报的艰巨性、复杂性,往往将震后总结误认为震前预报或将内部争论意见流传到社会上去引起社会混乱;绝大多数公众或部分领导部门尚不知道震前、震时自己应做些什么才能对防震减灾作出贡献。
而目前有关地震书刊大多都是专业性很强、公众很难理解的专家语言和概念。
因此,要想使社会各阶层、每个社会成员都能自觉地对地震、地震预报和避震减灾采取正确的社会行动,就必须大力搞好地震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工作,以使掌握了地震知识的民众,及时识别宏观异常并及时报告;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和抗御地震的自觉性。
同时由于有了地震知识,可使广大民众增强对地震谣言、误传的识别和抵制能力,大大减少无震损失;另一方面,地震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可以使各级领导者既懂得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又掌握一定的地震对策知识,这样就能在震前从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质上均有所准备,震后能迅速实施救灾对策,减轻损失。
地震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还可以吸引社会上致力于人类公益事业发展的有志之士投身于地震行列,促进地震科技发展。
15.1994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将国际减灾日定为哪一天?
答:
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
16.我国农村防震减灾的长远目标是什么?
答:
(1)逐步改变农村建筑材料的构成;
(2)逐步改变农村的建筑习惯,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形式、构造措施和施工技术,代替传统的对抗震不利的结构形式、构造措施和施工方法;(3)加强地震和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使防震减灾成为农民的实际行动和自觉需要。
17.各级政府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
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
18.我国城市防震减灾的总目标是什么?
答:
(1)在遭遇破坏性地震时,能切实保障城市要害系统安全,保障震后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
(2)城市生命线工程应基本不受影响;(3)重要工矿企业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部门不致严重破坏或能够迅速恢复其功能;(4)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重要设施不致产生严重后果;(5)对量大、面广的居民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指挥部门的建筑物不致造成严重破坏或倒塌。
19.什么是地震对策?
答:
地震对策是人类旨在减轻地震自然灾害、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最佳战略战术。
20.我国“十一五”阶段目标是?
答:
到2010年,大城市及城市群率先达到基本抗御6.0级地震的目标要求;建成16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加强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处置示范工作;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40%,发展20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初步建立全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生活和医疗救助;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地震科研与技术研发基地,完善中国大陆及领海数字化地震观测,并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实现密集台阵观测,全面提升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地震预报继续保持世界先进水平。
1.把大城市和城市群地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逐步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
2.加强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发展水平。
3.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21.2006—2020年我国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2006—2020年我国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是:
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震预测水平;加强基础信息调查,有重点地提高大中城市、重大生命线工程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农村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1.开展防震减灾基础信息调查。
2.建立地震背景场综合观测网络。
3.提高地震趋势预测和短临预报水平。
4.增强城乡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能力。
5.加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示范力度。
6.强化突发地震事件应急管理。
7.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8.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22.我国“十一五”期间战略行动是什么?
答:
“十一五”期间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
国家将继续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并采取相应的战略行动,落实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推动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实施国家地震安全工程,实现“十一五”阶段目标。
23.中国地震背景场探测工程是是什么?
答:
在中国大陆建设或扩建测震、强震动、重力、地磁、地电、地形变和地球化学等背景场观测系统,在中国海域建设海洋地震观测系统,在我国重要火山区建设火山观测系统,完善地震活动构造及活断层探测系统,建设壳幔精细结构探测系统,以获取地震背景场基础信息。
24.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是什么?
答:
在中国大陆选择两个地震活动性高且地质构造差异显著的典型区域,建设测震和地震前兆密集观测系统,建设地震活动构造精细探测系统,建设地震孕震实验室和地震数值模拟实验室,建设地震预测系统和地震预报辅助决策系统。
25.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是什么?
答:
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健康诊断系统和震害预测系统,实施城市群与大城市震害防御技术系统示范工程和地震安全农居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国家灾害性地震、海啸、火山等预警系统,建设灾情速报与监控系统,构建地震应急联动协同平台,完善国家地震救援装备和救援培训基地,提升国家地震安全社会服务能力。
26.国家地震专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什么?
答:
完善中国地震通信和数据处理分析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震数据信息灾难备份,建设地震观测实验室,建设地壳运动观测实验室,建设国家防灾高等教育基地,完善国家和区域防震减灾中心,推进标准和计量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家地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27.我国2006—2020年的保障措施是?
答:
1)、加强法制建设。
2)、健全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3)、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4)、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8.我国未来十年防震减灾目标是什么,何时提出?
答:
“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使我国的大中城市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地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这就是我国1994年提出来的未来的十年防震减灾目标。
29.如何理解防震减灾十年目标中“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答:
目标中提出的抗御能力是指减轻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
(1)各级政府组织、指挥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
(2)社会各界群众承受地震事件的能力;(3)地震监测预报能力;(4)各类建筑物、工程设施的抗震能力。
30.全国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是由谁提出,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
200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在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31.抗震防灾对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主要包括生命线系统防灾措施、生产(科研、教学)系统防灾措施、防止地震直接灾害措施、防止地震次生灾害措施、防止地震人为灾害措施、避震疏散、震前应急准备、震时自救互救和震后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内容。
32.抗震防灾规划有哪几个层次?
答:
区域综合防御体系;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单位抗震防灾规划;单位抗震防灾对策;人流集中场所及特殊行业的抗震防灾应急预案。
3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区划、建筑工程震害预测及防灾对策四部分以及震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与管理等。
前三者是基础性工作,是编制规划和对策的依据,抗震防灾规划的重点是防灾对策。
34.抗震防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预做准备,减少损失”和“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二是突出“四个立足点”,即在指导思想上,要立足于平时和震时的结合,使其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在防灾对策上,要立足于突发性地震和大震、夜震。
做到有备无患,临震不乱,防患于未然;在应急措施上,要立足于自救和互救.争取最佳时间。
减少人员伤亡;在恢复重建上,要立足于自力更生,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
35.什么是区域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
答:
减轻区域地震灾害的对策是制定和实施“区域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
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超越行政区划界域的特定区域内减轻地震灾害的高层次的、战略性的综合对策,它的内容包括社会的、经济的、行政管理的、科学技术的各项减灾措施,既有点、线、面相结合,又有“条块”结合,上下左右结合和远近期结合的对策和措施。
36.开展村镇抗震工作是第几次全国抗震工作会上提出来的?
答:
是1986年月28日在唐山召开的全国第八次抗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
37.抗震防灾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多少?
答: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38.抗震防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平震结合,全面规划,综合防御。
39.抗震防灾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
在遭遇地震破坏时,保障城市要害系统的安全,保障震后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对城市生命线工程应基本不受影响,重要工矿企业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部门不致严重破坏或能迅速恢复生产;对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重要设施不致产生严重后果;对量大面广的居住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指挥部门不致造成严重破坏或倒塌。
法律法规知识
40.我国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最高的法律性文件是什么,由哪个机关制定颁布,何时开始生效?
答:
我国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最高法律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2月27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施行。
41.关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42.什么是《防震减灾法》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
答:
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4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关于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是如何规定的?
答:
《防震减灾法》第七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四十四条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44.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分为几级,分别是什么?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45.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
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六条关于地震应急预案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47.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五十条规定:
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二)迅速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和接收与救治;
(三)迅速组织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四)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者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五)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六)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48.哪些资料应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依据?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获得的地质、勘察、测绘、土地、气象、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和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复核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应当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依据。
49.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具备哪些条件,方可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领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
答: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50.《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规定,哪些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答: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51.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分为几级,分别由哪些机关审批?
答: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是全国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管理部门,负责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管理部门,负责丙级资质的审批,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52.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一级执业资格证书6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质、工程地震专业必须各有2人以上;
(二)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分析能力;
(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四)具有独立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编写评价报告的能力;
(五)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等;
(六)具有健全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53.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一级、二级执业资格证书各3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质、工程地震专业必须各有2人以上;
(二)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分析能力;
(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四)具有独立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编写评价报告的能力;
(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等;
(六)有健全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54.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4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质、工程地震专业必须各有1人以上;
(二)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用软件系统;
(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四)具有独立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编写工作报告的能力;
(五)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等;
(六)有健全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55.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范围是什么?
答:
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范围是:
全国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参数复核及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鉴定、震害预测等有关工作。
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范围是:
全国范围内除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及10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地震小区划工作。
地震安全性评价丙级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范围是: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地震动参数复核工作。
56.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答: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申请表;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所有制性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与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五)主要设备;
(六)单位资历。
申请甲、乙级资质证书,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供核实意见。
国务院部委的直属机构申请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供申请资料。
57.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答: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工作资历和主要业绩;
(三)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58.地震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
地震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现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
(六)行政执法中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失职行为的查处情况;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制监督事项。
59.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地震行政复议?
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地震行政复议:
(一)对地震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损失、责令改正、恢复原状等行政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