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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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X馨苑(二期)工程
人
防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XX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相关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查单位:
上海光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XX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主要总体概况
1、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666号,项目四面临河道,东临小横河,南临砖窑泾河,西临西向阳河,北侧为一条无名小河道,小河道向北距沪青公路约100m。
2、XX徐泾项目三标段是由12栋11层小高层(1#、2#、3#、12#、13#、14#、15#、16#、17#、18#、19#、20#),1栋1层物业房(75#),2个垃圾房(72#、73#),西地库Y30轴以北地库(含人防)组成,总建筑面积10291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608.14㎡,地库建筑面积23305.36㎡。
1.3建筑设计概况
1、本人防工程为附建式人防地下室,共设六个防护单元,平时作为汽车库,战时为六个二等人员掩蔽体及一个移动电站,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防火等级一级,防水等级二级,防化等级为丙级,防护等级核常六级,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36212m2,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1108m2。
2、主体结构由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在此基础上由上海沪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人防工程专业设计。
3、人防地下室室外地坪设计标高为-0.300m;人防区顶板建筑标高为-1.800m;人防底板建筑标高为-5.650m,地库净高3.50m。
4、本地下人防工程具有平战转换防护功能,平面上分为六个防护单元,防护单元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人员掩蔽,建筑面积分别为1988m2、1714m2、1797m2、1941m2、1742m2、1926m2,战时掩蔽人员均为7990人。
5、防护单元一包含5个抗爆单元,防护单元二~六均包括四个抗暴单元,共计25个抗爆单元,每个抗暴单元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具体划分详见地下人防施工图建施,每个防护单元根据不同部位设置了临空墙、门框墙和相邻防护单元隔墙,相邻防护单元设置了临战封堵。
1.4结构设计概况:
1、地下人防工程底板按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施工图施工,上海沪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按防护功能要求进行了临空墙、门框墙、相邻防护单元隔墙,相邻防护单元临战封堵等结构以及平战转换的设计。
2、人防主体为封闭式梁板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6。
如人防结构设计与中国建筑上海设计院主体结构设计强度有出入的取较大值。
3、砖墙布置详见人防建施图,砖强度等级为MU10,砂浆强度等级为M10;砖墙与钢筋混凝土墙相交处,均应在混凝土墙上设置拉结钢筋3φ6@500与砖墙拉结。
4、给排水、通风、电气设备的预埋件、预埋管等,施工中各专业要密切配合、认真检查,不得遗漏,不得随意在防护隔墙及钢筋混凝土墙上打洞穿管。
5、人防底板板厚500mm,板面标高-5.800,桩承台尺寸3224mm*2200mm*800mm为主,集水井底标高为-6.900,电梯井底标高为-6.900。
2监理工作依据和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⑵《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⑸《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⑺《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⑻《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04FG01~04
⑼《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04FG01~03
⑽《97沪防-561》图集
⑾《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⒁《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⒄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交底、会审纪要
2.2验收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砼结构工程属于主体分部或地基基础的一个子分部,对于地下砼结构也可适用,但应补充地下砼结构的特殊规定。
砼主体结构主要包括钢筋、模板、砼和现浇结构四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应按楼层和伸缩缝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
子分部工程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检验批验收合格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子分部工程验收(包括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3监理工作流程
3.1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3.2监理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如下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
申报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
可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申报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
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可
实施
否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
可
按计划执行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一般规定
⑴人防工程施工宜采用商品混凝土。
⑵混凝土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后进行。
4.2模板分项工程
⑴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②能可靠地承载新浇注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新产生的荷载;
③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④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⑤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⑵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⑶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3‰。
⑷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轴线位置
5
标高
±5
截面尺寸
±5
表面平整度
5
垂直度
3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
截面内部尺寸
+10;0
⑸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②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下表规定后,方可拆除。
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的百分率计(%)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注:
“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⑹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4.3钢筋分项工程
⑴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和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尚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⑵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可采用计算求得。
②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设计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③对重要受力购件不宜用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④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⑶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⑷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需做180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②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末端需做900或1350弯折,HRB335级钢筋的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HRB400级、RRB400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③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⑸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⑹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②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③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距处。
⑺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距处;
②受拉区域内,HPB235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PB335级和HPB400级、RRB400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③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④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⑤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HPB235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HRB335级钢筋
45d
40d
35d
HRB400级钢筋
RRB400级钢筋
55d
50d
45d
⑻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地超过50%。
在绑扎接头区段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50%。
⑼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宜小于45mm。
⑽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