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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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
(2011~2020年)
二〇一一年六月
前 言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于1998年4月27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并于1999年根据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进行了调整(闽政〔1999〕文65号,以下简称《原区划》)。
《原区划》的实施对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促进沿海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福建的海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28%,海洋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海洋产业将成为海西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托丰富的港口资源和沿海优势,着力优化提升临港工业,推动形成东南沿海重要的临港重化产业基地,围绕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建设以石化、装备制造、冶金、能源、电子信息等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集中区,形成区域跨越发展的新增长点,沿海地区在聚集生产力要素、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结构、带动和辐射内陆发展的优势作用日益突出。
但是,随着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海洋开发力度的不断增大,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形势、海洋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都发生较大变化,《原区划》与近岸海域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适应我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促进“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科学实施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组织进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以下简称《区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总 则
1.1区划依据
1.1.1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12月。
(7)《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发〔2006〕475号,2006年8月。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2004年6月。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
(10)《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发〔2007〕507号,2007年9月。
(11)《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西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2009年5月。
(1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8号,1999年12月。
(13)《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1995年5月。
(14)《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1992年10月。
(15)《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9月。
(16)《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
(17)《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3月。
(18)《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闽委发〔2004〕15号,2004年11月。
(1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闽政文〔2005〕56号,2005年4月。
(2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4月。
(21)《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5月。
(22)《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6〕14号,2006年9月。
(23)《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及《国务院关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6〕117号,2006年11月。
(24)《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9年7月。
(2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海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331号,2009年10月。
(26)《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闽政文〔2010〕26号,2010年1月。
(27)《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2008~2020年)》,闽政文〔2010〕32号,2010年12月。
(28)《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1月。
(29)《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3月。
1.1.2技术规范和环境标准
(1)HJ/T82-2001《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2)HJ/442-2008《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3)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4)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GB18486-200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6)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1.2区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海洋水环境质量、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协调沿海区域经济发展、海域开发与海洋水环境保护的关系为主线,按照建设生态省和环境优美之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特征和主要环境问题,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通过实施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控制海洋污染,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改善海洋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3区划原则
1.3.1近期计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区划把沿海地区近期的经济发展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在确保海域环境主导功能的原则下,兼顾其他功能,确定不同环境资源的利用方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海洋环境利用方案。
1.3.2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在划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时,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在确定海域功能和不同环境资源的利用方向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关系,协调平衡各类产业间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1.3.3陆域和海域统筹兼顾
确定海域的环境容量、海域主导环境功能时,综合考虑海岸线、海底、海水水体、海洋生物,以及滨海陆地等各相关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
从生态系统管理角度,把陆域和海域视为一个互相制约的整体,统筹兼顾,合理区划。
1.3.4与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合理衔接
海洋功能区划规定了各海区的主导功能和各种兼顾功能,海洋功能区划是实施海洋开发活动和海洋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是实施用海、管海法制化的依据,区划修编要实现与海洋功能区划间的相互和科学合理的衔接。
1.3.5合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
在确保海域主导功能和敏感保护目标要求得到充分满足,并实现科学合理利用海洋环境容量和海水自净能力的前提下,经过充分的科学认证,可根据海水交换活跃区和滞缓区的分布特征设置排污口。
1.3.6不降低现状海水水质
为控制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保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在划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时,不降低现状海水质量要求,不降低现状海水质量的执行标准。
1.3.7按高功能确定保护目标
对于同一海域兼有两种以上功能的,应按高功能保护要求确定保护目标。
对于市界和县界两侧相邻的两个不同功能区的海域,按高功能确定其保护目标。
1.4区划目标
(1)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能够适应海洋环境保护的需要,并指导海洋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
(2)确定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
(3)建立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措施体系和保障措施体系。
1.5区划范围
区划范围为领海基线向陆一侧海域,总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不包括金门附近海域)。
海河界限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海河划界成果和海河分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文〔2007〕12号)为准,未划定海河界限的海域范围与国务院2006年批复(国函〔2006〕117号)确定的《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一致。
1.6区划期限
(1)基准年:
2009年。
(2)近期:
2011年~2015年。
(3)远期:
2016年~2020年。
1.7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分类及水质保护目标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是为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水水质标准》,根据海域水体的使用功能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域环境划定的按水质分类管理的区域。
第一类环境功能区,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执行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第二类环境功能区,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执行不低于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第三类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执行不低于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第四类环境功能区,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执行不低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第二章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
2.1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全省近岸海域65个站位监测结果为第一、二类海水占55.4%,比2008年的58.5%下降了3.1个百分点,第三类海水占9.2%,比2008年的13.8%下降了4.6个百分点,第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35.4%,比2008年的27.7%上升了7.7个百分点。
我省近岸海域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2009年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点位数为54个,达标点位为26个,达标率为48.1%,与2008年相同。
全省6个地市海域中,莆田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最高,为90.0%,宁德海域和厦门海域较低,分别为9.1%和16.7%。
2.2入海陆源污染源状况
我省近岸海域陆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入海河流和直接海污染源。
2009年,全省11个主要入海河流断面、67个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监测结果表明,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大于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主要入海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
河流入海径流量约为876.05亿立方米,入海污染物总量约142.35万吨,化学需氧量为主要污染物,约占86.63%。
直排海污染源废水排放量约为13.34亿吨,污染物总量约为43757.12吨,化学需氧量为主要污染物,约占85.04%。
第三章 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与管理形势
随着我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以及涉海重点工程开发海域的环境管理和监督需求的变化,《原区划》与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及开发利用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大,实施区划修编显得极为迫切。
3.1加强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建设
《原区划》公布实施后,我省建立了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多处保护区,以及闽江河口、宁德东湖等国家湿地公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与要求,《原区划》确定的类别与水质保护目标满足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适当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一类环境功能区并相应地提高管理要求,以适应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要求。
3.2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开发建设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是促进海洋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原区划》在制定过程中,根据当时以海水养殖业为主的实际情况,重点考虑了养殖水域水质保护的管理要求。
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我省沿海经济和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海洋交通运输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壮大,海洋产业已初具规模。
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2008~2020)》等,全省将形成“两点(福州大都市区、厦泉漳大都市区)、一线(沿海城镇密集地带)、四轴”的城市群空间布局结构;沿海地区依托丰富的港口资源优势,以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等为重点发展区域,建设以石化、装备制造、冶金、能源、电子信息等为重点的临港重化产业基地。
随着沿海城市化、港口和临港工业的发展,海洋产业将成为海西经济的重要支撑,部分海域养殖功能需进行调整。
因此,必须适时地进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以加强对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为重点开发海域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
第四章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4.1区划成果
福建省近岸海域共划分为151个环境功能区,总面积22506平方公里,宁德市海域划分为27个环境功能区(5980平方公里),福州市海域划分为29个环境功能区(7562平方公里不含官井洋一类区涉及福州市海域),莆田市海域划分为11个环境功能区(2419平方公里),泉州市海域划分为31个环境功能区(2223平方公里),厦门市海域划分为14个环境功能区(344平方公里),漳州市海域划分为39个环境功能区(3978平方公里)。
其中一类环境功能区16个,面积约604平方公里,占区划海域的2.7%;二类环境功能区41个,面积约19890平方公里,占区划海域的88.4%;三类环境功能区28个,面积约1067平方公里,占区划海域的4.7%;四类环境功能区66个,面积约945平方公里,占区划海域的4.2%。
详见表4-1。
表4-1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统计表
地市
一类环境功能区
二类环境功能区
三类环境功能区
四类环境功能区
小计
个数
面积
(km2)
个数
面积
(km2)
个数
面积
(km2)
个数
面积
(km2)
(km2)
宁德
1*
135
6
5342
9
332
11
171
5980
福州
2
313
8
6705
4
269
15
275
7562
莆田
0
0
2
2143
2
86
7
190
2419
泉州
3
25
8
1814
3
219
17
165
2223
厦门
3
65
3
164
3
94
5
21
344
漳州
7
66
14
3722
7
67
11
123
3978
合计
16
604
41
19890
28
1067
66
945
22506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汇总见表4-2、附图1~附图6。
4.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概况
为了满足《原区划》颁布实施后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需要,《区划》共新增一类环境功能区14个;为了满足福建省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海域环境管理的需要,新增三类环境功能区19个;为了满足沿海港口发展海域环境管理的需要,新增四类环境功能区62个。
沿海各地市环境功能区调整情况见表4-3。
表4-2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汇总表
沿海城市
海域名称
标识号
功能区名称
范围
中心坐标
面积
(平方公里)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水质保护目标
主导
功能
辅助
功能
近期
远期
宁
德
市
沙埕港
FJ001-C-Ⅱ
沙埕港内湾三类区
长屿岛以西沙埕港内湾海域。
27°15′
27.36″N,120°14′
34.8″E
50.95
养殖
港口、
纳污
二
二
FJ002-D-Ⅲ
沙埕港八尺门四类区
八尺门跨海大桥东侧至下尾沙海域。
27°14′
53.52″N,120°14′
24.0″E
1.4
港口
一般工业用水
三
三
FJ003-C-Ⅱ
沙埕港外湾三类区
长屿岛至南镇海域。
27°12′
27.72″N,120°22′
33.6″E
23.23
养殖
港口、
航道
二
二
FJ004-D-Ⅲ
沙埕港北岸四类区
沙埕流江至虎头鼻沿岸海域。
27°10′
42.6″N,
120°24′
39.6″E
3.28
港口
航运
一般工业用水
三
三
FJ005-D-Ⅲ
沙埕港南岸四类区
巽城至南镇沿岸海域。
27°11′
43.08″N,120°21′
57.6″E
13.03
港口航运一般工业用水
纳污
三
三
福鼎东部海区
FJ006-C-Ⅱ
福鼎市东部海域三类区
北起交椅坪,南至渔井,包括晴川湾大部分海域及过境岛、二跳岛、跳尾岛和小跳尾岛附近海域。
27°3′
14.76″N,
120°18′
18.0″E
84.78
一般工业用水区
纳污、旅游
二(水温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二(水温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FJ007-B-Ⅱ
福瑶列岛周边海域二类区
福鼎市福瑶列岛周围海域。
26°56′
36.24″N,120°20′
42.0″E
36.07
生态保护旅游
养殖
二
二
霞浦东部海域
FJ008-C-Ⅱ
牙城湾三类区
牙城湾内侧海域和牙城村到横岗沿岸海域。
26°58′
29.64″N,120°11′
24.0″E
7.17
港口纳污
养殖
二
二
FJ009-D-Ⅱ
三沙港四类区
三沙青官兰、烽火岛、青屿、东澳连线内海域。
26°55′
27.12″N,120°13′
44.4″E
7.59
港口航运
一般工业用水、旅游
二
二
FJ010-C-Ⅱ
霞浦东部海域三类区
三沙东壁、大目岛、火烟山岛、北岐连线内海域。
26°54′
2.52″N,
120°6′
57.6″E
32.74
港口纳污
养殖、旅游
二
二
FJ011-B-Ⅱ
浮鹰岛-西洋岛周边海域二类区
霞浦浮鹰岛至西洋岛周围海域。
26°31′
52.32″N,120°6′
25.2″E
109.7
生态保护、旅游
养殖
二
二
白马港
FJ012-C-Ⅱ
东冲半岛东部海域三类区
东冲半岛东部海域。
26°34′
28.56″N,120°2′
38.4″E
22.46
一般工业用水纳污
二
二
FJ013-C-Ⅲ
白马港三类区
赛岐以南、白马角—台角连线以内海域。
26°50′
26.52″N,119°40′
58.8″E
35.65
港口航运纳污
养殖
三
三
FJ014-D-Ⅲ
白马港西侧四类区
白马港口门西侧。
26°45′
29.52″N,119°41′
52.8″E
12.13
港口纳污
三
三
FJ015-D-Ⅲ
白马港东侧四类区
半屿码头至青屿仔连线沿岸海域。
26°46′
21.72″N,119°43′
19.2″E
9.59
港口、纳污
三
三
盐田港
FJ016-B-Ⅱ
盐田港二类区
大楼、岱岐头连线以内至盐田。
26°47′
2.04″N,
119°47′
34.8″E
58.59
养殖
航运
二
二
FJ017-D-Ⅲ
盐田港四类区
福安湾坞半岛东侧,猴湾、浮溪、青楼下、青屿仔连线沿岸海域。
26°44′
45.96″N,119°45′
39.6″E
5.99
港口一般工业用水
三
三
三都澳西部海区
FJ018-C-Ⅲ
云淡门岛西侧三类区
云淡门西侧海域。
26°46′
4.8″N,
119°34′
40.8″E
4.69
一般工业用水
港口、纳污
三
三
FJ019-D-Ⅲ
漳湾四类区
雷东、樟屿岛、鸟屿、官沪岛、水上连线沿岸海域。
26°43′
18.12″N,119°37′
37.2″E
18.31
港口一般工业用水
纳污
三
三
FJ020-B-Ⅱ
三都澳二类区
三都澳海域。
26°40′
5.52″N,
119°43′
40.8″E
196.2
养殖旅游
航运
二
二
FJ021-C-Ⅱ
铁基湾三类区
三都岛西南海域。
26°37′
17.76″N,119°37′
8.4″E
65.5
一般工业用水
航运、纳污
二
二
官井洋
FJ022-D-Ⅱ
溪南半岛南部四类区
溪南半岛南部傅竹、岱岐头、长腰岛、雷江岛、东安岛连线沿岸海域。
26°41′
6.72″N,
119°51′
7.2″E
65.31
港口一般工业用水
纳污
二
二
FJ023-D-Ⅱ
城澳港口四类区
龟鼻、渔潭北、青屿、叠石、打石场、白称潭、斗帽岛、鸡公山岛、虎尾顺次连线所围的海域。
26°35′
50.28″N,119°44′
34.8″E
9.8
港口纳污
一般工业用水
二
二
FJ024-A-Ⅰ
官井洋一类区
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及紧邻海域。
26°31′
15.96″N,119°51′
36.0″E
191.17
大黄鱼繁殖保护
航运、养殖
一
一
FJ025-D-Ⅱ
东冲半岛内侧四类区
北壁乡刘前至大屿沿岸海域。
26°37′
9.84″N,
119°54′
50.4″E
24.28
港口纳污
一般工业用水
二
二
东吾洋
FJ026-B-Ⅱ
东吾洋二类区
大屿、东垵连线以内东吾洋海域。
26°44′
30.12″N,119°58′
48.0″E
142.62
养殖
航运
二
二
宁德东部域
FJ027-B-Ⅰ
宁德东部海域二类区
宁德东部海域。
26°47′
20.04″N,120°26′
38.4″E
4803.31
海洋渔业、新鲜海水供应
养殖、航运
一
一
福
州
市
罗源湾外北部海域
FJ028-D-Ⅱ
鉴江海域四类区
罗源县鉴江镇井水至圣塘沿岸海域。
26°32′
10.32″N,
119°47′
13.2″E
12.28
一般工业用水、港口
二
二
FJ029-B-Ⅱ
罗源鉴江海域二类区
罗源县鉴江镇圣塘到黄澳沿岸海域。
26°29′
9.6″N,
119°48′
25.2″E
8.56
养殖、渔港
二
二
罗源湾海域
FJ030-D-Ⅲ
罗源湾北部四类区
罗源湾东北部海域。
26°26′
49.92″N,119°42′43.2″E
38.19
港口、航运
一般工业用水
三
三
FJ031-D-Ⅲ
罗源湾南部四类区
罗源湾东南部海域。
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