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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消杀科工作要点.docx

防疫消杀科工作要点

年防疫消杀科工作要点

 

 

————————————————————————————————作者:

————————————————————————————————日期:

 

2011年防疫消杀工作要点

2011年国家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全面展开,疾控工作任务更多、责任更重,我中心同时开展全面工作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

就我市传染病防治而言,既是考验也是机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转变工作模式,提高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的疾病预防服务,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目标。

按照全国疾控系统绩效考核和河北省疾控中心下达业务指标要求,为做好2011年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现将工作项目、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及具体人员分工安排如下:

一、应急处置

负责人:

庞振清

协助人:

王刚、祁业敏

承办人:

(董帅)、崔玉明

应急处置:

应急办及全体应急队员

1.应急管理组织、应急机制建设

中心成立应急办公室,组织管理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具体有办公室、防疫消杀科、信息科、微生物检验科、总务科等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信息科负责建立监测预警、事件报告、事件举报等工作制度;防疫消杀科负责应急处理程序、技术方案等工作制定,建立完整的应急处置资料档案,整齐规范。

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和指令性工作任务。

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修定市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重大事故、灾害等专项技术预案。

同时按时完成市级要求制定的其它预案或方案,预案规范、可操作性强,完整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有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完成。

3.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要求市、县两级建立卫生应急专家库并及时调整,根据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重大事故、灾害等内容建立不同的应急处置队伍,防疫消杀科具体督办。

4.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储备种类、数量符合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达到100%。

应急办公室拿出意见报中心领导批准后,交由总务科购置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帐,记录清晰,查阅方便,物资储备数量与台帐相符。

5.应急培训和演练

年内组织市本级及各县开展应急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并按要求对每次开展的培训进行评估。

2-3月份举办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培训和工作研讨;4-5月份举办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和10-11月份举办综合性培训和工作研讨。

按照要求开展模拟应急演练次数不少于2次,参加人员:

市、县两级应急队员。

围绕防病救灾和处理突发疫情主题,设定情节,模拟两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设计评估量表,对反应时间、器材配备、有关应急处置的疫情报告、个体防护、现场流调、标本采集、现场消毒、控制措施建议等关键环节进行考核评分。

6.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

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有应急办协助主管主任完成。

7.卫生应急科普宣教

和宣教科配合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和“预案”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

根据国家规定的单病种暴发定义,确定掌握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率达到100%。

根据实验检验检测结果或通过临床诊断明确事件原因,从事件报告、流调、监测、控制、结案、评估等关键环进行质量控制并进行评价。

9、鼠疫、SARS、人禽流感防控

1)防控组织、预案和储备成立鼠疫、SARS、人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应急队伍,制定鼠疫、SARS、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消毒药品、器材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齐全。

加强疫情监测和主动搜索,科学分析研判,早期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基础资料管理

掌握人禽流感有关全县高暴露人群底数和基本情况,基础资料完整、规范,管理档案化。

3)培训、演练

结合应急工作开展针对SARS、人禽流感的全员防治技术培训及演练(培训不少于1次,演练不少于2次),要求有培训、演练计划、方案、详细过程记录和总结,并对培训和演练进行评估。

4)疫情监测

指导辖区医院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按上级要求主动开展疫情搜索(1-12月全年),对可疑疫情及时开展调查,及时率100%,按有关规定对患者及时采集、运送标本,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各项工作均需留有工作记录备查。

二、重点传染病防治

负责人:

祁业敏

协助人:

庞振清王刚

疫情处置:

全科人员

(一)霍乱及O157:

H7防治

承办人:

祁业敏王冬微

1.防治组织、培训:

4月份制定出市本级霍乱防治预案并下发,成立应急队伍各县市区名单由市疾控存档。

市县两级对本单位和辖区医疗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知识培训(和应急培训同时进行),要求记录、考试等资料齐全。

2.肠道门诊督导检查

5-6月份对辖区肠道门诊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县市的重点乡镇以及二级以上医院全部督导,至少1次,督导要有书面记录,内容包括督导检查时间、内容、参加督导检查人员、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其中肠道门诊日志就诊患者登记情况,作为每次必查内容,记录需双方签字,

3.霍乱监测

3.1腹泻病人监测

5~10月份,按要求选择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作为监测点,由市疾控中心完成每所医院100份腹泻病人便培养任务,及时检验,各月的便培养数量要均衡。

选择黄骅市、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盐山县、吴桥县疾病控制中心作为市级监测点,按照沧州市2011年霍乱防治计划(另行下发)执行。

3.2外环境监测

监测时限:

5月1日~10月31日。

监测内容及数量:

选择黄骅市、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盐山县、吴桥县疾病控制中心作为市级监测点,按照沧州市2011年霍乱防治计划(另行下发)执行。

3.3大型施工工地监测

监测时限:

5月1日~10月31日。

监测内容:

饮用水、生活污水、直接入口(生/熟)食品、腹泻病人粪便等。

监测任务指标:

市级疾控中心监测管理100人以上的施工工地1个,各县疾控中心自行选择较大型施工工地1个。

4.按时上报有关霍乱防治资料、菌株(检验科)

市县两级4月30日前上报当地霍乱防治计划,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肠道门诊、外环境监测点监测数据,首例菌株即时上送,全年菌株10月31日前上送,及时对报告的每一例霍乱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并在调查完成3日内上报,11月15日前上报全年霍乱防治工作总结。

5.O157:

H7监测

按要求开展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H7医院可疑病例监测、肠道门诊粪便检测。

6.疫情疫区处理

接到疑似霍乱疫情报告后,在8小时内进入现场,并按国家和省要求开展工作,要求霍乱疫区处理覆盖率100%,病例处理覆盖率90%,疫情规范处置指数≥0.80(指数范围0~1);O157:

H7疫区处理覆盖率100%,病例处理覆盖率90%,疫情规范处置指数≥0.80(指数范围0~1)。

(二)病毒性肝炎防治

承办人:

(董帅)崔玉明

1.各县市区做好辖区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工作,要求疫情处置及时,处理措施到位。

2.按照省卫生厅要求选择青县、南大港为病毒性肝炎监测点,在1月底前完成自然人群甲肝流行状况调查和240人份血清采样工作,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每位调查对象进行询问调查,详细填写接种史和“甲肝血清学监测一览表”,同时抽取静脉血3ml,分离血清,置1.5ml螺口冷冻管-20℃冻存,血清管上要标记好观察对象的编号和姓名。

一览表要录入excel电子表格连同血清标本送省疾控病毒所检测。

(三)肾综合征出血热防治

承办人:

张明赵玉新

1.各县(市、区)辖区内出现病例要及时报告,对所有报告病例及时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送市疾控中心进行血清学核实,并留有相关记录(包括采用的方法、结果及原始记录等),疫情漏报和个案调查有备案材料。

2.鼠间疫情监测

指导献县、东光、青县完成国家及省的监测任务,选择2-3个村为监测样地,3、9月份监测鼠密度和带毒率各1次。

国家级监测点鼠带毒率检测由省疾控完成;省级监测点鼠带毒率检测由市本级完成。

3.各县(市、区)防治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四)手足口病

承办人:

董帅祁业敏

1.按省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要求,发生局部暴发疫情、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以及学校、托幼机构出现聚集性病例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

对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暴发疫情及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样本采集和现场处置工作,填写新版个案调查表上报市疾控中心防疫消杀科,对暴发疫情要进行专题分析和报告,查找问题根源,指导疫情控制。

2.定期深入到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导落实晨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积极进行主动搜索,开展疫情形势研判,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准确发出预警信息。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放手足口病明白纸等方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让群众了解手足口病的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知识。

3.标本采集、保存、上送及检测结果反馈

3.1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要求采集标本,标本可以采集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疱疹液、脑脊液、血清等,死亡病例还可以采集脑、肺、肠淋巴结等组织标本,聚集性病例至少采集3-5例/每起。

并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

3.2所有标本采集后4℃暂存并在12小时内送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需长期保存的标本存于-70℃冰箱。

市疾控中心在完成检测后将检测结果以正式报告形式反馈至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以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收到正式反馈结果后立即对报告病例进行订正,并注明肠道病毒的型别。

4.年度有计划、总结,并及时上报。

(五)流脑防治

承办人:

祁业敏董帅

1.2011年度流脑监测点设在盐山,要求盐山疾控中心协助市疾控中心完成流脑流行前、中、后期监测人群标本(不少于300人)。

2.各县市区对医疗机构报告的每一例流脑病例进行核实,并开展个案调查,要求个案调查率100%,且调查完成3日内上报个案调查表,并按照要求进行专病报告。

3.流脑病例脑脊液或/和血液标本采集率达100%,及时送市疾控中心。

4.流脑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咽拭子标本采集及检测由辖区疾控中心完成,监测结果及时上报。

5.流脑暴发疫情处理率要求达到100%。

(六)炭疽等防治

承办人:

庞振清祁业敏

按有关要求开展痢疾、炭疽、白喉等暴发疫情处理。

(七)人体寄生虫调查及防治

承办人:

祁业敏庞振清

1.指导基层开展人体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规划标准。

各县(市、区)按照国家人体寄生虫中期评估要求,开展病例调查和防治工作。

10月底以前完成1000人份人体寄生虫感染调查,收集监测资料,并上报工作总结。

2.人群规范药物驱虫

对查出的寄生虫感染者进行规范治疗指导,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达《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求,药物驱虫治疗病人需登记造册,并核算驱虫率。

(八)疟疾预防控制

承办人:

张明王刚

1.疟疾病例调查

各县按国家《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疟疾、疑似疟疾病人的个案调查并上报,疫情信息网报告后7天内上报个案。

2.疟疾病例规范治疗

做好医疗单位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的指导工作,对调查的每一疟疾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并上报治疗方案,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达国家要求。

(九)麻风病防治

承办人:

王刚祁业敏

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河北省麻风病疫情监测方案》要求,发现现症病人及时送定点医院治疗,填写病例报告卡。

黄骅、任丘、沧县、海兴、肃宁及新发病例县市要完成随访登记。

(十)流感监测

承办人:

王刚庞振清

按照全国流感监测要求,指导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河间市人民医院两家哨点医院,做好监测、报告及采样,并按要求汇总上报监测结果。

采样要求:

每个哨点医院在1-3月和10-12月份每月各采集不少于40份,4-9月每月不少于5份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

三、消毒工作

负责人:

王刚

协助人:

庞振清祁业敏

承办人:

王刚赵玉新

1.业务培训

组织辖区内医疗单位消毒工作人员、消毒检验和医院感染控制人员进行消毒知识培训,6月10日前将培训记录和总结上报省疾控中心。

2.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率≥30%。

监测内容:

儿童活动室、卧室空气作细菌菌落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检测;餐饮具、熟食盛器、玩具、毛巾、室内物体表面、手、嬉水池等重点环节作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检测;所用的消毒剂作有效成分含量测定;使用中消毒液作含菌量测定。

监测工作记录、报表、报告内容齐全,并于11月5日前上报。

3.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消毒质量监测,监测覆盖率≥100%,对辖区内乡级医疗机构开展消毒质量监测,监测覆盖率≥30%。

监测内容:

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紫外线灯和消毒剂进行消毒因子强度测定(消毒剂测有效成分含量);使用中消毒液进行含菌量检测;对手术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产房、母婴病房、新生儿病房、ICU、烧伤病房、层流洁净病房等重点部门的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对使用的无菌器材进行无菌检测;按《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检测内镜消毒、灭菌效果。

检测工作记录、报表、报告内容齐全,结果于11月5日前上报。

4.市本级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级托幼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

5.疫区消毒工作

按照疫区消毒原则,对发生传染病疫情的疑点、疫区进行现场消毒和技术指导。

四、虫媒控制

负责人:

王刚

协助人:

庞振清祁业敏

承办人:

张明赵玉新

1.基础资料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制定2010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和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指导四个县级市能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2.科室建设

根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力争县级疾控机构设置病媒生物控制专业,设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完备监测工具种类、数量,满足监测需要。

市疾控努力完成病媒生物实验室建设。

3.病媒生物监测

按照国家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病媒监测工作,对当年的监测数据建档保存,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10月31日以前上报省疾控中心。

任丘、河间、泊头、黄骅完成全年每月一次蝇、蟑螂密度监测,数据及时上报。

除上述四县外,其他14个县市区每月上报鼠密度监测结果。

4.常规工作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宣传、报道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虫媒传染病防治方法,对有关报刊、音像等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将复制品在宣传工作结束后的20日内上报。

开展县城城区内蚊、蝇主要孳生地的类型和分布情况开展调查,结果要有文字说明材料或附图,孳生地调查材料,10月31日以前上报。

5.其他积极配合省疾控中心和市爱卫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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