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人权利义务答网友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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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人权利义务答网友问.docx

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人权利义务答网友问

2006年4月11日起,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实施了一项名为“在中国,纳税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共有4715人填答了问卷。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2.3%的受访者了解纳税人的权益,其余87.7%的人则处于“完全不知道”和“知道一点点”的状态。

  在权利的行使方面,80%的人声称从来没行使过任何纳税人的权利。

39.0%的人说自己想行使权利,但不知道怎么办。

16%的人曾经行使过,但是最终失败了。

有0.3%的人甚至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纳税人,没必要去了解或行使什么权利。

  其实,网上可以很容易搜索到我国的各种税收政策,各地税务局的宣传栏也有张贴,可是纳税人对自己的权益并不关心。

尽管许多权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许多人就是找不到自己身为纳税人的感觉。

[

一位在中国某大学做访问学者的美国教授在回国前向有关部门索要其在中国期间的纳税记录,被问的人诧异地反诘“咋还要纳税记录”。

  无独有偶,据报道,某地一单位曾经希望引入上海某高校的一个博士,在协商引入条件时,对方提出一条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要求:

单位每年要为其提供个人纳税凭证以方便出入境。

当该单位与相关部门协商时却发觉这个如此普通的要求在国内却是最难落实的问题,于是“引博计划”流产成了唯一的结局。

法律上的权利指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

法律上义务是与权利相对的概念,指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

  

 

纳税人权利义务之歌

河南省南阳市国家税务局创作

  序

   依法纳税做上帝,牢记义务和权利;

   义务忠实诚履行,权利享有莫放弃。

   权利总共十四项,义务十项全记齐;

   两者遵守莫偏颇,利国利民利自己。

   权利

   充分享有知情权,法律法规知明细;

   纳税程序了解全,出现争议法救济。

   商机隐私保密权,税务机关严保密;

   泄露造成不良果,追究责任没余地。

   违法违纪监督权,偷税损公肥自己;

   滥权刁难可控告,受贿少征是舞弊。

   申报方式选择权,自由选择更便利,

   邮寄电文或其他,直接申报亦可以。

   申请延期申报权,适用申报难准期,

   事前必须提申请,批准预缴方办理。

   延期缴纳税款权,困难实为不抗力;

   工资社保无款交,三个月内可延期。

   申请退还税款权,国税发现十日毕;

   自己三年若知道,退还税款加利息。

   享受税收优惠权,减税免税申请批;

   条件如若有变化,及时报告不躲避。

   委托税务代理权,规定之内可办理;

   依托税务代理人,办理相关税事宜。

   运用陈述申辩权,争取最大税权益;

   理由尽可充分讲,患得患失大不必。

   违法检查拒绝权,证件通知查看齐;

   如若未有检查证,拒绝检查有底气。

   税收法律救济权,行政诉讼和复议;

   合法权益遭侵害,国家赔偿自占理。

   依法要求听证权,事实证据程序疑;

   提出听证没回音,处罚决定难成立。

   索取税收凭证权,完税凭证开当即;

   扣押查封商品货,收据清单登详细。

   义务

   税务登记初义务,三十日内办齐毕;

   证件使用有规定,买卖转借涂改忌。

   帐簿发票遵义务,合法有效帐证记;

   保管不当受处罚,开具不当法不依。

   会计备案守义务,莫与税收有相抵;

   自由确定需备案,做到税财相统一。

   税控装置定义务,推广使用当积极;

   损毁改动或拒装,根据情节罚处以。

   时实申报为义务,按时如实办仔细;

   申报资料齐且全,忌讳疏忽资料遗。

   按时纳税本义务,缴纳解缴须按期;

   超期无论有何由,滞纳金额按日计。

   代扣代收是义务,法律法规较明晰;

   法定义务未履行,肯定受罚被处理。

   接受检查受义务,主动配合要到底;

   自觉反映真实情,切莫阻挠资料移。

   提供信息尽义务,纳税申报和登记;

   歇业经营情况变,特殊困难讲详细。

   义务报告涉税息,抵押质押权标的;

   关联企业价费用,帐号财产分合立。

   结束语

   权利义务均公告,主要内容熟记忆,

   自身权利当维护,趋利避害享权益。

   国税执法融服务,赢得上下皆满意,

   社会监督诚欢迎,提升服务公信力。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访谈实录

[ 总会计师 汪康 ]  各位网友,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广大纳税人为共和国税收事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09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

《公告》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积极评价。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从推进税收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对完善税收政策、简化征管流程、减轻办税负担以及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对于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相关司、局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为集中回答广大网友提出的问题,今天,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和稽查局的有关负责人与大家在线交流,现场解答各位提出的问题。

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问。

[  2010-01-2809:

37:

19  ]

[ 主持人 ]  汪总,现在已经有很多网友提问了,我们现在开始回答问题好吗?

[  2010-01-2809:

39:

02  ]

[ 总会计师 汪康 ]  好的,欢迎大家提问。

[  2010-01-2809:

39:

02  ]

[ 滞纳金的事 ]  《征管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在3年内的,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时,是否只追征税款、滞纳金,不进行罚款;超过3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都不用考虑?

[  2010-01-2809:

43:

52  ]

[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 赵福增 ]  如果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不属于纳税人主观故意造成的,换句话说,不涉及定性为偷税性质税款的,只缴纳税款滞纳金,不罚款。

[  2010-01-2809:

43:

52  ]

[ 无名 ]  我发现一家企业偷税,可以检举吗?

如何检举?

[  2010-01-2809:

46:

27  ]

[ 稽查局副局长 于海春 ]  《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县或者县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设立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都向社会公布。

您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等形式检举;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税务机关都会受理。

[  2010-01-2809:

46:

27  ]

[ 大苹果 ]  纳税人应对税务稽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2010-01-2809:

49:

07  ]

[ 稽查局副局长 于海春 ]    纳税人应对税务稽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检查人员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且应当两人以上。

第二,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准备或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在检查过程中,依法接受询问,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相关事项依法给予保密,有权就相关问题进行陈述、申辩和依法申请听证。

对法律规定符合回避情形的可以要求检查人员回避。

第四,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  2010-01-2809:

49:

07  ]

[ 又是一年 ]  我公司售A客户钢材一批,由于上月单价开错,A客户已认证发票,我公司开红票需A客户提供红字通知单,当A客户对税务局提出单价有误申请以后,还用我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吗?

[  2010-01-2809:

49:

38  ]

[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 王振华 ]  不用。

[  2010-01-2809:

49:

38  ]

[ 1718 ]  纳税人目前通过哪些渠道获得机关涉税信息?

[  2010-01-2809:

50:

03  ]

[ 办公厅副主任 王兰 ]  一是通过网站、电话等现代信息技术。

一方面,通过各级税务网站,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建立了以总局网站为龙头、省级网站为主体的税务网站群,均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另一方面,通过12366纳税咨询服务台,可以得到有关税收政策的讲解、宣传。

二是通过基层办税服务厅等科所。

各办税大厅普遍设立了纳税咨询台、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印发(放置)免费的纳税服务宣传资料等;在一些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市场还设置公开栏。

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渠道,以及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听证会、咨询会、座谈会、培训会、专家咨询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公开。

四是通过档案馆、图书馆、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点,获取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年鉴、税务公报、税务杂志、税务报、公开目录、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

[  2010-01-2809:

50:

03  ]

[ 8888 ]  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  2010-01-2809:

51:

06  ]

[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 王振华 ]  通常我们对于用途难以划分的货物采用应税产品销售额的方式来划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而固定资产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用途存在多样性和可变性,比如,一台车床,既可以用来生产免税军品,也可以用来生产应税的民用物品,二者没有绝对的界限。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那些专门用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或者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包括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能抵扣。

因此,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  2010-01-2809:

51:

06  ]

[ 财务人员 ]  税务部门的办税程序过于复杂,能否进一步精简?

[  2010-01-2809:

51:

57  ]

[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 赵福增 ]  我们现正在就办税程序复杂问题进行梳理,力争尽快拿出处理意见。

考虑到现有的办税程序有些是法定的,最终的简并和简化需要有一个过程。

[  2010-01-2809:

51:

57  ]

[ 网友提问 ]  财税【2008】121号文件中,关于资本弱化应该如何把握?

[  2010-01-2809:

53:

43  ]

[ 国际税务司副巡视员 彭宁 ]  资本弱化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比例或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

在财税[2008]121号文件中,我们规定了金融企业的标准债资比例为5:

1,其他企业为2:

1。

如果企业的关联债资比例超过了标准债资比例,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  2010-01-2809:

53:

43  ]

[ 网友5555 ]  总局在税收信息公开方面都做了哪些方面工作?

[  2010-01-2809:

55:

38  ]

[ 办公厅副主任 王兰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机制。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总局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冯惠敏任副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

二是建立各项制度,保障工作实施。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有序开展,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保密审核办法》、《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编制了《工作手册》等指导性资料,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确定内容,为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提供了保障。

三是强化载体建设,开展税法宣传。

一方面,大力推进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明确两级集中发展思路,优化创新服务理念,建立统一税法资源,提高网上办税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开展“税收 发展 民生”税法宣传月活动,积极拓展税法宣传途径。

四是做好主动公开,处理好依申请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以及年报等主动公开工作;以有请必理、有理必办、有办必果为原则,做好各项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

[  2010-01-2809:

55:

38  ]

[ 燕麦 ]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2010-01-2809:

56:

45  ]

[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 王振华 ]  是的。

[  2010-01-2809:

56:

45  ]

[ 网友134495 ]  我听税务局的朋友讲他们去年一直在做纳税服务工作,但是我怎么感觉并不是很明显,去年你们真的在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吗?

[  2010-01-2809:

57:

26  ]

[ 总会计师 汪康 ]  您的朋友讲的是对的。

去年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全力推进。

比如说,我们建立健全了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机构,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级税务机关,将陆续建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优秀干部从事纳税服务工作。

我们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制定了纳税服务3年工作规划,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又如,我们着眼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积极开展纳税咨询辅导,依托税务网站、报刊、图书等载体,围绕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进行宣传和辅导,一些地方还建立了纳税人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我们还清理和简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多种办税和缴款方式,大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再如,我们向社会公布纳税人依法享有的14项权利和负有的10项义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税收法律援助,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  2010-01-2809:

57:

26  ]

[ 派派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

那么,此其他个人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

[  2010-01-2809:

58:

07  ]

[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 王振华 ]  不包括。

[  2010-01-2809:

58:

07  ]

[ 软件升级 ]  合法的扣税凭证应当如何把握?

[  2010-01-2810:

00:

56  ]

[ 所得税司副司长 缪慧频 ]  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必须合法、有效,发票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凭证,除发票以外,企业真实发生的各项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的如折旧、工资等费用可以凭自制凭证扣除。

企业无法取得发票的,需要企业提供能够证明和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真实发生的有效证明。

[  2010-01-2810:

00:

56  ]

[ 个人所得税 ]  年终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0-01-2810:

01:

39  ]

[ 所得税司副司长 缪慧频 ]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

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当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以后的余额,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2010-01-2810:

01:

39  ]

[ 个税问题 ]  退休人员取得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0-01-2810:

02:

21  ]

[ 所得税司副司长 缪慧频 ]  离退休人员取得过节费,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离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离退休人员当月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各项生活补贴、奖金、实物等,在减除费用扣除额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0-01-2810:

02:

21  ]

[ 财税财税 ]  税务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哪些?

能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  2010-01-2810:

03:

10  ]

[ 法规司副巡视员 杨宏建 ]  到目前为止,我局经过国务院确认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项目为以下4项:

(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三)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四)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到目前为止,我局经过国务院确认的现行有效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有以下25项: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审批

(四)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

(五)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

(六)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七)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

(八)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

(九)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十)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十一)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

(十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

(十三)对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

(十四)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20%、国家征用房产或收回土地、因城市规划纳税人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审批(十五)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

(十六)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税审批

(十七)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认定

(十八)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及退税、免征营业税审批

(十九)对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二十)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批

(二十一)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退税的审批

(二十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二十三)对企业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批

(二十四)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

(二十五)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是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要求。

经过国务院的四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税务总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从100多项减少为20多项。

对于这些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还可以继续精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和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来进一步研究、探讨并做出判断。

[  2010-01-2810:

03:

10  ]

[ 网友江苏 ]  请问:

纳税人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但获准的三个月后,又发生了当期货币资金不足以缴纳税款,还能继续延期吗?

[  2010-01-2810:

04:

02  ]

[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 赵福增 ]  不能延期。

但如果以后又发生当期货币资金不足以缴纳税款情形的,可以就新发生的应纳税款申请缓缴。

[  2010-01-2810:

04:

02  ]

[ 网友134395 ]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时,是扣除相关社保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计税,还是先用应发数计税,再扣除相关的社保费用?

[  2010-01-2810:

04:

33  ]

[ 所得税司副司长 缪慧频 ]  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0-01-2810:

04:

33  ]

[ 财税业务 ]  税务部门的行政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能否进行简化?

[  2010-01-2810:

06:

07  ]

[ 法规司副巡视员 杨宏建 ]  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是现阶段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明确行政审批项目实施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其主要目的是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出发点是限制审批权限的随意扩大或缩小,确保纳税人的权益不受或少受侵害。

为提高审批效率,国务院对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也提出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运作方式的要求。

在这项要求下,结合税务系统工作的实际,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正在对实行网上审批、分类审批等审批管理方式进行积极探索,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  2010-01-2810:

06:

07  ]

[ 网友134229 ]  当地国税稽查局是否有权利检查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业务?

比如检查服务业的营业税等。

[  2010-01-2810:

07:

26  ]

[ 稽查局副局长 于海春 ]      国地税局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税务稽查工作,如果国税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地税局管辖税种存在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将按规定移交地税局处理。

[  2010-01-2810:

07:

26  ]

[ 网友134408 ]  汪总:

目前基层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的是纳税申报要每年交费,而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却不用缴费,希望能通过领导层面给予解决,我们应该无偿为纳税创造纳税申报的条件。

[  2010-01-2810:

08:

21  ]

[ 总会计师 汪康 ]  请问您具体是哪个省的。

[  2010-01-2810:

08:

21  ]

[ 88999 ]  去年国家对卷烟消费税政策进行了哪些调整?

[  2010-01-2810:

09:

21  ]

[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 王振华 ]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适当增加税收收入,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经国务院批准,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主要内容包括:

(一)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

1、调整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依照卷烟调拨(出厂)价格核定并下达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卷烟从量定额税率不变。

3、调整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将雪茄烟的税率调整为36%。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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