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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制度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媒体的管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使之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准确及时地发挥宣传、引导、激励、鼓劲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媒体分类

1、对外新闻宣传媒体:

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力行业报刊、网站及相关行业报刊。

2、对内新闻宣传媒体:

《扬电通讯》、《扬电主页》(含视频)、广播台、《内部情况通报》、《扬电信息》、《宣传参考》、《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及简报等。

第三条新闻宣传必须坚持团结、鼓劲、服务、向上的原则,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贴近生活的要求,做到真实、及时、丰富、有效。

第四条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应当遵循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制订的保密原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新闻宣传的时效要求

1、《扬电通讯》为半月刊,一般每月10日、25日出版。

2、《扬电主页》一般情况下每天进行更新。

《扬电主页》上的公司重要新闻(主要指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市级及以上领导视察、检查工作的新闻;公司职代会、党委工作会、管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消息)在审稿后8小时内发布(双休日可顺延),其他新闻在审稿后24小时内发布。

3、部门主页的更新一般每月不少于两次。

4、视频新闻一般每周进行更新,其他栏目每月至少更新一

5、《宣传参考》一般每月一期,可视情况随时编发。

6、《扬电信息》视情况随时编发。

7、《内部情况通报》视情况不定期编发。

8、公司《宣传橱窗》(新闻专栏除外)及各支部、部门《宣传橱窗》一般每季度更新一次。

9、公司《宣传橱窗》新闻专栏一般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发布,重要新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发布。

10、对外宣传一般在事件发生后两天内完成发稿,各支部、部门通讯员撰写的对外稿件须当日完成审稿。

第六条对外新闻宣传考核得分及投稿量要求

1、各支部对外宣传发稿考核得分要求:

发电部支部人均0.4分;其他生产、经营支部人均0.6分;管理一支部1000分;管理二支部人均2分;华艺分公司10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2、《扬电通讯》、《扬电主页》、广播台投稿量要求:

人数在200人及以上的党支部月投稿5篇,100—200人的支部月投稿4篇,50—100人(含100人)的支部月投稿3篇,50人及以下的支部月投稿2篇,管理部室月投稿1篇。

3、《扬电主页》图片量要求:

《扬电主页》新闻应图文并茂,上网图片涉及公司重大会议消息或重要领导视察的消息,一般不超过10幅;职能部室召开的涉及全公司的会议,上网图片一般不超过6幅;支部及部门召开的会议,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上网图片一般不超过5幅;支部、部门会议,上网图片一般不超过2幅。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党委工作部职责

党委工作部是公司党委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公司年度新闻宣传计划、季度新闻宣传工作要

2、筹备召开新闻宣传工作及相关会议;

3、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的日常管理工作;

4、策划重大题材对外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5、指导并检查布置华艺分公司、各支部及相关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扬电主页》外网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

7、负责《宣传参考》的编辑、发行工作;

8、负责电子显示屏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9、负责《扬电主页》综合信息、华电要闻的网摘栏目更新与维护。

10、负责公司公费报刊征订、发行工作;

11、负责公司新闻宣传费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专兼职新闻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13、负责公司内新闻宣传的检查考核工作;

14、公司新闻记者站设在党委工作部,归口管理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15、归口管理《扬电主页》,负责部门主页上网的审批和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综合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内部情况通报》、《扬电信息》编辑、发行工作。

第九条华艺分公司职责

华艺分公司是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执行部门,在党委领导和党委工作部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公司部分新闻宣传职能,完成党委下达的对外宣传任务;

2、负责《扬电通讯》采编、发行工作;

3、负责《扬电主页》公司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扬电主页》外网公司新闻栏目的组稿工作;

4、负责公司广播台的采编、发布工作;

5、负责公司视频新闻的采编、发布工作;

6、负责公司环境宣传的策划、制作、更新工作;

7、负责公司内的摄影、摄像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8、协助各支部、部门搞好环境宣传的策划和制作工作。

第十条信息中心职责信息中心负责为公司新闻宣传网络提供技术支持,其职责是:

1、负责《扬电主页》和视频的运行维护、管理与实施;

2、明确《扬电主页》和视频运行与维护管理人员职责,及时协调处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3、确保网络畅通与安全,确保《扬电主页》与视频安全稳定运行;

4、对部门主页的发布,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与帮助,保证部门主页正常运行;

5、负责《扬电主页》的定期改版。

第十一条各党支部(部门)职责各党支部(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在党委工作部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本支部(部门)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公司党委下达的新闻宣传任务;

2、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指导通讯员写稿;

3、做好支部(部门)范围内的环境宣传工作;

4、重视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做好通讯员的送培工作;

5、做好支部(部门)主页的维护、更新工作;

6、支部(部门)主页不得转载国内外新闻和做相关的链接。

第四章审查程序

第十二条专兼职通讯员要尊重新闻事实,认真撰写稿件。

通讯员撰写的各类新闻(图片)稿件必须经所在部门党(政)领导审查后发稿。

从各党支部书记、部门领导计算机上发往党委工作部、华艺分公司的新闻稿件视为支部、部门已审查稿件,公司内相关媒体均可编辑。

第十三条总经理工作部、党委工作部撰写的新闻稿件视为已审查稿件,公司内相关媒体均可编辑,华艺分公司或其他部门撰写的重要新闻稿件须经党委工作部审查后编辑。

第十四条支部或部门综合报道类、中层干部事迹类稿件,由《扬电通讯》主编签署意见,送公司对口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编发。

第十五条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内部情况通报》、《扬电信息》的审查。

第十六条党委工作部负责所有对外发稿和《扬电主页》外网公司新闻的审查。

通讯员对外发稿,经所在党支部、公司、部室或分管领导审查签发后,须经公司新闻记者站审核后,方可对外发稿。

负责《扬电通讯》头版稿件、《扬电主页》重要新闻、视频系统重要新闻及各支部、部门环境宣传设计方案的审查。

负责《扬电主页》网摘内容的事后审查。

第十七条华艺分公司领导(《扬电通讯》主编、副主编)负责《扬电通讯》二、三、四版内容;《扬电主页》一般性新闻;视频系统一般性新闻和其他栏目内容;广播台各类稿件;宣传橱窗各类稿件的审查。

第十八条各支部、部门负责所属部门网页内容和主办的相

关简报及橱窗宣传内容的审查。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通讯员培训制度

1、每年选送2-4名骨干通讯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

2、定期举办通讯员培训班,不断提高通讯员业务水平。

3、各支部、部门可根据情况选派通讯员到党委工作部、《扬电通讯》编辑部接受培训。

4、通讯员培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通讯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培训前党委工作部和所在党支部要对送培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后,所在党支部须指导、督促其积极采写稿件,并对培训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通讯员会议制度

1、定期(一般每季)召开通讯员网络会议,通报全公司当前中心工作,部署近期新闻宣传工作。

2、会议对象一般为各部门骨干通讯员,与会通讯员会前应了解掌握本部门的主要工作及新闻信息。

3、通讯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会议情况,按时完成交办的撰稿任务。

4、通讯员参加网络会议情况列入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比内容。

5、通讯员网络会议一般由《扬电通讯》主编主持召开,党委工作部派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读报评报制度

1、为不断提高办报质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读报评报座谈会,听取员工对《扬电通讯》、《扬电主页》等新闻媒体的反映、建议和要求。

2、利用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经常征求各部门对《扬电

通讯》、《扬电主页》等新闻媒体的意见和要求。

3、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华艺分公司领导和相关专兼职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主动征求员工的建议和要求,虚心听取意见。

4、根据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召开编辑部人员会议,正确分析员工的反映,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努力把《扬电通讯》、《扬电主页》等新闻媒体办成员工喜闻乐见的良师益友。

5、读报评报座谈会由华艺分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党委工作部派员参加。

第二十二条发行制度

1、以党支部为单位,明确发行员,负责本支部(部门)《扬电通讯》等报刊的发行工作。

2、《扬电通讯》发行对象为全公司员工,寄送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关兄弟单位。

于出版后3日内发至员工,寄送上述有关单位和个人。

3、《扬电信息》、《内部情况通报》发行对象由总经理工作部视情况确定发行范围,于编印后2日内发行到位。

4、每年召开一次发行员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发行工作,并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部门环境宣传制度

1、环境宣传包括生产现场标语、戕牌、各部门橱窗、展牌等,

由各部门布置和更新,报党委工作部审核。

2、各部门环境宣传费用原则上为每季500元。

3、各部门应定期对环境宣传进行检查和更新。

4、在机组大修期间各相关检修部门应制定大修现场宣传实施方案,及时做好现场环境宣传,加强氛围营造。

第六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党委工作部是新闻宣传经费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宣传经费列入政工经费,在预算范围内,按财务制度报批开支。

其使用范围:

(1)印刷费;

(2)稿酬;(3)视频系统的材料费;(4)环境宣传制作费;(5)摄影、美工费;(6)对外宣传奖励费;(7)公司形象宣传费;(8)办公用品费。

第二十六条经费使用标准:

1、《扬电通讯》印刷费1500元/期,彩报3000元/期;稿费800元/期。

2、环境宣传制作费:

公司宣传橱窗200元/块;各部门委托制作的图版按80元/m2计算收费。

3、对外宣传奖励费:

(见第二十六条)

4、对内宣传稿酬:

(见附件3)

5、视频系统材料费和新闻宣传办公用品费用:

1.5万元/年,包干使用。

6、公司形象宣传费用由党委工作部根据需要统一使用。

第七章奖励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新闻宣传奖,鼓励员工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反映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新人新事。

对外稿件奖励标准以考核报刊稿件评分标准(见附件2)为奖励系数,分值为1.00元/分。

在考核报刊、网站上反映本公司工作的按1:

3比例奖励、非本公司新闻的按1:

1奖励;在行业性报刊上反映本企业工作的按1:

2奖励;在行业性网站上反应本企业工作的稿件按1:

1奖励;非考核报刊发表的反映本公司工作的稿件比照公司考核报刊同级别报刊评分标准按1:

1.5奖励。

第二十八条公司每年开展一次新闻宣传工作评先活动,表

彰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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