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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房地产基础知识

01、房地产:

(又称不动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如:

住宅、大厦、学校………)

02、房地产市场:

是由房地产一级市场(俗称土地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俗称楼盘开发)、房地产三级市场(俗称散盘交易)组成的。

以上三个级别的市场称为房地产市场。

03、房地产市场细分

一级市场:

即土地市场,是由国土部门掌握,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具有开发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

二级市场:

即是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兴建物业,然后通过销售,将该物业销售给广大的小业主。

三级市场:

即是小业主在开发商处购买物业后,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以房地产证为依据),然后将该物业的所有权转让给受让方。

04、房地产的类型:

按规划用途分

a)居住房地产

b)商业房地产

c)旅游房地产

d)工业房地产

e)农业房地产

单从房产性质来区分房地产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A、商品房B、非商品房

C、集资房D、福利房E、私房

从房地产用途来区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写字楼1、标准写字楼2、商住写字楼

住宅1、高层住宅(小高层)2、多层住宅

商铺1、临街地铺2、裙楼商铺

05、房产、地产两者关系及差异:

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以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地产是是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即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的土地。

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与地产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主要包括

几个方面:

a)从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

b)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借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

c)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在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

a)二者权属不同

b)二者增值规律不同

c)权属性质不同

d)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06、房地产的特性:

房地产的自然特性

a)不可移动性

b)长期使用性

c)资源的有限性

d)异质性

房地产的经济特性

a)附加收益性

b)资本和消费品的二重性

c)易受政策影响性

d)相互影响性

e)深受周围社区环境影响性

 

07、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区别: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维修、装饰、服务等多种经济活动的具有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产业,它与建筑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建筑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等生产过程,它的生产结果是建筑物或构筑物。

房地产业是发包方,建筑业是承包方,房地产业归属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多种服务的第三产业,建筑业归属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属第二产业。

08、什么是房地产产权?

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9、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能,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10、房地产登记发证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即市房管局是郑州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测绘产权处及属下分局房地产权登记科负责。

11、《房地产证》有什么作用?

《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是合法拥有房地产的凭证。

12、房地产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其它登记。

13、哪些房地产合同须办理公证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境外人士或机构的,须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现在规定境内人士亦须办理合同公证。

14、什么是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15、土地的使用年期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即: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商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6、房屋的建筑面积、公共面积是由什么部门来确定?

房屋的建筑面积、公共面积由市房管局地籍测绘大队或测绘中队负责确定。

17、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地产时应符合什么条件?

(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筑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4)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核定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

18、什么叫房地产抵押?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持担保的行为。

房地产按揭属于房地产抵押一种形式。

19、房产预售须具备那五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两书指的哪“二书”?

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1、商业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身份证(验看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验看原件收复印件)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开具的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需要收取原件。

其它材料则只需验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收入证明(原件,如已婚,夫妻双方都需提供)

银行流水(原件或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如已婚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首付款凭证(定金收条或发票、首付款收条或发票、转账凭证等)

注意:

个别银行还需要借款人办理与贷款相关联的个人金融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贷记卡、短信通、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安贷宝等)由于现在大多是找开发商合作的银行办理贷款,卖方为开发商,其相关资料银行自有备份。

二、常用专业术语解释

01、建设用地面积: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02、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03、公用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可供公共使用的面积,包括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04、建筑物基底面积:

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05、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包括墙体结构面积在内的直接为办公、生产、经营或生活使用的面积和辅助用房的厨房、厕所或卫生间以及壁柜、户内过道、户内楼梯、阳台、地下室、附层(夹层)、2.2米以上的阁楼等面积,如墙体属两户共有(即共墙),其所属面积由两户平均分摊。

06、公共面积:

公共面积指建筑物主体内,户行以外使用的面积,包括层高超过2.2米的设备层或技术层,室内外楼梯、楼梯悬挑平台、内外廊、门厅、电梯及机房、门斗、有柱雨蓬、突出层面的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公共面积其产权应属建筑物内参与分摊该公共面积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07公共面积分摊:

每户(或单位)应分摊的公共面积按如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有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应按其文件或协议进行计算;

(2)如无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使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每户应分摊的公共面积=

应分摊公共面积

×每户使用面积

每各户使用面积之和

08、使用率:

房屋使用面积(含墙体)与建筑面积之比。

09、容积率:

规定地块上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10、三通一平:

指施工用水,用电和道路畅通以及施工场地平整。

建设单位一般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可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用水和用电。

11、七通一平:

指通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通热力、通排水,场地平整;

12、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13、建筑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4、绿化率:

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面积的计算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

15、绿化覆盖率:

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种植物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16、住宅: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并应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及贮藏空间等。

17、公寓:

供短期居住而带有小型厨房、厕所的建筑物。

公寓具有以下规定:

(1)公寓在城市规划中一般不考虑配置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根据人口构成的特点而设置的周转房应按公寓的要求设置;

(3)根据公寓的使用要求,每套公寓的建设面积一般在下列范围内:

多层45平方米,中高层50平方米,高层55平方米;

(4)公寓应充分考虑社会化服务的要求。

所谓酒店式公寓即按酒店模式管理的公寓。

18、夹层:

在一个楼层内,局部增设的楼层。

19、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20、标准层:

指建筑物内主要使用功能平面布置相同的各楼层。

21、设备层:

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

22、结构转换层:

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23、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指自建筑物散水外缘处的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最高部分的垂直高度。

24、坡屋顶建筑高度:

坡层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二分之一为止;当小于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最高处。

25、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一般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

26、用地面积:

指规划地块规定的面积范围。

27、占地总面积:

建筑占用土地的面积,又称建筑占地。

小区占地面积包括所有占用的面积(包括绿化道路等等)。

28、建筑密度:

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用以说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和土地利用率。

通常以上限控制。

29、什么是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30、什么是建筑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31、红线:

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用地范围。

一般以红笔在地形图上圈定。

写上批准意见及日期、签字、盖章后生效。

32、道路红线:

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33、建筑红线:

建筑红线是指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34、建筑物内各层的层数排列

(1)室内设计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安排列称为一层(建筑设计文件中应按楼层顺序标注建筑层数,不得将一层标注为首层或底层),第一层楼板以上称为二层,按此规则类推至建筑的高层数。

层高不大于2.2米时不计层数。

(2)室内设计标高正负零下面的一层,安排列称为地下一层,地下一层楼板以下称为地下二层,按此规划类推建筑物地下室最低层数。

 

三、与面积有关的概念

一:

面积相关知识

01)、建筑面积:

建筑物各层面积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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