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900967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1.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docx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多措并举,完善精致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1、以优质品种培育推广为重点,从源头上打造精致农业。

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非常重要,是优质、高产、高效的基础,是精致农业的前提。

继续实施良种研发、培育、推广的财政补贴力度和继续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

一是筛选地域特色鲜明品种精心培育。

在蔬菜、花卉、水稻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良种技术。

二是积极引进试验新品种。

密切跟踪最新科研成果,深化闽台科技合作,大力引进试验适宜我省生产的最新名优农产品品种,丰富我省种质资源。

三是大力推广普及。

不断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作物品种示范推广体系,使传统品种、新品种,通过推广普及手段实现规模生产。

四是培育区域特色农产品。

重点培养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畜牧、粮油六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格局,将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在品质、营养、商品性、文化底蕴等方面做精、做细、做特;加快培植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种、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示范村。

   2、实施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在生产中保证精致农业。

一是推广实施GAP管理体系。

针对不同进出国、不同检测要求,建立适合福建实际、操作性强的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管理体系。

二是严格农产品质量监督。

逐步实行农产品“实名制”销售,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由过去只重视“终端产品质量检测”逐步过渡到“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记录,从农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监控产品质量。

三是实施严格的产品分级制度。

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要围绕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等十大优势农产品聚集的产业制订完善地方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并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性制定了不同的标准准则,实现农产品的分等定级制度。

产品只有符合区域共同品牌的要求,才能贴上特定地理标识;支持农产品收购点、初级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分选分级、分类包装,标注品种、品牌、产地、质量标准和认证标示,支持建立一批集冷藏保鲜、加工、包装、物流于一体的骨干企业。

   3、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在加工中发展精致农业。

一是建设原料基地。

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粮油、畜禽、水产品、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与当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相配套,形成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一体化基地。

二是重点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区和扶持培育龙头企业。

围绕“提升产品增殖率、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增强品牌影响力”的目标导向,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产业特色,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建设5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区、30个农产品加工园区、50个农产品加工一体化示范工程、300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500个中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一批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使其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龙头企业和具有“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专”企业。

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农产品加工制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三、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建立省级农产品加工业技术推广中心,加快农产品加工业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鼓励农产品加工骨干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

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订和健全我省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创建部级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全省农产品加工制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指导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依托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推行国际先进的质量、安全、环保、卫生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农产品的加工生产经营。

 

   4、建立形式多样的品牌运作手段,在营销中提升精致农业。

精致农业必须注重发展品牌战略,这也是农产品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和提高自身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是搞好“三品”认证。

要立足创“名、特、优”品牌。

加快构筑以无公害农产品为基础、绿色食品为中坚、有机食品为顶端的塔式发展结构。

二是要梯次打造农业品牌。

落实我省“名牌农业”发展战略,开展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从商标注册、生产地域、市场占有率、产品知名度、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制定评选标准,打造品牌农业、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和品牌产业。

三是要通过文化营销,提升品牌价值。

依托我省优势特色产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在农产品品牌的设计和培育中,强化浓厚的人文、风土气息,提升品牌价值。

四是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加强我省农业信息网建设,设立高端特色名牌农业专栏,提高宣传效果。

同时,借鉴日本、台湾经验,尝试由地方领导到大中城市推介农产品,提高产品美誉度。

五是采取多样化的营销策略,包括产地农产品的批发交易、网络交易和借助快运公司销售,提高农产品新鲜度。

   5、发挥农民合作组织、农业协会、龙头企业的协同作用,从组织上保障精致农业。

一是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加工企业通过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设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民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产品、技术和资金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行按股分红,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

二、培养区域品牌为载体的农产品销售联盟。

加强区域品牌的管理,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实行“区域共同品牌+企业品牌”的复合品牌制度。

由行业协会统一制定质量标准体系,规范产品包装设计和实施品牌推介活动;设立区域共同品牌的授权使用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授权企业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开展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和信息披露。

围绕特色农产品品牌,创造出“品牌+合作社+订单+农户”的新型模式,实现用商标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的目标。

三是建立以物流中心为载体的加工企业物流联盟。

物流联盟作为一种介于自营物流和外包物流之间的物流管理模式,是企业双方在物流领域的战略性合作中进行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它可以减少甚至消除联盟企业在仓储、库存、物流配送系统等方面的重复投资,使整个物流供应链响应市场的速度更快,运作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竞争力更强。

   

(二)先行先试,深化闽台农业合作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意见第十二条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其中就提出要“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在战略定位上也提出福建要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

因此,我省要在这一意见的指导下,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推进闽台农业合作。

   根据《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今后一段时期,闽台农业合作的总体目标是:

在台湾农业资金、良种、技术及管理经验尤其是台湾“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的引进、创新和推广,以及闽台农业产业对接与分工合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方向发展,确保福建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走在大陆其他省区市的前面。

   1、在两岸农业产业对接上先行示范。

主动承接台湾农业向岛外发展,切实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把我省建成台湾农业产业对接的示范区。

进一步加强闽台良种引进繁育中心建设,引进推广示范台湾“五新”技术,加强品牌农业合作。

要实施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重点抓好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漳浦和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厦门台湾水果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等项目建设,把我省建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集中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台湾农业良种引进与推广、突出闽台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合作、突出闽台品牌农业合作、突出经营管理经验的借鉴合作,不仅要注重引进吸收,而且要讲究消化创新,特别是把对台引进与本地的传统农业精品相结合,增加自主创新能力。

   2、在制定和实施惠台农业政策上先行试验。

在落实《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应允许先试先行,大胆突破。

通过《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立法,促进政策先试先行。

这些政策主要有:

扩大台湾同胞在本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增加农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台湾地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经批准可以在我省设立办事处,开展人员、信息、科技和商务合作交流;鼓励台湾同胞成立专业性担保公司,为台湾同胞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经认定并适用本省的台湾农业机械产品,可以列入我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台资农业企业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初级产品生产,其用电按农用电价标准收费;台资农业企业在农业保险、救济救助方面享受我省同类企业的待遇等。

   3、在两岸农业交流平台建设上先行做大。

充分利用我省“五缘"优势,加强交流平台建设,尽快成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交流协会,鼓励和引导涉农民间组织与台湾同行组织建立更加稳定、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

成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专家顾问团,开展技术咨询和辅导活动。

推动我省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台湾相关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关系。

继续办好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福建三明)林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茶叶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开展闽台农业合作的项目洽谈和对接,力争在人员交流和项目落地上实现新突破。

鼓励和支持台胞尤其是中南部农民带进资金、品牌、技术和管理,来闽投资创业,与我省的优势资源结合,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使我省成为台湾农民在大陆投资兴业、施展才干的重要舞台。

继续推动漳州漳浦、龙岩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落实重点项目,把这两个创业园打造成在两岸都有影响的区域品牌。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路子,吸引更多的台湾农民和中小企业来闽投资创业。

   (三)深化体制改革,改善农民就业状态

   以改善农民就业状态为切入点和研究主线,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就是要从微观层面研究如何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从中观层面研究如何优化农民就业市场和就业结构;从宏观层面研究如何建立就业保障制度和改善农民就业环境等,多层面构建农民增收的保障体系。

   1、分类指导,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改善农民就业状态,关键是农民的就业能力和素质。

而农民就业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在于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要分类进行。

除了少数专业农户和自主创业农民外,农村劳动力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一类是已转移出去的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这类农民工虽然素质较高,但是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他们所有不适应的地方,如不能继续提高素质,可能面临下岗的危险;第二类是目前进入城镇务工、已经“离土”的农民,他们只是找到一定的工作,但不固定、节假日和农忙季节仍回家的农民,通常仍称为“民工”,目前存在找工作难的问题,这部分素质次之;第三类即在农村务工,在农村之间流动的农民工,这部分人素质又低些;第四类,就是留在农村种地的那部分人,素质更低些,很大程度影响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目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注重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只是比较注重急需转移的劳动力这部分,而大大忽略了第四类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问题。

对于第一类和第三类劳动力仍然有继续教育和提高的问题。

所以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要突破原来的视野,要从全新角度全面进行思考。

同时,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要确定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突破原来只注重眼前,而忽视长远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2、调整和优化农民就业结构,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有更多的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因而需要发展具有巨大吸纳就业能力的产业,优化农民就业结构:

(1)劳动密集型产业。

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继续发展如建筑、服装、鞋业、食品、陶瓷、玩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区域产业集群,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依靠低成本的价格竞争优势和集群优势嵌入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体系并努力实现价值链的攀升。

(2)农产品加工业。

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新兴产业,已成为沿海地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地方政府应当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

(3)传统第三产业。

沿海地区城市密集,日益增加的城市人口需要餐饮、洗头、商贸等服务,第三产业就业弹性大、吸引劳动力就业成本低,每万元投入,饮食业可容纳10人,零售业可为3人,运输、邮电业为0.6人,远比其它产业投资成本小,从而为农民非农就业提供了广阔空间,而传统服务业需要的劳动力素质要求较低,农民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可以适应。

(4)农民进城自主创业。

应在工商注册登记、税费征收上进一步给予优惠和减免,鼓励进城农民从兼业向专业转变、从就业向创业转变,从单纯的生产者向既是生产者又是投资者转变。

   3、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改善农民就业环境。

(1)加强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和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率,通过适当安排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引入股份制、合作制、招投标制等市场运作办法,采取税收优惠、贴息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型建设模式,改善农业经营的外部条件。

(2)完善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包括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解决个体农民与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技术的推广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降低市场农业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经营效益等。

(3)消除农民非农就业的歧视政策。

对于改善非农就业环境,应当以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权为中心,引导地方政府应当全面清理和消除歧视进城农工就业的不合理法规,并加快制订反就业歧视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安排,克服地域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等,保障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权益,建立和完善反就业歧视诉讼的援助机制等,为农民工保护劳动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4、建立和完善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建立和完善农民就业保障体系需要依靠农民自筹、集体积累和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影响着农民增收和福利待遇水平,影响着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各地应当通过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发展资金、充分盘活存量资产、依法经营土地资产、大力兴办第三产业、积极开展土地整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地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为完善农民就业保障提供物质基础。

(2)完善农村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救助体系,推广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结合计划生育政策,从独生子女养老补贴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特点的农民退休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3)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农民工就业保障机制,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把握发展规律,更新观念,不仅要肯定农民进城就业,而且要把进城农民工与户籍人口都作为城镇居民来公平对待,按照机会均等、权利平等、身份统一的方向推进相关的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选举、迁移等制度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以农村社区化为平台,推进福建农村管理机制创新

   农村社区当前的突破口和重点应该是针对农村居民的需求,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促进农村社区建设有效推进。

下面我们就福建省以农村社区为平台,推动农村管理机制创新,谈几点建议:

   1、从实际出发,分类推进。

   按照改造镇中村、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和节约村庄占地总量的要求,合理规划布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置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设施,并与小城镇外部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交通道路、产业园区、水利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向中心村庄集中的农村社区化模式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

目前农村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城中村或城郊村,这类农村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正在城市化或城镇化浪潮中逐步被融入城市社区,比如福建厦门岛外集美区和翔安区一些村落,靠近城市,近几年正在实施“金包银”工程[4],逐步进行“村改居”,福州的金山开发区和东部新城的改造,也都把原先的农村通过拆迁安置(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一个或者几个村合并成立新社区,纳入城市社区化管理。

省内各地、甚至本市各区的做法各异,有几种模式,具体根据各地、各项目的实际进行。

由于这类农村不具体普遍性,因此,我们重点关注一般意义上的农村,即,以农业为主、不靠近城市的农村。

对于这类农村,也可有不同的做法。

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中心村发展和开展服务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办)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范围。

但是总体上可以进行村庄的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并,而是社会服务范围的合并),几个村成立一个社区,选择某一中心村作为社区中心(一般而言,社区建设范围宜掌握在半径2公里左右,涵盖3至5个村、1000至2000户),围绕中心村进行布局,打破户籍限制和行政限制,逐步吸引周边几个村向中心村聚集。

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村庄相对集中的可适当增加村庄数和农户数,以优化农村社区发展布局。

对于边缘小型自然村和易灾区域逐步消化拆除(这类乡村的我省的内陆山区仍有不少,比如龙岩和三明、南平的一些高山地区,有不少小村落),当然事先要尊重当地农民的意愿。

   2、加强社区服务力量培育,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服务。

   

(1)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

社区服务内容广泛,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和人们需求提升而不断发展。

从当前我省农村的需求看,主要是卫生保健、文体休闲、社会教育、清洁绿化、治安法治、就业保障、养老幼托、家政购物等,这是六大员的主要服务内容。

(2)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发展规划,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项目、资金筹集、责任主体、推进步骤和工作抓手,借鉴城市现代社区建设理念,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服务水平。

(3)在拓展服务项目上,要充分运用市场和行政、志愿与互助等多种运作机制,通过有偿、低偿、无偿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文体、便民、治安等各种服务,全力化解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困扰。

(4)在社区人才队伍数量配备上,应视社区规模大小确定配备职数,一般掌握在10名上下为宜,可以将体现福建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六大员”转化为“社区工作者”,给他们与类似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不再是拿津贴)。

(5)要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工作的主体。

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备原则是以尽量少的人员提供尽量多的服务。

要根据工作量大小,因事设岗,以岗定人,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注重提高工作绩效,降低工作成本。

要逐步引导社区走“政府买岗、社区聘用工作人员”的路子,为社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创造条件。

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自然增长机制和社区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和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机制,提高社区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逐步实现社区人才专职化建设和管理的目标。

(6)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科学的配备“社区工作者”,即农村社区的建设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合理设定岗位,明确职责分工,比如龙岩市一些农村烤烟种植面积广,设立烟农服务站;建瓯市种植板栗的群众多,设立板栗服务站;一些靠海的农村可以设立的海产养殖技术咨询室等,既贴近不同层次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搞好服务,又为更多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发挥的空间。

   3、注重发挥社区(村集体)、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

   村集体是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主体,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以在村中心或相对集中区域安排建设综合活动室、休闲公园、图书室、卫生室、放心购物场所等房屋和场地设施,进行相应的人员和物件配置,实行村民治安联防、村落环境保洁,组织老年娱乐,开展村民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地方政府是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主导推动者,县、镇两级要排出农村社区化建设工作计划,要依据政府组织资源和财力可能,量力而行,积极有为,明确社区化建设推进步骤和推进重点,加强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组织支持、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

在建设农村社区化区域上,可以先在城镇郊区和经济发达地起步,分批分层向面上农村扩展。

在内容上,先期可以在公共卫生、治安、环卫、民政、文化、放心购物等方面先易后难逐项推进。

在方式上,可以对社区设施建设如社区公园、治污设施等建设进行资金支持,对社区公共服务器材如图书、健身器具等给予配置,对社区服务人员如医务、治安、绿化养护、就业保障救助等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组织联动,对服务质量如购物点的信誉状况等进行评审和发牌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是一个重要发展方向,鼓励社会化社区服务组织发展是政府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当前要注重鼓励和扶持发展两类社区服务组织。

(1)政府或民间组织举办的非盈利服务组织,如志愿者协会,经济合作组织,民间公益类组织,科技专家团下乡服务,福建省969155农业服务热线等。

社区要积极发展志愿者协会、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

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引导农村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2)民营服务公司。

要健全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体系,完善规划,制定措施,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支持和鼓励发展房屋租赁、就业服务、信息咨询等各类中介组织,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进社区兴办便民超市、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

对开办商业性服务项目的,社区要积极提供平台,创造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4、强化社区资金保障。

   资金是农村社区化建设推进的重要制约因素,要走政府、村集体、农民、社会共同筹资的路子。

(1)县、乡两级政府要把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同时,积极探索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会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切实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区建设财力投入体系。

各级政府区分各项社区服务的公益程度进行资金支持,垃圾污水的清运治理、计生与公共卫生服务、社区文化教育、就业保障与救助、社会治安等服务的公益性强,政府应适当配备设施、队伍,但主要可以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交予社会化组织或村集体实施。

村集体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开展社区内公共服务,譬如在政府驻村民警的指导下组织村民治安联防,与政府资金配套进行村落保洁和绿化养护等。

社区成员对社会组织提供的代理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支付报酬。

(2)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开展共建活动,也鼓励社区内企业或社区外组织捐资改善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内人、财、物和其他资源的优化整合。

要适当将涉农项目资金向农村社区倾斜,投入上明确轻重缓急,从群众最关注的实际问题入手,合理安排,科学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5、整合各支农力量,把“六大员”改造为农村社区工作者

   农村社区建设的优劣,与是否拥有一支新型的素质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有密切的关系。

当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