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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调研报告doc

海港区调研报告

海港区新农合工作调研汇报2010年是我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第三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新农合制度在全区运行平稳,发展态势良好,受益面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拥护和欢迎。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在促进全区经济和谐发展,推进农民创业奔小康,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海港区是秦皇岛市中心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位于河北省东北部。

南临渤海,北依燕山,总面积204.7平方千米。

区辖5个镇、1个工业园区,118个行政村,总人口562652人。

其中农业人口89770人。

(一)参合情况表

一、参合情况表年度农业人口数人参合人数人参合率()民政救助(人)贫困人口参合率2008年903767984888.321251002009年922318129788.233751002010年897708366193.23750100分析2010年参合农民83661人,平均参合率93.2,比2009年参合率(88.2)提高5个百分点,比全市要求参合率达到92高1.3个百分点。

(二)基金筹集。

2008年新农合参合79848人,个人按每人10元标准筹集,中央、省、市、区按每人80元标准补助,应筹集新农合资金718.632万元,实际到位654.4832万元(中央扣拨64.392万元)。

个人缴纳基金按每人8元划入个人家庭帐户,个人缴纳基金2元划入统筹帐户。

2009年参合农民81297人,中央、省、市、区按每人90元标准补助,应筹集新农合资金894.267万元,实际到位958.0104万元(中央补拨64.392万元),个人缴纳标准为20元,其中10元划入家庭账户,10元划入统筹账户。

2010年参合农民83661人,应筹集新农合资金1171.254万元,截至目前实际到位787.8677万元(中央311万元,省未到位,市150.5898万元,区158.9559万元)。

个人缴纳标准为20元,其中10元划入家庭账户,10元划入统筹账户。

(3)使用情况2009年全区参合农民有20150人次享受到851.561965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有15660人享受到43.4546万元个人家庭账户基金补助,使用率均为53.5。

有4490人次获得808.107365万元住院补助基金(其中普通住院补助803.189587万元、正常分娩补助0.93万元,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助3.987778万元),住院率5.3,基金使用率92.1。

基金补偿同比2008年677.763452万元增加130.343913万元。

(四)病人流向表二住院病人流向分布图(住院分娩除外)年度总住院率()区级以上住院构成比()区级住院构成比()镇级住院构成比()20085.116.0534.9848.9720095.315.74638.3分析2009年,我区参合农民在不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分布为区级以上医院住院病人占15.7,区级医院住院病人占46,镇级医院住院病人占38.8。

上表数据表明,农民住院治疗选择医院时将自身经济条件、距医疗机构远近、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各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各种因素统筹考虑,基本选择就近就医,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的目的,病人流向分布基本合理。

统筹基金使用率过高的原因分析1、人口基数小,抗风险能力弱。

海港区是城市区,全区农业人口92231人,参合农民81297人,大病统筹基金813.78297万元,合作医疗基金总额低、抗风险能力弱。

2、城市中心区,就医能力强。

海港区是城市中心区,市第一医院、中医院、传染病医院、公安医院等12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我区,参合农民就医方便,急、重症病人急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情况多,我区118个行政村,23个转城,收入较高,就医能力强。

3、海港医院次均住院费用较高。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海港医院为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同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水平较高,次均住院费用2008年为5763元,2009年为6205元,次均住院费用较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

实行合作医疗“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由区人大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和监管。

各镇、北部工业区成立了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管理小组,真正形成了三级工作网络。

二是健全制度。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良好运转,区卫生局、合管中心研究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费用补偿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健全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等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区政府出台了海港区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切实保障了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转。

三是加大投入。

区政府克服资金紧张的实际困难,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区财政先后投入资金57万余元,加强合管中心软硬件建设,为各定点医疗机构配置了电脑、管理软件等设备。

四是配强队伍。

选派了6名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组织合管中心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农合工作人员赴兄弟区区进行了学习参观,开展了岗位培训,参加省卫生厅培训班6期13人次;我区举办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障了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真正深入人心,切实实施,区政府组织区卫生局、合管中心、各镇政府、北部工业区及相关部门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

各镇政府、北部工业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领导干部分片包村,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下村入户,走访座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共向农民群众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单3.5万余份,达到户均1份,宣传标语140余条,更换和设立宣传栏150余处,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有序运转,为参合群众提供满意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择优指定了海港医院、计生服务站、各镇卫生院等8家区、镇级医疗机构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为保证服务质量,重点加强了“三个监督”。

一是加强财务监督。

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费、报销等各个环节使用财政票据,审核过程逐级把关。

确保了“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保障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公正、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

二是加强行业监督。

实行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对整个诊疗过程的全程监管,对个别医疗机构超范围报销部分进行了扣除。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区、镇、村三级每月公示制度。

定期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参合农民受益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切实保障了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个环节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多措并举,便民服务。

一是就近设置医疗点。

在每个镇均设立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使参合农民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就能获得良好的医疗服务。

二是扩大覆盖面。

将外出务工人员、转城村村民、空挂户村民纳入了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对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药费用予以报销。

三是扩大受益面。

将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纳入报销范围。

对住院正常分娩实行定额补助,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缓解了参合农民大病的经济负担。

四是简化报销手续。

取消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手续,并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出院即报制度。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区合管中心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组成内部管理网络。

全面实现了住院登记、实时数据上传,出院即报。

今年还将与省、市级平台进行网络连接,实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即报。

六是资助参合。

为使农村困难群众进入合作医疗范围,每年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对五保户、低保户的自缴费用进行补助,从而保证了农村困难群体与其他农村群众一样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五)健全完善新农合报销补偿制度,理顺工作运行机制。

为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使全区新农合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区合管中心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了费用审核报销制度,实行权责一致(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上报报销资料的时限和要求。

二是完善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对机构建设、宣传、财务、医疗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年终严格落实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促进后进的目的。

三是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核查制度,明确核查内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为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制作包括住院管理、住院审核、医药费用控制、补偿公示等工作制度,使新农合各项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六)简化费用报销程序,最大限度的方便参合农民。

医疗费用报销是新农合的核心内容,能否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直接影响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资料,区合管中心先后取消了镇级转诊转院、落实即时结报制度。

在区、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出院即报。

即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区、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时凭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及由医院提供的全省统一住院结算收据(原件、复印件)、病历首页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住院相关资料到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补偿费用。

参合农民需转诊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需凭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区合管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外省市暂住的需提供当地社区开具的证明或暂住证。

急、重症患者先行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入院后一周内持急诊挂号或急诊诊断证明到区合管中心补办转诊备案手续。

出院后一个月内参合农民需凭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及由医院提供的全省统一住院结算收据(原件、复印件)、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转诊证明等住院相关资料,到区合管中心办理补偿手续。

门诊家庭帐户补偿实行就诊直报。

即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在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参合农民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字。

此举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也使参合农民受益面较广,深受好评。

(七)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为提高新农合经办人员服务能力,组织新农合经办人员就新农合政策、财务票据管理、报表填报、费用审核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讲解,通过业务培训,使我区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新农合政策,掌握了新农合操作流程,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与此同时,组织区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兄弟县区交流学习,借鉴其工作经验,以更好地推进我区的新农合工作。

新农合工作运行过程中随时会出现新问题、新情况,需要随时解决,加以完善。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新农合政策,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研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完善运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以促进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三、存在问题新农合工作运行以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力度还需加大。

未住院农户及五保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对合疗政策了解不够深透。

部分身体状况较好,家庭贫困群众认为交钱参合不划算,存在侥幸心理,互助共济意识不强。

少数农民参合后期望值过高,认为参合即可免费住院或任何费用都能报,对合疗政策理解不透的现象还较突出。

(二)海港医院次均住院费用较高。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海港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综合医疗水平较高,次均住院费用2008年为5763元,2009年为6205元,次均住院费用较高。

(三)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仪器设备落后,人员素质偏低。

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医疗设备不足和陈旧、医疗水平低、服务功能不健全、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不能有效满足患者的各种医疗服务需求,不能有效吸引患者入院,不利于降低农合基金使用费用,不能较好地体现新农合工作成效。

(四)新农合工作量大、繁杂,稽查核查任务重,影响大,区合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欠缺,新农合网络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四、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合。

创新宣传手段,形成合疗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着力推行行之有效的“一对一”宣传,保证合疗患者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宣传力度,利用收缴2010年参合资金之机,分村组召开宣传动员会,并由村组干部入户宣讲政策。

三是坚持宣传形式多样化,采取宣传车、宣传册、板报、标语、电视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等宣传方式和手段,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范围。

四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合疗报销公示,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合疗政策人人知晓,参合人员应参尽参,使全区农民充分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惠。

(二)优化运行机制,强化监管力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简化报帐手续,使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通过经常性、连续性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挂床住院、门诊转住院等套取农合资金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通过控制大型设备的附加检查等措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安全,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有效降低住院次均费用。

(三)继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及推行和完善乡村服务管理一体化等形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镇村两级卫生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农村卫生工作枢纽和网络作用,稳步推进合作医疗工作。

加快村卫生室建设进度,健全服务功能。

二是按照镇卫生院人才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积极探索建立院长聘任制,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

抓好现有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农村卫生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落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免费进修制度。

(四)不断完善方案,落实好国家政策。

积极开展民意调查,征求参合农民及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建议,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合理建议及时向上级汇报反馈,以逐步完善我区农合方案,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使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位农民。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工作能力。

适当增加中心人员编制,引进专业对口人员。

考虑在各镇政府设立经办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重要的便民惠民工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做好此项工作,真正将这项民心工作办好,办实、办出成效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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