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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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

附件

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

(2017)

为加强我市市政工程文件验收归档工作,统一我市市政工程档案的验收及归档标准,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和《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原《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5)基础上,修订本指南。

一、基本职责

(一)建设单位的职责

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声像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套数(至少二套原件)、费用、质量、移交时间以及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图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3.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

更改、补充图纸,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图,也可委托其它单位进行。

4.对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在开工前进行放线、在放线后进行验线、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

其测量费用,应当纳入地下管线工程造价。

5.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6.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7.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出具电子文件质量保证书。

8.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9.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前,必须先对照相关要求对全套工程资料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同时,要提交建设单位对全套预验收资料的审查意见(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10.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含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11.接收和保管其它未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

12.在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工程档案移交归档以及原件存档证明时,必须有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与。

(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职责

1.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

更改、补充图纸,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含声像文件和电子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最少二套原件),并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套原件向城建档案馆提交,用于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及归档;另一套原件向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用于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

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5.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保管各自形成的工程文件。

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要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以及相关标准和规定保管工程文件。

6.评奖评优工程应按照相关评定要求另行准备资料。

(三)城建档案馆的职责

1.城建档案馆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预验收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

3.审查和接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已经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对已经归档并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或代建等有关单位出具档案原件存档证明(档案部门确认的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二、归档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相符。

4.所有监理、施工和竣工验收用表均应按《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用专用软件编制,因工程情况特殊《统一用表》没有的表格可使用自制的表格编制。

具体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监理单位咨询。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

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统一为A4幅面(297㎜×210㎜),小于A4的应用A4白纸衬托,不得用有字纸张裱贴,注意左边留出装订边(竖向,一般15㎜)。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折法详见附件1。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9.竣工图的编制必须按照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竣工图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修改必须到位,与实际相符。

竣工图应根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工程无变更或变更较少(小于图面1/3)时,宜在原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上直接进行修改,注明更改依据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⑷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a.重新绘制竣工图应使用设计变更图;

b.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应在图纸目录上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c.施工图有重大修改时,应按有关审图要求重新审图。

⑸编制竣工图时,尽量使用原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编制,个别施工图因发生重大改变或变更超过图面1/3而不能使用时,可将重新绘制的竣工图进行替换。

⑹竣工图应尽量保留设计出图章、设计图签及设计人员签字。

⑺电子竣工图应包括纸质竣工图扫描和CAD竣工图,两者应保持一致。

10.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及档号章。

竣工图章上的单位名称可以刻制固定,个人签名必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手签。

档号章内容由归档部门填写。

各种印章均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附近空白处。

不得覆盖原有图纸上的图形文字和图标栏。

竣工图章样式如下:

(单位mm)

档号章样式如下:

(单位mm)

11.不装订的文件均应加盖档号章。

(二)声像档案质量要求

1.拍摄质量要求

(1)拍摄设备一般要求使用不低于5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或摄像机。

(2)拍摄格式:

照片格式为.jpg,视频格为.mov、.mpg、.ivo。

(3)拍摄随工程建设进度拍摄。

(4)拍摄时做到逻辑线索清晰、拍摄规范、画面清晰、取景构图完整、主体突出、图像稳定、音质良好。

2.归档整理要求

(1)应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反映项目建设前原址原貌、工程开工、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大事项、工程竣工的实际情景。

地下管线工程还应拍摄管线覆土前的声像资料,在管线布置、管径变化、转弯、高程变化、出口等部位必须拍摄。

(2)应提交反映单位工程竣工后全貌的多角度外观纸质4R彩色照片4张以上,作为工程纸质文件一起归档。

(3)所有工程项目拍摄的数码照片必须不少于50张。

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视频摄像不少于10分钟,要求有文字说明或解说词,制作为光盘作为电子档案同步归档。

(4)在拍摄竣工后外观照片时,应多角度拍摄。

如道路较长,可以500米或1000米分段横向拍摄。

视频可以横向连续拍摄,完整拍摄整体外观。

(5)照片和视频使用DVD光盘作为存储介质,并分别刻录归档。

DVD光盘封面应附有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拍摄内容简要介绍标签。

(6)声像文件应有场记编目,填写场记工作单(见附件2)。

(三)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以单位工程为单位形成上报文件,同一单位工程的电子文件应统一在同一文件下一起上报。

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每个单位工程的电子文件应单独整理立卷,同一保管单元(或同一案卷)内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相同。

2.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原件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

凡能够提交原始电子文件的工程文件应移交原始电子文件,不能提交原始电子文件的工程文件应提交扫描件。

3.电子文件应按照要求格式制作。

目前认可的文件格式有:

CAD、DOC、TXT、XLS、PDF、JPG、TIFF、GIF、JPEG等。

其他格式形成的文件,均应转换成以上的格式。

4.电子档案在移交时,移交单位应向接收单位出具《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5.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上应有封面和目录,封面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国标CJJ/T117-2007)中附录B、D的要求。

6.同一工程的电子文件及其著录数据、元数据、各种管理登记数据等必须存储在同一载体上。

7.电子文件的存储载体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

电子档案的载体应采用一次性写入光盘。

移动硬盘、U盘等不宜作为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的载体。

8.与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有关的控制信息(如电子签章信息等)必须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归档。

9.应保证移交的载体的安全性。

移交的载体应无病毒、无划痕。

10.扫描件的质量要符合以下要求:

(1)扫描模式可采用黑白二值、灰度、彩色三种模式。

一般文件、图纸,页面为黑白两色或蓝图,并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清晰度较差的采用灰度扫描。

带有有色标记且必须保留其色彩的,如批文、证件、红线图、合同中的盖章页,地质报告中的盖章页、彩色照片等,应采用彩色模式扫描。

(2)扫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应为200dpi,黑白扫描的灰度采用256灰阶。

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3)扫描时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读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4)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5)扫描文件的大小一般小于2M为正常值。

大于2M的文件应进行压缩处理,压缩后的文件应保证其清晰、完整、不失真。

(6)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四)组卷方法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地质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和声像及电子文件七部分。

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项目、阶段或单位工程等组卷,一般按项目组卷。

若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包含多个单项工程,应随首个向城建档案馆归档的单项工程归档。

4.地质文件按勘察单位形成的文件单独组卷。

5.监理文件可按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一般按项目组卷。

同一工程不同监理单位的监理文件应分别组卷。

6.施工文件按标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施工文件一般按分部工程组卷,遇到工程资料较少时可以按照单位工程组卷。

每个分部工程分为:

A产品质量证明文件、B工程检验检测报告、C施工记录、D质量检验记录四部分。

在各部分工程资料较少时,A和B可以合并组卷,案卷题名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检测报告;C和D也可合并组卷,案卷题名××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记录;A、B、C、D也可合并组卷,案卷题名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施工文件。

在同一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较少时,各分部工程也可按先后次序合并组卷,案卷题名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施工文件。

7.竣工验收文件可按项目、阶段或单位工程等组卷,一般按项目组卷。

8.竣工图可按项目、标段、单位工程、专业组卷。

9.每卷文件不宜过厚,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30㎜,图纸每卷不超过50㎜。

10.案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几个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共用的文件只要一份原件,原件放在《工程项目划分表》中最靠前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中,其它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要在案卷备考表中加以说明原件所在位置。

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

11.文件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1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1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14.本《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的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划分与工程实际不一致的,在组卷时以《工程项目划分表》作为组卷依据。

(五)案卷的编号和装订

1.卷内文件均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

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编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排列顺序和内容均没有变化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和目录;如有变化、无目录的均需重新编写目录。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码。

5.装订前必须剔除金属物。

6.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

(1)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2)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3号、4号图纸必须装订,2号以上图纸不装订;(3)只有图纸的案卷不装订。

装订采用棉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装订线位置距左侧15㎜,在案卷背面打活结,装订要整齐、美观、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卷内目录的编制要求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图纸一张图纸即一份,文字材料一份可多页。

2.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字代替。

3.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号一般写发文号,没有的可不填。

4.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没有的可根据内容填写。

5.日期栏填写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竣工图应填表写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6.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表写起止页号。

7.卷内目录表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8.卷内目录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七)案卷封面的编写要求

1.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

档案号、档案馆代号(以上两项由档案馆填写)、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2.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即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卷内文件内容。

卷内文件内容分为: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地质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声像及电子文件等。

3.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一般来说,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填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文件填勘察、设计单位;监理文件填监理单位;施工文件填施工单位;声像文件填建设单位。

4.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形成的起止日期。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内部四种。

6.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四种。

7.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和密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8.案卷封面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纸或牛皮纸制作(交城建档案馆的封面要求为100g以上牛皮纸),牛皮纸尺寸为:

文字材料封面297×280mm,图纸封面297×490mm。

(八)卷内备考表的编写要求

1.卷内备考表写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资料等共用情况的说明,页数须是阿拉伯数字。

如文件完整,应给予评价。

2.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3.卷内备考表应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交城建档案馆的封面要求为100g以上牛皮纸),文字材料备考表用A4幅面,图纸备考表以内封面的封底内侧作备考表(图纸封面尺寸见封面的编写要求)。

三、预验收及归档移交方法

1.在建设工程完工以后、竣工验收以前,各参建单位按照《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的要求整理自己形成的预验收资料,并在资料整理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在《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上填写资料自检意见并在提交资料的同时提交此表。

建设单位在收到各单位提交的预验收资料后(含建设单位自己收集的资料),对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在《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上加盖意见,并制作《委托书》、预验收阶段的《工程概况及案卷清单》(在科室工作QQ群可以下载),然后向城建档案馆提出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

2.城建档案馆在承诺的审查时限内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审查并出具《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工程档案预验收审查意见表》,参建单位根据预验收审查意见进行资料整改。

在整改合格后,城建档案馆开具《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

3.建设单位取走预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合格后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归档。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后产生的应归档文件向城建档案馆进行补充归档。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由上级主管机关或城建档案馆代保管。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

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6.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后,由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城建档案移交书,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城建档案移交书一式两份,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各保存一份。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现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办事程序流程图

 

五、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

1.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9

地质文件

20

监理文件

20

施工文件

21

(一)

施工综合管理文件

21

(二)

道路工程

22

软基处理工程

22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2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22

C

施工记录

23

D

质量检验记录

23

路基

24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4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24

C

施工记录

24

D

质量检验记录

24

基层

25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5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25

C

施工记录

25

D

质量检验记录

25

面层

26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6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26

C

施工记录

27

D

质量检验记录

27

人行地道

27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7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28

C

施工记录

28

D

质量检验记录

28

附属构筑物

28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9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29

C

施工记录

29

D

质量检验记录

29

广场与停车场工程

30

预留沟工程

30

涵洞工程

30

(三)

给水工程

31

土方工程

31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1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1

C

施工记录

31

D

质量检验记录

31

主体工程

32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2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2

C

施工记录

32

D

质量检验记录

33

附属构筑物工程

33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3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4

C

施工记录

34

D

质量检验记录

34

(四)

雨水管渠工程

34

土方工程

34

主体工程

34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4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5

C

施工记录

35

D

质量检验记录

36

附属构筑物工程

36

(五)

污水工程

36

土方工程

36

主体工程

36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6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6

C

施工记录

37

D

质量检验记录

37

附属构筑物工程

38

(六)

电缆沟工程

38

土方工程

38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8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8

C

施工记录

38

D

质量检验记录

38

主体工程

38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8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39

C

施工记录

39

D

质量检验记录

39

附属构筑物工程

40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0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40

C

施工记录

40

D

质量检验记录

40

(七)

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40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0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41

C

施工记录

41

D

质量检验记录

41

(八)

安监工程

41

(九)

路灯工程

42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2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43

C

施工记录

43

D

质量检验记录

43

(十)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43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4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44

C

施工记录

44

D

质量检验记录

45

(十一)

综合管沟(廊)工程

45

地基与基础工程

45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5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45

C

施工记录

46

D

质量检验记录

46

主体工程

46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6

B

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46

C

施工记录

47

D

质量检验记录

47

装饰工程

47

屋面工程

47

给水工程

48

排水工程

48

电气工程

49

通风工程

49

电力隧道工程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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