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青少年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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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区青少年宫
2019年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服务青少年,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青少年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思想修养水平”的宗旨,融“活动、培训、指导”于一体,在全区中小学文艺、书画、图书、科技、共青团、少先队等活动的组织过程中,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3、广泛开展多门类项目的技能培训活动,发掘青少年的特长和潜能,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促进个性的健全发展。
4、开展国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增进交流。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8年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1.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本级
第二部分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19年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07万元。
其中,收入总计167.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2.07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85万元;支出总计167.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765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73万元,主要是2019年其他财政资金收入85万元以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786万元,占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万元,占2.5%、卫生健康支出0.319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0.765万元,占0.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与上年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3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81万元,主要是因2019年人员减少。
三、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医疗补助缴费;
公用经费57.23万元,主要包括: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
四、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五、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经费拨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收支总预算167.07万元。
6、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收入预算167.07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收入60.07万元,占40.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万元,占59.9%。
七、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支出预算167.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4.07万元,占32.4%;项目支出113万元,占67.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海口市琼山区青少年宫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
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
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
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
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
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
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
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二十九、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反映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
反映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三十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十四、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六、“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七、机关运行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