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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2

第二章矿井通风情况2

第一节通风方式、方法2

第二节矿井主要供风地点、通风路线、采掘工作面实测风量、通风设施3

第三节矿井反风系统4

第四节采煤工作面通风现状4

第五节局部通风现状4

第三章矿井瓦斯、煤尘、自燃情况4

第四章瓦斯治理组织及管理5

第五章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及措施6

第六章矿井瓦斯专项治理方案10

第七章瓦斯检查员巡查、请示报告制度12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系赤峰宝山(集团)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电力工程总公司、南荒村委会三家共同投资兴办的股份制企业。

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元宝山镇南荒村,自1990年筹建,1994年投产出煤,1997年达到原设计能力。

建昌营煤业生产能力45万吨/年。

建昌营煤业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分区式开拓。

一号主井和二号主井地面标高为+488.0,井口直径4.5米,落平标高为+280.0,深度208米。

风井井口标高为+488.0,井口直径为3.5米,落平标高为+320.0,深度为160米。

可开采煤层为六层,现生产系统包括一个采煤队,两个掘进工作面,分别布置在160水平的6-0煤和7煤煤层。

采煤工作面为一个综采工作面,开采方式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

掘进工作面为两个综掘工作面。

建昌营煤业现有井口三个,两个提升井,一个专用通风井。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风井现有一对FBDCZ---NO16/2×75KW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服务于全矿井。

矿井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一路由兴隆变电所1436线供电,另一路由元二变1737线供电。

第二章矿井通风情况

第一节通风方式、方法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一号井、二号井为进风井,风井为回风井。

风井现有一组型号为FBCDZNO.16/2×75KW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服务于全矿井。

表1—主要通风机技术参数

1#主通风机

2#主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型号

FBCDZ№16/2×75KW

FBCDZ№16/2×75KW

电机功率(kw)

2×75

2×75

额定流量(m3/min)

1620-3768

1620-3768

额定风压(pa)

702-2600

702-2600

额定转数(r/min)

990

990

实际转数(r/min)

850

850

实际功率(kw)

75

75

矿井需要风量(m3/min)

2072

2072

矿井实际风量(m3/min)

2382

2382

矿井有效风量(m3/min)

2072

2072

矿井通风阻力(pa)

1031.89

1031.89

等级孔(m2)

1.2

1.2

备注

均使用变频调速装置

第二节矿井主要供风地点、通风路线、采掘工作面实测风量、通风设施

一、井下需风地点有1个采煤工作面(二水平7-1煤综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二水平7煤综掘工作面),其它需要单独配风的巷道有一水平抽水点、中央变电所硐室、充电硐室、中央水泵房、组装硐室。

二、矿井主要通风路线:

1、2号井入→运输大巷→二水平主入下山→160主入→6-0主入→采掘工作面→6-0主回→175主回→二水平总回→风井→地面

三、矿井实测风量为:

总进风2382m3/min,总回风2463m3/min,一号运输大巷1567m3/min,160主入1207m3/min,7-1煤综采工作面进风508m3/min,7001煤运输和回风掘进690m3/min。

四、通风设施

本矿井井下风门用铁皮或30mm厚的木板制作,密闭用料石加水泥砂浆砌筑。

井下设置有正向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门、密闭等通风构筑物,其设置地点、数量基本合理风流能按拟定的路线流动。

第三节矿井反风系统

矿井2台2*75KW的主要通风机均为轴流式风机,设置有主要通风机换向开关,井下设置有反向风门,通过改变相序实现矿井反风。

详见《建昌营煤矿反风演习计划》及《建昌营煤矿反风演习报告书》。

第四节采煤工作面通风现状

7煤综采工作面为独立通风,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综采工作面为上行通风,风量为508m3/min。

第五节局部通风现状

一、7煤掘进工作面选用2台(1台备用)FBDN6.0\2×15kw局部通风机供风,局部通风机安置在6-0主进风巷内,距回风口距离25m,送风距离约720m,风筒选用抗静电、阻燃的ф485mm风筒,瓦斯浓度0.04%,二氧化碳浓度0.08%,温度为17℃。

二、掘进采用双风机,均已实现“三专两闭锁”。

第三章矿井瓦斯、煤尘、自燃情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70条规定以及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我矿于2016年邀请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公司对我矿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2017年鉴定结果为相对瓦斯涌出量0.7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71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2.79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2.55m3/min,为瓦斯矿井。

我矿委托包头市安元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为煤层属于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煤炭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

第四章瓦斯治理组织及管理

一、组织机构设立及职责

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搞好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明确“瓦斯防治”工作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理顺关系,矿井特成立“瓦斯防治”管理小组。

根据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设置以下“瓦斯防治”管理小组:

二、瓦斯防治管理小组

组长:

张亚祥总工程师

副组长:

刘海军通风科长

瓦斯检查员:

申建春刘军辛耀辉马振环周海春赵立海郑志楠王晓磊王利

三、瓦斯防治小组职责

组长(总工程师)是瓦斯防治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瓦斯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每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研究、落实全矿“瓦斯防治”方面的安全技措工程,确保“瓦斯防治”安全技措资金投入。

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专项会议,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

副组长(通风科长)负责负责全矿“瓦斯防治”日常工作。

了解和掌握全矿的瓦斯防治能力现状,研究“瓦斯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确定“瓦斯防治”技术措施、工作计划和安措工程计划。

协助组长组织召开“瓦斯防治”专项会议,对“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思路并指定专人解决。

督促检查“瓦斯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和瓦斯防治措施落实。

瓦斯检查员要认真落实“瓦斯防治”工作,对自己管理区域的瓦斯防治工作负责。

负责督促检查“瓦斯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对本管理区域内的瓦斯防治工作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时认真的解决处理。

抓好“瓦斯防治”质量达标、技术培训,考核和安措工程进展情况。

第五章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及措施

一、矿井各级瓦斯管理内容

1、矿长每月主持召开矿井“一通三防”会议,听取“一通三防”汇报,每日审阅瓦斯日报表。

2、技术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

每日审阅瓦斯日报表,并将审阅意见及时反馈到通风科队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采掘队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矿井瓦斯管理内容

(一)本矿瓦斯检查地点

1、采面上隅角、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中的风流,掘进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中的风流。

2、采区、水平、一翼回风和矿井总回风流。

3、放炮地点、电动机及开关设备附近20米的风流。

4、有串联通风的工作面或机电硐室的风流。

5、各种密闭以及顶板冒落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部位。

6、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的停风区,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的附近风流。

7、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措施。

(二)本矿瓦斯管理制度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本矿配备瓦斯检查人员人数为8人。

2、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工检查结合的检查方式,确保24小时连续监测。

3、瓦检员每班应对辖区内瓦斯的数据进行校对,并将校对结果报监控室,误差超过规定或运行异常,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及时下井进行检修。

3、瓦检员要认真执行瓦斯检查的各项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4、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两次,对本班没有工作的工作面和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回风流电器设备周围,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5、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表,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6、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

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检查瓦斯,杜绝带电作业现象。

9、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风的,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

10、当岩巷掘进至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

11、在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恢复通风过程中,应同时检查瓦斯、氧气浓度。

12、采掘工作面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作业地点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悬挂到指定地点。

采煤工作面悬挂到回风隅角处;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

(三)瓦斯日常管理

1、瓦斯超限强行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2、矿级领导、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技术人员、班长、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煤机司机、电机车司机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仪。

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3、采掘班组长每班必须在上隅角或迎头指定位臵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不按规定吊挂的罚当班班队长100元;每班检查瓦斯至少2次,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应经常检查瓦斯。

4、采掘区队要正确悬挂和使用瓦斯传感器,并按进尺或回采进度随时挪移。

未按规定挪移的每次罚款200元。

5、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设隔爆水袋,水量充足,位置随工作面的进尺定期移挪,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6、采煤工作面尾巷不及时回收罚款100元,造成局部瓦斯聚积罚款100元。

7、放炮前后、放煤时不进行洒水罚款200元/次。

8、班长不携带瓦斯便携仪或上隅角未悬挂瓦斯便携仪,罚款30元。

9、工作面冒顶堵塞断面1/3以上罚款100元,造成局部瓦斯积聚罚款200元,造成瓦斯超限罚款500元。

10、局部瓦斯积聚不采取措施处理罚款500元,按空岗处理。

11、瓦斯超限不停止作业罚款200元。

12、安全出口畅通,采高不低于1.6米,否则罚款100元。

13、进、回风巷冒顶或材料杂物堵塞进、回风巷,造成局部循环风、串联风,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14、刮坏风筒罚款100元,造成瓦斯超限罚款500元。

15、局扇停风或瓦斯超限不主动停电撤人罚款1000元,停止本区域瓦斯检查员工作。

16、掘进工作面私自掐开风筒、阻止通风工接风或妨碍瓦检员检查瓦斯,对其罚款1000元,勒令停止工作。

17、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罚款500元。

18、瓦检员脱岗、漏检、虚检、假检罚款3000元,勒令停止工作。

19、未按要求敷设防尘管路、安装防尘设施,不按期冲刷巷道,罚款100元。

20、监测装路出现故障,不及时安排人处理。

第六章矿井瓦斯专项治理方案

井下任一地点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0%,积存瓦斯体积超过0.5m3时,即定为局部瓦斯积聚。

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办法

(一)风障引风排除法

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一风障,斜向挡在切眼距上隅角10米处,迫使采煤工作面的一部分风流经上隅角,将积聚的瓦斯排除。

(二)风筒导风排除法

将风筒出风口放在上隅角瓦斯积聚处,风筒入口设在采区切眼距上隅角10米处安设专用局部通风机,启动局部通风机,使工作面部分风流经过上隅角将瓦斯排除。

二、排除盲巷积聚瓦斯方法

把风筒接头断开,利用改变风筒对合面的间隙大小,调节送入盲巷的风量,在缓缓地排放瓦斯过程中,随着两个风筒接头由错开而逐渐对合,直至全部接合,送入盲巷的风量亦由小到大,直到局部通风机排出的全部风量。

直至瓦斯浓度降至允许浓度以下即可恢复送电恢复送风。

三、密闭巷遒积聚瓦斯的排放方法

在排除瓦斯之前安装风机和风筒。

根据巷道的长度准备足够的风筒,其中应有1节一2节3m一6m的短节。

采用分段排放法:

1、检查密闭墙外瓦斯是否超限,若超限就启动风机吹散稀释,如不超限,就在密闭墙上角开两个洞,随之开启风机吹风,起初风筒不要正对密闭,要视吹出瓦斯浓度的高低进行风向控制。

2、密闭拆除后,瓦斯检查员进入巷道检查瓦斯.随后延长风筒和排放瓦斯。

巷道中风筒出口附近瓦斯浓度降至界限之下,可将风筒口缩小加大风流射程,吹出前方的瓦斯;当瓦斯降下来后,接上一个短风筒,同样加大风流射程排除前方的瓦斯;取下短风筒接上长风筒(一般10m)继续排放前方的积聚瓦斯,直至掘进工作面。

(3)在排完巷道瓦斯后,全面检查巷道各处的瓦斯浓度。

四、顶板冒落地点积聚瓦斯的排放方法

(1)充填空洞法:

在冒高处的棚上铺上木板,然后再用黄土将冒落空洞填满。

(2)风流吹散法:

在进风流处安设局部通风机将风筒通至顶板冒落地点积聚瓦斯处,风量送至高顶处,以吹散积聚的瓦斯。

五、采煤机附近积聚瓦斯的处理

1、在采煤机上安装瓦斯自动检测仪,一旦瓦斯超限就停止割煤。

2、加大工作面风量,提高采煤附近的风速,以消除其局部瓦斯积聚。

3、在进风流处安设局部通风机,将风筒通至采煤机附近积聚瓦斯处,以吹散积聚的瓦斯。

第七章瓦斯检查员巡查、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瓦检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建点计划和巡回检查瓦斯图表检查瓦斯。

二、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实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涌出量较高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实行专人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三、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点处要设检查记录牌板。

四、矿井总回风巷、一翼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五、被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其进风中要设点(采煤工作面设在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设在风机进风处)检查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两次,并填写检查牌板。

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他地点的检查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七、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要设点检查。

检查次数:

每班至少检查2次;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煤壁线50m的进风流中)、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5m处的风流中,检查点设检查记录牌。

八、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

九、瓦检员每检查一地点都要将检查结果和检查时间分别填写在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检查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每日早班对该地点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通风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

每班至少汇报二次,做到牌板、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

十、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和瓦斯较高区域,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互相在对方的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

十一、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遇到气体超限、局部通风机停电、瓦斯积聚、通风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调度请示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通风(瓦斯)调度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重点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调度内容等)。

每日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十四、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等情况,严肃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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