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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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编号:
电梯监督检验记录
(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
设备代码
:
:
□3110/□3120/
设备名称
:
电梯
设备类型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设备型式
:
曳引驱动
检验人员
:
校核人员
:
检验日期
:
年月日
复检人员
:
复检校核人员
:
复检日期
:
年月日
检验结论
:
□合格/□不合格
□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
填写说明
1.本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由检验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正确、真实填写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记录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未涉及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对于电梯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2.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处应当扛改:
改动处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3.记录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通过扛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填写。
未选取时,可留空。
4.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申报资料、工作见证、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5.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
5.1A、B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
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
B.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验结果;
5.2C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
A.当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用符号“○”表示“资料审查符合”;用符号“/”表示无此项;
B.当资料审查有质疑时,按7.1条填写。
5.3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
6、检验项目“检验结论”栏可以用符号“√”表示“合格”;用符号“×”表示“不合格”;用符号“/”表示“无此项”。
7.“附表”按照各自的注释要求、依表格内容填写;无需填写时,应用“/”逐表划去。
8.各栏目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两名检验人员签字确认。
9.本记录必须有检验、校核人员的签字。
“检验日期”填写此次检验工作完成日期;“下次检验日期”
10.本记录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其他有关规定。
编号:
信息页
设备名称
电梯
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含移装)
□改造/□重大维修
安装地点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保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门数
层站门
控制方式
□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信号控制;
按钮控制:
□自动门/□手动
开门方向
□中/□旁/□垂直
开门方式
□自动/□手动
电动机型号
限速器型号
曳引绳根数
悬挂装置参数
曳引机型式
□无齿/□有齿/□其他
曳引机型号
安全钳型式
□渐进式
□滚柱型瞬时式
□楔块型瞬时式
缓冲器型式
□耗能型
□非线性蓄能型
□线性蓄能型
拖动方式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
□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以及第1号修改单
整机检验条件
□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检验现场(主要指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使用设备(编号)
备注
1
数字万用表
本次检验使用的工具箱为
__号
2
钳型电流表
3
绝缘电阻测量仪
4
弹簧秤
5
塞尺
6
线坠
7
钢卷尺
8
钢直尺
9
放大镜(20倍)
10
秒表等12项
11
测速仪
12
导轨垂直度测量仪
13
加、减速度测试仪
14
温湿度计
项类及类型
编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类别
检验结果
复检结果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
资料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A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符合要求
(4)
安全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
门锁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
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
限速器调试副本
安全钳型式试验合格证
渐进式安全钳调试副本
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
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
驱动主机型式试验合格证
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
(5)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各高度及空间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内容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说明
1.2
安装
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告知书,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A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1.3
改造、重大维
修资料
(1)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A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更换的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内容符合要求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B
(2)安全技术档案,符合要求
(3)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电梯钥匙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2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C
2.6断错相保护;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C
项类及类型
编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类别
检验结果
复检结果
2
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7
主开关
(1)主开关设置
B
(2)主开关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不得切断照明、插座、报警装置的电源
(3)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断开位置能挂锁或等效锁住、有效防止误操作
(4)多台电梯公用机房时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2.8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B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3)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2.9
制动
装置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B
(2)两组独立电气装置设置控制,接触器具有防故障情况下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2.11
限速器
(1)限速器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B
(2)电气安全装置
(3)动作速度校验,使用周期2年或动作异常、调节部位封记损坏情况下校验
2.12
接地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N线与PE线应当始终分开
C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PE线可靠连接
2.13电气绝缘,标称电压安全电压时≥0.25,≤500时≥0.50,>500时≥1.00(MΩ)
C
2.14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设有铭牌,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控制柜或控制屏内标注试验方法
B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1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部分封闭井道应符合相关要求
C
3.2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①制导行程≥0.1+0.035v2m②可站人高度≥1.0+0.035v2m③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间距≥0.3+0.035v2m,与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0.1+0.035v2m;④轿顶空间不小于0.5m×0.6m×0.8m
C
(2)对重导轨制导行程不小于0.1+0.035v2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1.80m、宽度≥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C
项类及类型
编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类别
检验结果
复检结果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4
井道安全门
(2)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C
(3)门锁,开启后不用钥匙能锁住,锁住后井道内不用钥匙能打开
(4)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5
井道检修门
(1)门的尺寸,高度≥1.40m,宽度≥0.60m
C
(2)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锁,开启后不用钥匙能锁住,锁住后井道内不用钥匙能打开
(4)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6
导轨
(1)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导轨架间距一般≤2.50m(如间距>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当满足设计要求
C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3)导轨工作面铅垂度(5m),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2.0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0~+3mm
3.7轿厢与井道壁距离≤0.15m,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增加到0.20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B
3.8层门地坎下端井道壁,光滑坚硬连续垂直表面,高度、宽度符合要求
C
3.9
井道内防护
(1)对重运行区域防护,刚性隔障,其高度至少2.50m,宽度符合要求
C
(2)多台电梯运动部件之间防护,高度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如轿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之间水平距离<0.5m时隔障贯穿井道
3.10极限开关,接触缓冲器前动作且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B
3.11随行电缆,避免干涉且轿厢压实缓冲器时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接触
C
3.12井道设置永久电气照明,如部分封闭井道如有足够电气照明可不设
C
3.13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C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3)停止装置,易操作、双稳态、红色、停止字样、防误操作
(4)底坑内应当设置电源插座以及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1)底坑空间尺寸,不小于0.50m×0.60m×1.0m
C
项类及类型
编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类别
检验结果
复检结果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14
底坑
空间
(2)底坑底面与轿厢部件距离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0.15m时允许减小到0.10m,>0.15m且≤0.5m线性关系增加至0.5m
C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m
3.15
限速绳张紧装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B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3.16
缓冲器
(1)缓冲器选型,蓄能型只用于≤1m/s的电梯,耗能型不限
B
(2)缓冲器铭牌或者标签符合要求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缓冲器液位正确和电气安全装置验证柱塞复位
(5)设置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3.17如果对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对重缓冲器下做实心桩墩或对重侧装设安全钳
C
4
轿厢与对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1)检修装置①检修开关②最高控制权限③持续揿压运行、防止误操作并标识运行方向④停止开关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起作用
C
(2)停止装置,易操作、双稳态、红色、停止字样、防误操作
(3)轿顶应当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4.2轿顶
护栏
(1)护栏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C
(2)当自由距离≤0.85m时,扶手高度≥0.70m,当自由距离>0.85m时,≥1.10m
(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0.15m之内,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0.10m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4.3
安全窗(门)
(1)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C
(2)安全门(窗)开启,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3)安全窗(门)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锁紧
4.4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50mm
C
4.5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C
4.6
轿厢
面积
(1)轿厢有效面积符合Q-S表的要求;下述各额定载重量对应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允许增加不大于所列值5%的面积:
对于非商用汽车电梯,额定载重量应当按照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计算。
C
项类及类型
编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类别
检验结果
复检结果
4
轿厢与对重
4.6
轿厢
面积
(2)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①设置表明额定载重量标志②电梯专用运送特定轻质物品,体积在满载情况下货物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③专职司机操作,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C
4.7轿厢内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C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1)紧急照明,正常电源中断自动接通应急电源
B
(2)紧急报警装置①便与救援联系②大于30m设置轿厢与机房对讲③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④对讲系统启动,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4.9地坎护脚板,高度≥0.75、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C
4.10轿厢超载保护装置(110%,不少于75kg),防止电梯启动及再平层、门打开或未锁
C
4.11
安全钳
(1)安全钳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B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5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C
5.2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C
5.3
补偿
装置
(1)绳(链)端固定可靠
C
(2)电气安全装置,检查补偿绳最小张紧装置位置
(3)>3.5m/s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动作时有电气安全装置停止电梯
5.6旋转部件的防护,应能避免①人身伤害②绳(链)脱槽或链轮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C
6
轿门与层门
6.1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5mm
C
6.2
门间隙
(1)门扇间隙,客梯≤6mm;货梯≤8mm
C
(2)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旁开门≤30mm,中分门其总和≤45mm
6.3
玻璃门
(1)供应商名或商标、型式等永久标记
C
(2)固定件,下沉的情况下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6.4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B
6.5门的运行与导向①不得脱轨、机械卡阻、终端错位②有应急导向装置
C
6.6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采用重块时应有相应措施防止坠落
B
项类及类型
编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类别
检验结果
复检结果
6
轿门与层门
6.7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B
6.8
门的
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如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不能导致开锁;
B
(2)锁紧元件啮合长度,≥7mm
(3)电气安全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防误动作
(4)轿门锁紧装置(如果有)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6.9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B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未被锁住时也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
6.10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5mm且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撞
C
7.1
作业场地
总要求
(1)结构与尺寸应当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安全、方便地进出和进行维修(检查)作业(参见2.3);
C
(2)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工作场地入口处应当设置照明开关
7.2
轿顶上或
轿厢内的
作业场地
(1)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
C
(2)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3)轿厢检修门(窗)设置
(4)检修门(窗)开启时从轿内移动轿厢要求①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②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③检修门(窗)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0.20m井道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应≥0.30m
7.3
底坑内的
作业场地
(1)设置停止轿厢运动的机械制停装置,使作业场地内的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
C
(2)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装置进入工作位置时防止所有运行,仅能通过检修装置电动移动
(3)井道外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7.4
平台上的
作业场地
(1)平台是永久性装置,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设置护栏
C
(2)平台进(出)装置,该装置只能在底坑或者井道外操作,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