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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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任务要求,引导我省更多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路子,成为细分领域的强者,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是指坚持专业化
发展战略、持续专注行业细分领域,质量品牌优、创新能力强,细分市场地位和份额同行业名列前茅,管理规范先进、实力业绩突出、成长潜力巨大的企业。
第三条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组织认定管理。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初审和推荐上报,并协助省工信厅对认定的企业进行管理服务。
第二章申报认定条件
第四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无限制条件情
形的企业,均可申报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一)基本条件
1、在江西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
1
营三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获得
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
2、管理规范先进。
积极推进现代公司治理,企业管理科学规范,制度健全。
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在研发设计、生产
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
支撑。
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守法诚
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实力潜力兼具。
上年度企业主营收入5000万元以上,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8%以上。
企业重
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
生产经营能力,资本市场看好,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
成为相关领域国内一流或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程度高。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
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
间达到3年及以上,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
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主营业务突出,
主营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
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
5位
(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2、质量品牌优。
企业装备和工艺先进,建有严格质量
管理控制体系,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生产执行
2
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或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牵头或参与制订过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产品质量优良,品质得到市场公认。
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
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品牌知名度较
高,获评过国家、省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者省级优
秀新产品。
3、创新能力强。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
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
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
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
型、外观设计专利3项及以上。
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
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
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且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认定为江西省专业化
小巨人企业:
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
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经查询发现在“信用江西”平
台有失信记录的。
3
第五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属于以下情形的,予以优先认定:
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工业强省战略鼓励发展产业方向,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第三章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六条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每年集中组织申报认定一次,具体工作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第七条申报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本辖区
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确定推荐的企业汇总报至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组织对申报推荐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
依据评价、核实结果,择优审定入围企业,在厅网站公示。
(四)省工信厅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文认定为“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在厅网站公告,并颁发牌证。
第八条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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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佐证材料。
主要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两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其他与申请书内容
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第四章扶持管理
第九条经认定的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省工信厅视情况给予认定奖励,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第十条省工信厅对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有关企业应予支持配合,根据要求及时向省工信厅提供所需的情况,参加省工信厅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
经认定的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将取消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列入全省工信领域失信企业名单。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
实施。
《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工信企业字〔2018〕40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相关佐证材料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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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六部分由申报企业填写。
第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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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报企业填写主导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
四、申报企业应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
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且三年内不得申请。
五、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七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申报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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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传真E-mail
注册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所在县
(市区)
或国家级
开发区
邮编
手机
手机
注册资本(万元)
□中型□小型□微型
所属行业1
具体细分领
职工人数
域名称
具体细分领域名称
企业性质
□
□
□
□
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二、经营管理情况
重要指标
前年
上年
今年预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净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净利润增长率
%
%
资产总额
万元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
上缴税金
万元
万元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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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
□业务系统云端迁移
数字化赋能计划、目标
□已签订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协议
(50字以内)
(金额)
万元
数字化水平应用率
%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撑情况(可多选)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
(请说明)
是否已股改建立现代企业
如是,请填完成股改
近三年是否获得股
如是,请写投资金额
制度□是□否
时间:
权投资□是□否
万元
今年起三年内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上市情况:
□未上市
□拟筹备上市
□已提交上市申请
(□上交所主
板,
□上交所科创板
□已上市
(股票代
□深交所主
板,
□深交所创业板
码:
)
□深交所中小板,□新三板
)
三、专业化程度
主导产品名称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单位:
年)
主导产品类别2
重要指标
前年
上年
今年预计
主导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市场占有率:
%
市场占有率:
%
%
及省内排名
省内排名:
省内排名:
市场占有率: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
%
%
%
本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主导产品出口额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主导产品为知名大企业直
1.
2.
3.
接配套(3个以内)
属于《工业强基工程实施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
指南(2016-2020年)》
“四基”领域中
□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
2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
8位或10
位数字代码。
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
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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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是,如是,请说明(含产业链补链强链情况,产品性
能与国际一流产品水平对比、国际竞争对手情况,80字以内):
是否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
四、质量品牌
企业装备和工艺水平
国际领先□
国内领先□
省内领先□
其他□
产品生产执行标准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GB/T23001-2017
信息化
情况(可多选)
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其他□
(请说明)
自主品牌数量及名称
个。
(名称)。
国家驰名商标
省级著名商标
国家名牌产品
省级名牌产品
省级优秀新产品
是□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否□
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特色
1.工业文化遗产□
2.
地理标志产品□
3.
中华老字号□
4.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级□,
省级□)
称号情况(可多选)
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
省级□)
6.其他
(请说明)。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
UL□
CSA□
ETL□
GS□
权威机构认证情况
(多选)
其他□
(请说明)。
五、创新能力
技术研究院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企业工程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院士专家工作站
□有
□无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博士后工作站
□有
□无
合作院校机构名称(
3个以内)
1.
2.
3.
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
30字):
重要指标前年上年今年预计
研发经费总额万元万元
10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
%
研发人员占企业全部职工
%
%
的比重
有效专利总数
项
项
拥有
发明专利
项
项
专利
其
实用新型专利
项
项
情况
中
外观设计专利
项
项
国际标准:
主持制(修)
项
标准名称:
参与制(修)
项
主持或参与制(修)的标
国家标准:
准数量和名称
主持制(修)
项
标准名称:
参与制(修)
项
行业标准:
标准名称:
主持制(修)
项
参与制(修)
项
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是
□否,
认定时间
年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否,
认定时间
年
□是
(有效期内)
(不超过
3个)
①
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
②
模式3(至未来两年计划)
③
六、企业发展情况报告
3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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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另附页):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
涵盖企业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团队、法人治理结构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
包括:
主导产品是否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产业链补链强链情况,
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能耗指
标及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产品主要加工工艺、技术及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领域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制定情况。
三、企业创新基本情况。
包括:
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及激励机制,研发创新带头人及创新团队情况,创新人才培养情况、近三年重点创新项目实施及新产品上市情况等。
四、企业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包括:
企业品牌培育相关制度、产品质量保障相关制度,知识产权保障制度,企业生产安全保障相关制度,应对各类风险机制,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等。
五、企业获得的主要荣誉情况。
六、企业未来两年发展目标和计划。
包括:
经济效益、创新研发投入、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目标,以及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工作思路、计划。
七、初核推荐
初核指标
(请在符合
的指标项
□后面
打“√”)
(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为有效认定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
3.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70%以上
□;
5项必备指标
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
5位
□;
4.
5.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经查询发现在“信
用江西”平台有失信记录行为□。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
8%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
3.拥有有效发明专利
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
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3%
□;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5%□;
10项可选指标
6.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本申报书
(至少6项符合)
第四部分第六条内容
)□;
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
和地区认证
□;
9.拥有自主品牌
□;
10.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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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审核实,该企业同时符合5项必备指标和
项可选指标(至少6项符合),同意推荐。
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相关佐证材料列举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两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
告。
三、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主导产品市场细分市场占有率的有效证明或说明材料,专利证、软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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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注册商标证、国家和省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证,
省级优秀新产品证,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产品、特色龙头
企业等称号证书、参与或牵头制(修)订产品标准文本,产
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表
明创新能力的证书,以及其他所提到的相关荣誉证书及证明
企业综合实力的材料。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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