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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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漯河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漯河市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漯河市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漯河市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漯河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漯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等5个细则。

漯河市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乡镇党委、辖村的管理办公室党(工)委,行政村基层党组织。

第一章 组织设置

第一条 设置形式。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乡镇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二条 设置调整。

乡镇党委每年底对所辖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及时调整,指导规范设置。

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撤销或调整,按照谁负责谁批准的原则进行。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跨村联合党组织、产业联合党组织。

第三条 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

乡镇党委成立流动党员党委(党总支),管理返乡暂未就业安置的高校毕业生、转业军人中的党员和外出务工、长期居住在外的流动党员。

乡镇党委依托市、县(区)驻外联络处、商会、协会等组织,在党员流入集中地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流动党员比较分散的,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

第四条 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建设。

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引导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工作,主导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第二章 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第五条 职数及任期。

村党支部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党总支部、基层党委一般由5至7人组成。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符合条件的“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每届任期3—5年。

第六条 干部队伍。

按照“一好四强”标准,即政治素质好,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强、做群众工作能力强配齐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书记出现空缺及时补配,缺职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

配齐配强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职党建工作人员。

按照“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配齐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书记出现空缺的及时补配,缺职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确定2—3名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

做好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

乡镇机关及站所党员干部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

乡镇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由县区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达标测试。

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及时开展换届后新任党组织书记培训。

积极开展村干部学历教育、技能培训。

第三章 党员队伍管理

第七条 发展党员。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年度计划发展党员。

按照个人申请、两名正式党员介绍、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程序吸收预备党员,实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党的知识统一测试、发展党员支部票决和责任全程追究等制度,注重从青年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第八条 教育培训。

基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发挥乡镇党校作用,建立一定数量的特色教学点和学用示范基地。

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党员日常教育。

建立党支部党员微信群,鼓励党组织办好用好党建微信公众号。

第九条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每年初党支部按上年度党员收入情况,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金额,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时间收取当月党费,填写《党费交纳手册》《××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特殊情况经党员本人申请、支部批准可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组织按规定定期足额上缴党费,规范使用党费。

每年初向党员公布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第十条 组织关系管理。

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日常管理,开展组织关系网上接转,转出党员由所在支部申请,填写电子介绍信,相关党委组织部门网上审批,转入单位党组织核对党员信息,将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

高校毕业生、转业军人中工作暂不确定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居住地所在乡镇流动党员党委(党总支),编入一个支部。

对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依证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各级党组织及时更新完善党员电子信息库,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乡镇按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党员档案。

第十一条 党员“双量双评”,即“量化承诺、量化管理,民主评议、星级评定”。

每年初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每季度末、年终开展党员述诺。

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实行分类积分量化管理。

年底参考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开展党员星级评定。

第十二条 激励关怀帮扶。

乡镇党委建好用好党内关怀帮扶基金。

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及时帮扶困难党员。

建立乡镇党委书记重点联系村党支部书记制度。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职时必谈。

注重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乡镇党委每年对党支部划类定级,为村级党组织“定星挂牌”。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对评出的“五星”党支部和党员,给予奖励。

第四章 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或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

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底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格次认定。

参照漯河市《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按程序慎重研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基层组织生活会,指导做好会前谈心和征求意见、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

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第十六条 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基层党委(总支委、支委)委员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等情况和党组织内的一些重要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会议召开情况向党员通报。

第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县(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报县(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 主题党日制度。

每月第一个周五、每月10日分别固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主题党日”,按照“三统四定六步骤”工作方法,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党性教育、专题讨论、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规范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个人对党支部及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第二十条 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等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先锋作用发挥

第二十一条 无职党员“一编三定”。

农村无职党员实行编组管理,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引导无职党员服务群众,发挥作用。

第二十二条 党员议事会。

村党组织结合每月“主题党日”召开党员议事会,讨论党务、经济、民生发展中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重要事项,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推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第二十三条 党建工作载体。

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件件有抓手、村村有特色、乡乡有品牌。

第二十四条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鼓励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到2020年,达到村村有集体收入,提升村集体服务保障能力。

第六章 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五条 民主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乡镇党委健全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坚持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定村里重大事项,坚持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乡镇干部参加、事前事后由乡镇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建立完善村务联席会、村“两委”工作例会等制度,推进民主决策。

第二十六条便民服务机制。

每个乡镇、村均建立党群服务中心(站),鼓励在有条件的村设立乡镇片区代办中心,推行乡(镇)村干部、党员网格化管理。

全面实行村干部坐班值班、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

落实乡(镇)干部下沉服务、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制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第二十七条监督约束机制。

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行乡(镇)、村权责清单管理,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开展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八条 抓乡促村机制。

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逐村观摩、逐项过硬”活动,乡镇党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建工作逐村观摩,实现基层党建工作“整乡镇推进”。

积极培育党建工作示范村。

乡镇党委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运用“六步工作法”,采取“一村一策”措施,当年整顿到位。

第二十九条 党建工作考评机制。

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记实管理制度,明确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落实“书记抓、抓书记”长效机制。

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每年底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区)委、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述职基层党建工作,接受民主评议。

第三十条 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增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拨付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5万元,其中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50%。

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按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委会主任报酬按党组织书记的80%、其他村干部按党组织书记的60%确定。

村干部报酬发放与日常工作绩效、年度考评结果挂钩,每月发放的工作报酬应占月报酬总额的70%左右,其余部分可按季度、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一次性发放。

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章 场所阵地建设

第三十一条 场所建设。

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办事、方便群众、智慧服务的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努力打造服务群众的综合阵地。

村级组织建设开放式活动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设立办事服务厅、党员教育室、图书阅览室、矛盾调解室、文化活动室、乡村广播站、特色功能室等,加强资源整合,鼓励一室多用。

建好用好村民文化广场。

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村民文化礼堂、党建主题公园、党建文化廊墙。

室外广场设置旗杆的,按规定升挂国旗。

逐村规范设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和党员群众阅报栏,公开事项每月10日更新一次。

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专(兼)职管理员,有50寸以上液晶电视,保证设备齐全、线路畅通。

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逐项登记,明确专人管理,管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场所四周绿化美化。

第三十二条 标牌版面。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统一“一标识、两标牌、N版面”。

主标识为“xx村党群服务中心(站)”,悬挂“中共漯河市xx区xx乡(镇)xx村支部(总支部)委员会”或者“中共xx县xx乡(镇)xx村支部(总支部)委员会”和“漯河市xx区xx乡(镇)xx村民委员会”或者“xx县xx乡(镇)xx村民委员会”标牌,也可以加挂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子,一般不加挂其它牌子,必须加挂的,与以上三种牌子在大小、位置上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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