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能安4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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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能安44号
广能安〔2009〕44号
关于印发《2009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矿井单位: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严格现场精细管理,全面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根据川煤集团新修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结合各矿井实际,特制定《2009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2009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部:
公司领导,副总工,生技部,安监部,机运部,通风部,地测部,技术中心,党工部,宣传部,人资部,财资部,董、总办,存档
(2)。
华蓥山广能集团公司办公室2009年2月25日印
附件:
2009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严格现场精细管理,全面提档升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促进各单位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根据川煤集团新修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各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2009年矿井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目标
生产矿井:
绿水洞煤矿、李子垭煤矿、李子垭南煤矿、龙滩煤矿达到一级;
基建工程:
李子垭南二井、绿水洞+350延深工程及下半年开工的龙门峡南矿达到二级,奋争一级。
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
(一)集团公司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曹善华,副组长:
雷才国、聂春辉、王明建,成员:
阳邦联、陈治怀、徐志贵、张光林、贺华茂、殷志明、刘富安、胡刚、汪高举、何顺清、周明昌、李拥军。
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考核、标准的制定等工作。
由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和附加考核标准的制定,奖惩考核的审核工作;由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的组织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徐志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刚、何顺清为副主任,安监部其余同志为成员。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具体工作。
安全文化和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另定)。
(三)领导小组下设9个验收考核小组
1.采煤验收组:
组长陈治怀,副组长贺华茂,成员蔡学华、万龙文。
2.掘进验收组:
组长徐志贵,成员詹海光、徐伦。
3.机电、运输验收组:
组长殷志明,副组长周明昌,成员鲜永红、江乾林。
4.通风验收组:
组长阳邦联,副组长张光林,成员杨怀明。
5.地测、防治水验收组:
组长汪高举,副组长邓学举,成员王长荣。
6.矿井管理验收组:
组长何顺清,副组长刘富安,成员唐建强。
7.调度验收组:
组长尉迟强,副组长谭家麟。
8.安全文化验收组:
组长胡刚,副组长李拥军,成员庞进峰、梅博、周勇等。
9.矿山救护验收组:
组长周平,副组长廖俊才、张银龙,成员温洪斌、张海云、李进、刘福荣等。
各矿井单位也应成立必要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验收及评分办法
(一)验收时间、方式及标准
1.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采取平时动态检查与季度静态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各系列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动态检查,对各单位的动态检查次数要一致;季度静态验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集团公司组织矿井单位进行验收考核,动态考核得分和季度静态得分各占50%;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考核验收标准扣分,并通知矿井单位安监处或相关部门。
2.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标准:
以川煤集团2008年修改完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根据川煤标准制定的执行细则及附加考核办法(附后)作为考核验收标准。
(二)评分办法
以川煤集团制定的标准化标准和公司制定的执行细则为基本依据,占75%的分数(以下简称基本考核得分),广能集团公司制定的附加考核办法为辅助依据,占30%的分数(以下简称附加考核得分)。
有关系列(队)计分办法如下:
1.生产矿井综合得分=〔(采煤系列+掘进系列+机电系列+运输系列+矿井管理系列)×15%+通风系列×30%+地测防治水系列×10%+调度系列×5%〕÷120%。
2.基建工程综合得分=〔(机电系列+运输系列+矿井管理系列+地测防治水系列)×15%+掘进系列×25%+通风系列×30%+调度系列×5%〕÷120%。
3.采(掘)工作面的得分=[动态和静态(基本考核得分×75%+附加考核得分×30%)之和]÷2-平时考核扣分。
4.采(掘)队的得分=[管理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得分之和-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方面的扣分之和]÷采(掘)工作面个数。
5.采(掘)系列的得分=[采(掘)队的得分之和]÷采(掘)队个数。
6.通风系列的得分=基本考核得分×75%+动态附加考核得分×30%。
7.机电(运输)系列的得分=基本考核得分×0.75+附加标准得分×0.3—动态扣分/动态检查次数。
8.地测防治水系列的得分=基本考核得分×75%+附加考核(含动态分)得分×30%。
9.矿井管理系列的得分=105-(动态扣分+静态扣分)。
10.调度系列的得分=基本考核得分×75%+附加考核得分×30%。
11.各矿井和各系列年度质量标准化得分分别为本矿井和本系列四个季度得分的算术平均分。
12.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按责任单位归入相应的系列进行考核。
系列季度出现死亡事故时,在季度质量标准化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降一级,且扣分后的总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前面6个系列以外的井下死亡事故计入矿井管理系列。
13.不参加当季度验收的采(掘)工作面,当季为零分。
(三)附加考核实行100分制,附加考核办法的制定是依据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规划和针对矿井当前的薄弱环节和主攻方向而制定的具有广能特色的补充考核办法,各系列的附加考核办法见附件。
(四)矿井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严格按川煤集团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有关等级分数规定和矿井百万吨死亡率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一)季度验收时对矿井的奖惩规定
1.生产矿井:
根据季度矿井综合得分实行奖头罚尾,对第1名奖励6000元,第2名奖励4000元,第3名不奖不惩,对第4名处罚4000元。
2.基建工程:
按季度综合得分情况实行奖惩,得分达到102分及以上奖励4000元,得分在99分及以上、102分以下奖励2000元,得分在97分及以上、99分以下不奖不惩,得分在97分以下处罚2000元。
(二)季度验收时对各系列的奖惩规定
1.生产矿井系列:
按得分情况实行奖头罚尾,对第1名奖励3000元,第2名奖励2000元,第3名不奖不惩,对第4名处罚2000元。
2.基建工程系列:
按季度各系列得分情况实行奖惩,得分达到102分及以上奖励2500元,得分在99分及以上、102分以下奖励1500元,得分在97分及以上、99分以下不奖不惩,得分在97分以下处罚1500元。
3.生产矿井调度系列按60%执行奖惩,基建矿井调度系列按40%执行奖惩。
(三)季度验收时对优胜采、掘工作面,精品机电硐室的奖励规定
1.季度优胜采煤工作面:
按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得分评出第1、2、3名为优胜采煤工作面,分别按6000元、4000元、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2.季度优胜掘进工作面:
对掘进工作面分全岩巷道和煤(半煤)巷道,按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得分各评出第1、2、3、4名为优胜掘进工作面,分别按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3.机电硐室:
按精品机电硐室标准验收获得季度第1名的,奖励2000元。
(四)年度矿井评比奖惩规定
生产矿井按年度综合得分进行评比,实行奖头罚尾,对第1名奖励25000元,第2名奖励15000元,第3名不奖不惩,对第4名处罚15000元;基建工程不参与年度评比。
(五)年度系列评比奖惩规定
生产矿井和基建工程年度系列评比按年度系列得分进行评比,实行奖头罚尾,对第1名奖励5000元,第2名奖励3000元,第3名不奖不惩,对第4名处罚3000元。
(六)获得年度优胜采、掘工作面的奖励规定
1.采煤工作面:
按年度总得分,评出第1、2、3名为优胜采煤工作面,分别按16000元、12000元、8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2.掘进工作面:
分岩巷掘进面和煤(半煤)巷掘进面,按年度总得分,评出第1、2、3、4名为优胜掘进工作面,分别按8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七)参与优胜采掘面评比的必备条件
1.参与季度评比时本季度无“三违”、无轻伤,参与年度评比时本年度无“三违”、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违”以集团公司查获的为准。
2.完成矿下达生产计划的95%以上。
(八)对集团公司考核验收组的奖惩规定
1.各验收组验收资料合格(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汇总时未发现问题)、报送及时(验收结果和扣分明细于下季度前10日内报总工程师和安全副总经理处)、考核认真的组:
生产矿井和基建工程分别按动态和静态检查每扣0.1分奖励5元和1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矿井管理组均按每扣0.1分奖励1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季度最高奖励生产矿井验收组每人不得超过800元、基建工程验收组每人不得超过400元。
未做到的组不奖,并按报送材料不合格人平罚200元,报送不及时人平罚200元,考核不认真、弄虚作假,人平罚600元执行,未开展动态检查的组人平处罚400元。
若季度内出现死亡事故时,每死亡一人各检查组的奖励标准扣减30%。
若集团公司全年达到川煤集团下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目标和集团公司百万吨死亡率低于1时,奖励标准加倍执行。
2.验收组内奖惩分摊原则:
(1)按参加验收的天数(含动态检查中有扣分情况的天数)计算;
(2)分摊系数:
组长1.2,副组长1.1,成员1。
(九)各系列奖惩对象及标准
1.矿井综合与矿井管理系列奖惩对象为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生产、技术、机运、地测、调度等负责井下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副总工程师。
班子成员所占奖惩比例不超过此两项总额的70%,其中分管井下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的副矿长不得超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90%,其余副职不超过60%。
其它系列奖惩对象为部门负责人、部门参与系列考核检查的人员和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技术员,具体人员和奖惩方案由各矿自定,除矿井综合与矿井管理系列外,矿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其它系列的奖励。
2.各采掘队评比头、面所获奖励,队管人员与生产员工按3:
7的比例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由各矿自定。
五、其它规定
1.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资料和汇总材料,奖惩通报工作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存。
2.季度或年度考核验收奖惩,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整理后报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3.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励费用涉及班子成员的由集团公司代收代发,其他集团只出政策,各单位在下达的工资指标内自行解决。
4.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所得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奖励不进入年薪。
附:
1.采煤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细则及附加考核评分标准(表)
2.掘进系列附加考核评分标准(表)及锚杆支护巷道检查评分标准
3.通风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细则及附加考核评分标准(表)
4.机电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细则及附加考核评分标准(表)
5.运输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细则及附加考核评分标准(表)
6.地测防治水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细则及附加考核评分标准(表)
7.矿井管理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表)
8.调度管理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表)
附1
采煤系列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细则
第一部分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系指采煤工作面不得随意丢煤柱,不得随意留顶煤和底煤及超过规定的浮煤量。
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即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厚煤层≥93%。
2.“检查资料齐全”主要指:
(1)工作面支护质量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分析报表;
(2)工程质量自检原始资料;
(3)班评估记录资料;
(4)月地质预报;
(5)作业规程及其复审、贯彻资料。
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中“优良品率”系指全年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
一级“优良品率100%”,一年中有十个月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100%达到优良品,无不合格品,可视为全年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100%”。
二级“优良品率80%”,一年中有十个月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80%达到优良品,无不合格品,可视为全年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80%”。
三级“优良品率50%”,一年中有十个月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50%达到优良品,无不合格品,可视为全年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50%”。
第三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第3款“采煤工作面因采煤责任事故每死亡一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发生事故的当月及年终考核时,要降一级,扣5分。
第二部分考核评分办法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工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包括综采)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主要包括:
(1)支护质量主要是新设支柱(新移支架)是否进行初撑力监测和支柱(支架)性能是否稳定完好。
(2)开展顶板动态监测,综采工作面设5条线,对顶板压力、顶底板移近量等进行监测。
(3)有现场监测原始记录、顶板动态曲线,支柱(支架)工作状况图和顶板分析预报资料,有数据处理、分析汇报制度,并有分管领导签字,有重大顶板问题处理台帐。
(4)班评估的主要内容为:
①队领导跟班指挥生产记录;②新设支护初撑力检查情况;③液压系统运转、漏夜情况及乳化液配比记录;④按作业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情况,制止“三违”作业情况;⑤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的处理和交接情况;⑥顶板事故及顶板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以上4小项每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第2项“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详细的分析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
地质预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每月进行一次。
对工作面推进前方地质情况提供预测报告。
地质预报矿井统一编号,分工作面进行,要有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月底应有采煤队技术员签字验证。
一处不符合扣1分。
3.“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共有4小项,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4.“所有支护器材”主要指各种类型的单体支柱、金属钢梁、金属顶梁以及工作面和两巷安全监测仪表,并有相应检测合格记录的基础台帐。
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二、顶板管理
1.第1项“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接顶严实,无顶底板失控现象,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系指相对采高的移近量。
2.第2项“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系指在工作面控顶范围内,由于顶板断裂而出现台阶下沉。
“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中的“严实”即:
接顶严密,不出现局部接顶现象;实测前梁千斤顶(整体顶梁的测前立柱)压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判定支护效果达到“严实”。
3.第3项“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支架前端至煤壁顶板冒落是工作面支护薄弱和不及时支护造成的,是顶板管理不好的表现。
4.第4项“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必须留顶煤、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技术安全措施”工作面托顶煤开采对安全和资源回收不利。
一是人为造成复合顶板;二是造成资源损失,降低回收率;三是顶煤在采空区冒落,不利于防灭火。
开采顶煤无措施为不合格。
三、工作面支护
1.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护时的“初撑力”:
(1)初撑力检查新设支护的一排,每点不少于3根。
一根不合格为该点不合格;“任意点”在漏夜处必查。
(2)底板松软时或分层开采的下分层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护穿鞋后初撑力仍达不到规定值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支护安全。
2.“单体液压支柱支护”第3项中“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的规定,在顶板变化处允许增加支柱。
3.第4项中“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柱鞋,钻底≤100mm”,该项主要检查放顶排支柱。
4.“液压支架”支护的“初撑力”,检查支架压力表(每只压力表监控范围前后不超过5架支架),立柱和平衡千斤顶压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当采煤工作面使用装有初撑力保证阀时,可以不装监测压力表,但必须留有压力表接口,以便检查初撑力保证阀是否正常工作。
四、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正确使用”4对8根长钢梁的要点是:
(1)上、下两对钢梁要对齐机头的上下边,中间两对要均匀布置。
(2)钢梁要成对使用交错迈步前移。
(3)钢梁要有一定长度,保证在4架长钢梁抬棚下完成机头移动。
“抬棚”是指跨机头的长钢梁的两端,即煤壁侧和采空区侧都有支柱抬住的钢梁。
(4)机头移完,梁下要及时补齐支柱。
一梁不少于3柱。
移机头时一梁不少于2柱。
2.第3项中“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0.7m宽人行道内不应有管线影响。
五、回柱放顶
1.第3项“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综采工作面架间空隙不大于200mm,采空区矸石不能窜入支架间;倾角较大或急倾斜工作面应有防止飞矸的措施和设施。
2.第4项“失效支柱数量不超过规定”,综采工作面不能有失效支架,有一架扣1分,扣完为止。
六、煤壁机道
第1项“煤壁平直”,进行拉线检查。
检查方法同“三、工作面支护”中第3项的检查支柱直线度结合进行。
七、两巷与文明生产
第1项“机、风巷净高不低于1.8m“,要保持巷道畅通,人行道无杂物和浮碴。
有浮碴的要清理干净。
八、假顶和煤炭回收
“一次采全高和底分层工作面”第1项“回收率达到要求”,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要求,即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厚煤层≥93%。
九、机电设备
1.第1项重点检查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情况,是否漏夜,压力、乳化液浓度是否达到标准以及检查现场管理和记录情况。
2.第2项“工作面机头必须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工作面输送机搭接不到位,大量拉回煤为不合格。
十、安全管理
1.第1项“小绞车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中,压柱不能单独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否则视为不合格。
2.第2项“支柱(支架)高度与采高要相符,不得超高使用”,即支柱(支架)不得超出设计高度使用。
3.第3项“在用支柱完好”,即外观支柱(支架)不漏夜,检查压力大于或等于初撑力。
综采支架有漏夜、窜液、卸载或压力不达要求视为不完好。
综采支架一架不完好扣1分。
在用支柱包括工作面和两巷加固支柱。
第三部分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考核评分办法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工作
1.第1项“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要制定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每班有质量检查和问题整改记录,并有检查人、整改责任人、队值班领导的签字。
2.第2项“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详细的分析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
地质预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每月进行一次。
对工作面推进前方地质情况提供预测报告。
地质预报矿井统一编号,分工作面进行,要有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月底应有采煤队技术员签字验证。
一处不符合扣1分。
3.“所有支护器材”主要指各种类型的单体支柱、金属钢梁、金属顶梁以及工作面和两巷安全监测仪表,并有相应检测合格记录的基础台帐。
二、顶板管理
1.第1小项查最近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或每月的地质部门收尺记录。
超过规定该小项不得分。
2.第2项“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不大于0.5m2,否则必须支护接顶”,现场检查空顶面积,1处超过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面支架
1.第2项“支架要牢固,钢绳要紧捻,无断绳,钢丝绳根数符合设计规定,配件必须整齐牢固、有效,架距均匀”,检查钢丝绳、螺栓、绳卡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架距是否均匀,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2.第3项“控架支柱、接架柱间距符合规程规定,偏差不大于±300mm”,检查支柱间距偏差是否大于300m。
四、安全出口
1.第2项“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
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柱距、支护方式、支护材料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一处不合格扣1分。
2.第3项“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有0.7m宽人行道”,支架要求必须完好,支护可靠,0.7m宽人行道内不应有管线影响。
五、煤壁
1.第1项“煤壁成直线,支架走到位,并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倾角均匀下放”,煤壁直线度检查以梁端或卡绳螺栓为检查点拉线检查,超过300mm该点为不合格。
2.第2项“煤壁无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
薄煤层≤100mm,中厚以上煤层≤150mm;伞檐长度小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
薄煤层≤150mm,中厚以上煤层≤200mm。
对超过规定的伞檐,必须采取措施,否则该项分扣完为止。
六、机电设备
第1项重点检查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情况,是否漏夜,压力、乳化液浓度是否达到标准以及检查现场管理和记录情况。
七、安全管理
1.第1项“小绞车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中,压柱不能单独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否则视为不合格。
2.第2项“支柱(支架)高度与采高要相符,不得超高使用”,即支柱(支架)不得超出设计高度使用。
3.第3项“在用支柱完好”,即外观支柱(支架)不漏夜,检查压力大于或等于初撑力。
综采支架有漏夜、窜液、卸载或压力不达要求视为不完好。
综采支架一架不完好扣1分。
在用支柱包括工作面和两巷加固支柱。
采煤系列附加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及办法
评分办法
备注
一、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10分
1
建立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责任制,完善监测记录和分析
(小项5分)
①支护质量主要是新设支柱(新移支架)是否进行初撑力监测和支柱(支架)工作性能是否稳定完好;②开展顶板动态监测,单体支柱工作面设10条线(综采设5条线),对顶板压力、顶底板移近量等进行监测;③有现场监测原始记录、顶板动态曲线,支柱(支架)工作状况图和顶板分析预报资料,有数据处理、分析、汇报制度,并有分管领导的签字认可,有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台帐;④井上检查资料和井下检查资料相结合。
每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
完善工程质量、顶板管理、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和分析资料。
(小项5分)
①有完善的当班安全情况记录和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队值班领导阅示和整改情况资料,建立清晰的整改台帐;②有完善的跟班队长指挥生产的原始记录和队值班领导交接班记录;③生产现场要有液压系统运转、故障处理及乳化液配比等原始记录,并记录清晰,签字完整;④有完善的当班质量自检原始记录;⑤有顶板事故原始记录和顶板事故分析及处理情况记录。
每小项不合格扣0.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
机风巷、分管的上山及运输石门的管理20分
1
巷道支护完整可靠,无顶板安全隐患。
(小项3分)
支护一处不完整可靠扣1分;每出现一处顶板安全隐患扣1分;出现一处垮塌事故扣2分。
2
人行上山梯步完整,并设有人行扶手。
(小项2分)
上山梯步每缺一块扣0.5分,未设人行扶手扣1分。
3
空帮漏顶
(小项2分)
①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