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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保十二五规划公开16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桂发改规划〔2011〕1616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

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林业厅联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厅林业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1)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1)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8)

第二章总体思路和目标…………………………………………………(12)

一、指导思想…………………………………………………………(12)

二、基本原则…………………………………………………………(13)

三、主要目标…………………………………………………………(14)

第三章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17)

一、实施区域环境保护总体战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17)

二、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9)

三、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23)

四、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26)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28)

六、加大退化生态系统修复重建力度,恢复生态服务功能…………(35)

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37)

八、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39)

九、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提高安全水平…………………(45)

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45)

第四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9)

一、强化环境执法监管………………………………………………(49)

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50)

三、建立多元投入体系………………………………………………(51)

四、增强环保科技支撑………………………………………………(52)

五、拓展国际交流合作………………………………………………(52)

六、加大环境宣教力度………………………………………………(52)

七、强化规划评估考核………………………………………………(53)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进行编制。

本规划是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体系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编制和实施规划,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章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一)主要进展和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并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

全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决策、部署和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采取强有力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通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和城镇污染治理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执法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排污强度明显下降。

“十一五”期间,全区实施并完成工程减排项目529个,全部火电企业18台共293.4万千瓦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成运行,制糖、淀粉、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新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06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31.55万吨/日,建成配套管网2161千米。

累计淘汰落后小火电装机容量126.6万千瓦、炼铁能力241.1万吨、炼钢能力504.9万吨、水泥892.8万吨、铁合金31.63万吨、电石4.68万吨、造纸70.45万吨、酒精5.7万吨、皮革13万标张、味精2万吨、柠檬酸1万吨。

到2010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06.98万吨减少到93.69万吨,削减12.43%;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02.3万吨减少到90.38万吨,削减11.66%。

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和深化。

强化源头控制,推进规划环评,进一步深化和严格建设项目环评,防止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大对重点江河、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2010年底,全区累计已有10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和71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入运营,成为全国第九个、西部第二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体系初步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371.55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6%,比2005年提高51.8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累计达1.3515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1.2%,比2005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整治和清洁生产工作,制糖行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有色冶炼、电解锰、铁合金等行业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电解锰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全国领先,启动实施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加快建设,6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投入营运或基本建成,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5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在建。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和辐射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加强,废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广西放射性废物库项目已启动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制定、实施广西生态功能区划,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新建自然保护区7个,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总数达78个,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6.17%。

大力推进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湿地保护、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全区营造林面积达到114.2万公顷,完成义务植树3.7亿株;完成18条小流域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0平方公里;森林资源大幅增长,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区森林面积达137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8%,增加5.3个百分点,位于全国第4位,森林蓄积量达6亿立方米,增加9000万立方米。

积极参与实施《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合作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项目》等重大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取得突破。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得到加强。

全区已实施9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及12个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验示范点;新建沼气池106万座,沼气池总量达371万座,入户率达到46.4%,居全国第1位;生态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建成2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完成1个循环农业试点市建设、72个生态农业村建设。

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执法监管能力明显加强。

生态环境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全区地表水、空气与酸雨、近岸海域、核与辐射监测网络及应急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建成60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个国家农村环境空气背景站,新建2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16个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建成了自治区和14个设区市共15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实时对44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505个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控,建成联网率为100%。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全区重点火险区瞭望监测和地面巡护覆盖率达80%以上,通讯覆盖率达7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4.1%,森林公安“三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加强。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经济加快发展、经济总量大幅度增长情况下,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10年,辖区内33条主要河流65个监测断面有63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6.9%,比2005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重点流域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与贵州、广东、湖南三省交界的8个断面年平均水质达标率为100%;14个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5%;近岸海域83.3%的监测站位海水水质达一类、二类标准,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89.6%。

与2005年相比,14个设区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由0.045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31毫克/立方米,年平均酸雨频率由39.9%下降到33.2%,降水pH平均值由4.94上升到5.1;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由1.70下降到1.4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平均360天,是“十五”以来的最好水平。

良好的环境质量,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专栏1“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2010年

目标值

2010年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指标

属性

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

98.5

完成

指导性

2

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85

96.9

完成

指导性

3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85

89.6

完成

指导性

4

地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年)

>300

360

完成

指导性

5

酸雨强度pH值

>5.1

5.1

完成

指导性

酸雨频率(%)

<32

33.2

未完成

指导性

序号

指标

2010年

目标值

2010年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指标

属性

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分贝)

<55

<55

完成

指导性

7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

>18

>18

完成

指导性

8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

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完成

指导性

9

森林覆盖率(%)

≥54

58

完成

指导性

10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5.8

6.0

完成

指导性

11

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万公顷)

≥520

531

完成

指导性

12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94

93.69

完成

约束性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92.2

90.38

完成

约束性

13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60

60.6

完成

指导性

14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61.2

完成

指导性

15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COD排放达标率(%)

>95

95

完成

指导性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SO2排放达标率(%)

>95

90.22

未完成

指导性

1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0

68.9

完成

指导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0

67.8

未完成

指导性

17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千克/万元)

<14.5

9.8

完成

指导性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万元)

<14.2

9.5

完成

指导性

专栏2“十一五”规划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十一五”规划实施环境保护九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513.88亿元。

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和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环境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碧海工程、循环经济试点与示范工程实施效果显著;启动实施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

“十一五”规划实施生态建设九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334.7亿元。

其中:

重点公益林保护工程、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程超额完成规划任务;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绿色城镇及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启动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体制机制、法规政策、投入、监管能力仍不能满足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部分工程未能按规划完成,局部生态环境退化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我区产业结构以资源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大,排污强度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

个别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少量河流河段水质未能达到规定标准,部分区域地下水受到污染,特别是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突出且危害在加深,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

大部分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安全处置,难降解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环境风险在增加。

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污染呈加重趋势,土壤污染源多面广,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压力不断加大,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凸显。

部分地区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我区自然生态系统较为脆弱,长期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造成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原生植被不断减少,部分区域水土流失、石漠化扩展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服务功能减弱甚至丧失,全区石漠化面积237.9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2.81万平方公里。

物种及其栖息地遭到损害,一些珍稀物种已濒临灭绝的境地,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

海洋生态环境退化趋势仍在加剧。

政策法规体系仍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

我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法规标准、经济政策尚未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不完善,自然保护区缺乏强有力的统一规划和监管。

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同期GDP比例仅为1.47%,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资金缺口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科技支撑不强。

我区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且素质不高、基础设施缺乏等问题仍较突出,环境监控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环境监察能力、辐射监管能力、环境宣教信息基础能力、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监管薄弱。

环保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对环境保护支撑不足,产学研结合机制、科技人员培养引进、激励和考评机制不够完善,科研成果产出率低、转化率不高,环保产业发展相对落后,难以适应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需要。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多发期。

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相互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

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利因素很多。

一方面,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做好“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央把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主导思想,即将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的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八桂大地山青水秀、海碧天蓝、生态优良、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并在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为我区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增添了强大动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强化节能减排,推广低碳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环保,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富民强桂”的重要着力点,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力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进一步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坚定了信心;随着科学发展的探索和实践不断深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对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关系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化,环境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良好生态环境是资源、是竞争力的观念逐步树立,人民群众更加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另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当今世界的时代潮流,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我区的发展;中央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泛北部湾区域、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地区等多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这多重机遇对我区将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十二五”时期我区仍将保持较快发展势头,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经济支撑。

专栏3“十二五”广西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情况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持较快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0%。

工业化加速推进。

我区将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布局将不断优化。

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城镇化快速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期。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区城镇化率提高到50%。

同时也应看到,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仍然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压力和挑战巨大。

我区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加快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仍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

随着我区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城镇化加速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和西江经济带“两区一带”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火电、石化、冶金、有色、制浆造纸等产业将继续以一定规模发展,加之产业结构调整转型需要较长过程,对能源资源刚性需求将会不断增加,资源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特别是北部湾经济区重化工产业发展对环境的压力和影响不容忽视;“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在继续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的同时,将氨氮、氮氧化物减排作为新的约束性指标,减排指标增加和减排潜力减少,我区面临的持续减排压力进一步加大,形势更为严峻;我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日趋突出,社会消费转型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废旧电子电器等各类污染物呈上升趋势,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迭加,历史遗留问题与新型环境问题并存,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和难度加大,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质量的要求还需付出艰苦努力;重化工产业比重增加、核电项目建设运行,突发环境事件和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将使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显现;我区地处珠江、长江流域中上游区域,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且陆海与越南交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高。

此外,国际环境关系日趋复杂,特别是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已成为各国利益博弈的焦点,我区在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方面也将面临新挑战。

面对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机遇,克难攻坚,切实加大力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及林业强区为载体,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和保障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实施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充分发挥我区“山青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加快建设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生态产业发达、自然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立区、绿色崛起之路,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解决环境问题。

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将环境保护融入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防治结合。

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统筹解决;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分类指导,分区管理。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区域自然环境的差异性,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在不同地区实施差别化的环境政策和保护管理目标指标,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引导,协力推进。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环境保护政府引导,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结成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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