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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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doc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

成都混凝土事业部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成都混凝土事业部

编制人:

周跃

审核人:

张华

审批人:

刘华东

编制时间:

2013年4月16日

预案编号:

JCHNT-002预案版本号:

A1

二○一三年四月

28

发布令

为了提高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事业部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事业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已组织修订完成,现予批准发布实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事业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做实、做强、做大、做持久和永续经营是事业部永恒的主题。

同时以人为本、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和环境保护,也是事业部一切管理工作的重心。

本预案是事业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要求和基本规范,是指导事业部站、厂、队编制专项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车辆事故应急管理的准则,事业部所属站、厂、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编制本单位的车辆伤害事故专项处置方案,并与车辆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将预案中的要求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做好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应急物资的准备,保证在突发车辆伤害事故中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危害。

本预案现经审定颁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

总经理: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

目录

第一条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2

第二条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

2.1事故类型 2

2.2车辆伤害危险源分析 3

2.3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4

第三条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5

3.1事故报告原则 5

3.2事故处置原则 6

第四条指挥机构及职责 6

4.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6

4.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7

4.3现场处置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8

4.4应急指挥原则 9

4.5应急指挥程序 10

第五条预防与预警 10

5.1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0

5.2可能发生的季节或恶劣气候 10

5.3事故危害的严重程度 10

5.4危险源监控 11

5.5预警行动 12

5.6预警发布 14

第六条信息报告程序 14

6.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 14

6.2事故报警 14

6.3报告内容 15

第七条应急处置 15

7.1响应分级 15

7.2响应程序 15

7.3应急处置 17

7.4应急处置方案 19

7.5信息发布 19

第八条后期处置 20

第九条保障措施 20

9.1通信与信息保障 20

9.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20

9.3资金保障 21

第十条附则 21

第一条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车辆伤害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快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伤害造成的员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尽快恢复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特制定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川府令(第216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四川华西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事业部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因发生车辆伤害而造成Ⅲ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

1.3.2Ⅲ级响应,造成1人重伤,或者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或被困有生命危险的职工1人。

1.3.4虽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车辆伤害事故。

1.3.5其它经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应当启动的车辆伤害事故。

第二条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事故类型

根据国家标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结合事业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常见形态分析,本预案车辆伤害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中的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

2.1.1道路交通事故

2.1.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1.2生产安全事故

2.1.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2.1.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2.1.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2.1.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2.2车辆伤害危险源分析

2.2.1. 根据事业部生产经营所涉及到的生产、运输、施工、办公、生活等各个环节的实际特点,按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源评价的方法,确定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危险(源)因素分析如下表:

车辆伤害危险源分析表

序号

车辆类型/作业活动

危险(源)因素

潜在伤害(风险)

1

运输、工程、公务车辆

日常维护保养差

车辆伤害

2

运输、工程、公务车辆

带故障行驶

车辆伤害

3

运输、工程、公务车辆

车辆指示灯不完好

车辆伤害

4

运输、工程、公务车辆

安全装置缺失、机件失灵或损坏。

车辆伤害

5

运输、工程、公务车辆

安全装置、零部件突发性故障。

车辆伤害

6

运输、工程、公务车辆

故障引起自燃

车辆伤害

和火险(火灾)

7

车辆驾驶

道路通行状况不良,缺少必要的道路安全保护措施。

车辆伤害

8

车辆驾驶

道路湿滑、路面状况较差。

车辆伤害

9

车辆驾驶

视线不佳(未注意视觉盲区、夜间行驶)

车辆伤害

10

车辆驾驶

遇自然灾害天气:

洪水、大雾、雨雪恶劣天气,地震。

车辆伤害

11

车辆驾驶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12

车辆驾驶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误操作、违章驾驶。

车辆伤害

13

车辆驾驶

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运输。

车辆伤害

14

车辆驾驶

生产、施工区域道路未进行人、车分流划分和标示。

车辆伤害

15

车辆驾驶

施工(作业)现场道路缺陷(路面状况差、土质松软等)、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

16

车辆驾驶

施工(作业)现场车泵架设时,支腿不能完全打开,或打开后支腿距离边坡的安全距离不足。

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

17

车辆驾驶

车泵架设场地有空穴、暗坑、电缆沟、管道、阴沟等。

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

18

车辆驾驶

车泵架设位置承载力不足或车辆在作业面上通行;

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

19

车辆驾驶

原材料、产成品进、出站上、下磅称环节,装载机在料仓倒车环节观察不够,人员配合、指挥不当等。

车辆伤害

2.3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2.3.1事故发生的区域

2.3.1.1各站、厂、队生产区域内的生产、作业道路;

2.3.1.2施工现场的场内道路及作业区域内;

2.3.1.3生产和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上。

2.3.2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装置

2.3.2.1原材料、产成品进、出站,上、下磅称环节,装载机在料仓作业倒车、落臂(夜间)环节;

2.3.2.2车辆通过临时修建而未硬化的施工便道,上、下马道因路面湿滑、下雨和积水导致路面松软,临时修建的回填土马道路面以及边坡未夯实出现沉陷;

2.3.2.3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道路因宽度不够,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

2.3.2.4牵引或拖泵到作业区域的过程中因挂钩或钢绳意外滑落;

2.3.2.5泵送设备设置在临时修建的回填土马道斜坡上,且混凝土运输车辆需重车倒车下马道;

2.3.2.6车泵架设时,支腿不能完全打开,或打开后支腿距离边坡的安全距离不足;车泵架设位置承载力不足或车辆在作业面上通行;

2.3.2.7车泵架设场地有空穴、暗坑、电缆沟、管道、阴沟、化粪池等无法承载车泵支腿压力的地形;

2.3.2.8生产施工区域周边道路上、下方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电缆、障碍物,左右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视线盲区;

2.3.2.9在厂区内、外道路上和施工作业等区域内有车辆运行的场所。

第三条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事故报告原则

3.1.1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限于)应迅速向所属单位报告,事故单位在接报后应立即核实现场情况,按事故类型报告事业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1.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发生地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

3.2事故处置原则

3.2.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事业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始终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

3.2.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突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设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条指挥机构及职责

4.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为加强事业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的组织领导和抢险指挥,使车辆安全工作真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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