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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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1.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2.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3.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4.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5.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6.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8.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传感器等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9.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0.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传感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11.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12.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13.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传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14.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15.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瓦斯监测工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

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

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

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标准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

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

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

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

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

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

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

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

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严禁带电作业。

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

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类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

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屏-〉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交接班交接班事宜交待清楚,记录准确无误。

2、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3、发现报警、断电、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有关矿长、安全监控通风、机电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汇报。

4、负责调用各种数据和资料,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

5、每班要详细做好各种记录,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

6、爱护和保养好中心站设备,经常对设备打扫卫生,进行擦拭。

 

监控员值班制度

1、监控员必须严格坚持按点上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值班期间认真做好机房及监控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中途不得私自外出,监控室必需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及时填写各种记录。

3、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

由此造成损坏或

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4、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有关矿长、安全监控通风、机电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汇报。

5、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安全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制度

为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矿井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时间:

每月3日、13日、23日定为排查日期。

二、人员组织:

矿副总工程师牵头,生产单位、辅助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三、检查方式:

每月检查组按规定日期对矿井上、下监控系统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或分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四、排查具体内容:

(1)地面中心站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是否出现空岗现象。

(2)中心站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种信息能否正常上传,设备防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3)中心站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及时、准确。

(4)井下分站运行是否正常,各种闭锁功能是否正常,工作面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合理,数据显示是否准确,是否按时进行校验。

(5)各种监控设备、线缆卫生是否清洁等。

五、对于排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进行汇总分析,并开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设备管理制度

为做好监控设备管理使用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设备日常管理具体由安通科负责,设备购置要及时,配备专人负责维修监控设备。

2、各种设备必须有专用房间妥善存放,并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受潮腐蚀,并进行登记、建帐,根据相关要求保持足够的备用存量。

3、新设备到货,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确保质量合格。

4、监控装置在入井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应检查其安全性能,进行地面调试,在入井前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说明书进行操作,并按要求选择合理安装地点。

安装峻工后,必须进行相关调试和试运转。

7、根据《规程》规定传感器等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检修。

8、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9、对于各种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并妥善保管,对于不能维修确属报废之列的设备及时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此项工作具体由技术科、安通科共同负责。

二、监控系统布置图,监控系统断电控制图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设备台帐每月及时修改补充。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任何人不得随意借给外单位抄录使用、描晒,否则将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矿井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只单独与县局信息调度中心联网进行数据上传,严禁与其他网络相接。

二、监控员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三、监测主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矿井监控系统主机必须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以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五、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要积极进行抢修,并做好故障记录。

故障超过1小时应向县局信息调度中心报告。

 

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一、矿井每班由瓦斯员按规定使用仪器与传感器显示值进行对照、记录,并将结果报监控室。

当两者误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报告监控室,由通风部门及时解决。

一、矿井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若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县局调度中心。

三、监控系统出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值班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县局调度中心。

四、井下系统维护人员,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异常或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矿值班领导。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规程、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修监控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并且必须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各种安全监控设备分站、断电器等必须每月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

三、甲烷传感器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校验,校验时必需按技术操作规范采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

四、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五、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六、测量风速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校对。

七、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

 

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一、井下监控电缆、分站等发生故障时,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及时报告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并及时进行抢修处理。

二、监控室主机发生故障不能运行时,值班员必须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和通风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由矿领导负责组织安排人员维修。

三、系统维护人员井下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同时及时汇报调度室。

四、安全检测设备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应及时向县局信息调度中心报告,在故障期间必须采取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寿阳平安煤炭有限公司

监测监控系统

 

 

(二〇〇九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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