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878861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docx

阜康市地震应急专项预案

阜康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标

为了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昌吉州地震应急预案》,结合阜康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阜康市行政区内处理地震灾难事件应急活动。

1.4工作标准

(一)立即响应,协同应对。

地震灾难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根据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理本行政区域地震灾难事件,各单位根据职责开启对应应急预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市人民政府是处理本行政区域地震灾难事件主体,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市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亲密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三)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理地震灾难事件中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议和优异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发生地震灾难时,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以下:

指挥长:

市长

副指挥长:

分管副市长

驻市部队负责同志

准东党工委负责同志

222团负责同志

六运湖农场负责同志

土墩子农场负责同志

组员:

科技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经贸委、教育局、广电局、水务局、交通局、电信局、电力企业、保险企业、气象局、药监局、红十字会、旅游局、气象局、各乡镇、市人武部预备役三营、武警阜康中队、大黄山矿区等相关部门和关键领导。

抗震救灾指挥部关键职责是:

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布署、组织市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受灾地域进行紧抢救援;协调驻市部队和武警阜康中队快速参与抢险救灾;负担其它相关地震应急和救灾关键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组、震情信息组、新闻宣传组,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关键职责:

聚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抗震救灾方案和方法提议;落实昌吉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和布署,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员单位之间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公布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准备和整理归档;负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其它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和汇报

市科技局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输、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对群测群防观察宏观异常立即上报;经过区、州地震局信息网络中心获取地震信息,进行震情跟踪。

3.2预警预防行动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临震预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告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方法。

关键内容是:

地震台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汇报震情改变;依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和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公布避震通知,必需时组织避震疏散;相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难源采取紧急防护方法;督促检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3地震预报公布

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和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

短期预报后,假如发觉显著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能够公布48小时之内临震预报,并向昌吉州人民政府及州地震局汇报。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地震灾难事件分级

尤其重大地震灾难:

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区域7.0级以上地震。

重大地震灾难:

造成人员死亡50至300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区域6.4—6.9级地震。

较大地震灾难:

造成人员死亡20至50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区域6.0—6.3级地震。

通常地震灾难: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有一定经济损失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区域5.0—5.9级地震。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开启条件

尤其重大地震灾难、重大地震灾难和较大地震灾难,分别开启I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Ⅲ级响应。

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通常地震灾难,开启Ⅳ级响应。

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市科技局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含地震造成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

震后30分钟内,市科技局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发生地震时间、地点、震级三要素,并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地段了解震害信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搜集灾难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州地震局,由市人民政府汇报州人民政府。

4.2.2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快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抄送市科技局。

重大地震灾难和尤其重大地震灾难情况可越级汇报,由市人民政府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

驻市单位、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利、建设、教育、卫生、供电等相关部门快速了解震情灾情,立即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科技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方便立即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2.3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依据相关信息公开要求,立即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

在地震灾难发生1小时内,公布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公告;在地震灾难发生二十四小时内,依据初步掌握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通讯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方法:

开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取得地震灾难现场情况。

电信部门快速了解地震灾区通信情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方法:

电信抢险工作队携带海事卫星、VSAT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难现场,并架通临时通讯链路,保持灾难现场和区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实时联络。

4.4指挥和协调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开启地震应急预案,全方面开展抗震救灾工作;Ⅰ、Ⅱ、Ⅲ级响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Ⅳ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第一,协调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第二,协调各类灾难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实施应抢救援。

第三,直接指挥协调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灾区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为国家、区、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组员单位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

第四,帮助区、州地震现场工作队赴灾区开展震情监测、震害评定和科学考察工作。

第五,布署饮用水和食品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4.4.1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地震灾难紧抢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自治区搜救队救援行动。

驻市解放军、武警、市公安消防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卫生局、红十字会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

4.4.2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定;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定泄漏危害性,采取处理方法;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滑坡坍毁等次生灾难、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坍塌危险,立即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方法。

4.4.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对灾区可能发生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防制方法,检验、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

市药监局组织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紧急调用,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4.4.4次生灾难防御

公安局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方法预防火灾发生,处理次生灾难事故。

水务局、建设局、电信局对处于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难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方法并加强监控,环境保护局加强易燃易爆源监测、控制,预防灾难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难险情动态监测。

发改委、经贸委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难区域、行业和设施进行紧急处理。

4.4.5地震现场监测和分析预报市科技局配合区、州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增强震区监测能力,对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4.6交通运输保障交通局组织并帮助区、州交通等部门对被毁坏铁道、公路和相关设施抢险抢修;协调运力,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优先运输和灾民疏散。

4.4.7粮食食品物资供给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调配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民基础生活。

4.4.8灾民转移安置民政局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4.4.9电力保障供电企业立即恢复灾区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功效,保障灾区电力供给。

4.4.10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建设局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给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立即恢复基础设施功效。

4.4.11维护社会治安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5群众安全防护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群众疏散方法、程序、行动方案,要求疏散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必需防护方法。

4.6地震灾难调查和灾难损失评定

市科技局配合区、州地震局开展地震震级、烈度调查,确定发震结构,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多种地震地质灾难等。

开展地震灾难损失评定,包含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组成。

4.7信息公布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合适方法公布新闻、组织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该立即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根据相关要求给合适赔偿或作其它处理。

5.2社会救助

民政局、红十会负责接收并安排社会各界捐赠。

5.3保险

市保险企业依法做好灾区相关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

6.保障方法

6.1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通信网络通畅,电信局做好启用应急通信系统准备。

6.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市科技局依据情况,贮备必需地震救援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

6.2.2应急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准备,市民政局确负责应抢救助款发放。

相关部门见4.4.1—4.4.11。

6.2.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地震关键监视防御区应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绿地、广场、运动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它空地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在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3涉外事务

除军事禁区、关键涉密和由国务院确定特殊区域外,通常地域能够许可外国教授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市人民政府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许可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

上述人员在本市期间,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管理。

6.4技术贮备和保障

市科技局充足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议、灾难损失快速评定和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定快速反馈,保障市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议和正确指挥。

开展地震监测、地震区划、防灾计划等方面研究;市建设局负责建筑物抗震技术研究。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灾难观。

在提升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基础上,逐步把地震关键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关键危险区判定信息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地震应急意识,提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